市政管线定位测量技术与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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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定位测量技术与管理细则
3.1. 目的和范围
为了统一市政管线定位测量的技术要求,保证市政管线定位(简称定位)测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准确、可靠的管线资料,保证成果、成图的质量,满足城市测绘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城市市政管线定位测量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据规划管理要求进行实施的各类市政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电信、工业等)定线、定位测量。
本细则适用于城市规划局审批范围内的所有市政管线定位测量(只含下列定位条件)的全过程。
定位条件包括:
2.1.1 市规划管理部门所开具的市政管线定位条件;
2.1.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管理部门所开具的市政管线定位条件;
2.1.3 各区、县具有独立审批权限的规划管理部门所开具的市政管线定位条件。
3.2. 管理规定
3.2.1 城市市政管线定位测量由城市规划局测绘管理科负责项目登记、任务委托及图纸审核、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
3.2.2 测绘管理科负责提供与测量任务有关的城市规划道路、控制点坐标及高程等基础数据资料。
3.2.3 测绘单位凭《测绘任务通知单》进行测量工作。
3.2.4 测绘成果必须满足规划审批所提出的规划定线条件和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3.2.5 测绘成果要反映规划定线条件(路由)和线路设计施工图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应辅以文字说明。
3.3. 规范依据
2.3.1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2.3.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2.3.3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2.3.4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
2.3.5 《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2.3.6 相关的市政道路设计规范。
3.4. 成果图要素
3.4.1 市政管线位置、走向、类型、材质、管径(或断面)及相关施工图要素等。
3.4.2 定位桩及编号。成果图中应标注线路起点、终点、转角点、交叉点、公里百米桩的坐标、里程、现状高程,直线段上的加桩根据图面情况可仅标注里程、现状高程。
3.4.3 规划道路及展宽道、绿化带、水系及河道蓝线、高压线、铁路线、用地边界等控制参数,按相应规范、规定表示。
3.4.4 规划要求的相邻建筑关系。实测规划审批所需安全控制范围内的相邻建(构)筑物、现状地物等要素,标注临近拟建管线一侧的坐标、方位及最近间距关系。
3.4.5 其它需要注记的文字说明。
3.4.6 图名。××(单位)××(项目)管线定位坐标图。
3.4.7 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1:1000。
3.4.8 图签、图式。采用认定的图签格式和通用工程图式。
3.4.9 标注。注明坐标系统、定位依据、图纸依据、变更说明、成图说明等。
3.5. 测量要求
3.5.1 根据《测绘任务通知单》要求实施测绘,实测内容、范围、定位条件、定位要求均遵照规划审批意见执行。
3.5.2 实地情况与审批条件不符时,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和规划审批部门,以便做出调整和处理意见。不经规划审批部门同意,不得改变或放宽规划条件。
3.5.3 工程草图:实施定位前原则上应先出定位草图送规划审批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出正式图并实施定位。草图上所标注的尺寸必须严格以批文批准的为准,需要变化和调整时应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提示。工程图名上应加注“草图”字样。
3.5.4 坐标系统:原则上应统一采用80xx独立坐标系。
3.5.5 高程系统:原则上应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5.6 平面控制测量:市政管线定位的平面控制测量应布设成附合导线,导线的精度要求应不低于Ⅲ级导线的精度要求或根据需要另行设计施测。
3.5.7 高程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原则上应布设成附合线路。作业时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其主要技术要求分别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8-99)中表7.
4.3-1和表7.4.3-2的规定。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市政管线工程,其水准测量精度可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或根据需要另行设计施测。
3.5.8 条件点测量: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要求实测规划部门指定的条件点坐标,保证实测点位满足±50mm的精度要求。
3.5.9 中线定线测量:市政管线中线测量可采用解析实钉法和解析拨钉法。采用解析实钉法时应根据规划审批条件和线路设计施工图要求与相关地物的相对关系,依次实钉各桩点,并利用导线点联测其坐标。采用解析拨钉法时应根据规划审批条件和线路设计施工图要求,依据规划道路资料及相关条件点坐标计算各桩点的坐标,再利用导线点拨钉各桩点并现场校核,具备条件时应进行图形校核。中线桩的钉定,不但是线路规划、设计意图在实地的具体体现,而且是线路纵横断面图测绘的基础和施工放样的依据。因此,在钉桩过程中,要保证点位的准确、牢固和有一定的密度。中线上除必须钉出线路起点、终点、转角点、交叉点、公里百米桩等桩外,直线段上中线桩位的间距应根据地形变化确定,宜为20~50m。
3.6. 成果及归档
3.6.1 “××(单位)××(项目)管线定位坐标图”一式八份,由甲方送测绘管理科审核和归档。
3.6.2 中线桩现场直接交接。
3.6.3 电子文本一份,交规划局测绘管理科存档。
3.6.4 相关测量资料由测量单位按要求存档备案。
市政管线定位测量实施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