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备案、环评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一、受理单位:(以深圳为例,其他地区可参照当地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办事流
程):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实际,草拟全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负责下述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一)总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项目;
(二)涉及免征关税或进口环节增值税确认手续的项目;
(三)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项目;
(四)其他需要全市综合平衡建设条件和资源条件的项目。
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总投资2亿元以下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
法律效率:对未履行备案手续或者未予备案的新开工项目,市规划、国土房产、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二、申请资料
1、项目单位需填报《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该表格可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和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网站上点击“项目申报软件”下载申报软件。项目申报时须提供电子报盘(申报软件可自动生成*.szp格式报盘,而后刻录至光盘或存至U盘)。
2、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备案时,需附如下资料:(注:凡申报材料中需提交复印件的项目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
(1)项目法人注册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法定授权委托书(收原件)等;
(2)资本金证明文件(原件):包括银行开具的三个月内的存款证明文件(即公司所在银行账户的存款证明,收原件),最新的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水泥项目,最
低资本金比例为35%;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3)场地证明文件:
自有场地:提供《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租赁场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1份;
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方式,由用能公司给节能服务公司免费提供场地,则需由用能公司提供场地使用的授权书以及用能公司的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4)项目简介:介绍项目大致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以及工艺流程等,建设单位简介。
三、向发改委递交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备案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项目审批)
一、受理单位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一般由各市县(区)人居环境委员会审批,以深圳为例,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项目由市人居委审批,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项目由区人居委审批。
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可投入建设。如何判断所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参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
二、正常申报流程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则一般先联系具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全权委托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且直到拿到环评批文,委托方只需配合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