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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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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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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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炼化企业设备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健全各级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各级设备管理的经济责任制。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任务: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精心维护、科学检
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为企业的安全、稳定、高效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能最高,为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条设备管理要坚持“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行“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设备管理工作要学习和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大力推广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和现代化故障诊断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和现代故障诊断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建立健全设备基础资料,为实现各类指标的管理和考核,提高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等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按照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修理费。
第八条管好设备是企业领导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必须列入经理(厂长)任期责任目标。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九条组织机构
(一)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和化工与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公司)分别设炼油处和技术装备处;各地区公司设置机械动力处(设备处)。
(二)专业公司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对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要有一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各地区公司均应设负责设备技术管理的副总工程师。
第十条职责范围
(一)专业公司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组织制定炼油化工设备的管理制度、规程、规范和工作规划。
(2)负责年度修理费预算的审核工作。
(3)负责股份公司所属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抓好设备科学管理,组织学习和推广应用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组织交流设备管理工作经验。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交流推广。
(5)组织制定主要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及设备技术经济考核指标。
(6)组织或参与企业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的主要设备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器材设备采购管理。
(8)负责股份公司炼油化工技术和设备引进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引进重要设备及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9)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10)组织或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查工作。
(12)负责股份公司炼油化工系统开展有关设备管理的项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
(二)地区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负责把设备管理工作列入经理任期责任目标和主要议事日程,对本公司设备管理方针、目标作出决策。
(2)对本公司的技术装备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设备固定资产创净产值率有所增长,确保生产装置和主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协调好安全稳定生产和维修、检修关系,防止设备失修等拼设备的短期行为。
(4)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审查并合理使用设备大修理费用和设备更新费用。
(5)根据企业长远和年度经营方针、目标,组织制定设备大修理、更新改造计划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6)组织或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地区公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规定,并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协助总经理对本企业的设备管理方针、目标作出决策;组织制定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的规划和措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组织审定本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停工检修、主要设备大修、重大设备更新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本公司设备系统开展各项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
(4)组织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组织抢修恢复生产。
(5)负责器材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6)参加重点基建、重大技措工程的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7)审查上报的机动报表、闲置设备的外调及主要设备的报废处理。
(8)负责机动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
(9)指导机动系统的技术培训及交流。
(四)设备副总工程师职责
(1)在主管设备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贯彻设备技术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审批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审核主要生产装置设备的运转周期、生产装置停工检修,主要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工程计划和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主要设备的选型、合理使用、主要设备的改造方案及组织主要设备的报废鉴定工作。
(5)对主要设备的技术问题组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