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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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件中的人肉搜索(3篇)

法律案件中的人肉搜索(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引发了许多争议。

特别是在法律案件中,人肉搜索的滥用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还可能引发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危机。

本文将围绕法律案件中的人肉搜索展开讨论,分析其危害以及应对措施。

一、人肉搜索的定义及特点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利用各种手段搜集、传播、评论他人的个人信息,以达到揭露真相、监督社会、追求正义等目的的一种网络行为。

其特点如下:1. 快速传播:人肉搜索具有极强的传播速度,一旦发起,相关信息瞬间被大量网民转发,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2. 门槛低:人肉搜索的门槛较低,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中,无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3. 真假难辨:人肉搜索的信息来源复杂,真假难辨,容易造成误判。

4. 隐私侵犯:人肉搜索过程中,个人隐私容易被泄露,给受害者带来极大伤害。

二、法律案件中人肉搜索的危害1. 侵犯个人隐私:人肉搜索将个人隐私暴露于众,给受害者带来极大痛苦,甚至可能导致其生活、工作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

2. 影响司法公正:人肉搜索的滥用可能导致舆论压力过大,影响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甚至干扰司法公正。

3. 加剧社会矛盾:人肉搜索的负面效应可能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引发暴力事件,破坏社会和谐。

4. 法律风险:人肉搜索的滥用可能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给参与者带来法律风险。

三、法律案件中人肉搜索的应对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对人肉搜索危害的认识,倡导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2. 完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加大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网络行为,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3. 强化网络监管: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对涉嫌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 提高公众道德素质: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的道德素质,引导网民理性表达、文明上网。

5. 建立人肉搜索举报机制:鼓励网民积极举报人肉搜索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6. 加强司法救济: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1. 引言1.1 人肉搜索的定义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大量网络用户的力量,齐心协力搜索、调查、公开他人个人隐私信息并对其进行追踪或者恶意攻击的行为。

人肉搜索可以迅速曝光目标的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从而导致目标遭受到侵犯、骚扰甚至诋毁。

这种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揭露真相和维护公共利益,但也往往伴随着泄露隐私、造成伤害等负面影响。

人肉搜索的定义与传统的网络调查行为有本质区别,其侧重点在于群体性和扩散性,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力和影响力。

人肉搜索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网络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在人肉搜索中,参与者通常是匿名的,难以被追究责任,这也给打击人肉搜索带来一定困难。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法律规制、技术治理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加以规范和管理。

1.2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人肉搜索可能导致隐私泄露和个人信息被滥用。

当个人的隐私信息被不特定的大众获取和传播时,个人的安全和隐私权利就可能受到侵犯。

这种情况下,个人可能面临着身心双重的威胁,甚至可能导致个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人肉搜索可能引发误导性和恶意扩散。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由于信息来源的不确定性和真实性的难以核实,可能导致信息的失实和不实传播。

这种情况下,会给被搜索者和相关人员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社会舆论的误导和混乱。

人肉搜索还可能导致网络暴力和群体施压。

一旦人肉搜索结果被利用于暴力行为或者群体施压,就可能给被搜索者和相关人员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和身体威胁。

这种情况下,可能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和群体事件,造成不可控的社会影响和后果。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在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信息误导和恶意传播、网络暴力和群体施压等负面后果。

为了有效防范人肉搜索的危害,需要加强法律监管和技术治理,提倡网络文明行为和道德建设。

1.3 人肉搜索现状目前,人肉搜索的现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人肉搜索行为呈现出越来越频繁的态势,特别是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中,人肉搜索行为更是屡见不鲜。

人肉搜索的法律争歧与反思

人肉搜索的法律争歧与反思

人肉搜索的法律争歧与反思从目前的情况看,人们在人肉搜索问题上的争歧主要集中在法律与伦理道德方面。

法律争歧的焦点在于隐私权问题。

关于人肉搜索的法律争歧的焦点在于人肉行为是否侵犯了人们的隐私权。

尽管隐私权的合法性已有逾百年的历史①,但是在“人肉搜索”是否侵犯了个人隐私权问题上,仍存有较大争歧。

第一,人肉搜索中公开的信息是否都属于“受保护的隐私”?有人提出,并非所有人的所有隐私都是不可公开的。

首先,公众人物的隐私并非都不可公开。

在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许多前援判例中,涉及公众人物的信息披露,很多情况下都不认为构成侵权。

其次,行为是否侵权与其是否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相关。

有些信息如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与人格尊严并没有直接关系,尽管这些信息具有个人属性,但公开这类信息并不一定直接侵害到主体的人格尊严或精神利益。

再次,只有滥用或商业性利用个人信息才真正构成侵权——商业利用会侵害到个人的名誉权等权益,而滥用则会侵害主体的其他权益,如利用手机号码进行电话骚扰、恐吓或发送垃圾短信的行为会侵害主体的通信自由而非隐私权;知道某人家庭住址后往其家门上泼墨水等行为,会侵害到他人的物权而非隐私权等。

[1]最后,在许多人看来,如果一种行为危及社会公益,尽管这种行为属于个体行为,尽管行为主体不愿意公开这种信息,但信息公开也不能说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果主体行为危及国家安全时,其隐私更不在受保护之列。

第二,有人提出,在人肉搜索中,相关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开不一定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王菲案”中的被告律师就辩称:一个人的名誉是和他的言行相符的,原告因婚外情导致妻子自杀,本来就是违背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给他带来了负面社会评价,不能被看作是名誉受损,名誉权受侵犯只适用于捏造事实或歪曲事实的案例。

如果被公开的信息属真实信息,而且针对的是不道德行为,即便语言有些偏激,也不必定构成侵权。

[2] 事实上,从目前情况看,讨论人肉搜索是否违法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来规范之尚不具备太大的现实意义。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人肉搜索指的是通过网络集合众人的力量来寻找特定人的信息或行踪,并进行公开曝光的行为。

虽然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社会公正和犯罪打击,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如侵犯他人隐私、误导舆论、个人权益等。

因此,在法律上,人肉搜索应该受到严格的规制。

首先,人肉搜索中的信息获取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问题。

由于相关信息可能来源于地震局、银行、警方等相关机构,调取、分享这些信息可能需要个人或机构授权。

如果人肉搜索者或调查人员不具备合法权限,则违反了相关法律和规定。

在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等文件规定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和授权,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人肉搜索的过程中极易导致误导舆论、扰乱社会秩序。

人肉搜索往往是由群众行动带动的,没有严密的法律途径进行调查,可能导致过度猜测、误判事实。

例如,2014年广东王某强奸案,当时被指认的是一名叫做“王喵”的男子,但事实上该男子无任何奸罪行为。

这种现象在2013年天津女大学生陈某事件、2016年武汉女孩举报毒贩事件和2018年河北张家口迷途男孩事件等案件中均有表现。

最后,人肉搜索容易给被搜索者造成难以承受的社会压力、恶意攻击和人身危险。

在人肉搜索过程中,一旦遇到错误引导,可能会导致被搜索者的名誉受损、隐私泄露,甚至引发更大的安全风险。

例如,2016年湖南超市女子洪女士因被网友冤枉偷东西而被攻击致死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2019年苏州小学生被谣言污名化,甚至面临生命威胁等。

因此,在刑法上,人肉搜索应受到相应的规制,以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和社会安全。

具体来说,应该加强对人肉搜索者的监管,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提高公众遵守合法途径进行调查的意识和法律素养。

案例一:湖南超市女子洪女士被人肉搜索冤枉偷东西而被攻击致死2016年5月14日,湖南益阳超市女子洪女士被指窃取超市内一名男子的手提包,引发了热议。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洪女士罪名越来越重,被指窃取包内3000元用于购物,但事实上洪女士没有偷盗嫌疑。

人肉搜索法律案例(3篇)

人肉搜索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现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人肉搜索是指在网络上通过公开或半公开的渠道,对特定人物或事件进行搜索和调查,以达到揭露真相、监督社会、娱乐大众等目的。

然而,人肉搜索在追求真相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人肉搜索的法律案例入手,分析其法律性质、法律责任以及法律规制,以期为人肉搜索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1. 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之争关于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学术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1)侵犯隐私权说:认为人肉搜索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2)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说:认为人肉搜索行为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言论自由说:认为人肉搜索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体现,具有监督社会、揭露真相的作用。

2. 本文观点本文认为,人肉搜索的法律性质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法律关系。

一方面,人肉搜索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具有侵权行为的特征;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言论自由,具有监督社会的功能。

因此,在处理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其法律性质,进行合理规制。

三、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1. 侵权责任(1)隐私权侵权:人肉搜索过程中,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权。

对此,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名誉权侵权:人肉搜索过程中,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名誉。

对此,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人肉搜索过程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他人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诽谤罪:人肉搜索过程中,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3. 行政责任(1)网络安全法:人肉搜索过程中,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如未采取技术措施保护他人个人信息等,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俗称“肉搜”,指的是通过网络、信息检索和社交媒体等渠道,利用大量个人信息追踪、侵入他人隐私,甚至实施人身攻击的行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肉搜索行为逐渐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问题之一,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人身攻击的行为需严格遵守法律界限,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尊重他人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篇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个人的姓名、肖像、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特别是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获取、传播他人的隐私信息。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搜集、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违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在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人肉搜索行为中,可能涉及到转载、传播他人原创作品的情况,如果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擅自传播他人作品,将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应当尊重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未经许可传播他人的作品。

人肉搜索行为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信息泄露、滥用和非法获取等行为。

而人肉搜索行为往往需要借助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进行信息搜集和传播,如果未经授权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将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需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规,不得非法获取、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人肉搜索行为中的人身攻击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侮辱他人、诽谤他人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在人肉搜索中,如果借助搜集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身攻击、诽谤他人等行为,将受到刑法的限制,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肉搜索 法律

人肉搜索 法律

人肉搜索法律当前,随着英特尔技术的广泛应用,高度发达的网络关系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已成为社会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随之而来的是,正在网络虚拟世界发生的事情,真真切切关联到真实世界中真实的法律问题,当人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却面临着法律调整的空白。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人们以网络为载体和途径,将现实世界中的纠纷和争议通过网络炒作,以维护社会公义的名义,发起了声势浩大的系列人肉活动,人肉了发虐猫视频的女生,人肉了自杀女博主婚外恋的丈夫,人肉了一夜情的铜须,人肉了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的社会关系,人肉了说很黄很暴力的13岁女学生等,有些人肉搜索在当时实现了维护社会道德正义的目的,以社会公审的形式满足了公众行侠仗义的快感,但也有无法把握后果的伤害和恶搞。

当人肉搜索成为一种无所不能的手段,就会产生网络暴力,参与者通过各种方式搜索并公开特定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数据使之成为公共资源,甚至引导现实世界的众人攻击、毁损当事人现实权利。

此时,人肉搜索就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如果不依法规范人肉搜索中的某些行为,这种无序而不合法的人肉搜索不知何时就会降临到包括参与者在内的任何人的头上,且让任何人都维权无路。

网络上盛传: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以上这些问题涉及到近年来很热门的领域--隐私权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二、法律性质分析“隐私”一词来源于美国,即“privacy”,从“private”演化而来,意思是指与他人无关的私生活范围,范围广泛的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权利主体享有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方面的决定权,包括隐私的隐瞒权、支配权、利用权、维护权等。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人们通过网络可以获取大量的信息和资料,也可以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

然而,网络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例如人肉搜索现象。

人肉搜索是指网民通过互联网信息搜集和传播,获取并公开个人信息及事件的过程。

人肉搜索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个人信息、持续骚扰、辱骂等,对被搜索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困扰。

为此,我国需要对人肉搜索问题进行规制。

首先,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禁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搜索一定的个人信息。

在网络时代,人肉搜索可以视为一种非法侵入他人信息的行为。

如果搜集和传播的信息是非法和虚假的,我们应该依靠法律规定,依法惩处犯罪行为。

如果搜集和传播的信息是合法的,我们也应该采取措施来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避免过度搜索和传播。

其次,我国的《网络安全法》第四章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窃取、泄露、非法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

对于涉及个人信息的人肉搜索行为,也应该属于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之一。

我们应该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最后,通过案例来证明准确判断人肉搜索行为的重要性,以给予依法治理该问题提供案例支持。

案例一:2017年,一则看似情侣吵架的视频引爆网络,视频中一男子殴打女子,视频中被打女子的身份被广泛搜索到,但现实中,女子并非自愿接受曝光,并呼吁大家停止搜索。

此事件的背后有很多深层次的社会、道德问题,但不管什么样的角度看待,都不能否认这种人肉搜索行为的负面影响。

案例二:2018年4月,山东籍公民王思聪因海外买壳公司被炒作,在网上成为了大热搜索,并被众多网民人肉搜索。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背景下,任何人,不论身份高低,都应该遵守道德和法律。

向王思聪人肉搜索的人群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为王思聪提供了炒作机会。

案例三:2020年,一名青年学生在一个为空旷场地上假扮病患,后被当地警方拘捕,其在网上被“人肉搜索”,曝光真实姓名和过往记录,对该学生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被人肉搜索的法律后果(3篇)

被人肉搜索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被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网络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被人肉搜索的法律后果,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二、被人肉搜索的法律后果1. 侵犯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被人肉搜索的行为,通常涉及非法获取、使用、传播他人个人信息,侵犯了隐私权。

2. 侵犯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被人肉搜索过程中,如果涉及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则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3. 侵犯肖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被人肉搜索过程中,如果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进行侮辱、诽谤等行为,则可能构成肖像侵权。

4. 侵犯网络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侮辱、诽谤、恐吓等活动。

”被人肉搜索过程中,如果涉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将受到网络安全法的处罚。

5.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被人肉搜索过程中,如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

三、应对策略1. 收集证据在被人肉搜索后,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被侵犯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证据,以及被侵犯后的损失证据。

2. 寻求法律援助针对被人肉搜索的法律后果,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权提供法律支持。

3. 依法维权根据收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人肉搜索是指一种通过互联网收集他人个人信息、进行寻找、追踪、曝光并加以谴责的行为。

在一定程度上,人肉搜索的行为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人肉搜索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在进行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往往会收集并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这些信息的公开可能会对被搜索对象造成严重的侵犯,甚至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和困扰。

人肉搜索往往还会伴随着对被搜索对象的人格侮辱和攻击,进一步加剧了被搜索对象的精神压力和心理痛苦。

对人肉搜索行为的刑法规制必须充分考虑保护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人肉搜索行为可能触犯他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在进行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往往会对被搜索对象进行指责、诽谤和污蔑,导致其名誉受损,甚至影响其社会形象和事业发展。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被搜索对象的名誉权和荣誉权,还可能给其带来经济损失和心理困扰。

对人肉搜索行为的刑法规制必须充分考虑保护他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针对人肉搜索行为,国内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严格的规制和治理。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对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网络安全法》则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非法收集、利用用户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审理侵害个人信息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并明确了被侵权人的追究赔偿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为对人肉搜索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和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制外,对人肉搜索行为的有效治理还需要加强社会教育和舆论引导。

要倡导崇尚法治、尊重他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的社会风气,提升公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不参与和支持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要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引导网络用户理性表达意见,规范网络公共秩序,杜绝人肉搜索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人肉搜索”中的隐私权侵害与法律规范

“人肉搜索”中的隐私权侵害与法律规范

“人肉搜索”中的隐私权侵害与法律规范“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的网络现象,一般是指将Google、百度等网络搜索引擎与人工搜索相结合,通过充分动员广大网民力量,集中网民注意力,在网络上搜索某一个人、某一件事的信息和资料,确定被搜索对象的真实身份并将其暴露于互联网世界之中的一种超强的搜索手段。

这种搜索行为之所以被称为“人肉搜索”,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信息搜索和机器搜索,因为它把单纯从互联网上通过网页寻找信息来获取答案的行为,通过提问的方式指向了广大网民本身。

“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正义的声音,但与此同时也因其非理性而引发了一些争议甚至是纠纷和诉讼,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关于“人肉搜索”与被搜索对象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问题。

一、“人肉搜索”行为的特征分析在探讨“人肉搜索”是否会构成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之前,有必要对“人肉搜索”行为的特征进行初步分析。

概括而言,“人肉搜索”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就行为方式而言,“人肉搜索”具体包含多种行为。

首先,通过提问启动“人肉”搜索行为,即把被搜索对象的某些线索公布于网络上发动广大网民进行搜索以及提供相关线索;其次是广大网民参与搜索以及提供线索、分析整理相关线索,确定被搜索对象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以及相关信息;再次是把搜索结果公布于网络;最后,往往导致广大的网民对被搜索对象在网络上进行评论、谴责甚至在现实生活中进行骚扰、谩骂、恐吓以及人身攻击。

第二,就行为主体而言,“人肉搜索”参与者众多。

如前面所述及的,“人肉搜索”的参与者包括发起人、广大的参与搜索和提供线索、信息的网民以及在确定了被搜索对象并将其公之于网络之后参与评论、谴责甚至攻击的网民,除此之外,“人肉搜索”还涉及网络服务提供商,因为被搜索对象在网络上留下零星的信息片段最后被集中起来,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搜索服务;被搜索对象的个人真实身份和相关信息被公布于网络,也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商;最后,网民对被搜索对象的骚扰、攻击等也可能通过网络实施。

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思考

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思考

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思考09公管吴昊娇 090107043 人肉搜索引擎,是指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它利用接近“百度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网站。

先是一人提问,然后八方回应,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

搜索引擎也有可能对一些问题不能进行解答,当用户的疑问在搜索引擎中不能得到解答时,就会试图通过其他几种渠道来找到答案,或者通过人与人的沟通交流寻求答案。

人肉搜索的发动和参与者各式各样,一些人肉搜索案件发生,其中有正义的也有不正义的,利弊参半。

一、人肉搜索有利有弊利:可以维护正义良知的“道德审判”。

“人肉搜索”最初是作为一种信息的供需技术而存在,但是更大规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是社会问题的折射,其本质是道德表达。

网络虚拟社会给个体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表达的平台,有利于人们回避现实社会,以一个本真的自我在这个社会中存在。

“人肉搜索”所选择的对象,几乎都是引起广大网友愤怒,违背社会道德的事件或人物。

在我国特殊的网络环境下,“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公民行使监督权、批评权的体现。

网民将涉嫌违法、违纪或者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或事件以及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由网民们自行评判,如果行使得当,也有利于社会进步和维护公共利益。

通常情况下,道德只能靠自律和监督,在现实中效果较差。

“人肉搜索”现象的出现,有利于网络社会的德治与现实社会法治的结合,使社会更稳定。

弊:人肉搜索是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网络暴政” 。

“人肉搜索”使用不当,容易引起网络暴力等消极影响。

“人肉搜索”事件中,当被搜索对象的个人隐私被毫无保留地公布,他会收到网络上和现实的人身攻击和伤害。

这种行为超越了网络道德和网络文明所能承受的限度,会侵犯了个人隐私权等相关权益,阻碍了“人肉搜索”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

来自五湖四海、成千上万个人通过不同途径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个人进行搜索挖掘,很快就能掌握这个人的所有信息。

“人肉搜索”的法律维度

“人肉搜索”的法律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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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 共 同侵 权

如 果 网 络 服 务商 事 先 知 道 内容 违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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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 不 同的 看 法


有 观 点认 为 将
人肉搜索并不乏 积极的社会意义。然而 ,人 肉搜索从诞
义 务相对应,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我们在享 有权利的 时候 , 同样也负有相应的义务。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有一个界限, 而超越这个界限就构成禁止权利滥用,应承担法律责任。
生之1起 ,一直游走在法律 和道 德之 问。“ 肉搜索”的善良 3 人 初衷,未必就一定能达 到维护道 义的目标 。“ 肉搜索”的价 人 值标准,也仅仅是基 于一个群体对于另一个人的判断。如 果
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 ,又会带来什么样 的社会问题呢? 我们思
二、“ 人肉搜索” 与私权的维护
私权神圣是法治社会 的基本理念。私权神圣 理念表达了
确定的法律利益 ,鼓励人们去追求 自己的合 法利益。私权神 圣包括人格权神圣和财产权 不神圣。私权神圣就是 民事权利
考公权力的限制,为什么不对自己的言行进行反思呢? 现代 文 明呼唤理性,而不是依赖感性 认识。天真地 自认为真理在 握
个人看法。如果是受害人 ,也可 以通过信访 、举报和诉讼等方 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每个公 民在行使 自己的权利时不 能侵犯他人 的合法权利。我们并不怀 疑许多网民最初 的善 良 愿望,但是 “ 人肉搜索”如果不予以约束则会被滥用。就现有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途径,对某个具体的个人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搜索,以获取其个人信息、行踪轨迹等相关信息。

这种社会现象通常出现在网络上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热点、犯罪事件等方面,人肉搜索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违反隐私权和法律的风险。

对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法律界限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法律领域,人肉搜索的合法性和界限主要涉及到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和侵权责任等多个方面。

以下将从法律的角度,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一、隐私权保护在人肉搜索中,最重要的法律界限之一就是隐私权的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公民的个人信息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不得随意泄露、传播或使用。

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对于公共人物而言,他们的个人信息同样受到隐私权的保护。

虽然公共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隐私权的权利,但在进行人肉搜索时,也必须尊重其基本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信息真实性在进行人肉搜索时,所获取的信息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获取虚假信息、散布谣言、恶意造谣等行为都将涉及到侵权责任和违法责任。

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慎重对待所获得的信息,不得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三、合法权益保护在进行人肉搜索时,必须杜绝对其他人的人身、名誉、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

任何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的行为,都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侵犯他人的权益。

四、法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于违法的人肉搜索行为,相关法律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监管和追究责任。

在互联网时代,法律监管的难度增加了,但对于违法行为,法律仍然会依法予以追究和惩处。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

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摘要】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网络现象,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帮助揭露一些不法行为,但也带来了严重的隐私侵犯和社会混乱。

本文旨在探讨人肉搜索的刑法规制与治理问题。

在分析了人肉搜索的危害性、定义和研究目的。

在对现行法律对人肉搜索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强调了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举报机制等措施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处罚。

结论部分指出,加强对人肉搜索的治理是当务之急,法律应明确规定其边界,发展应与法治相适应。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望为未来的立法和治理提供参考,有效防范人肉搜索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人肉搜索、刑法规制、治理、危害性、监管、法律法规、举报机制、违法行为处罚、边界、发展、法治适应。

1. 引言1.1 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人肉搜索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人肉搜索往往伴随着隐私泄露的问题。

当个人信息被大规模地曝光和传播时,个人隐私权往往难以得到保障,从而引发一系列纠纷和矛盾。

人肉搜索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当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被人肉搜索放大传播后,可能会引起大规模的情绪和舆论激荡,进而演变成具有破坏性的社会事件。

人肉搜索还存在着极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风险。

在人肉搜索的过程中,参与者往往会受到舆论的强大压力,甚至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责问。

人肉搜索所带来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必须加强法律规制与治理。

1.2 人肉搜索的定义人肉搜索是指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利用个人信息追踪、搜集、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是由一些网民或群体在网络上发起,通过搜索引擎、社交网络、论坛等平台搜集相关信息,对特定对象进行调查、追踪、曝光和攻击,甚至造成被搜索对象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在人肉搜索中,参与者往往会利用社交媒体上的信息、照片、视频等追踪特定对象的行踪和个人隐私,甚至通过暴力言论和行为对其进行攻击和威胁。

人肉搜索的定义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实际运用中往往是一种对个人隐私权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

法律人肉搜索案例(3篇)

法律人肉搜索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行为,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然而,这种行为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和道德问题。

本文将以一起法律人肉搜索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法律与道德在现实生活中的碰撞。

二、案例简介2016年,某知名网络论坛上出现了一篇名为《实名曝光某地恶霸》的帖子,帖子中列举了某地恶霸的种种恶行,引起了广泛关注。

随后,网友纷纷加入人肉搜索,搜集恶霸的个人信息,并在网络上公开曝光。

在舆论的压力下,恶霸最终被警方抓获,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三、案例分析1. 法律层面(1)侵犯隐私权人肉搜索过程中,网友搜集、传播恶霸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涉嫌侵犯恶霸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搜集、传播他人个人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犯名誉权人肉搜索过程中,网友对恶霸进行恶意攻击、侮辱,损害了恶霸的名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道德层面(1)正义感人肉搜索起源于正义感,旨在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部分网友丧失了道德底线,采取过激行为,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2)道德风险人肉搜索过程中,网友搜集、传播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此外,人肉搜索可能导致网络暴力,损害社会和谐稳定。

四、结论法律人肉搜索案例反映了法律与道德在现实生活中的碰撞。

一方面,人肉搜索具有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人肉搜索也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法律风险,以及道德风险。

因此,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法律与道德的边界,避免过激行为,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和谐稳定。

五、建议1. 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使大家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分析

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分析

人肉搜索的道德与法律分析摘要“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实现知情权的重大途径,运用得当可以扬善惩恶。

如果滥用言论自由侵犯他人隐私,就属于违法的侵权行为。

我们应该在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权之间、道德与法律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们处理“人肉搜索”及其他网络问题的基本原则。

关键字人肉搜索道德法律一人肉搜索的概念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呼百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通过提问者在网络上发起某一搜索对象,各个分散的网络用户汇聚起来对目标对象展开搜索追查,而后采取人工方式对所搜集的信息进行甄别、整理的一种网络现象。

二人肉搜索的特点(一)从行为主体及方式来看。

人肉搜索的行为主体是信息的发布者再者是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的网站。

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对被搜索对象在网上进行评论、攻击、谩骂,在这整个过程中,网络服务提供商也不可避免的参与其中,只不过它是通过向广大网民提供服务而被动参与的,网站的法律地位取决于它所提供的服务性质。

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法律保护个人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不受非法侵犯,网络上的个人隐私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利必须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为前提,避免因自己的不当行为造成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的不良后。

(二)从行为后果来看。

人肉搜索中的群体非理性容易触及道德和法律底线,形成“网络暴力”,后果非常严重。

在提问者发起搜索对象后,单个网民迅速融入寻找“共同敌人”的群体,不自觉地形成一种集体心理,共同对不良的社会现象或丑陋的个人行为肆无忌惮地进行批判大众强烈的道德愤慨在相互煽动、刺激之中变得越来越偏激和凶暴,最后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

其后果往往导受害者同时面临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侵害和打击。

三、人肉搜索的社会功能对道德的影响(一)方便舆论监督,净化社会风气。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使人类进入自由表达的“民主时代”。

人肉外国人的法律后果(3篇)

人肉外国人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全球化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

然而,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人肉搜索”现象尤为突出。

所谓的“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平台,通过公开或非法手段,搜集特定个人的个人信息,并在网络上公开传播的行为。

近年来,人肉外国人现象时有发生,给被搜索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本文将探讨人肉外国人的法律后果。

一、人肉外国人违法行为的法律分析1.侵犯个人隐私权个人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人肉外国人行为,往往涉及到被搜索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范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因此,人肉外国人行为侵犯了被搜索者的个人隐私权。

2.侵犯名誉权名誉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人肉外国人行为,往往伴随着对被搜索者的人身攻击、恶意诽谤等,严重损害了被搜索者的名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因此,人肉外国人行为侵犯了被搜索者的名誉权。

3.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人肉外国人行为,往往涉及到对被搜索者肖像的非法使用和传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复制、发布、传播其肖像。

”因此,人肉外国人行为侵犯了被搜索者的肖像权。

4.侵犯通信自由通信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人肉外国人行为,往往涉及到对被搜索者通信自由的侵犯。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

浅议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人肉搜索是指通过公众网络或其他方式,利用群体性行动进行的信息采集、整合、筛选和公开的行为。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了互联网时代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较量的新现象,其所能产生的信息和影响不可小视,但是与此同时,人肉搜索也存在一些隐患和法律风险。

在法律上,人肉搜索涉及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比如侵犯隐私权、诽谤、侵权等等。

对于人肉搜索的界限,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一、侵犯他人隐私权对于人肉搜索的第一个风险就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在搜索的过程中,人们可能会收集到他人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地址、工作单位、账号等等,这些信息一旦被公开,将会对被搜索的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的人身尊严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人肉搜索如果突破了个人隐私和尊严的底线,就已经涉及到了违法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人肉搜索在信息的收集和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侵犯到被搜索对象的知识产权。

比如,参与搜索的人可能会搜到某个作家的小说,然后将其转载在网络上,这就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诽谤人肉搜索中还有一个很大的风险就是诽谤。

比如,搜索的人可能听取到某个人的不实言论,然后在网络上扩散这个谣言,从而影响到该人的名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恶意诋毁他人名誉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人肉搜索造成了对他人的名誉、荣誉等的侵犯,那么搜索者将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反网络管理规定人肉搜索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可能违反网络管理规定。

目前网络空间已经有了相关的管理法律法规,对于恶意抹黑、违反道德、危害社会安定等行为都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人肉搜索的行为与这些规定相违背,搜索者将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结论:从以上几个方面来看,人肉搜索的法律界限是比较模糊的。

我们既不能因为其社会价值低而将之禁止,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其产生的不良后果而让其盲目运作。

因此,在人肉搜索的实践中,我们应该在尊重他人隐私的前提下,明确并遵守网络管理规定;同时,对于被搜索对象的权益和尊严也需要进行严格的保护。

人肉搜索案例法律分析(3篇)

人肉搜索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

然而,在网络信息爆炸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种名为“人肉搜索”的现象。

人肉搜索是指通过网络平台,由众多网民共同参与,对特定人物进行信息搜集、传播和讨论的行为。

近年来,人肉搜索引发的争议不断,不仅侵犯了个人隐私,还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人肉搜索案例的法律分析,探讨人肉搜索的法律责任和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2016年,某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关于某知名女演员的涉嫌“出轨”帖子。

随后,大量网友参与人肉搜索,通过公开渠道搜集该女演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

此举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对该女演员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舆论压力下,该女演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

三、法律分析(一)侵犯个人隐私权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收集、处理、传输、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搜集和传播该女演员的个人信息,已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搜集、传播他人的个人信息。

人肉搜索行为侵犯了该女演员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名誉权侵权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2.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网友通过人肉搜索搜集和传播该女演员的个人信息,并将其与“出轨”等负面事件联系起来,已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人肉搜索行为侵犯了该女演员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侵权责任承担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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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搜索方式,是依托数万网民而不再仅仅依靠网络数据库,是一种网民自发性的、集体完成的行动。

网民们可以利用Google、百度等超强的搜索引擎,输入不同的关键词;从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入手,查询目标对象及朋友的博客、播客、论坛、QQ空间等,寻找蛛丝马迹;同时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区类网站,如淘宝、天涯、猫扑、百度贴吧、新浪论坛等,搜寻目标对象可能留下的注册痕迹;通过被搜索目标的ID或邮件地址,查其IP号,锁定目标对象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进而确定其真实身份等
二)“人肉搜索”的特点:1、“人肉搜索”是双刃剑
人肉搜索”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发表言论、伸张正义、监督政府的平台,举例少写。

但是与此同时,“人肉搜索”随便公布他人的私人信息,存在着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问题。

1、“人肉搜索“主体较多
2、“人肉搜索”传播快
当信息搜索者提出的搜索要求引起网友们热议的时候,论坛的坛主就会把这一帖子置顶,然后各大网站对此进行转载,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这起事件就会众所皆知。

被搜索者的私人信息也不再是秘密,私人信息变成了公开信息。

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
了坚实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这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

从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大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再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任务,一整套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治理体系加紧构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的改革深入推进。

这次中央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必将推动依法治国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3日下午在京闭幕。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网友认为,“依法治国”将激发中国发展潜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有相关的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
2007年末一位女士自杀并留下了自杀前的博客,博客中指出自己的丈夫背叛自己并说出第三者的名字,此后大旗网、天涯社区和北飞的
候鸟三大网站对此进行报道,导致该女士的丈夫王菲在现实生活中失去工作,无法正常生活,最终王菲以“大旗网”、“天涯社区”和“北飞的候鸟”三大网站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将其告上法院,成为全国反“人肉搜索”第一案。

由此“人肉搜索”的法律问题正式引起人们的注意。

(一)“人肉搜索”涉及到隐私权和名誉权。

人肉搜索”主要是依靠网友收集被搜索人在网络上的各种行迹例如在各个网站发布的帖子、留言或者博客等来对被搜索人的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的认定,如果网友只是把这些信息发布到网上,那并不能构成对被搜索人的侵权,但是当这些信息和事件联系在一起,人们就会带有色眼镜去看待被搜索人,对他进行道德的批判,这样就侵害了被搜索人的隐私权。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现在因为被搜索人是和某具有消极影响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所以社会上无法从客观角度去评价被搜索人,社会舆论的内容多是消极方面,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致使当事人无法在现实生活中正常的工作生活,所以在这方面是严重损害到被搜索人的名誉权的。

(二)“人肉搜索”涉及到的网站的法律责任。

通过网络的搜寻来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人肉搜索”却给一部分人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名誉损害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
正常生活,网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网站制定的“赏金猎人”制度对“人肉搜索”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它促使网友更加热衷于“人肉搜索”,而不顾及“人肉搜索”后的道德以及现实问题。

同时,“人肉搜索”的回
帖的发布也不是经过审批后才发布的,而是先发布,等到发现问题的时候再去删除处理,这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

根据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于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有法定义务审查信息内容是否属于“谣言、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是否属于“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网络上虽然都是匿名者,但网友在网络上的行为,一旦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现象,除了追究网友的法律责任,网站作为管理者也应该承担监管不力的连带责任。

四、“人肉搜索”的法律现状
针对“人肉搜索”的负面问题,国家和各地方纷纷出台法律政策来治理此项问题。

江苏徐州正式出台条例来禁止“人肉搜索”。

《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
年6月1日起生效。

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的行为、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尽规定,特别是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

2008年8月25日,朱志刚等全国人大常委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时,提出网络“人肉搜索”严重侵犯公民权益,需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12月22日开始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草案规定,网络服务提供
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要求删除、屏蔽侵权内容的通知。

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侵犯他人人格权利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刑法》第246条规定对侮辱罪、诽谤罪的具体刑罚。

而对于利用“人肉搜索”公布的个人信息对当事人进行骚扰的,我国也有《治安管理
处罚法》予以规制。

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则对非法提供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予以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草案)》也对人肉搜索中网站要承担的侵权责任予以规定。

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其实没有必要专门再为“人肉搜索”侵权问题设置罪名。

五,具体做法
(二)借鉴外国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

在相关问题的处理上,比较成功的是美国模式和欧盟模式,美国为了鼓励、促进网络产业的发展,采取一种以政策性引导下的行业自律模式为主导,辅之以立法的模式。

欧盟主要采取立法方式对网络隐私权进行保护,制定了大量相关的法律,如《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等。

但是美国和欧盟的处理办法还是有着一定的弊端的,我们要结合我国互联网产业以及相关立法的实际情况制定解决方案。

我国互联网产业和相关立法的基本情况是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但是相关的立法情况却不能及时与互联网产业进行匹配,立法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所以根据现实情况,我们应尽早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同时要加强政策性引导,使互联网行业形成良性的行业规范,使行业自律性和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的进行,这样既能有法律的约束,同时又能给产业一定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妥善的解决网络发展和立法滞后的冲突问题。

(三)三完善现有法律,确认侵权责任。

了自己的搜索要求,那么他是否构成了侵权呢?这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所以针对人肉搜索的侵权问题现在主要考虑的就是对责任主体的确认。

人肉搜索的行为主体有四个,所以责任上的认定也应该区分对待。

其中最容易确认侵权责任的是信息提供者和评论参与者,他们一个披露他人的私人信息,一个对他人进行侮辱和诽谤,都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旦确认其真实身份,就要对其追究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
共同过失,但其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依照
此法律依据,信息搜索者也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六、“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恰当的话,可以为人民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能够结合大家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同时也为发挥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更广阔的平台,也为监督政府提供了一条渠道。

但是如果使用不恰当的话,网络信息提供变成了网络暴力,网络监督变成了私刑的化身,所以要想最大化的发扬“人肉搜索”的优点,就应该为“人肉搜索”画好警戒线,为“人肉搜索”披好法律的外衣,能够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利,维护人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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