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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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承包范围:
7、承包方式: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道路交通管理事项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在签订合同一周内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承包人提供套图纸(含返还的三份竣工图)。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
(7)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园林绿化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负责向市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工程备案;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
(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他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2、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他事项。
3、派驻工程师及权限
(1)发包单位派驻工程师姓名:,职
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对施工现场“三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现场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量增减签证;图纸发放、组织竣工验收等。
(2)监理单位派驻工程师姓名:,职
务:,发包人委托的职
权:,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约定的职权范
围。
(3)承包单位派驻项目经理姓名:,职
务:。
(4)承包单位派驻技术负责人姓名:,职
务:。
四、工期
1、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有效日历天。
2、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质量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
(2)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
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2008;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其他需要明示的标准、规范名称: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4、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套竣工图。
5、质量保修
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六、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必须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经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针对工程自身条件的安全施工约定:按照政策规定需发包方承担事项,发包方务必予以配合;除此之外,承包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其他说明:合同外按下述条款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