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如何转化为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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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PPP、BOT、BT、TBT融资模式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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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PPP、BOT、BT、TBT融资模式搞清楚了名词解释:1BOT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式2BT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3TOT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4TBT模式政府将⼀个已建项⽬和⼀个待建项⽬打包处理,获得⼀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来⾃待建项⽬),最终收回待建项⽬的所有权益5PPP由政府特许企业进⾏项⽬的开发和运营,⽽贷款⼈除了可以获得项⽬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ZF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较:轨道交通公共私营合作制股权融资或股权融资+委托运营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城市道路建设—移交(BT)综合交通枢纽交通枢纽和经营性开发项⽬⼀体化捆绑建设污⽔处理建设—经营—移交(BOT)模式委托运营或移交—经营—移交(TOT)委托运营或移交—经营—移交(TOT)固废处置公共私营合作制(PPP)、股权合作等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镇域供热建设—经营—移交(BO T)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式这种⽅式最⼤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先由项⽬发起⼈通过投标从委托⼈⼿中获取对某个项⽬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公司并负责进⾏项⽬的融资,组织项⽬的建设,管理项⽬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旦在特许期内⽆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建设领域中采⽤的⼀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发起⼈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后的项⽬移交项⽬发起⼈,项⽬发起⼈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付项⽬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说起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BT,BOT,BOO,EPC,EPCM, PPP,FEED等.也许许多不在本行工作的朋友不知其中的意思和分别,先从各类资料中摘出如下,供交流:“BT” 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 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 - Own - Operate) 即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TBOTPPP模式

BTBOTPPP模式

BTBOTPPP模式BT(Build-Transfer)模式BT模式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合作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或公共机构与私营企业进行合作,通过招标或竞争等方式,选择一家或多家民营企业来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

一般情况下,民营企业首先自筹资金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在一定时期内运营管理基础设施。

在约定的运营期限到期后,该基础设施将被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民营企业获得一定的回报。

BT模式的特点是政府或公共机构通过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快速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利用民营企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

另外,BT模式还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然而,BT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风险主要由民营企业承担,一旦项目效益不如预期,企业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此外,由于政府或公共机构通常从民营企业手中购买基础设施时会支付较高的价格,BT模式可能会造成较高的财政负担。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模式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民营企业通过自筹资金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

一般情况下,民营企业获得一定时期的建设和运营权,期满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BOT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民营企业承担了大部分的项目风险,包括资金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风险。

政府或公共机构在这种模式下可以充分利用民营企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快速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无需承担过多的财政压力。

然而,BOT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民营企业在投资和经营项目时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忽略一些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

其次,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回报周期较长,民营企业可能面临资金压力和运营风险。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PPP模式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模式,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与民营企业共同合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合作模式。

ppp模式是什么,比较BT、BOT、PPP模式的异同

ppp模式是什么,比较BT、BOT、PPP模式的异同

ppp模式是什么,⽐较BT、BOT、PPP模式的异同 近期李克强总理部署推⼲PPP模式⼯作,那么ppp模式是什么呢?BT、BOT、PPP模式之间有什么异同?店铺为你解答疑惑。

BT模式的含义 1. BT是英⽂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政府资⾦来进⾏基础⾮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的⼀种融资模式。

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种变换形式,指⼀个项⺫的运作通过项⺫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付项⺫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 ⺫前采⽤BT模式筹集建设资⾦成了项⺫融资的⼀种新模式。

BOT模式的含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户收取费⽤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偿移交给政府。

BOT是英⽂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融资的⼀种⽅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

所谓项⺫融资是指以项⺫本⾝信⽤为基础的融资,项⺫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

通过项⺫融资⽅式融资时,银⾏只能依靠项⺫资产或项⺫的收⼊回收贷款本⾦和利息。

在这种融资⽅式中,银⾏承担的⻛险较企业融资⼤得多,如果项⺫失败了银⾏可能⽆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结果往往⽐较复杂。

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量前期⼯作,前期费⽤较⾼。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资产或项⺫收⼊回收本⾦和利息就是⽆追索权的概念。

在实际BOT项⺫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提供⼀定程度的⽀持,银⾏对政府或项⺫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持的程度,⽽不能⽆限的追索,因此项⺫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

由于BOT项⺫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的债务不计⼊项⺫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筹集建设资⾦,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的欢迎⽽被⼲泛应⽤。

BTBOTBOOBOOTEPCEPCMPPPFEED项目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EPCEPCMPPPFEED项目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EPCEPCMPPPFEED项目承包模式项目承包模式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方将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一系列工作委托给承包方进行管理。

在工程领域中,存在多种不同的承包模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承包模式。

1.BT(建设-转让):建设-转让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并在完成后将项目转让给委托方。

在这种模式下,委托方通过一次性支付或一定期限的租金来获得项目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2.BOT(建设-经营-转让):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在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委托方或相关的政府机构。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通常通过收取使用费或销售项目产出来获取回报。

3.BOO(建设-拥有-经营):建设-拥有-经营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拥有和经营,并长期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通过销售项目产出来获取利润,并对项目进行长期经营和维护。

4.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建设-拥有-经营-转让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拥有和经营,并在一定期限后将项目转让给相关的政府机构或委托方。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通过销售项目产出和使用费来获取利润。

5.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所有工程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等。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承担项目的技术和管理风险,并通过合同价款获取回报。

6.EPCM(工程设计和管理):工程设计和管理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工程管理和监督,但不承担实际施工的责任。

在这种模式下,承包方主要负责项目的规划、监督和控制,委托方则负责实际的施工工作。

7.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是指政府和私人企业在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进行合作。

在这种模式下,私人企业通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而政府则提供资金、政策和监管支持。

8.FEED(前端工程设计):前端工程设计模式是指承包方负责项目的前期工程设计,包括项目的技术方案、预算估算和项目计划等。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投融资模式是指在企业进行资金筹措和配置过程中采用的一种模式或途径。

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投融资模式。

下面将介绍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的概念,并列举一些相关的案例。

案例:中国的杭州湾跨海大桥就是采用了BOT模式。

中国交通建设公司与建议持有公司共同成立了湾跨公司,负责桥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公司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收取通行费,同时承担桥梁的维护和运营责任。

2. BT(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委托给合作方进行特定项目的建设,合作方将完成的项目直接交付给政府或企业。

BT模式的特点是:资金大部分由政府或企业提供,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建设。

案例:中国的北京新机场就是采用了BT模式。

北京市政府与合作方成立了新机场投资控股公司,由合作方负责新机场的设计、建设和交付。

项目完成后,新机场将归北京市政府所有。

3.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在自有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该项目转让给专业运营方进行经营和管理,一定期限后再转让回政府或企业。

TOT模式的特点是:项目的所有权在整个过程中归政府或企业所有,专业运营方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

案例:英国的伦敦地铁就是采用了TOT模式。

伦敦地铁由伦敦地铁公司负责建设,建设完毕后转让给运营方进行运营和管理。

项目合同期满后,伦敦地铁公司重新获得了地铁的所有权。

4. TBT(Transfer-Build-Transfer,转让-建设-转让)是指政府或企业委托给合作方进行特定项目的经营和管理,合作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然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企业。

TBT模式的特点是:资金由合作方提供,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案例:香港的尖沙咀东水务项目就是采用了TBT模式。

香港特区政府与合作方签订了合同,合作方负责尖沙咀东地区的供水、排水和处理废物的经营和管理。

干货分享:BT项目如何转化为PPP项目

干货分享:BT项目如何转化为PPP项目

干货分享:BT项目如何转化为PPP项目捷铭合投文/投资并购风险管理1、安庆外环北路工程是真的PPP项目吗?安徽省安庆市外环北路工程PPP项目于2015年5月6日正式签约。

项目的成功落地,激起了业界对非经营性项目采用PPP运作方式的热议。

安庆外环北路项目是真的PPP项目吗?回答:非经营性市政道路PPP项目是否为真,重点在于通过物有所值评价。

从规定上看,根据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中阐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 PPP模式包含政府购买服务,故安庆外环北路工程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PPP 项目。

然而,根据《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明确提出要科学规范地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PPP”)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安庆外环北路工程项目是无用户(通行者)付费的市政道路,属于非经营性项目,它的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

具体而言,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方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因此,安庆外环北路工程项目是否为真的PPP项目关键在于,其PPP模式运营下的运营维护成本等关键指标的达成相对于传统模式的所节约的成本,以考虑是否物有所值。

2、PPP与BT的核心特征及新近规定比较1)PPP与BT的核心特征比较PPP模式并非单纯的一种融资模式,而是对各类项目参与主体(政府、投资人、建设方、咨询方等)、项目筛选与策划、项目论证、项目资产、项目公司结构、融资方式、利益分配、风险分担、效果评价等要素的整体安排。

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

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

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上世纪90年代,为解决土地资产流失等问题,上海市成立土地发展中心,作为国有土地的储备机构,土地储备制度就此诞生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土地储备制度大致包括土地收购、土地储备、土地出让三个环节,其中土地储备环节即是将不具备土地出让条件的生地做成可出让的熟地的过程,土地一级开发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开发环节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此后云南城投、上海城投、漳州发展、泰达股份、黑牡丹、张江高科、北科建、华夏幸福等企业纷纷进入入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充当土地一级开发商的角色。

经过近20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土地一级开发领域在任务界定、权责分配、商业模式、资金融通、监管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不断规范,从商业模式上看,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经历了从BT模式到土地补偿模式再到利润分成模式的演进,未来将向PPP模式进一步发展。

一、BT模式土地一级开发的BT模式又称固定收益模式或工程总包模式,指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土地储备中心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总建设成本的一定百分比作为经营加成。

很多地区对利润加成部分进行了相应规定,如北京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开发企业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和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

招标底价包括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杭州规定:开发整理单位的利润和工作经费按照实施方案测算的开发整理成本总额的10%以内予以核定;昆明规定:市级国有投资公司组织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统一按照审计所确定的总投资额的16%给予投资回报,并计入土地收储成本。

BT 模式简洁明了,企业收益稳定,风险较小,是一级开发企业常用的商业模式。

如2010年5月,黑牡丹公司与常州新北区政府签署《新北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委托协议》,常州新北区政府委托黑牡丹公司完成西夏墅镇和孟河镇境内总面积约为1538.10公顷的土地一级开发所涉及的拆迁、安置及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委托建设期不超过两年,项目竣工后,新北区政府返还包括拆迁费用、安置费用、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财务费用在内的建设成本及10%的加成收益。

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

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

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演进路径及案例分析自1980年代起,中国的土地开发模式从BT(Build-Transfer)模式逐渐转变为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

BT模式是指政府购买土地并将其转让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开发,PPP模式则是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投资和开发项目。

本文将从历史演进的角度,分析干货土地一级开发从BT模式到PPP模式的路径,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

BT模式的演进路径BT模式最早出现在中国的城市建设中,政府购买土地并将其转让给开发商进行建设。

这种模式可以迅速推进城市建设,减轻政府的负担。

然而,BT模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出让金的风险等。

随着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研究和实践积累,人们开始意识到BT模式的问题,并开始探索新的模式。

在90年代初期,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探索PPP模式,即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投资和开发土地项目。

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项目的效益,同时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实现双赢的局面。

PPP模式的演进路径1996年,PPP模式正式提出,并在一些试点城市得到了应用。

在PPP 模式下,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和开发土地项目。

合作伙伴可以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

随着PPP模式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政府部门在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不断积累。

同时,PPP模式也推动了政府的和市场化经济的发展。

政府部门逐渐意识到PPP模式的优势,开始将其应用于更多的土地项目中。

PPP模式的案例分析1.北京CBD项目北京中央商务区(CBD)是中国开放以来的重大土地开发项目之一、该项目于1999年启动,采用了PPP模式进行开发。

政府与民营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共同开发该项目。

通过PPP模式,北京CBD项目成功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和人才,推动了北京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该项目也成为了中国PPP模式的典范,对于推动中国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VIP专享】非经营性项目如何从BT转为PPP

【VIP专享】非经营性项目如何从BT转为PPP

这一轮PPP热潮出现以来,工程企业和政府最为关心的是,原先有很多以BT模式实施的非经营性项目,现在该如何做,如何转为真正的PPP项目?2015年1月4日,财政部紧急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以下简称“财政部96号文”),文件针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内容、方式和流程、资金管理以及绩效管理等事项做了详细规定。

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服务事项应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行管理;同时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规定,住房保障、公共交通运输、环境治理、城市维护、规划编制、工程服务等领域,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属于应当纳入目录进行购买的服务事项;但对于市政道路、公园、街路绿化等非经营性项目则规定,应由财政部门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是否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那么,当前形势下,非经营性项目可供选择的承建模式到底有哪些?模式的合法性又如何保障?结合自身对地方债管理及PPP新规的理解,对新常态下非经营性项目的承建模式及其注意事项加以分析,供PPP项目参与方参考。

非经营性项目的界定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预算法》规定,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发改委2724号文”)根据项目是否有收益及收益是否实现投资成本的全覆盖,将公益性项目区分为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类。

本文所指非经营性项目与发改委2724号文中规定一致。

那么何谓公益性?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

现有文件中,仅有发改委在平台债和产业债的分类认定以及财政部和国务院办公厅的三份文件中涉及公益性项目的定义。

相比之下,后两份文件对公益性项目的定义更为科学,其中,《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通知》财预【2010】412号文规定:“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项目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融资模式也可称为“公私合营”融资模式,是指政府和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 是适用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自然资源开发等大中型项目的越来越流行的重要筹资手段。

“鸟巢”就是中国首例实行PPP 经营模式的体育馆。

政府出了58%,中信联合体出了42%,联合体中,中信、城建、金州的股份分别是65%、30%和5%。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指政府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 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PPP 本质上和BOT 差不多,都是通过项目来融资——通过该项目的期望收益来融资的活动”。

但PPP 的含义更为广泛,除了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还可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国营机构的私有化,等等,因此,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采用PPP 这个词,以取代BOT。

BT 属于BOT 的一种演变形式,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借贷不同,政府用于购买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收费来支付);民营机构用于建设的资金可自己出但更多的是获取银行的有限追索权贷款。

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建设项目投融资由BT模式向PPP模式转变的探讨

建设项目投融资由BT模式向PPP模式转变的探讨

Ke y w o r d s :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 B T m o d e , P P P m o d e , t r a n s i t i o n
基 金 项 目: 许 昌 市 科 技 发 展 计划 项 目“ B T模 式 建 设 项 目 问题 研 究 ” ( 项 目编 号 : 1 5 0 5 0 3 8 )
PP P mo d e i s d e mo n s t r a t e d. a n d t h e s e c u r i t y me c h a n i s m o f BT mo d e t o P P P mo d e i s p u t or f wa rd .
题。
团) 总 公 司 中标 , 以l 5 . 5 5亿 元 人 民 币秋 得 阳侯 高 速 公 路 期 工 干 呈关 门 至 侯马段的 B T投融资、 建设主体, 建设工期 2年 。 经 山西省 交通 厅审核 、 批 复, 业主对 山西 阳候 高速公路项 目资金 来源
要求 B T模 式的投 融资 、 建设主体 f 以下简 称“ B T投资 主体 ’ 具有 不低 于 3 5 %的 自有资金 , 其余 6 5 %的建设资金通过融 资方式解决; 从 项 目建成移 交验收后次 日起, 业主分 3年等额回购。 建设期和 回购期的全部资金 ( 包括 资本金和贷款) 均 按中国人 民银 行总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息 ( 即不 浮 也不 下浮) , 计入回购款 中。 回购利 息的计息方式为发生 一 一 笔, 计息 笔, 余额训 息。山西阳侯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 B T中标人提供回购 承诺 函和 国有 商业 银行或股份商业银 行的省级分行 以上级 别的银行出具 的包 括建设期和 l 旦 J 购 期在内的为期 6年的全额回购履约保 函。 2 P P P 投 融资模式概述 P P P模式 , 即英 文“ P u b l i c — P r v i a t e P a t n c r s h i p ” 的首字母缩写 , 即公私合 作伙伴制 , 是指为例共同完成某 些公用事业项 目的投 资、 建 设及 运营任 务 , 政府部 门与 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 达成的伙伴关 系。 P P P模 式 是 一 种 优 化 的 项 目融 资 与 实 施 模 式 , 以各 参 与 方 的“ 双赢 ” 或 “ 多赢 ” 作为合作 的基 本理念 , 其典型的结构为 : 政府部 门或地方政府通过 政府采购 的形 式与中标 单位组建的特殊 目的 公司签定特许合 同 ( 特殊 目的 公司一般是由中标 的建筑公司 、 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 目进行投 资的第三方 组成的股份有 限公司) , 由特殊 目的公司负责筹资、 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 与提供贷款 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 这个协议不是对项 目进行担保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

BT, BOT, BOO, BOOT, EPC, EPCM, PPP, FEED 项目承包模式EPC, BOT, FEED, PPP, BOOT说起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BT,BOT,BOO,EPC,EPCM, PPP,FEED等.也许许多不在本行工作的朋友不知其中的意思和分别,先从各类资料中摘出如下,供交流:“BT” 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 ,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Tempo- 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 - Own - Operate) 即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 ,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T、BOT、PPP的主要区别

BT、BOT、PPP的主要区别

BT、BOT、PPP的主要区别PPP、BOT、BT、TOT、TBT建设工程领域融资模式五花八门,专业名词一个接一个,这些英文缩写究竟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BOT模式1、BOT的含义官方释义:BOT全称为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

简单理解就是:政府特许社会资本对某个项目进行建设和运营,等投资方花钱建设好,运营赚钱后再移交给政府。

2、BOT的运作方式首先,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然后,私人机构向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筹集资金,正式建设和运营。

这个期间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需要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最后,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简而言之:1)地方政府决定要开展一个项目;2)企业参与投标,建设这个项目;3)建设完成后,企业享有一定时间的经营权和收益权;4)时间到期后,项目经营权交还给政府。

政府负责前期的规划,企业负责后期的建设和运营,两者之间分工明确。

这种模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一般称其为“特许权”,因为存在时间限制,有时也会被形象地比喻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3、BOT适用项目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公共基建项目,比如: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

大家熟知的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都是采用的BOT模式。

广义的BOT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外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二、什么是PPP模式1、PPP含义官方释义:PPP全称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PPP、BOT和BT都是常见的项目融资模式,它们在中国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

下面将对PPP、BOT和BT的概念及区别进行详细介绍。

1.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指政府机构与社会资本(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模式。

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分享投资风险和运营收益,并共同参与项目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如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能源和环境保护等。

PPP的特点是合作伙伴关系、风险共担、政府监管和市场运作。

2.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BOT是指由社会资本先行建设、运营一定期限后再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融资模式。

BOT模式下,社会资本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并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一般的合同期限为20-30年。

在合同期满后,项目的所有权将由社会资本转移给政府。

BOT模式的特点是依赖社会资本的融资和运营能力,且社会资本在合同期间承担项目的所有运营风险。

3. BT(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BT是指社会资本负责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迅速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融资模式。

BT模式下,社会资本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并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和交付,一般在建设期满后不再参与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政府接收项目后,负责项目的后续运营和管理。

BT模式的特点是社会资本仅负责项目的建设阶段,并在建设完成后迅速移交给政府。

社会资本能够更早收回投资,但对项目的风险承担较少。

总的来说,PPP、BOT和BT都是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模式,但在合同期限、合作方式和责任分工等方面有所区别。

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和运营的模式,合作伙伴关系较为紧密;BOT是社会资本先行投资、建设、运营一段时间后再移交给政府的模式,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承担项目风险;BT是社会资本负责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并迅速移交给政府的模式,适用于投资回报周期相对较短的项目。

BT、BOT、BOO、BOOT、EPC、EPCM、PPP项目承包模式

BT、BOT、BOO、BOOT、EPC、EPCM、PPP项目承包模式

BT、BOT、 BOO、 BOOT、EPC、EPCM、 PPP、 FEED项目承包模式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几种模式:BT、BOT、BOO、EPC、EPCM、PPP、FEED等。

“BT"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Tempo— 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Build - Own - Operate)即建设一拥有一经营,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 Build - Own Operate - Transfer) 建设一拥有一经营一转让 ,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 项目建成后 ,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概念及案例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 投融资模式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ZF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ZF。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ZF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ZF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TBT模式TBT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ZF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ZF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 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ZF。

全解BOT-BT-TOT-TBT和PPP业务模式

全解BOT-BT-TOT-TBT和PPP业务模式

全解BOT-BT-TOT-TBT和PPP业务模式BT(Build Transfer)BT模式是政府或公共机构与民间资本合作兴建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模式。

在BT模式中,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选址和计划,并提供部分资金,而民间资本负责建设和运营。

项目的运营期一般较长,并且在运营期过后,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将完全转移到政府或公共机构手中。

BT模式常用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如机场和港口建设等。

TOT(Transfer Operate Transfer)TOT模式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然后将其运营权转移给民间资本的一种方式。

在TOT模式中,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设,并向民间资本提供运营权。

运营期一般较长,运营结束后,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将转移回政府或公共机构。

TOT模式常用于电力、水务和交通等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

TBT(Transfer Build Transfer)TBT模式是政府或公共机构与民间资本合作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形式。

在TBT模式中,政府或公共机构负责选址和计划,并提供部分资金,而民间资本负责建设和运营。

在一定的运营期后,运营权将转移回政府或公共机构。

TBT模式类似于BT模式,但是运营权的转移发生在基础设施项目开始运营之前。

TBT模式常用于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如供水和供电等。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是公共-私营合作的缩写,是一种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模式。

在PPP模式中,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并分享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PPP模式通常适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如道路、桥梁、机场和医疗设施等。

PPP模式的优势在于促进了公共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私营部门的参与,同时分担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以上是关于BOT、BT、TOT、TBT和PPP业务模式的详细介绍。

这些模式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和民间资本可以依据具体的项目需求和预期目标来选择合适的业务模式,并通过充分合作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和项目的成功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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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如何转化为PPP项目摘要:项目BT模式转化为PPP模式的路径1、安庆外环北路工程是真的PPP项目吗?安徽省安庆市外环北路工程PPP项目于2015年5月6日正式签约。

项目的成功落地,激起了业界对非经营性项目采用PPP运作方式的热议。

安庆外环北路项目是真的PPP项目吗?回答:非经营性市政道路PPP项目是否为真,重点在于通过物有所值评价。

从规定上看,根据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中阐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 PPP模式包含政府购买服务,故安庆外环北路工程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PPP项目。

然而,根据《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明确提出要科学规范地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PPP”)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安庆外环北路工程项目是无用户(通行者)付费的市政道路,属于非经营性项目,它的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

具体而言,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方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因此,安庆外环北路工程项目是否为真的PPP项目关键在于,其PPP模式运营下的运营维护成本等关键指标的达成相对于传统模式的所节约的成本,以考虑是否物有所值。

2、PPP与BT的核心特征及新近规定比较1)PPP与BT的核心特征比较PPP模式并非单纯的一种融资模式,而是对各类项目参与主体(政府、投资人、建设方、咨询方等)、项目筛选与策划、项目论证、项目资产、项目公司结构、融资方式、利益分配、风险分担、效果评价等要素的整体安排。

在具体融资方面,PPP模式可以根据项目情况的不同集成运用不同融资模式。

简言之,PPP 模式中社会资本进入到项目的全过程(准备期、投融资期、建设期、运维期、移交期),而公共部门更多发挥公共服务、监督管理的宏观层面的作用。

传统项目模式BT的运用,往往是项目业已经过公共部门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后,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投标等方式参与到项目中;公共部门则独自掌控项目各阶段的进展,但又在某些阶段中与私营部门独立。

另一方,传统项目模式更多重视建设的融资,而较少关注运营、维护阶段的社会效果及其评价。

2)PPP与BT的新近规定PPP规定:国务院(国发〔2014〕60号)文件《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第九条规定,“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

健全PPP模式的法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运行。

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资源,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财金〔2014〕113号文件《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项目适用范围规定,“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

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BT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 、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财预[2012]463号文件《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对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BT)的,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偿债能力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

”3、BT项目转化为PPP项目的障碍及破解财预〔2014〕351号文件《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清理甄别工作,认真甄别筛选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对适宜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要大力推广PPP 模式,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1)不是所有的BT项目都适合转化为PPPBT模式适合什么样的项目?纯公益性的项目,从理论来讲,不适合做PPP。

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投资者要获得回报,这些公益性项目本身并没有收益,投资者的回报要么来自政府财政补贴,要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获得。

纯公益性的项目,如市政道路,或者园区的基础设施等,原来通过BT做得比较多。

这些项目本来应该政府投资,但政府没那么多钱,或者一两年内拿不出那么多建设资金,就跟社会资本合作,原来高强度一两年的资金投入变成五六年或七八年,变成相对均匀的投入,能帮忙缓解一下政府资金压力。

因此,纯公益性项目,如果由政府直接投资或者采用BT的模式,只需花费投资的成本或者加上BT模式的二三年的投资回报;如果改造成PPP,不仅需要投资的成本,还要加上长期十年或几十年资本的回报,总的来讲,政府会花更多的钱。

那PPP适合什么领域的项目呢?PPP比较适合有较长后期经营的项目,如轨道交通项目、污水处理厂、供水厂等。

融资不是PPP的主要目的;PPP是长期的合作,八年、十年甚至二十年的合作,PPP的本意是让社会资本来经营,利用社会资本专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来提高效率。

绝大部分PPP项目是经营性项目,或者准经营性项目。

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政府政策来支持;准经营项目不能平衡财务的,需要政府给一定补贴,才能平衡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如轨道交通,项目主要靠后期运营获得回报。

2)突破政府阶段性回购的实质,建立真正的运营绩效考核指标,用管理换质量,以达到物有所值。

如何论证物有所值?总的来说,是通过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评价项目PPP模式的物有所值。

定性角度:定性评价在“项目识别”阶段进行,采取专家独立打分和专家组会议评审两部评价方法。

通过定性社会资本的资金运作能力及项目管理水平,项目运作过程的风险评估,来考量项目PPP模式的实际可操作性。

定量角度:定量评价可综合运用于项目识别、准备、采购和实施阶段。

PPP模式下通过提高管理效率,节约了**运营维护成本,但PPP模式增加了**的融资成本;传统模式项目建设运营成本为**。

通过传统模式与PPP模式成本的对比,降低了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现值,PPP模式节约了**的成本。

PPP模式下项目可节约**亿元。

见下图表:年数123456合计传统模式P P P模式净现金流4、BT项目转化为PPP的途径措施一:将非经营性项目与其他经营性项目或者相关资源开发权加以捆绑(即"BT+RCP"),通过“以丰补歉”的方式实现项目的整体资金平衡和风险控制。

《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和《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以下简称“国务院60号文”)分别针对铁路建设项目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沿线土地开发和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的捆绑开发问题做了规定。

根据国务院60号文精神,对PPP项目的更多支持性政策细则有望陆续出台。

在更多政策出台之前,投资人、政府及专业的咨询顾问单位应该针对项目组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加以充分论证,尽可能通过对交易方案的合理设计,实现项目收益对投资成本的全覆盖或者大部分覆盖。

措施二:通过运行维护的经营授权,及管理模式的创新,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然后,通过转变模式,即通过增加运营维护(如BTO)、资产租赁(如BTL)等方式,使得项目投资模式由BT模式转变为真正的PPP模式,使得在当前更多的PPP支持性政策保障之下,项目投资风险得以降低。

当然,模式转变应当依法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同时应根据财政部113号规定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验证,通过验证的实施方案才能以PPP模式实施。

综上,非经营性项目与其他经营性项目或非经营性项目者相关资源开发权加以捆绑,使项目有现金流的流入;或者运行维护的经营授权,及管理模式的创新,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论证项目的物有所值,即可使BT项目转化为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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