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 - 副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建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投资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建立与健全基建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基建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对由公司投资且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实施的审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审计由公司审计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公司审计部的职责:

1、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有关制度、办法;

2、负责制定年度工程项目的审计计划;

3、负责工程项目审计工作的开展;

4、负责向公司报告工程项目审计报告。

(二)财务部的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投资的概算、预算管理和审查,下达经批准后的投资额和投资计划;

2、负责工程项目质量、进度、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造价;

3、负责参与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并为审计工作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部的职责:

1、负责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公司审计部门申报工程项目的审计项目。

2、负责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提供审计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3、负责协调审计期间审计组与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关系。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四条工程项目审计组织实施前,应组成审计组,明确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组应由基本建设管理的审计、工程、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

第五条审计组应根据审计要求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并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前10日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建筑工程部负责提供相关审前资料。

第七条审计组首次进点应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进点会参加人员应包括项目建设单位计划、工程、物资、财务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施工承包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八条工程项目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就审计涉及到的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结算等方面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一)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三)概算投资构成、批准及重大设计变更等相关调整资料;

(四)施工、设计、监理、设备及主要材料招标的有关资料、合同及执行情况;

(五)土地征用及赔偿等有关文件;

(六)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施工组织设计;

(七)工程监理、工程质量鉴定、现场签证等情况;

(八)设备价款和工程价款的结算情况,工程结算书等与工程有关的工程结算资料;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台账纸版及电子版;

(九)基建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十)其它工程成本和费用支付情况;

(十一)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十二)竣工初步验收报告;

(十三)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十四)审计组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报价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应相结合,前两个阶段的审计结果将作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审计组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实施各阶段现场审计,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审计部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根据审计组出具的各阶段审计报告和被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向被审单位下达审计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项目审计组应在工程项目投产一年内提交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经总裁办公会审批后,及时下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

第四章工作任务及内容

第十三条项目预算审计是指工程项目立项需要申报的工程投资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对项目承包单位送审结算的审核;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进行的审核。

第十四条项目预算审计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一)收集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工程项目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合同、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初步设计概算等文件。

(二)重点审计30万元以上专项合同是否报请公司同意后签订;初步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主要设计合同的咨询或审查评估是否由公司统一委托,合同价款是否合理。

(三)审核建设项目预算费用申报的真实、合理情况。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一)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核查工程项目结算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出具工程结算审计定案表,并汇总各单项审计结果,出具最终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二)工程结算审计重点内容:

1、审查结算文件编制依据是否合法、合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

2、对于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条件,在竣工结算时是否依据约定确定合同调整价款。

3、工程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和相应基本预备费的,是否报公司审批。

4、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真实。设计变更是否按照公司工程设计管理程序办理,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如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其他公众利益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变更,以及引起金额增加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所有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是否明确、清楚,签证数量是否准确。由于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合理以及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等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而造成额外费用不应进行签证。凡发生的签证是否有相应的补充图纸(如需要),工程量核定、估算费用等结论报告书作签证附件。

(三)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及时掌握工程造价变动情况,为竣工结算审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任务及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