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奖学金填表重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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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重点提醒

根据往年在审查三金申请表格时遇到的问题,特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写做出以下重点提醒:

一、切记不要改变表格的大小和格式。

二、申请理由一栏:

1、内容打印,宋体小四号字,签名须手写。

2、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自身的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状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不能太多更不能太少)。

3、申请理由开头要空两格。

三、推荐理由一栏:

1、内容打印,宋体小四号字,签名须手写。

2、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的介绍学生的综合素质,重点体现出学习上的优异性和生活俭朴及参加勤工助学情况。

3、以“经综合考评,民主评议,同意推荐该生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种形式结束。

四、院(系)意见:

1、内容打印,宋体小四号。签名须手写,盖章要清晰且要盖正。

2、简明扼要的对学生进行评价。

3、以“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认定工作小组审查,该生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这种形式结束。

五、落款日期说明:

根据“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选——班主任推荐——院系审查——院系公示——学校评审——校级公示等每个阶段都应留有足够的时间(双休日和工作日要区分开)”这一总体原则,特

对落款日期规定如下:

1、学生申请理由落款日期为:2013年10月8日或9日。

2、推荐理由落款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或15日。

3、院系意见落款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或22日。

4、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落款时间要至少要相隔6天,如推荐时间为10月14日,院系意见

时间就是10月21日,以此类推。

5、以分院为单位,落款时间要一致。

六、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单要使用教务系统的成绩单格式打印,并要盖有教务

科和教务处公章。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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