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10149—93重力分级去石机的分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B/T 10149—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力分级去石机(又名分级比重去石机)的分类、差不多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重力分级去石机(以下简称产品)。也适用于原理和功能相类似的本标准系列规格以外的同类产品。
2 引用标准
GB 321 优先数和优先数系
GB 1351 小麦
GB 376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
SB/T 10148.3 粮油加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装配技术要
求
3 术语
3.1 分级
按其比重将小麦分成重质麦和轻质麦。
3.2 重质麦
大于进机原粮密度的小麦。
3.3 轻质麦
小于进机原粮密度的小麦。
4 产品分类
4.1 产品型号
标志
4.2 分类原则
按筛面宽度来确定产品系列,并应符合GB 321中的R10系列的规定。
4.3 分类结果
TQSF63、TQSF80、TQSF100、TQSF125四种规格。
4.4 差不多参数
4.4.1 主参数(见表1)。
表 1
注:产量指处理小麦时。
4.4.2 尺寸参数见表2和结构原理简图。
表 2mm
结构原理简图
5 技术要求
5.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2 工作条件:
5.2.1 使用时,每台机器要求单独配风机、除尘器,风量和风压应满足表1的要求。
5.2.2 进入机器的物料量应稳定,流量波动范围应不大于3%。
5.3 使用性能:
5.3.1 产品正常工况为主参数符合表1的规定。
5.3.2 在正常工况下,产品产量应处于表1规定的范围内。5.3.3 分级比例:重质麦应占进机原粮的70%~95%,轻质麦占进机原粮的5%~30%。
5.3.4 在正常工况作业时,去石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5.3.5 在正常工况作业时,清理出的下脚中,含正常完整麦粒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5.3.6 产品在正常工况时,物料在任取长度为500 mm的筛面上直线行走时,左右偏离间距不大于50 mm。
5.3.7 去石筛面使用寿命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 5
5.3.8 产品首次无故障时刻应大于1500 h。
5.3.9 产品使用可靠性不小于0.95%。
5.3.10 筛体偏振值不大于10 mm。
5.3.11 机器运转平稳,不得有异常振动和撞击声。
5.3.12 产品底座对地面振动不大于30 μm。
5.3.13 两振动电机的振动频率应稳定在(16±0.6)s-1。
5.3.14 振动电机连续工作4 h后轴承外壳温升不大于35℃。
5.4 装配质量:
5.4.1 产品装配后除应符合SB/T 10148.3外,所有的外协件和外购件还应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4.2 电机和电机梁之间不得有相对运动。
5.4.3 各紧固件不得有松动现象。
5.4.4 支承弹簧不得有并紧现象。
5.4.5 四只弹簧装配后,四只弹簧高度差不大于4 mm。
5.4.6 筛网应均匀张紧且平坦装到筛框上,装配后其平面度公差值为1000∶2。
5.4.7 筛框装入箱形框架后,其两侧间隙应不大于2 mm。
5.4.8 要求密封性良好,密封条与机体、胶板垫与上盖和箱形框架接触处,结合密度不得有间隙,以防漏风。
5.4.9 装配后各调节机构应灵活、准确、可靠。
5.5 安全与环境爱护:
5.5.1 电气设备不接地绝缘电阻应小于1 MΩ。
5.5.2 空运转时,噪声A计权声功率级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
5.6 产品外观:
5.6.1 产品外观整齐,漆层表面应牢固、完整、光洁、均匀和色调一致,不同意有明显的外观缺陷。
5.6.2 不涂漆的外露金属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5.6.3 木制件和产品内壁涂黄色油漆或其他淡色油漆。
5.6.4 产品上各种标牌的字迹和刻度应清晰、整齐,固定牢固,不得歪斜。
6 试验方法
6.1 本标准第5.3.2、5.3.3、5.3.4和5.3.5条的检验见附录A。
6.2 通过目测手触等观看检查第5.3.6、5.3.10、5.3.11、
5.3.12、5.4.2、5.4.3、5.4.4、5.4.9、5.
6.2、5.6.3和5.6.4条。
6.3 第5.3.7条,由用户提供使用数据。
6.4 第5.3.8和5.3.9条的检查,在一年半之内生产的产品中,提供三家差不多使用1500 h以上用户的数据。
6.5 第5.3.13条,用千分表或测振仪在距地脚100 mm处测量。
6.6 第5.3.14条,空运转4 h后,用半导体点温计测量振动电机外壳表面温度,计算温升值。
6.7 第5.4.5条,用一般量具检验。
6.8 第5.4.6条,用钢直尺和塞尺测量。
6.9 第5.4.7条和5.4.8条,用塞尺测量。
6.10 第5.5.1条,用500 V兆欧表测量。
6.11 第5.5.2条,按GB 3768的规定进行,声功率级与声压级的换算见附录B。
6.12 第5.6.1条的检查,用双面刀片在试板上横竖各划11条线,间距1 m,然后用氧化锌橡皮胶贴牢,猛揭一次,方格中漆膜脱落百分比应小于5%。
7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出厂检验
7.1.1 每台产品出厂前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7.1.2 检验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分类见表7。
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