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乐器怎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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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乐器怎么分类
世界的乐器品种多种多样,五花八门。人们出于辨识、研究方便, 喜欢将它们作归类处理。出于不同的年代和目的,对乐器分类的方法也多种多样。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古代乐器怎么分类,希望大家喜欢!
中国古代有一种按乐器的制作材料分类的方法,称为“八音分类法”。八音是指的八种材料“金、石、土、革、丝、竹、匏、木”
“金”指用金属制作的乐器,如编钟。
“石”指用石头或玉石制作的乐器,如磬。
“土”指用陶土制作的乐器,如“埙”、缶(fou ){远在3000 多年前的夏、商时代,我国就产生了类似水碗的演奏形式;;“击缶”。缶初为先民们装食物饮料的器皿,后发展为打击乐器。《易。离》中记载:“不鼓缶而歌”,《诗经。陈风》中亦有“坎其击缶”。据传古代“击缶”,是用12个小碗敲击成曲的,后来“击缶”演变为击“瓯”, 瓯是盆盂;类的瓦器,很像个小碗。战国时期有名的渑池会,蔺相如就是逼秦王击瓯以回击赵王鼓瑟之辱。击瓯在晋代已很流行。隋朝的音乐奇人万宝常在一次与人吃饭时就曾随手击碗成曲,水碗到了唐代还有所发展。}
“革”用动物皮革制作的乐器,如鼓。
“丝”指用丝弦制成的乐器,如琴、瑟等。
“竹”指用竹子制成的乐器,筚篥、篪(音chi,二声。古代两
端封闭的笛子)
“匏”指用葫芦制成的乐器,如笙、竽。
“木”指木制的乐器,如(木兄)音zhu四声、(吾攵)音yu 二声。
八音分类法的优点是比较直观的,当时在既没有声学观测仪器,
又没有系统的声学理论指导的情况下,按乐器制作材料来分类,应当说是一种顺理成章地选择。但在今天看来,八音分类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八音”并不能涵盖当时所有乐器的材料。例如,古代还有一类乐器是用兽骨制成,例如80年代后期在河南舞阳地区贾湖村,就出土了一些用丹顶鹤的尺骨制成的骨笛。
再者,“八音”分类无声学章法可循。按道理“八音”应当按振动体材料来分类,譬如琴和瑟都是在木质琴身上张弦的乐器,这两种乐器之所以归为“丝”而没有归为“木”,就因为振动体是丝质的琴弦,不是木质的琴身。按此逻辑,笙和竽不能归为“匏”,而应该归为“金”或“竹”,因为这两件乐器的振动体是铜制或竹制的簧片,
“匏”(葫芦)只是共鸣体。
中国古代乐器分类之管弦乐队分类法这种分类法源于欧洲,是以西洋管弦乐队中乐器声部的划分模式为分类原则,所有乐器分为弦乐器,管乐器、打击乐器三大类。第一大类还可进一步细分,如,弦乐器可分为拉弦乐器(如小提琴)、拨弦乐器(如竖琴)和击弦乐器(如钢琴):管乐器可分为木管乐器(如单簧管)和铜管乐器(如小号): 等等。加有一种分类法是在上述三种乐器的基础上增加键盘乐器(如
钢琴、管风琴)和人声乐器。
作家写总谱时经常按这种分类法来划分声部,一般是按木管声部、铜管声部、打击乐声部、歌唱声部和弦乐器声部的顺序自上而下依次排列。大多数配器法教科书也都使用这种分类法。
这种分类法的优点是直观、简明,与传统管弦乐队的声部设置保持一致,因此为大多数音乐工作者使用。但由于这种分类法建立在西洋管弦乐队基础上,因而对存在于世界不同地区和民族中的其它种类的乐器,有时无法进行有效地划分。例如,像“口弦”(一种利用口腔共鸣发声的簧片乐器)、“木叶”(一种能够利用嘴唇发声的树叶乐器)这些乐器,就无法归类上述分类休系中。对于20世纪的电子乐器,传统的分类法也没有纳入其中。
中国古代乐器分类之萨克斯;霍恩博斯特尔分类法针对上述问题,美籍德国音乐家萨克斯(C。Sachs ,1881-1959 )和奥地利音乐家霍恩博特尔提出了一种新的乐器分类原则:根据乐器的声学振动体特性进行分类。所有乐器分为“弦鸣乐器(Chordophones 八“气鸣乐器
(Aerophones )、”“体鸣乐器(Idiophones )”、“膜鸣乐器(Membra noph ones 、” 禾口“电鸣乐器(Electr onphones 、”。
据美国学者考夫曼的考证,早在公元前1世纪,一本出自古印度的名为《乐舞论》的书中,就已经把当时人们所用的乐器概括为“弦鸣”、“气鸣”、“体鸣”、“膜鸣”这四大类。他认为。萨克斯和霍恩博斯特尔提出的乐器分类法“也是以这四种类型为出发点的”。(汉斯。
希克曼等:《上古时代的音乐》中《古印度的音乐文化》,王昭仁金经言
译,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P:160)
尽管如此,今天人们还是将这种分类体系称为“萨克斯;霍恩博
斯特尔分类法”。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将世界上所有的乐器加以清晰划分,例如像“口弦”、“木叶”两种乐器,在萨克斯霍恩博斯特尔乐器分类法中即可按振动体类型归为“体吃乐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