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湖南大学20082009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公示名单
校优秀研究生(4人)
何云云易蕾贺剑飞胡珂菲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10人)
辛艾桐仇焕青李静刘晓平曾祥林卢宪美龚玉娇
刘洪涛彭小芳周伟昌
新闻与传播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11人)
廖勇凤李媛白杨波张孝翠刘慧鸣齐春媚黄波平
刘赛帅刘剑飞程赛沈玉华
岳麓书院
校优秀研究生(4人)
孙维国苏俊林李婧嵘张天杰兰伟平
曾璐敏王苏立
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
李娟周金花孙佳姚晶晶任昀
新闻与传播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
廖艳芳王卫华王可意彭莹莹杨帆杨东峰王则时
岳麓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
包凯唐云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8人)
汤建辉钟和平张旭东刘晓宇谢哲夫何丰宋希
周海霞
校研究生会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0人)
教育科学研究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
李慧敏罗占华
金融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9人)
金艳芳瞿章新王娉娉万斌梁立付晓唐娟文葵蔡洋萍
经济与贸易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4人)
赵震何洋张文彬邓香林陈卓文雯谢超
任会利朱珊杨晓舟陈晓乐石玉莲马太飞李浩
力学与航空航天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
姜叶洁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
汪利峰祁小艳钱鋆李聪聪危锦邵志敏马亚辉
王磊张丽霞季建玲赵国瑞陶君丽李慧
法学院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5人)
曹江吴珍文曹艳华周晓敏连光阳贺建王婷
欧阳君颖李莉平蒋长庚戴景华陈香梅张园园贾萍杨平
工商管理学院
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
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公示名单校优秀研究生共37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1人)马国芝魏炜寇琳媛蒋许欢刘济林孟显娜梁巧灵伍细斌刘志文安佰玲张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3人)陶君丽李劲菊曾博叶红霞张丽霞周贤正张素薇吕志鹏吴传平马波薛晨柴世杰刘如京马伏军张小兵浦清云孙娟龙剑锋徐振华马亚辉田莉张寅常亮亮何禹清方璐吴敬兵张玲罗琨刘卓文露邬思奇张耀罗旗舞法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2人)彭澎喻剑张园园蒋长庚丁中平陈香梅徐雅莉欧阳君颖连光阳李赪吴珍文申媛慧聂彬彬何盼姜玉琼曹丽萍王艳赵雪娇孙敏唐维维李奕洲杜晓明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1人)胡文期罗莉梁贤杰王静雷娟郑烨樊娟王钰宏羊鸣李双程李芳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4人)文青波沈莹张文娟陈颖周春飞孙红松崔华飞李姣丰元李雪阮敏郑伟肖勇郭俊元工商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5人)张丽赵立婷董慧敏曾梅蓉蔡翠李晓丽刘媛梅管皓云蔡佳凌哲佘晓华周玉瑶南红娜林雪章昆昌苏大菲吴军汤富强邹君芳李洁韩丽君戴志利宫梦影张晶倪剑杨葱葱董学兵邓炼金张琪陈琳朱建军徐琳彭珊珊张凡姚记标张媚邹思明禹献云覃荔荔李素芳陈君兰郝立亚蒋颍歌姜莉陶庆发胡文平张颖文锦林谌君蒋昆罗珺文夏喜军刘沙刘少华曾球石化学化工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8人)吴玉双刘爽郝全义刘荣华谭慧庾琼费月华彭琳陈贝贝李静徐超吴娇褚晓晨任娜娜刘甲杨善丽邱丽萍李诚诚黄睿玄文静夏曙陈章曹孝卫李元娜康青袁林肖乐辉卢丽敏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0人)付建勤郑娟胡顺玺李静杜佳郭伟洪杨静陈晨孙鹏飞冯慧高伟钊房拥军陈沛李迎春蒲海蓉皮维陈缓武春燕周萍李新兰杜标史美丽仇健孙乐曾塬李钦栋高海涛刘梦莹张海荣丁志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7人)王纲金夏浪江勇刘辉刘洁粟玉雄廖本友孟婉婕舒薇汤隆慧郝志坚陆丽娟张莉尹红芳曾娟丽曹小冬冯堃罗芳李静狄煦宋丹李彦彪任恒周洁彭李翔付海滨杨志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校优秀研究生(6人)王梦凡郑盼丽杨波李伟健喻晨晨刘鹏建筑学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章谨沈昕左峰孙妮妮教育科学研究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陈小伟彭珊孔春燕黄振华金融与统计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3人)贺小金熊黎张宝邹敏烨徐玲游万海陈芳蓉林宝瑞彭益欧阳娟刘玉蒙刘旭文倩经济与贸易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0人)金常飞韩峰李海霞梁珺韩宝龙史芳刘碧玉刘姣陈小玲弓文刘乐帆杨水清黄丽刘思宇刘琳刘小庆殷斯霞杨璐原作芳李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人)邓学源曹燕丽王俊静丁茂升蒋红群设计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6人)杨勇吴哲惠瞿佳刘业鲁罗昊段虞峰生物院校优秀研究生(3人)吴成就陈干超赵曼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人)刘新武赵婷体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人)张善涛土木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3人)孙小琴许宁吴志维彭劲陈良伟黄清王丽洁李丹丹刘涛徐阳肖明张晋清鲁懿虬胡小佳刘旦石振国徐梅芳谭婷唐宽邹俐辉马健郑娟刘元坤刘燕元国凯谭吉玲侯喜快杨承超张婷张盼盼张波赵衡李寿科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4人)祝娟袁侥蔚谢琼谢玲琍蔡晓东韩郁馨罗彩虹李丹王旭洪郝静茹陈玉龙菁张捷黄颖晖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人)陈娜徐敏钟佩玲刘红红徐倩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0人)孙佳王柳窦威张骥李杰王鑫鹏李新泽龚玉娇王耀玲杨娟丽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9人)欧阳璐刘小婷陈龙谌乐乐余鑫刘萍徐灵张婷婷张永煜岳麓书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吴振红苏俊林张天杰李强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公示名单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共26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王冠姜勇傅强何凤亿陈瓶丁莹谢文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2人)李伟李高龙季建玲郭湘勇彭祝杰刘胜男汪佳刘玙郑丹陈自强李镕耀匡江传杨漾李小菊王广生李金鑫刘畅刘乾勇刘建成叶盛张永旺王玲法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6人)赖亮韩光红李莉平覃超王星星吴立军朱锦平王星灿刘虎付娇娇韩霄尹舐舐王振龙峰唐娜颜容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黎思翀黄冕汤澜王宇清张洁如胡渊博李伟工商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4人)周梅君吴宇婷吴世园施思袁晋宛刘佳黎爱陆良琼李尧彭时子陈皎邵华伟徐亚琼郭永星郭健朱昶阳覃景莹黄圆卫英平陈慧萍文小科吴鹏飞陈强黄超张平毛超宋伟郑奎刘宏周琦梁强波陈英周盈康瑞睿化学化工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0人)李平亮张应军何烨娟王丽影尹晓明夏立袁娅曾欢聂婵段美云李宁波谢龙勇戴光坤林馨馨靳珍付超鹏徐霞红李旺李淑芳谢仲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9人)王亮罗洁周玲君徐海音胡新将李飞常克罗远玲曾晓霞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9人)陈浩然吴家任张文强万晶晶王平花张海峰陈可亮刘胜军李帅贺新峰董朵王焕美颜强刘丽新田蝉樊明明李媛媛徐峰祥席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9人)李凌霄李亮廖丽娇李丹徐珊袁璐肖浩尹许梅宋继冉吴良龙罗贞涂员员霍鹏杰赵凯付佳琪李怀张宇陈萌陆顺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廖卫王娜叶光辉陈军建筑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陈铭陈高超教育科学研究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张晓报翁秀珍吴晶晶金融与统计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1人)刘灿杨孟雄王佳蒲子嘉陈雪梅金超群王荟朱丹青黄静任冬梅苏锦山经济与贸易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3人)赵寒李敏文雯胡丹张茜余道军谢武贵刘云夏洁彭冲彭星唐娜范子杰马克思主义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郭高平杨优杰梁继威龚慧芬杨晓雯设计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苏沙·托依拉李镭李甍易思亮张国军生物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靳冉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郎广名费紫微体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王臻臻外国语与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9人)李彬曾华娟李银玲郭倩李红亮高杨吕玲玲杨国藏郭欣土木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3人)卿前志李其泽李小鹏徐春雯王金华王江营马缤辉李磊李胜男张晓恒何娟汪罗成梁笑寒童柏辉彭良清杨旺华董文静苏林王嘉李毅李新郭朋鑫何雪花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胡珂菲张多娇张君峰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6人)王福祥谢忠祥诸葛坚张雪平罗雨任品云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杨东峰刘扬李思敏李卓张伟邱锐朱登科岳麓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谢庆芬校研究生会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1人)贺朝前马晓玲潘午丽刘玉蒙罗叠峰袁江平周丽婧曾芳鈺张晓凯陈烁辉颜律安。
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简介
湖南大学各类奖学金简介国家奖学金National Scholarship一、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五)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六)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
三、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National Scholarship for Encouragement一、奖励对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五)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5%;(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奖励金额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综合奖学金Comprehensive Scholarship一、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除以下情况外,均可参评。
受到违纪处分不参评综合奖学金;未修完应修学分(因学校要求参加各类竞赛等活动的除外)不参评综合奖学金;有课程初修成绩不及格记录(含公选课)不参评综合奖学金;同一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评综合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一)一等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自觉、成绩优良,勤于实践;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前15%。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年硕士生
2010-2011年度桑德环境奖获奖名单奖学金专栏- 桑德环境奖2011-06-01第三届湖南大学——桑德环境奖获奖名单经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与北京桑德环保集团商定,并按照《湖南大学-桑德环境奖奖学金实施及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2010—2011学年度“湖南大学-桑德环境奖”评审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北京桑德集团最终评审,现确定吴舟等34名本科生、文青波等24名研究生获得湖南大学第三届桑德环境奖。
桑德优秀奖学金(4000元/人):郑聪梁钰贞刘洋甘茂乂张淑珍吴舟黎思思李萍邓芳桑德励志奖学金(1500元/人):杨晓溪孙亮亮李俊荷热依汗古秦基伟何正生韩湘音付丽欢万佳李阳胡静唐欢杨贵德李栋蒋潇周琴赵倩茹吴胜泉严洲刘学文吴亚南周振毛念佳祖佰尔•毛开依阿卜杜热西提•伊敏桑德研究生论文奖:(1500元/篇)特等奖文清波胡新将高宏亮王冬波章毅阮敏李辉张嘉超陈畅亚黄大伟陈明二等奖(1000元/篇)陈亮高宏亮刘智峰樊小鹏黄华军鼓励奖(500元/篇)陈玲张静进孙红松谢旭文常克王冬波郑伟赖萃(桑德公司评奖说明:2010级硕博连读学生按照博士生标准来评阅论文获奖级别)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年5月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8年硕士生招生复试结果汇总表学院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序号准考证号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专业考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是否录取奖学金类别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小计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科目一科目二1 1729 凡传明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83.4 413 170.4 81 21 68.4 是一等奖2 1670 陈小粉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73 408 165 77 20 68是一等奖3 1665 肖玉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68 397 171 87 17 67是一等奖4 1277 陈玲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65.5 407 158.5 79.5 13 66 是一等奖5 1854孙红松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60.7 393 167.7 77.5 23 67.2 是一等奖6 1342 肖燕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60.4 385 175.4 87 21 67.4 是一等奖7 1340 方丽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57.7 400 157.7 74 17 66.7 是一等奖8 1270 谭险夷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55.9 394 161.9 74.5 21 66.4 是一等奖9 1728 郭函君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55.2 397 158.2 69 21 68.2 是一等奖10 1501 陈颖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52.8 384 168.8 82 20 66.8 是一等奖11 1700 李鹏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52.2 395 157.2 78 13 66.2 是一等奖12 1344 李姣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51.2 392 159.2 75 18 66.2 是一等奖13 1210 黄梅玲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48.6 382 166.6 85 15 66.6 是一等奖14 1039 晁阳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47.4 384 163.4 73 23 67.4 是一等奖15 1071 黄大伟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45.2 385 160.2 74 20 66.2 是一等奖16 1513 邬思丹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45 382 163 86 13 64是一等奖17 1931 彭敦亮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40.6 386 154.6 70 19 65.6 是一等奖18 1361 周春飞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39.4 371 168.4 81 21 66.4 是一等奖19 1229 吴娟娟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39.2 381 158.2 77 14 67.2 是一等奖20 1282 胡文娟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36.5 371 165.5 85 14 66.5 是一等奖21 1910 周梅芳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32.8 377 155.8 77 12 66.8 是一等奖22 1298 胡熙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32.7 354 178.7 90 22 66.7 是一等奖23 1132 吕璞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32 383 149 73 10 66是一等奖24 1815 王亮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31.9 371 160.9 77.5 17 66.4是二等奖25 1349 彭庆庆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30.2 353 177.2 90 20 67.2 是二等奖26 1099 杨旅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28.5 371 157.5 69 22 66.5 是二等奖27 1391 何慧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26.5 368 158.5 70 22 66.5 是二等奖28 1311 崔华飞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26 357 169 81 21 67是二等奖29 1859 季丽丽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25.8 373 152.8 70 16 66.8 是二等奖30 1932 周杨鑫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25.6 380 145.6 65 14 66.6 6162 是二等奖31 1699 杨瑞连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24.7 353 171.7 88 17 66.7 是二等奖32 1113 刘静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524.6 372 152.6 68.5 18 66.1 是二等奖33 1664 谢旭文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24.3 372 152.3 68.5 17 66.8 是二等奖34 1251 黄华军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21.2 353 168.2 82 20 66.2 是二等奖35 1356 刘晖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21 360 161 75 20 66是二等奖36 1669 李乐梅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20.4 365 155.4 79 10 66.4 是二等奖37 1357 陈亮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9.7 376 143.7 60.5 17 66.2 是二等奖38 1358 石霖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9.2 358 161.2 68 25 68.2 是二等奖39 1271 周仁华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17.4 362 155.4 67 22 66.4 是二等奖40 1702 赖萃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6 346 170 82 21 67是二等奖41 1445 丰元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5.5 361 154.5 73 15 66.5 是二等奖42 1284 樊梦佳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4.6 370 144.6 63 16 65.6 是二等奖43 1363 张文娟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4.6 362 152.6 65 22 65.6 是二等奖44 1080 黄金权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3.8 353 160.8 77 18 65.8 是二等奖45 1077 蒋敏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3.6 373 140.6 60 14 66.6 是二等奖46 1639 叶捷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3.1 359 154.1 68.5 19 66.6 是二等奖47 1509 饶远红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11 347 164 74 23 67是二等奖48 1359 黄华军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10.8 355 155.8 81 10 64.8 是二等奖49 1787 关小敏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09.7 362 147.7 74 8 65.7 是二等奖50 1855 郭一明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09.5 356 153.5 62.5 24 67 是二等奖51 1100 罗霄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08.7 361 147.7 63.5 17 67.2 是二等奖52 1703 储超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08 351 157 73 17 67是53 1278 刘勇刚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07.2 348 159.2 73 20 66.2 是54 1291 肖鑫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07.1 347 160.1 79.5 14 66.6 是55 1981 李波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05.4 347 158.4 70 23 65.4 是56 1668 高著平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04.4 346 158.4 73 18 67.4 6162 是57 1786 付宗敏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02.4 348 154.4 76 12 66.4 是58 1784 彭文锋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501.7 338 163.7 85 12 66.7 是59 1661 张静进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500.4 337 163.4 77 21 65.4 是60 1662 游俏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99.1 353 146.1 71 9 66.1 是61 1287 荣宗根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499 348 151 71 14 66是62 1926 贺倩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98.1 339 159.1 74 18 67.1 否63 1638 何武强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94.8 347 147.8 71 11 65.8 否64 1360 刘少武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94.5 342 152.5 66.5 20 66 否65 1038 曹源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93.4 340 153.4 66 20 67.4 否66 1212 陈佳俊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82.6 330 152.6 72 14 66.6 否67 1276 邱鹏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82 332 150 72.5 11 66.5 否68 1860 何姣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81.2 327 154.2 65 22 67.2 否69 1672 杨宗杰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80.3 342 138.3 61.5 11 65.8 否70 1474 庄钰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79.9 332 147.9 71.5 10 66.4 否71 1293 周文玉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77.6 345 132.6 57.5 9 66.1 否72 1211 唐生慧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68.2 321 147.2 60 20 67.2 否73 1921 龙凤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467.4 326 141.4 60.5 14 66.9 否74 1673 魏燕杰环境工程与科学生态学与生态工程332 332 0 0 0 0 否75 1943 黄丽霖环境工程与科学水污染控制工程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324 324 0 0 0 0 否制表人签名: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学院复试监督小组组长签名:。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宗旨为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形成合理的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研究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以及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学业奖学金来源于省财政和学校研究生专项经费,当省财政下拨省级学业奖学金金额不足时,由学校研究生专项经费补齐。
第三条评选时间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第四条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1)研究生修业年限超过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2)休学、公派出国或出境等;(3)凡学位课成绩有70分以下、非学位课成绩60分以下者;(4)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5)考试作弊,或评定中弄虚作假;(6)有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数据学术不端行为等。
第五条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博士省级学业奖学金占70%,奖金标准为10000元/年/生。
博士校级学业奖学金占30%,奖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硕士研究生省级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等。
一等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20%评选,奖金标准为10000元/年/生;二等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20%评选,奖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等。
一等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30%评选,奖金标准为4000元/年/生;二等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30%评选,奖金标准为2000元/年/生。
第六条评分办法各学院评审小组按照本办法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评定。
综合评分在各单项积分的基础上按权重折算并累加,综合积分进行排名。
所有奖励加分的项目必须持有证书、文件、论文或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海南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依据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和目标,更好的发挥学业奖学金在研究生学业阶段的激励作用,促进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实现,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海南省相关文件及《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4〕45号)精神,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警告及以上处分;3.在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4.经查实的学术失范或学术论文造假等行为;5.无正当理由,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
四、评选原则、组织管理和评审程序评选原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评审过程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禁弄虚作假。
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任主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等,负责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根据个人成绩及相关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新生版、老生版)》(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业奖学金(2)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进行初评。
评审结果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2015年考研经验及心得体会
湖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2015年考研经验及心得体会本科学校:内蒙古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环境工程报考院校:湖南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硕)初试成绩:347分复试科目:生态学与生态工程:77分我曾在QQ空间日志中许诺,如果今年有幸考取985高校,要回馈社会三年,让以后的学弟学妹更加顺利地考取心中理想的高中学府。
已经拟录取好几天了,现在回到本科学校做毕业设计,正好可以回忆这一段600多个小时的风雨考研路。
勾起了我的回忆可能废话比较多,但我还是争取从考研时我自身的基础以及学校历年考研的现状、考研的目的,考研如何选资料,如何悟出适合自己的高效学习法,考研什么人适合补习报班,考研期间如何减压等几方面来谈。
我尽量去告诉你们考研的一切,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像公共课的经验网上可能比较多,但是湖南大学环境工程的资料却比较少,所以我很想把自己资料贴出来,给16的孩子甚至17和18的孩子一点帮助。
也说一下初试、复试的经验教训。
如果学弟学妹还有问题咨询,可以加我口口”霸气就把气把吴八九”随时联系到我,或者将问题整理好,发我邮箱。
如果联系方式看不懂,也可以通过百度私信询问我联系方式,或者直接口口搜索昵称“湘中雅风”加我,我也会尽力地解答。
(我在空间喜欢写心情文字,这里有我从高中一直到大学的心情,从高考走到现在的考研,回看几年前的文字,还是会勾起许多回忆,感慨良多。
我想说你们在学习途中所经历的或许我都经历过,希望你们可以在我身上吸取经验,不再走我走错的路。
)先谈谈自身的基础吧。
我高中时因为沉醉于虚拟网络中的文字,于是导致第一年高考与二本线差两分,无奈只能选择复读。
可是一直未能走出失败的阴影,看到昔日的同学都考到不错的大学,而更加备受自己良心谴责,觉得这是耻辱,于是破罐子破摔,幸好最后还是考上了二本,来到了现在的本科学校————内蒙古工业大学。
我所读的专业是环境工程,就业不太好,而且本科挂了4门。
专业共有58人,综合测评前三年我是排在35名。
仪器科学与工学院研究生20162017学年学业奖学金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2016-2017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16]25号)文件要求,结合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成立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成立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监察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各类申诉的处理。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万元/人·学年,二等奖万元/人·学年,三等奖万元/人·学年,四等奖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万元/人·学年,二等奖万元/人·学年,三等奖万元/人·学年,四等奖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万元/人·学年,二等奖万元/人·学年,三等奖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万元/人·学年,二等奖万元/人·学年,三等奖万元/人·学年。
第四条名额分配符合参评条件的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第五条参评对象及条件1、2014年、2015年、2016年秋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执行学校研究生部《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录取后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学位类别统一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其中科学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专业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
具体评分方法如下:1、品德表现(20分)评分前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相关研究生以打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其中政治思想5分,道德修养3分,遵纪守法5分,诚实守信5分,文明卫生2分(基础分1分,星级宿舍评分1分,每颗星0.2分)。
2、学习成绩(35分)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专业间不同课程成绩将做归一化处理)。
3、科技创新(15分)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或收到录用通知并附汇款证明的(不交版面费的除外);国内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为准,导师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按研究生第1作者对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获批证书时间为准;署名院校或专利权人要求为郑州大学。
如校研究生院对作为评奖依据的论文级别及发表依据等有更高标准的,采用更高标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发表期刊论文被SSCI\SCI、EI等收录: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加6分,其他不加分;(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学部和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A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3分;B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3)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5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4)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5)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E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3分,第2作者加1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6)专业学位硕士在非核心公开刊物的正刊(以实际出版刊物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2分,加分上限4分,其他不加分;(7)获得发明专利:第1名加15分,第2名加7分,第3名加5分,4名加2分,其他不加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8)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加3分,第2名加2分,第3名加1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加分上限4分;(9)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导师科研项目并做出重要贡献者,国家项目前第一名加10分,其他依次递减1分;省级项目第一名加7分,其他此依次递减1分;厅级项目第一名加4分,其他依次递减0.5分(此项加分以结项证书、鉴定证书或结项材料为准,加分名次为项目实际排名);(10)获得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一般项目第一申请人加1分,项目结项时被评为优秀及以上奖励的,在前基础上第一申请人再加1分。
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
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公示名单校优秀研究生共37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1人)马国芝魏炜寇琳媛蒋许欢刘济林孟显娜梁巧灵伍细斌刘志文安佰玲张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3人)陶君丽李劲菊曾博叶红霞张丽霞周贤正张素薇吕志鹏吴传平马波薛晨柴世杰刘如京马伏军张小兵浦清云孙娟龙剑锋徐振华马亚辉田莉张寅常亮亮何禹清方璐吴敬兵张玲罗琨刘卓文露邬思奇张耀罗旗舞法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2人)彭澎喻剑张园园蒋长庚丁中平陈香梅徐雅莉欧阳君颖连光阳李赪吴珍文申媛慧聂彬彬何盼姜玉琼曹丽萍王艳赵雪娇孙敏唐维维李奕洲杜晓明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1人)胡文期罗莉梁贤杰王静雷娟郑烨樊娟王钰宏羊鸣李双程李芳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4人)文青波沈莹张文娟陈颖周春飞孙红松崔华飞李姣丰元李雪阮敏郑伟肖勇郭俊元工商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5人)张丽赵立婷董慧敏曾梅蓉蔡翠李晓丽刘媛梅管皓云蔡佳凌哲佘晓华周玉瑶南红娜林雪章昆昌苏大菲吴军汤富强邹君芳李洁韩丽君戴志利宫梦影张晶倪剑杨葱葱董学兵邓炼金张琪陈琳朱建军徐琳彭珊珊张凡姚记标张媚邹思明禹献云覃荔荔李素芳陈君兰郝立亚蒋颍歌姜莉陶庆发胡文平张颖文锦林谌君蒋昆罗珺文夏喜军刘沙刘少华曾球石化学化工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8人)吴玉双刘爽郝全义刘荣华谭慧庾琼费月华彭琳陈贝贝李静徐超吴娇褚晓晨任娜娜刘甲杨善丽邱丽萍李诚诚黄睿玄文静夏曙陈章曹孝卫李元娜康青袁林肖乐辉卢丽敏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0人)付建勤郑娟胡顺玺李静杜佳郭伟洪杨静陈晨孙鹏飞冯慧高伟钊房拥军陈沛李迎春蒲海蓉皮维陈缓武春燕周萍李新兰杜标史美丽仇健孙乐曾塬李钦栋高海涛刘梦莹张海荣丁志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7人)王纲金夏浪江勇刘辉刘洁粟玉雄廖本友孟婉婕舒薇汤隆慧郝志坚陆丽娟张莉尹红芳曾娟丽曹小冬冯堃罗芳李静狄煦宋丹李彦彪任恒周洁彭李翔付海滨杨志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校优秀研究生(6人)王梦凡郑盼丽杨波李伟健喻晨晨刘鹏建筑学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章谨沈昕左峰孙妮妮教育科学研究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陈小伟彭珊孔春燕黄振华金融与统计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3人)贺小金熊黎张宝邹敏烨徐玲游万海陈芳蓉林宝瑞彭益欧阳娟刘玉蒙刘旭文倩经济与贸易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0人)金常飞韩峰李海霞梁珺韩宝龙史芳刘碧玉刘姣陈小玲弓文刘乐帆杨水清黄丽刘思宇刘琳刘小庆殷斯霞杨璐原作芳李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人)邓学源曹燕丽王俊静丁茂升蒋红群设计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6人)杨勇吴哲惠瞿佳刘业鲁罗昊段虞峰生物院校优秀研究生(3人)吴成就陈干超赵曼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人)刘新武赵婷体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人)张善涛土木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3人)孙小琴许宁吴志维彭劲陈良伟黄清王丽洁李丹丹刘涛徐阳肖明张晋清鲁懿虬胡小佳刘旦石振国徐梅芳谭婷唐宽邹俐辉马健郑娟刘元坤刘燕元国凯谭吉玲侯喜快杨承超张婷张盼盼张波赵衡李寿科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4人)祝娟袁侥蔚谢琼谢玲琍蔡晓东韩郁馨罗彩虹李丹王旭洪郝静茹陈玉龙菁张捷黄颖晖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人)陈娜徐敏钟佩玲刘红红徐倩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0人)孙佳王柳窦威张骥李杰王鑫鹏李新泽龚玉娇王耀玲杨娟丽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9人)欧阳璐刘小婷陈龙谌乐乐余鑫刘萍徐灵张婷婷张永煜岳麓书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吴振红苏俊林张天杰李强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公示名单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共26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王冠姜勇傅强何凤亿陈瓶丁莹谢文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2人)李伟李高龙季建玲郭湘勇彭祝杰刘胜男汪佳刘玙郑丹陈自强李镕耀匡江传杨漾李小菊王广生李金鑫刘畅刘乾勇刘建成叶盛张永旺王玲法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6人)赖亮韩光红李莉平覃超王星星吴立军朱锦平王星灿刘虎付娇娇韩霄尹舐舐王振龙峰唐娜颜容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黎思翀黄冕汤澜王宇清张洁如胡渊博李伟工商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4人)周梅君吴宇婷吴世园施思袁晋宛刘佳黎爱陆良琼李尧彭时子陈皎邵华伟徐亚琼郭永星郭健朱昶阳覃景莹黄圆卫英平陈慧萍文小科吴鹏飞陈强黄超张平毛超宋伟郑奎刘宏周琦梁强波陈英周盈康瑞睿化学化工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0人)李平亮张应军何烨娟王丽影尹晓明夏立袁娅曾欢聂婵段美云李宁波谢龙勇戴光坤林馨馨靳珍付超鹏徐霞红李旺李淑芳谢仲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9人)王亮罗洁周玲君徐海音胡新将李飞常克罗远玲曾晓霞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9人)陈浩然吴家任张文强万晶晶王平花张海峰陈可亮刘胜军李帅贺新峰董朵王焕美颜强刘丽新田蝉樊明明李媛媛徐峰祥席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9人)李凌霄李亮廖丽娇李丹徐珊袁璐肖浩尹许梅宋继冉吴良龙罗贞涂员员霍鹏杰赵凯付佳琪李怀张宇陈萌陆顺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廖卫王娜叶光辉陈军建筑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陈铭陈高超教育科学研究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张晓报翁秀珍吴晶晶金融与统计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1人)刘灿杨孟雄王佳蒲子嘉陈雪梅金超群王荟朱丹青黄静任冬梅苏锦山经济与贸易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3人)赵寒李敏文雯胡丹张茜余道军谢武贵刘云夏洁彭冲彭星唐娜范子杰马克思主义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郭高平杨优杰梁继威龚慧芬杨晓雯设计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苏沙·托依拉李镭李甍易思亮张国军生物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靳冉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郎广名费紫微体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王臻臻外国语与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9人)李彬曾华娟李银玲郭倩李红亮高杨吕玲玲杨国藏郭欣土木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3人)卿前志李其泽李小鹏徐春雯王金华王江营马缤辉李磊李胜男张晓恒何娟汪罗成梁笑寒童柏辉彭良清杨旺华董文静苏林王嘉李毅李新郭朋鑫何雪花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胡珂菲张多娇张君峰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6人)王福祥谢忠祥诸葛坚张雪平罗雨任品云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杨东峰刘扬李思敏李卓张伟邱锐朱登科岳麓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谢庆芬校研究生会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1人)贺朝前马晓玲潘午丽刘玉蒙罗叠峰袁江平周丽婧曾芳鈺张晓凯陈烁辉颜律安。
湖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细则
湖南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了使研究生安心学习、潜心科学研究,学校特设立研究生助学金。
第二条研究生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和应届硕士毕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
非应届硕士毕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助学岗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全部档案调入我校;
(二)导师审核批准;
(三)经研究生院确认,已与原工作单位已脱离关系。
第三条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助学金为1.5万元/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按4年发放,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5年发放;硕士研究生助学金为0.3万元/年,按2年发放。
第四条发放形式:由计财处按月发放,转入学生银行卡。
第五条考核与管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停发研究生助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者;
(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
(三)不及格课程合计6学分以上(含6学分)者;
(四)休学期间和退学者;
(五)保留学籍的出国博士生在出国期间。
第六条硕士研究生转为提前攻博生,自进入博士阶段之日起取消硕士阶段助学金,享受博士生助学金。
第七条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17版)为鼓励先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合工大政发〔2013〕143号)、《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程(试行)》(合工大政发〔2014〕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决定开展各年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用户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取消申请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3、考试作弊;4、本人导师书面建议取消其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5、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1、评选条件(1)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只适用于学术型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单考生、定向生和委培生不参加评选;(2)欠费研究生不具备奖学金评选资格;(3)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相关要求;2、基本奖学金等级设置及奖励标准:根据2014年11月5日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三等学业奖学金三个等级,各等级比例及标准见下表。
3、评定办法:考研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评分排序,并按专业(地质学、地质工程、地质工程专业硕士、环境工程、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和环境科学)切块分配。
综合评分的计算方式为:P总=P1+ P2+ P3(1)P1:学生入学时总成绩,满分为30分;说明:免研的同学如不存在补考不通过情况者,按照入学时总成绩30分计算;各专业的入学初试成绩排序第一名者,按30分计,其余的按各自成绩与专业第一成绩的比重计算;(2)P2: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仅考虑学校公共学位课),占55%;说明:a、P2=【(A1* n1+A2* n2+A3* n3+…)/(n1+n2+n3+…)】*55%A i为课程成绩,n i为该课程学分,i为课程1、课程2、课程3等;b、A i计算方法:考试一次通过者,按实际成绩计算;若考试未通过而补考通过者,则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安徽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评选对象我院已注册和按期缴费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的研究生),注册和缴费时间截止当年9月10日。
第二条评定等级、金额和比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按照学校规定,一等奖学金占人数的15%,12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占参评人数的20%,9000元/(生·年)。
评选时,学院根据当年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可对我院研究生奖学金金额、等级和比例进行调整。
奖学金按一级学科点根据学生人数比例进行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修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
3、勤于科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系集体,坚持体育锻炼。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未按学院规定时间缴纳学费和注册的;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本学年有学位课考试不合格的;开题报告或者中期考核不合格的;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的。
第四条评选细则1、计分原则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以研究生入学录取成绩为依据。
第二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以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
第三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以科研成绩为依据。
2、成绩计分办法第一学年的成绩由研究生院提供;第二学年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80%+科研分×20%;第三学年成绩依据科研得分。
3、课程计分办法(1)公共英语成绩计分办法:经批准免修的同学按参评人员中最高分计;第一次学位外语通过的,按实际分数计;第二次学位外语通过的,按实际分数的95%计分;(2)其他课程按实际分数计算。
4、科研计分办法(1)SCI、EI检索期刊论文无区每篇按25分计,四区每篇按30分计,三区每篇按40分计,二区每篇按50分计,一区每篇按60分计;(2)CSCD C库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5分;E库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计10分;(3)参加省级、国家级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每次分别为2分和4分,获奖则再加1分,仅参加会议而未作学术报告的不加分。
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14】14号)
中大研字〔2014〕14号关于印发《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单位:现将《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2014年3月17日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建立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及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体系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导师奖学金、拔尖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创新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金等。
(一)国家级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博士生和硕士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生3万元/生、硕士生2万元/生。
名额由国家下达。
2.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8万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本项奖学金设置方案(包括金额和比例)根据国家文件和当年国家下达的经费确定。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12个月分月发放。
(二)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1.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了不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学校统筹利用研究生国家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等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
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公示名单校优秀研究生共37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1人〕马国芝魏炜寇琳媛蒋许欢刘济林孟显娜梁巧灵伍细斌刘志文安佰玲张明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3人〕陶君丽李劲菊曾博叶红霞张丽霞周贤正张素薇吕志鹏吴传平马波薛晨柴世杰刘如京马伏军张小兵浦清云孙娟龙剑锋徐振华马亚辉田莉张寅常亮亮何禹清方璐吴敬兵张玲罗琨刘卓文露邬思奇张耀罗旗舞法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2人〕彭澎喻剑张园园蒋长庚丁中平陈香梅徐雅莉欧阳君颖连光阳李赪吴珍文申媛慧聂彬彬何盼姜玉琼曹丽萍王艳赵雪娇孙敏唐维维李奕洲杜晓明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1人〕胡文期罗莉梁贤杰王静雷娟郑烨樊娟王钰宏羊鸣李双程李芳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4人〕文青波沈莹张文娟陈颖周春飞孙红松崔华飞李姣丰元李雪阮敏郑伟肖勇郭俊元工商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5人〕张丽赵立婷董慧敏曾梅蓉蔡翠李晓丽刘媛梅管皓云蔡佳凌哲佘晓华周玉瑶南红娜林雪章昆昌苏大菲吴军汤富强邹君芳李洁韩丽君戴志利宫梦影张晶倪剑杨葱葱董学兵邓炼金张琪陈琳朱建军徐琳彭珊珊张凡姚记标张媚邹思明禹献云覃荔荔李素芳陈君兰郝立亚蒋颍歌姜莉陶庆发胡文平张颖文锦林谌君蒋昆罗珺文夏喜军刘沙刘少华曾球石化学化工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8人〕吴玉双刘爽郝全义刘荣华谭慧庾琼费月华彭琳陈贝贝李静徐超吴娇褚晓晨任娜娜刘甲杨善丽邱丽萍李诚诚黄睿玄文静夏曙陈章曹孝卫李元娜康青袁林肖乐辉卢丽敏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0人〕付建勤郑娟胡顺玺李静杜佳郭伟洪杨静陈晨孙鹏飞冯慧高伟钊房拥军陈沛李迎春蒲海蓉皮维陈缓武春燕周萍李新兰杜标史美丽仇健孙乐曾塬李钦栋高海涛刘梦莹张海荣丁志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7人〕王纲金夏浪江勇刘辉刘洁粟玉雄廖本友孟婉婕舒薇汤隆慧郝志坚陆丽娟张莉尹红芳曾娟丽曹小冬冯堃罗芳李静狄煦宋丹李彦彪任恒周洁彭李翔付海滨杨志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校优秀研究生〔6人〕王梦凡郑盼丽杨波李伟健喻晨晨刘鹏建筑学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章谨沈昕左峰孙妮妮教育科学研究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陈小伟彭珊孔春燕黄振华金融与统计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3人〕贺小金熊黎张宝邹敏烨徐玲游万海陈芳蓉林宝瑞彭益欧阳娟刘玉蒙刘旭文倩经济与贸易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0人〕金常飞韩峰李海霞梁珺韩宝龙史芳刘碧玉刘姣陈小玲弓文刘乐帆杨水清黄丽刘思宇刘琳刘小庆殷斯霞杨璐原作芳李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人〕邓学源曹燕丽王俊静丁茂升蒋红群设计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6人〕杨勇吴哲惠瞿佳刘业鲁罗昊段虞峰生物院校优秀研究生〔3人〕吴成就陈干超赵曼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校优秀研究生〔2人〕刘新武赵婷体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人〕张善涛土木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33人〕孙小琴许宁吴志维彭劲陈良伟黄清王丽洁李丹丹刘涛徐阳肖明张晋清鲁懿虬胡小佳刘旦石振国徐梅芳谭婷唐宽邹俐辉马健郑娟刘元坤刘燕元国凯谭吉玲侯喜快杨承超张婷张盼盼张波赵衡李寿科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4人〕祝娟袁侥蔚谢琼谢玲琍蔡晓东韩郁馨罗彩虹李丹王旭洪郝静茹陈玉龙菁张捷黄颖晖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5人〕陈娜徐敏钟佩玲刘红红徐倩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10人〕孙佳王柳窦威张骥李杰王鑫鹏李新泽龚玉娇王耀玲杨娟丽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9人〕欧阳璐刘小婷陈龙谌乐乐余鑫刘萍徐灵张婷婷张永煜岳麓书院校优秀研究生〔4人〕吴振红苏俊林张天杰李强湖南大学2009—2010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公示名单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共260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王冠姜勇傅强何凤亿陈瓶丁莹谢文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2人〕李伟李高龙季建玲郭湘勇彭祝杰刘胜男汪佳刘玙郑丹陈自强李镕耀匡江传杨漾李小菊王广生李金鑫刘畅刘乾勇刘建成叶盛张永旺王玲法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6人〕赖亮韩光红李莉平覃超王星星吴立军朱锦平王星灿刘虎付娇娇韩霄尹舐舐王振龙峰唐娜颜容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黎思翀黄冕汤澜王宇清张洁如胡渊博李伟工商管理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4人〕周梅君吴宇婷吴世园施思袁晋宛刘佳黎爱陆良琼李尧彭时子陈皎邵华伟徐亚琼郭永星郭健朱昶阳覃景莹黄圆卫英平陈慧萍文小科吴鹏飞陈强黄超张平毛超宋伟郑奎刘宏周琦梁强波陈英周盈康瑞睿化学化工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0人〕李平亮张应军何烨娟王丽影尹晓明夏立袁娅曾欢聂婵段美云李宁波谢龙勇戴光坤林馨馨靳珍付超鹏徐霞红李旺李淑芳谢仲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9人〕王亮罗洁周玲君徐海音胡新将李飞常克罗远玲曾晓霞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9人〕陈浩然吴家任张文强万晶晶王平花张海峰陈可亮刘胜军李帅贺新峰董朵王焕美颜强刘丽新田蝉樊明明李媛媛徐峰祥席敏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9人〕李凌霄李亮廖丽娇李丹徐珊袁璐肖浩尹许梅宋继冉吴良龙罗贞涂员员霍鹏杰赵凯付佳琪李怀张宇陈萌陆顺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廖卫王娜叶光芒陈军建筑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陈铭陈高超教育科学研究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张晓报翁秀珍吴晶晶金融与统计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1人〕刘灿杨孟雄王佳蒲子嘉陈雪梅金超群王荟朱丹青黄静任冬梅苏锦山经济与贸易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3人〕赵寒李敏文雯胡丹张茜余道军谢武贵刘云夏洁彭冲彭星唐娜范子杰马克思主义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郭高平杨优杰梁继威龚慧芬杨晓雯设计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5人〕苏沙·托依拉李镭李甍易思亮张国军生物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靳冉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人〕郎广名费紫微体育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王臻臻外国语与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9人〕李彬曾华娟李银玲郭倩李红亮高杨吕玲玲杨国藏郭欣土木工程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23人〕卿前志李其泽李小鹏徐春雯王金华王江营马缤辉李磊李胜男张晓恒何娟汪罗成梁笑寒童柏辉彭良清杨旺华董文静苏林王嘉李毅李新郭朋鑫何雪花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3人〕胡珂菲张多娇张君峰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6人〕王福祥谢忠祥诸葛坚张雪平罗雨任品云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7人〕杨东峰刘扬李思敏李卓张伟邱锐朱登科岳麓书院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人〕谢庆芬校研究生会校优秀研究生干部〔11人〕贺朝前马晓玲潘午丽刘玉蒙罗叠峰袁江平周丽婧曾芳鈺张晓凯陈烁辉颜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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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特设立“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学习。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比例为100%。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为40%;二等奖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比例为30%;三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获奖比例为30%。
每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从第二学年开始按照研究生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和动态管理。
其中,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获得不低于二等奖的学业奖学金。
第六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第七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领导、协调和监督全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
第八条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学业奖学金评审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第九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或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一般由5-7人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实施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各学院制定评审实施细则时应充分考虑研究生的科研成果、
学习成绩、学院和导师对其综合评价等内容。
评审实施细则应事先向全院师生公开。
第十条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一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未按时缴纳学费;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考试舞弊;本学年两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未按时返校;出国留学;自动退学。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施行,2013级及以前各级研究生仍按原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