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

一、《南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用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二、《评估标准》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量化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37个,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通过评估工作,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

三、《评估标准》实行100分制。三级指标评估等级A、B、C分别对应赋值1.0-0.8,

0.7-0.5,0.4-0。

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等级分数为:

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

四、扣分标准只在该三级指标中实施,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五、评估指标体系分值分布:

A1办园条件(20

分)B1资质经费(4分)

B2规模班额(3分)

B3园舍与场地(4分)

B4设施设备(5分)

B5玩教具与图书(4分)

A2安全与卫生

(20 分)B6安全卫生管理制度(3分)B7膳食营养(4分)

B8卫生消毒(2分)

B9健康检查(3分)

B10疾病防控(4分)

A3保育教育(25分)

A4教职工队伍

(15分)B11安全教育(2分)

B12校车使用情况(2分)

B13活动设计(5分)

B14活动组织实施(16分)B15师幼关系(4分)

B16教职工配备(5分)

B17专业成长(4分)

B18师德师风建设(4分)B19权益保障(2分)

A5内部管理(20

分)B20组织机构健全(4分) B21管理制度完善(9分) B22招生规范(4分)

B23家长参与(3分)

附件

南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

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幼儿园实行一票否决。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