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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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基坑支护工程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
2.1承包范围:。
2.2工程内容:基坑支护施工(包含土钉成孔、注浆,面层的喷射)。
2.3工程量:平方米(含翻边及排水沟)。
3.合同工期
3.1基坑支护工期:天。
3.2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需顺延的,工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4.1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为验收合格,
4.2检验和施工:甲方和监理随时进行工程质量检验,乙方应予配合。
4.3施工试验和材料检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4本工程基坑支护面层混凝土采用设计要求等级。
4.5工程竣工验收:以基坑支护方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并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业规范和相关标准及竣工验收资料为依据。
5.合同价款
5.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合同单价款¥:元/平方米,
总价款暂定为元,工程数量竣工时实测实量。
6.付款方式
6.1 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甲方拨付合同价的80%,剩余工程款待基坑回填后7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7.施工现场条件和临时设施搭设
7.1甲方提供的水、电源,水电费乙方自理。
7.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搭设临时设施。
8.材料供应方式
8.1本工程乙方按设计要求、进度要求购进原材料。
9.甲乙丙三方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9.1.1按合同约定派驻工地施工代表,负责协调工作关系,掌握工作进度。
9.1.2甲方提供水源、电源。
9.1.3基坑周边确保8.0米范围内静载不得超过1.5吨/M2。
9.1.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相应工期顺延。
9.1.5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9.2乙方权利义务
9.2.1保证方案符合相关规范,保证方案论证通过。根据设计的图纸和方案,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9.2.2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服从现场监理管理,在施工期间应与甲方、监理单位密切配合。
9.2.3储备钢材、水泥、砂石料,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9.2.4乙方施工中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范,文明施工,杜绝违章蛮干。乙方在施工中应有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不利而造成的任何事故责任(包括人身伤亡)完全由乙方负责。
10.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0.1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11.合同生效方式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工验收,付清尾款后失效。
11.2合同订立地点:保定市
12.其他
12.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