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规划编制工作总结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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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规划编制工作总结
201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关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城镇建设暨规划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整合资源,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头,争创一流”为目标,全力以赴推进相向发展一大战略和各项城建工作,在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引导城乡统筹和县域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开创了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规划编制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高起点规划,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成了一大批规划成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县城乡规划体系,引导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总体规划编制。在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展战略引领下,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做强”等发展战略,策应昌九双核发展部署,积极融入生态经济区先导示范区建设,着力将共青打造成南昌-双核城中部重要支点城市的目标要求下,我局积极开展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成果已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正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已经编制《县十二五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县给水专项规划》、《县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县燃气发展规划》和《县城镇绿道专项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
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启动编制《县城附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重大项目和城市重要节点修建性详细规划。
5、城市道路桥梁设计规划。
6、旧城改造规划。
7、乡镇规划。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不仅有效
落实了镇村联动政策。也为完善规划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二)、批前管理
城乡建设必须依据城乡规划进行,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本县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是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城乡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城乡发展,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愿景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关系,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必须进行严格的规划管理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批前管理,保障县城规划建设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贯彻实施。
1、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管理规章制度。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顺利实施,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县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县规划管理会审制度》、《社会服务
承诺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形成《县规划局二0一三年制度汇编》。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按制度汇编要求执行,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果断查处,决不姑息。
2、进一步完善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去年,县委县政府调整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各类大型规划建设项目,都必须报经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2014年已经召开了6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重大规划建设项目23个。对于一些特别重大的规划项目我们还邀请省、市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
3、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各类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做好土地储备、拍卖规划前期服务工作。在严格把握专业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及时提供各类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商住用地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上限,工业用地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限。
4、按照省统一规定的规划审批程序公布有关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做好规划“一书两证”核发工作。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它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保证城市用地及建设按规划进行的法律手段,也是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产权证的必要条件。同时确保全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的新开工面积指标。《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县政府召开会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力,进一步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使得审批程序更加简明,审批效能明显提高。2014年我局发放选址意见书79份,用地许可证61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1个。
5、积极有效推行规划公示制度。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充分维护群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城市整体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我局自2010年年初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各类专业规划及重点地段对于开发建设在工地现场设计公示牌,让百姓参与和监督规划。在新广场西侧建立固定规划公示栏,还特意制作了流动公示栏,重要节假日展示近期重点规划,让市民广泛参与和了解规划。
6、为规范规划区内农民建房,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三)、批后管理
我局对全县在建的40个开发项目巡查,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全年受理了10个在建项目的批后公示图;下发准予放线通知30份;针对验线合格的建筑项目核发验线合格证35份;针对开发单位申请下发的外装饰材料审定表28个;针对开发单位申请验收下发的验收合格证11份,针对每个项目定期巡查且存档的巡查记录5份,针对各个项目日常巡查问题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出具国土验收计容面积告知函8份;全年出具违章行为认定书100份,其中开发项目1份,工业厂区项目违章认定1份,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违章认定1份,私房违章认定97份。加强对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监管,不仅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优秀的设计方案能够建设成精品工程的重要保障。我局为确保建设项目能够按照审批的规划方案和效果实施,做到不走样、出效果,更好的完成规划的批后管理和项目实施的批后监察工作,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了规划监察巡查力度。为了更好的对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了针对在建开发项目日常巡查,且每月必须针对全县在建开发项目定期巡查一次并经巡查出具巡查记录,对其不符合要求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如不能整改的出具《违法违法认定书》并进行处罚,且每月巡查记录及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存档。
2、完善规划监察档案管理。为了更好的监督各个在建项目,针对全县40个在建项目建立监察档案,将档案逐步细化,将所有项目自批后监察的定期巡查记录存档;将所有项目日常巡查的施工进度存档,将每个项目的所有文件统一存档;做到批后程序有条不紊、批后监管无遗漏,致使我们更好的对各个项目的批后监管。
3、细化了批后管理流程。为了加强对开发项目的批后监察管理,我局针对整个批后管理流程进行了细化,各个建设项目必须在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且悬挂批后公示图后,由开发单位申请放线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