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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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兽医课程标准

中兽医课程标准

中兽医课程标准
中兽医课程标准是指在中等教育阶段中,培养兽医专业人才所需的课程内容和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中兽医课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基础科学课程:包括动物解剖学、动物生理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等,为学生提供兽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2. 兽医学专业课程:主要包括动物疾病学、兽医微生物学、兽医免疫学、兽医药理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学、兽医生殖学、兽医公共卫生学等,以培养学生掌握兽医学的核心理论和技能。

3. 动物保健课程:包括动物饲养与管理、动物行为学、动物营养学等,以培养学生在动物保健和养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4.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室实习、临床实习、实习医院实习等,通过实践操作来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技能。

以上是中兽医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不同学校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具体的课程设置还需要根据各地的教育要求和兽医行业需求来确定。

药剂专业设置标准

药剂专业设置标准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颁发和实施《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通知(卫科教发[1999]第31号1999年1月15日)药剂专业设置标准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有健全的专业组织和业务管理制度。

二、专业教学组织1.设置药剂专业学科,下设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等教研组,相近课程可以合并建组。

2.专业学科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3.教研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三、专业师资配备1.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专业课教师中,本校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0%。

3.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或专业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4.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25~1∶35。

5.以每年招收两个班为基数,各门课程的师资最低数量分别为: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各2名,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各1名。

两个班以上按比例适当增加。

6.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低于60%,高级职称者不低于15%。

7.专业课教师每3年应有6个月(可累计)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

四、专业设施1.设置药剂学实验室、药理学实验室、药物化学实验室、生药学实验室、天然药物化学实验室,以及与专业相关的无机及有机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实验室等。

各实验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有相应的准备室、仪器室、标本室等。

功能相近的实验室可综合使用。

2.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见附表。

3.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以上。

4.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视听教材。

五、毕业实习1.有相对固定的社区实习基地及县级以上实习单位。

专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专科医学教育标准 临床医学专业

专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
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标准如下:
1. 层次与学制:层次为专科,学制为3年。

2.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临床医学知识、临床专业技能和临床医学专业素养的人才。

学生应具备防治多发病、常见病、地方病的实践技能,较强的自学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应能从事医疗、预防、康复和卫生保健等岗位工作,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3. 主要课程: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原生物与免疫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学等。

4. 修业年限与毕业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需要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

其中,公共基础课程需修26学分,专业职业课程需修60学分,
完成所有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并获得学分。

此外,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需符合专科毕业生的要求,才能准予毕业。

5.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城市社区、乡镇、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适合部分县级医疗单位,从事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卫生宣教、计划生育等工作。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访问各高校官网或咨询专业教师。

中职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教学标准

中职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教学标准

中职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教学标准
中职中医养生保健专业的教学标准包括专业名称、入学要求、修业年限和培养目标等。

以下是一些关于中职中医养生保健专业教学标准的具体内容:
1.专业名称及代码:中医养生保健专业的专业代码通常为520417。

2.入学要求:该专业通常要求学生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背景。

3.基本学制:学制一般为3年,这是完成专业学习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标准时间长度。

4.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立德树人,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保健服务机构,培养能够从事中医、针灸推拿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同时,也包括服务于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疾病患者的营养与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5.职业面向:毕业生可以在医院、社区卫生保健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以及餐饮、食品与保健品等行业找到工作机会。

6.人才规格: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重视医学伦理,尊重患者人格,保护患者隐私。

综上所述,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学生在完成学业后能够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满足社会对中医养生保健专业人才的需求。

同时,这些标准也是教育机构进行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

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

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青海大学、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为进一步加强以培养医师为目标的医学类专业教育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现就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规范医学类专业的办学要求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近年来先后出台若干规范性文件(文件清单见附件1),对规范医学类专业(指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专业,见附件2)办学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各学校要慎重增设医学类专业,严格执行医学类专业设置规定。

医学类专业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未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任何层次医学类专业教育。

(一)本科、高职(专科)教育学校确因社会需求增设本科、高职(专科)医学类专业,须征求省卫生计生委意见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由省教育厅报请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含国家中医药局,下同)- 1 -意见后审批。

2010年起,未经教育部批准不得在本科、高职(专科)医学类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

2015年起,高职(专科)升本科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专科)教育2014年停止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专科)医学类专业招生。

2014年及以后,学校不得再设置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专科)医学类专业。

(三)中职(中专)教育2010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中职(中专)医学类专业,只允许开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内专业,且须经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方可招生。

学校不得设置专业目录外医学类专业。

(四)成人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须征求省卫生计生委意见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由省教育厅报请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后审批,并只允许招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其中自学考试不得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中等职业学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学大纲》开设,并注重
7
英语
144
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大纲》开
8 计算机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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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并注重在职业模块的教学内容中体现专业特色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纲要》开
9
体育与健康
144
设,并与专业实际和行业发展密切结合
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教学大纲》开设,并
掌握医学微生物的主要生物学性状、遗传与变异机 理、理化因素及生物因素的影响;掌握病原微生物的主 要传播途径、致病性及免疫性,以及对各类病原性微 生物感染的常用实验诊断技术;了解病原微生物感染的 8 微生物检验技术 特异性防治和治疗原则;掌握各种基本的医学微生物学 144 诊断方法的原理及实验技术;能够树立无菌概念进行医 学微生物学实验操作;能对各类临床标本进行病原微生 物学的鉴定、药敏试验,并准确、及时地发出检验 报告
七、主要接续专业
高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本科:医学检验
38
八、课程结构
毕业实习
综合实训
专 业 ︵ 技 能
临床检验 方向
1. 生 物 化 学
卫生检验 方向
1. 卫 生 理 化
病理技术 方向
1. 病 理 检 验
采供血检验 方向
1. 输 血 技 术
专业选修课
1. 卫生政策与 法规
︶ 及检验技术 检验
传统免疫学检验方法和现代检验技术发展与特征;掌握
6 免疫学检验技术
72
常用免疫学技术的原理、类型、技术方法;熟悉临床应
用及其方法学评价;能会常用免疫学检验技术的操作
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发展基本规律和诊断要

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年制)

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年制)

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年制)一、专业名称及代码(一)专业名称中医学(二)专业代码 620103K二、入学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三、修业年限全日制3年四、就业面向表1中医学专业就业方向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医德素养良好,具有扎实的基础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医疗以及预防、保健、康复工作的毕业生。

具有较为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较强的中医思维与临床实践能力,较强的传承能力与创新精神;掌握相应的科学方法,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适应中医药卫生事业、大健康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发展潜能的高素质基层技能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实的职业生涯发展基础,掌握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素质(1)具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主义精神,具有坚定的意志和牢固的专业思想和健全的人格,愿意贡献社会及服务人群。

(2)热爱中医学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3)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医疗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能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4)具有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终身学习的精神,自尊自爱,谦虚正直,积极向上,有创新意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坚强的意志,乐观的情绪。

(6)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团结、协调、配合团队成员,共同开展检验工作。

(7)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2. 知识(1)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尤其是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哲学、文学、史学等内容,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疗实践。

(2)掌握中医学基础理论与中医诊断、中药、方剂、针灸、推拿等基本知识。

中等职业教育 医药卫生大类7205 医学技术类专业简介(2022年)

中等职业教育 医药卫生大类7205 医学技术类专业简介(2022年)

7205医学技术类专业代码720501专业名称医学检验技术基本修业年限三年职业面向面向基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技师、输血技师等岗位(群)。

培养目标定位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一定的基础医学及医学检验等知识,具备一定的医学检验技能和适应本专业技术发展要求的能力,具有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常规的临床医学检验、输(采供)血检验等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专业能力要求1. 具备良好的生物安全防范,以及熟练采集、处理和保存临床检验标本的能力;2. 具有独立操作常规的检验仪器设备,并开展仪器日常保养工作的能力;3. 具有开展临床常用项目、输血项目检测,以及对检验结果初步分析的能力;4. 具有对血液中常见细胞和检验标本中常见病原体形态的辨别能力;5. 具有理解检验结果临床意义的能力;6. 具有危急值的判断能力,出现危急值时能够及时向上级反映或与相关人员沟通;7. 具有较好的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应用能力,能够使用医院与实验室的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工作;8. 具有运用与本专业相关的质量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能力;9. 具有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专业基础课程:医用化学、解剖学基础、生理学基础、病理学基础、药理基础、疾病概要。

专业核心课程:临床基本检验、生物化学及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寄生虫学检验、免疫学检验、血液学检验、输血检验。

实习实训: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临床基本检验、生物化学检验、病原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技术及检验、血液检验等实训。

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349检验科、输血科或同等规模第三方医学检验中心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职业类证书举例职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接续专业举例接续高职专科专业举例: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接续高职本科专业举例:医学检验技术接续普通本科专业举例: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代码 720502专业名称医学影像技术基本修业年限三年职业面向面向影像技师等职业,X线摄影检查、计算机体层成像(CT)检查等技术领域。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含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等)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含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等)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医学发展的需求,吸取国际医学教育先进经验,结合国内教育实际,确保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本文将以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为主题,探讨其内容、意义和实施路径。

一、医学教育标准的内容1. 临床医学教育标准:包括临床医学基本知识、临床技能培训、临床实习规范等内容。

具体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微生物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口腔医学等学科的教育标准。

2. 药学教育标准: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理毒理学、药物分析学、临床药理学、药物制剂学、药物管理学等专业课程。

3. 中医学教育标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中药学等内容。

二、医学教育标准的意义1. 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医学教育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学生接受到全面、系统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从而培养出更加优秀的医学人才。

2. 促进医学教育国际化:依据国际医学教育标准制定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可以提高我国医学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国际学生来华学习医学知识。

3. 促进医学教育科研创新: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促进医学教育的科研创新,提高医学教育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手段,推动医学教育与时俱进。

三、医学教育标准的实施路径1. 加强标准制定机构建设:设立专门的医学教育标准制定机构,由医学教育、医学研究、临床实践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依据国家医学发展需求制定医学教育标准。

2. 完善设施和条件:投入大量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设施和条件,保障医学教育的顺利实施。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医学教育师资队伍,提升医学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4. 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对学生的临床实习和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临床思维能力。

总结:医学教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规范专业设置 提高办学质量——2006年度甘肃省中等卫生学校专业设置评审认定工作回顾

规范专业设置  提高办学质量——2006年度甘肃省中等卫生学校专业设置评审认定工作回顾
呢?
认真学 习医生文 明服务规范 , 意文明用语 的使用 , 注 更应避 免

些引起患者反感 的服务忌语 ;其次应严格遵守查房制度 , 保
证每天与患者有充分 的交流时间 , 因为一定时间的交流对医生 和患者都是有益 的。 如果没有 时间做保 障, 交流也就无 从 谈起 ; 最后一定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的思想 , 凡事先站在患者
t n sist dcls d ns acal ̄ i ec i lm[ .Pt n l kl omeia t e t, hl o l u e n t  ̄ c u Y ai t h u i e
技能、 发现并弥补一些不足、 最终使其成为临床上较全面的医
生是非常有帮助的。
最后 , 在临床实习期以及随后的临床工作中, 可通过以下
途径进一步加强 医学生交流能力 的锻炼 和培养 。 首先医学生应
E u om。055 ( ) 6 ̄7 . dc u 20 ,83 : 5 20 C 2  ̄
有重要意义 。把交 流技 能教 育单独作 为一 门必修课程 , 医 融人
学院校的 日常教育 , 也是当今医学发展 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
其次可在医学生进入临床科室实习前, 让学生通过角色扮 演增强交流意识 , 提高交流能力。也可请临床交流能力突出的
医生或者相关专业人员担 任全职或兼职教师 , 通过教师 的言传 身教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交流 能力 。国外有不少 医学院校 已经 设立 了相关 的课程[ 我们可以借鉴其 中的一些做法 , 比利时 4 1 , 如
遇到 了不少 尚待解决 的问题 , 但是这 种课 程对提高学生 的交流
1()10 -35 59 :34 10.
【 崔月华 , 3 1 田明国. 国医学生交 流技 能的培 养叨. 美 齐齐哈尔 医学 院学

教高[2002]4号

教高[2002]4号

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高[2002]4号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针对近年来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二年三月六日附件: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下发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一大批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也得到了积极发展。

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许多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医药卫生类专业,但相应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不足;有的医药卫生类中等专业学校由地方自行审批升格为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类高等专科层次院校审批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促进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医药卫生类专业分为三类,即: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

医学类专业以培养面向农村、社区医院的助理执业医师为主要目标,专业名称统一规范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和“口腔医学”等,主要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普通本科医学院校举办;相关医学类及药学类专业以培养医学技术、辅助医疗和药学专门人才为主,其培养目标与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相一致,即“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归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范畴。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教育状况,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对农村卫生人力发展需要,制订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计划。

中国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医学教育标准
中国的医学教育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和教育部共同监管。

中国的医学教育标准主要体现在医学本科教育、临床医学硕士(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医学继续教育等层面。

以下是一般性的中国医学教育标准要点:
1.医学本科教育:
培养目标:医学本科教育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和医学人文素养的医学专业人才。

课程设置:医学本科课程通常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模块。

学生通常需要进行一定时期的实习和临床实训。

2.临床医学硕士(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教育:
培养目标:临床医学硕士教育旨在培养在医疗卫生领域从事高层次、高技能专门工作的专业人才。

研究方向:学生可以根据兴趣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如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等。

3.博士研究生教育:
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学术领导力的医学科研人才。

研究方向: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医学研究方向,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4.医学继续教育:
目的:医学继续教育旨在满足医生在不同阶段的职业发展需要,提高医生
的临床水平和专业素养。

形式:这可以包括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如培训班、学术会议、研讨会等。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和更新。

有关最新的医学教育标准和要求,建议查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官方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指南(2023年)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指南(2023年)

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指南(2023年)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指南,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方向。

以下是一些热门专业及其特点,供学生参考。

1. 电子商务专业- 专业简介:电子商务专业培养具备电子商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

- 就业前景: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可以在互联网公司、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等机构从事电商运营、电商推广、客户服务等工作。

- 专业要求: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和市场营销知识,熟悉互联网和电商相关技术。

2. 机械制造专业- 专业简介:机械制造专业培养具备机械加工和制造技能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

- 就业前景:机械制造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制造业企业、机械加工工厂等单位从事机械设备的组装、调试和维修等工作。

- 专业要求: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数学和物理知识,熟悉机械制造过程和相关机械设备操作技术。

3. 医学护理专业- 专业简介:医学护理专业培养具备医学护理理论和实践技能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

- 就业前景:医学护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医院、诊所、养老院等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 专业要求:学生需要具备基本医学知识和护理技能,具备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4. 旅游管理专业- 专业简介:旅游管理专业培养具备旅游管理和服务技能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

- 就业前景: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在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旅游相关行业从事旅游规划、旅游营销、旅行导游等工作。

- 专业要求:学生需要对旅游业有一定的了解,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5. 厨艺专业- 专业简介:厨艺专业培养具备烹饪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

- 就业前景:厨艺专业毕业生可以在酒店、餐厅、餐饮企业等从事烹饪、厨艺管理等工作。

- 专业要求:学生需要具备厨艺基础知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以上仅为部分热门专业的简要介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专业。

希望本指南能帮助学生们更好地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选择的方向和前景。

关于颁发和实施《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通知

关于颁发和实施《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通知

关于颁发和实施《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卫生职业教育》
【年(卷),期】1999(000)007
【摘要】卫科教发〔1999〕第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为加强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建设...
【总页数】1页(P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G71
【相关文献】
1.贯彻和实施卫生部、教育部《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认识与做法[J],
2.《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实施的基本思路和做法 [J],
3.卫生部科教司祁国明司长在全国《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实施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J],
4.在《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实施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J], 杨进
5.规范医学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浅谈做好海南省《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实施工作 [J], 黄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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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教育部•【公布日期】2001.10.19•【文号】卫办科教发[2001]139号•【施行日期】2001.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2001年10月19日卫办科教发[2001]139号)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提高卫生技术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推动医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共同颁发的《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是推动21世纪我国医学教育整体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前社会、经济、文化、卫生、教育改革形势,对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中等医学教育进行规模、布局、结构调整的依据。

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中等卫生学校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中等医学教育培养了数以百万计的中等医药卫生技术人员,为解决缺医少药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促进我国卫生工作的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

由于卫生服务与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其服务内涵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医学科技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对医学人才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服务模式的深刻变革,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使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有所拓展,中等医学教育应结合自身特点及时调整专业结构,从以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为主转向医学相关领域,即护理、医学技术以及面向社区培养中初级卫生、康复、保健等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中等职业教育 医药卫生大类7206 康复治疗类专业简介(2022年)

中等职业教育 医药卫生大类7206 康复治疗类专业简介(2022年)

7206康复治疗类专业代码720601专业名称康复技术基本修业年限三年职业面向面向康复技师等职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岗位(群)。

培养目标定位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康复治疗等知识,具备基本的康复功能评定、运动治疗、物理因子治疗、作业治疗等能力,具有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专业能力要求1. 具有规范采集病史,进行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等康复评定的能力;2. 具有熟练的运动治疗技术和基本的推拿、传统手法等中医康复操作的能力;3. 掌握常见物理因子治疗技术和相关设备的操作方法;4. 具有基本的作业活动分析、个体功能的作业治疗、日常生活活动训练、生产性活动训练、娱乐休闲活动训练等作业治疗的能力;5. 具有为疾病恢复期患者进行简单康复评价和康复治疗的能力;6. 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升康复服务水平的能力;7. 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质量管理等知识的应用能力;8. 具有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与实习实训专业基础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基础、疾病学基础、康复医学基础、临床疾病概要。

专业核心课程:康复评定技术、运动疗法、物理因子疗法、作业疗法、中医康复疗法、常见疾病康复。

实习实训: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康复评定、运动疗法、物理因子疗法、作业疗法等实训。

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专科医院,民政、残联康复(康养)中心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354职业类证书举例职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家庭保健按摩接续专业举例接续高职专科专业举例:康复治疗技术接续高职本科专业举例:康复治疗接续普通本科专业举例: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专业代码720602专业名称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及应用基本修业年限三年职业面向面向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助听器验配师、眼镜验光员、矫形器装配工等职业。

中等医学教育专业调整设置方法研究

中等医学教育专业调整设置方法研究
井 会 需 求 情 况 ? 就 需 要 进 行 科 学 的 调查 研 调 整 , 报 经 省 专家 认 定 。 这
吸道 疾 病 。@ 肺TB 菌 痢 等 传 染 病 。③ 急 、 慢性 胃炎 , 炎 等 消化 道 疾 病 。④ 小 外 伤 肠
究 , 准 社 会 需 求 与人 才 培养 的 结 台 点 。 2 2 资 料 来 糠 和调 查 方 法 找 .
、 古 。 各 所 谓 诊 断 性 是 指 本 地 区 词 查 结 果 可 因 I 医 院对 中等 医学 教 育 的 建 议 。⑧ 课 助科 室 』 才 ( 短 期 培训 ) ⑥ 加 强 中西 医 具 有 独 立 工作 能 力 的全 科 医生 。 提 高 带 @ 力 的 培 养 。增 开 理 论 知 识 和 技 术更 新 课 ( 讲座 ) 或 。@ 医护 人 员应 有 预 防 保 健 、 急
职 能 岗 位 上 要 完 成 的一 系 列 任 务 l 如 临 设 置 、 』 口床 位 散 及 使 用 率 、 人 口 医 伤 寒 。 1 】 千 、 千 门诊 日 2 3 5 各 乡 ( ) 生 院 对 中等 医学 教 育 .. 镇 卫 床 护理 岗 位 要 做 的 插 胃管 、 察 病 情 、 观 记 生 数 及 医护 人 员 构 成 和 文 化 程 度 ,
I 1 工 作 描 述 的 概 念 . 料 来 源 : 仁地 医8 铜 8个 乡 ( ) 生 院 。全 2 34 住 院 病 人 主要 病 种 。前 9位 的 是 : 镇 卫 .. 区共 1 8个 乡 , 查 率 为 5 . 。 6 调 24
①支气 管炎、 气管哮 喘 等呼吸道疾 病 。 支
22 2 调 查 方 法 。 采 用 统 一 的 调查 表 + @ 乙肝 、 T 等传 染 病 。③ 急 性 胃炎 、 . ① 肺 B 肠

高职中医学专业教学标准

高职中医学专业教学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中医学专业教学标准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中医学(520401K)。

二、入学要求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三、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四、职业面向本专业职业面向如表1所示。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中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卫生、社会工作等行业的中医医师职业群,能够从事医疗、预防、康复和养生保健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培养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一)素质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创新思维。

4.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1~2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

6.具有一定的中医药文化素养、文化自信和正确的中医药道德观与价值观。

(二)知识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相关知识。

3.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等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中医整体观念、辨证论治原则和中医“治未病”理论。

4.掌握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知识和技能,以及常见体质中医辨识知识。

5.熟悉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现代医学诊疗常规。

(完整word版)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教学标准

(完整word版)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教学标准

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教学标准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100100二、入学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三、基本学制3年四、培养目标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熟练运用护理操作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护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技能型、服务型的高素质劳动者.五、培养标准以护理岗位需求为标准,通过3年学习,毕业生应具有以下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服务态度,并能顺利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

(一)临床护理专业培养标准1、具有护理专业相关的基础医学知识和技能。

2、具有基础护理的理论知识、规范、熟练的护理操作能力。

3、具有临床护理基本理论知识,规范的专科护理操作能力。

4、具有以护理对象为中心,解决常见护理问题和安全给药的能力。

5、具有对护理对象进行健康评估,分析和解决临床常见护理问题的能力。

6、具有对护理对象进行病情变化、心理反应和药物疗效的观察能力。

7、具有对病室和护理对象管理的基本能力.8、具有初步开展社区护理,进行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的能力.9、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伦理意识、法律意识、医疗安全意识以及评判性思维能力.10、具有良好的医院服务文化品质、心理调节能力以及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的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健康的体魄.11、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和一定的英语应用能力。

12、具有通过不同的途径获取专业领域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

(二)专业技能方向1、急救护理(1)具有急救护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初步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应急处理和配合抢救的基本能力.(3)具有操作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输液泵、除颤仪等仪器的能力。

2、社区护理(1)具有社区护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

(2)具有进行社区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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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一九九九年一月卫生部文件教育部文件卫科教发[1999]第31号关于颁发和实施《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精神,为加强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建设,促进中等医学教育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中级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的质量,卫生部组织制定了《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简称“《专业设置标准》”)。

该标准业经教育部、卫生部共同组织专家审定,现予颁布。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专业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对现有各种形式举办的中等医药卫生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进行认定。

二、《专业设置标准》包含护理、助产、药剂、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社区医学、须防医学、妇幼卫生、口腔医学、口腔工艺技术12个专业,适用于所有开设上述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各地应当按照《专业设置标准》,加强对中等医药卫生专业设置的管理。

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制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学工作。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新设医药卫生类专业,须报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四、专业设置的认定工作应于2000年底以前结束。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把专业认定工作与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结构结合起来。

凡认定为“不合格”的专业,从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不得招收新生;对于经过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设置标准的,应当取消专业办学资格。

五、培养中等医士的专业将随着我国卫生事业发展进行调整,使医学人才培养向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各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卫生人才培养的宏观调控,积极为广大农村地区培养合格的卫生人才。

六、对于《专业设置标准》之外的医药卫生类专业,其设置标准可由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参照本标准的结构和内容共同制定,并报教育部、卫生部备案。

七、实施《专业设置标准》,是规范中等医学教育、保证医药卫生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领导,按时完成中等医药卫生专业设置条件的认定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教育部、卫生部。

附件:《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卫生部教育部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编制说明1.本《专业设置标准》参照原国家教委《关于颁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目剥〉的通知》(教职[93]18号)和《关于颁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的通知》([86]教职字010号),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校舍规划面积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87]教基字008号),以及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85]教职字008号)等文件,结合中等医学教育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而制定。

2.《专业设置标准》由专业和医学基础两部分组成。

专业部分包含“专业设置的基本依据”、“专业教学组织”、“专业师资配备”、“专业设施”、“毕业实习”等五方面的内容。

各部分所列条目均为必备条件,基本力量化指标,条目之间不能互补。

医学基础部分主要对医学基础课程的“师资配备”和“教学设施”作出规定,是对各医药卫生专业的共同要求。

3.专业部分的第二项“专业教学组织”中规定,要设置专业学科并配备学科主任,这适用于多专业的综合性中等卫生学校,其职能主要是领导专业教研组、组织专业教学研究、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实施专业教学管理和进行专业教学改革。

4.不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如《内科学》等,可只建立一个教研组,其师资数量应按开设该门课程的各个专业的招生总量及学时数配置。

兼职或兼课教师数量按其授课时数折算成专职教师数量来计算。

5.专业课教师与本专业在校生总数的比例统一规定为1:25~1:35。

其依据主要是:(1)每个标准班学生数为40名;(2)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每周授课时数一般为10~12学时;(3)保证专业课教师有参加专业实践和带教实验实习的时间。

6.对于具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任职资格、但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教师,应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其达到《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7.《专业设置标准》没有对实验员的人数作出具体规定,各专业可依据本专业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配置。

8.《专业设置标准)中凡有“××以上”的用语,均含“××”自身在内,如“省级以上”则含省级,不再注明含省级。

9.医学基础部分的实验设备是按照医学类专业的教学计划,并考虑多专业卫生学校的基本情况而确定的。

单独开设护理和医学技术类专业的学校,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适当减少标记“*”号设备的配备数量。

10.《专业设置标准》系按每年招两个班学生设定专业教师数和专业教学设施,如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只设置单班,则专业课教师数可适当减少,但每门主干专业课应至少配备一名教师。

专业设施中所规定的仪器设备品种不变,数量可适当减少。

目录编制说明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Ⅰ专业部分 (1)护理专业设置标准 (1)助产专业设置标准。

(5)社区医学专业设置标准 (8)预防医学专业设置标准 (13)妇幼卫生专业设置标准 (17)药剂专业设置标准 (21)医学检验专业设置标准 (25)卫生检验专业设置标准 (30)医学影像诊断专业设置标准 (33)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设置标准 (39)口腔医学专业设置标准 (46)口腔工艺技术专业设置标准 (50)Ⅱ医学基础部分 (54)中等医学教育主要专业设置标准Ⅰ专业部分护理专业设置标准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有健全的专业组织和业务管理制度。

二、专业教学组织1.设置护理专业学科,下设护理学基础及各专科护理教研组,相近课程可以合并建组。

2.专业学科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3. 教研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三、专业师资配备1.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专业课教师中,本校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0%。

3.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4.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25~1:35。

5.以每年招收两个班为基数,各门课程的师资最低数量分别为: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教师各2名,其他专科护理教师共4名。

两个班以上按比例适当增加。

6.专业课程应尽可能由护理专业毕业和具有护理临床实践经验的教师任教,其中具有护理专科以上学历者不少于20%。

凡非护理专业毕业的教师任教护理专业课程,须经过护理专业培训,并有从事整体护理实践的经历。

7.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低于60 %,高级职称者不低于10%。

8.专业课教师中每年至少有 60%的教师到医院进行护理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30天,其中连续实践时间不少于15天。

四、专业设施1.设置阶梯示教室。

护理学基础实验室、内科护理实验室、外科护理实验室、妇产科护理实验室、儿科护理实验室等。

各实验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并有相应的准备室。

2.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见附表1、2。

3.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以上。

4.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视听教材。

五.毕业实习1.有相对固定的社区实习基地及县级以上实习单位。

2.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以上,并有出科考试。

3.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

4.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附表1 护理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助产专业设置标准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有健全的专业组织和业务管理制度。

二、专业教学组织1.设置助产专业学科,下设妇产科、儿科、基础护理等教研组,相近课程可以合并建组。

2.专业学科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和较高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3.教研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一定教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及管理水平。

三、专业师资配备1.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专业课教师中,本校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0%。

3.外聘专业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有正式聘任手续,并相对稳定。

4.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之比为1:25~1:35。

5.以每年招收两个班为基数,各门课程的师资最低数量分别为:产科学2名,基础护理学、儿科学、妇科学、内科学、外科学、预防医学各1名。

两个班以上按比例适当增加。

6.专业课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低于 60%,高级职称者不低于15%。

7.专业课教师每3年应有6个月(可累计)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

四、专业设施1.设置妇产科实验室、护理学基础实验室、内儿科实验室、外科实验室。

各实验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并有相应的准备室、模拟产房、新生儿护理室、模拟病房等。

功能相近的实验室可综合使用。

2.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见附表。

3.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 90%以上。

4.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挂图、视听教材。

五、毕业实习1.有相对固定的社区实习基地及县级以上实习单位。

2.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 90%以上,并有出科考试。

3.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

带教老师应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和医(护)师以上技术职称。

4 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附表助产专业课主要实验设备社区医学专业设置标准一、专业设置基本依据1.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

2.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则。

3.办学指导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4. 有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学计划,有健全的专业组织和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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