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解读
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扣除的情况有哪些

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扣除的情况有哪些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和生产经营中必要的设备、建筑物和土地等,其价值可以根据税法规定进行一次性扣除。
一次性扣除是指在企业申报所得税时可以全额扣除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种税收政策。
这种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以下是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扣除的几种情况:1. 税法规定的特殊监管区域:一些国家或地区对特定的地理区域或产业进行发展和投资激励政策。
在这些区域投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
这种政策旨在吸引外商投资,推动经济转型。
2. 企业转型升级:为了应对经济发展的变化,企业需要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将已有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扣除。
这样的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
3. 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当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时,为了促进灾后重建,政府可以允许企业将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扣除。
这种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重建的负担,加快灾后经济恢复。
4. 累计亏损结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连续多年的亏损。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将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扣除。
这种政策鼓励企业继续经营,并减轻企业的负债压力。
5. 企业清算解散:当企业发生清算解散时,政府可以允许企业将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扣除。
这样的政策有助于促进企业清算解散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企业清算资产的拍卖成本。
以上是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扣除的几种情况。
这些情况与企业的经营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税收政策的调整密切相关。
政府通过给予企业一次性扣除的政策激励,旨在推动经济增长,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在享受固定资产价值一次性扣除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符合政策要求:企业应仔细了解税法规定的一次性扣除政策,确保符合政策要求的条件。
如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细则、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的相关规定等。
2. 准确计算资产价值:企业需要准确计算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原值、已经报废和剩余值等,并按照相关规定填报申报材料。
解读:企业所得税汇算中,新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解读:企业所得税汇算中,新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我想了解企业新固定资产是否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的问题,比如具体有哪些注意要点?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解读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新固定资产500万以下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该项优惠并未限定行业,所有行业皆可享受。
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扣除”,也可以选择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固定资产范围包括哪些?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企业所得税将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一)房屋、建筑物;(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五)电子设备。
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是指设备、器具,而本优惠政策所称机器、设备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新”在哪里?“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也可以。
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新固定资产和旧固定资产在内。
也就是在优惠期内,购买的不论是新固定资产,还是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万以下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取得方式不同,购买时点的确定也有所差别。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购置设备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原则上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时间为准。
四“单位价值”是什么?“单位价值”是一个、一台、一辆、一套等的价值,小于等于500万元。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递延所得税其实很简单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递延所得税其实很简单说起固定资产,我们财务人并不陌生,因为几乎每一个公司都会多多少少的涉及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哪怕是一个刚成立的初创小公司好歹你也得有几台办公电脑吧。
聊到固定资产的核算,我们条件反射的就会想到固定资产折旧会影响当期损益进而影响利润总额,那么从税务方面考虑,肯定会影响所得税。
2018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关于“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以税前一次性扣除”的税收优惠性政策(财税[2018]54号),这项政策形成了一个典型的税会差异,进而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账务处理,这使得很多人都很头痛,因为对于递延所得税,大部分人还都非常的陌生。
1、会计核算与税收优惠政策不可以混为一谈很多人,一听到2018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了就理所当然的认为会计核算中也不再需要费劲巴拉每期计提折旧了,一股脑的将固定资产一次性的计入成本费用了!比如新购进一台100万的机器设备(不考虑残值),按照所谓的税法规定,一次性全部将其计入当期成本或者费用,这样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有木有想过呢?当然是会导致当期成本费用过高,进而使购买当年利润过低,后期利润又过高,这种会计核算显然是不允许的,也是失真的。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固定资的产成本应该是按照使用年限,均匀的分摊到每个期间,这样核算出来的会计利润才贴近生产经营实际,最终的会计信息质量才真实可比。
所以固定资产的核算,是结合会计准则和每个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来定的。
会计核算是依据会计准则来的,纳税申报是依据税收规定来的,两者不可以混为一谈。
至于税法和会计的差异,不是有汇算清缴吗,它的作用之一就是用来调整税法和会计的差异,将会计上的利润总额调整为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最终确定应纳税额。
2、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税法上的“一次性扣除”平行进行在税总“500万大手笔”出台之前,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14 64号)所有行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这也使得很多公司在制定自己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制度时候,结合会计准则的情况下,为了减少税会差异,会将“5000”做为是否做固定资产核算一个判断标准,这个是合理的,毕竟5000对于很大部分公司来说对当期会计利润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是符合准则要求和企业实情的。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收政策解读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收风险概述目录:一、政策依据二、政策解读三、税收风险四、风险自查与检查方法五、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六、附录:《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参考文章一参考文章二一、政策依据涉及固定资产抵扣的文件: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间接影响固定资产抵扣的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二、政策解读(一)固定资产抵扣的总体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购进、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或者自制、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总体上允许抵扣的同时,与其他货物一样,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这里所指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专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固定资产抵扣需要把握的要点1、对时间界限的确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

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通常需要根据购买成本进行折旧扣除。
然而,在日常经营中,一些较低价值的固定资产往往无需进行多年的折旧,因此一次性扣除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政策。
本文将探讨“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这一任务名称所涉及的内容。
一次性扣除政策可以为企业带来多种好处。
首先,它能够降低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的成本压力。
对于一些设备、器具或其他非常规资产,其价值可能相对较低,折旧期间的扣除可能无法有效地分摊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
如果这类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企业就能够更快地收回投资,降低购买资产所带来的财务负担。
其次,一次性扣除政策也能够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传统上,企业可能面临因为设备更新而产生的高额折旧费用,这也可能成为企业推迟更新设备的一个原因。
然而,如果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企业将更加愿意及时更新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保持在竞争市场中的竞争力。
此外,一次性扣除政策还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产生。
当企业购买更多的固定资产时,这也意味着市场上的需求在增加,从而刺激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同时,购买资产也需要相关的安装、维护和维修服务,这将进一步增加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如何准确界定一次性扣除的资产范围是一个关键问题。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资产定价和资产分类的争议,影响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相关政策需要明确具体的规定,以降低争议的发生。
其次,一次性扣除政策也可能对财政收入产生一定的压力。
如果大量企业按照一次性扣除政策申报抵扣,可能会导致财政收入减少。
政府需要合理权衡企业的利益和财政压力,以确保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可行性。
同时,还应积极探索其他的税收调节手段,以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
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新政解读【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资料】

本文由中华书文馆上传至百度文库,学知识来百度文库找我们!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新政解读【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资料】随着财税〔2018〕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下发,涉及一些实务操作的财税问题整理出来,供大家工作中参考,可能与后续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文件有出入。
1、是所有企业都可以适用“54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吗?答:所有企业都适用。
“54号文”中说的是“企业”,指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所有企业。
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2、“54号文”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中“新”如何理解?答:“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也可以。
4、“54号文”中“设备、器具”指哪些固定资产?答:本文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简言之,就是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房屋、建筑物“不动产以外的动产固定资产。
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一)房屋、建筑物;(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五)电子设备。
5、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如何来理解?答:“单位价值“是一个、一台、一辆、一套等的价值,小于等于500万元。
6、500万元是不含增值税价格,还是含增值税价格?答:这个不能这么简单的理解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具体看企业的实。
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新政解读

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新政解读随着财税〔2018〕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下发,涉及一些实务操作的财税问题整理出来,供大家工作中参考,可能与后续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文件有出入。
1、是所有企业都可以适用“54号文”规定的优惠政策吗?答:所有企业都适用。
“54号文”中说的是“企业”,指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所有企业。
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2、“54号文”执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中“新”如何理解?答:“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的旧的固定资产也可以。
4、“54号文”中“设备、器具”指哪些固定资产?答:本文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简言之,就是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房屋、建筑物“不动产以外的动产固定资产。
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一)房屋、建筑物;(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五)电子设备。
5、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如何来理解?答:“单位价值“是一个、一台、一辆、一套等的价值,小于等于500万元。
6、500万元是不含增值税价格,还是含增值税价格?答:这个不能这么简单的理解购进的固定资产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具体看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企业是一般人,其取的扣税凭证符合规定且该一般人按规定进行了勾选认证抵扣了进项税额,那么该固定资产的价格就是不含增值税的;如果其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或取得了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或符合规定该纳税主动放弃抵扣的,则该固定资产的价格就是含增值税的。
课件3: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解读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五、确认固定资产购进时点应区分三种情况
情况一
情况二
情况三
1.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 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 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 开具时间确认;
2.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 资产,以分期付款或赊销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
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1.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 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政策。
2. 固定资产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企业所得税的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允许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不会影响企业会计利润。 会计上按会计规定处理、税务上按税法规定处理,不能混淆。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七、企业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且允许存在税会差异
某企业2018年6月购入一台100万元设备并投入使用(为了方便计算,本案例不 考虑各种税费的因素),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 2018年计提折旧10万),残值为0。该设备在税法上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企业 所得税税率为25%。(单位:万元)
小贴士: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三、购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新购 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 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等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都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解读

享受加速 折旧优惠 金额 6(4-3)
1
1 2 3 4 5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含一次性扣除,2+3) (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 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合计(1+4)
2
5
纳税者光荣!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固定资产一பைடு நூலகம்性扣除
九、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需留存备查三项资料
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主要
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一)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 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 等); (二)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举例2: 2017年12月购入机器设备,由于安装调试验收等原因未取得发票, 2018年5月取得了增值税发票并投入使用,是否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呢? 答: 购进机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在2018年5月,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六、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应在投入使用次月所属年度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十、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应自行填报相关申报表
查账征收企业汇算清缴: A105080
账载金额 资 产 原 值 1 本年折 旧、摊 销额 2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局部)
累计折 旧、摊 销额 3 资产计 税基础 4 税收折旧、摊 销额 5 税收金额 享受加速折旧 政策的资产按 税收一般规定 计算的折旧、 摊销额 6 * * * * * * * 加速折 旧、摊 销统计 额 7=5-6 * * * * * * * 累计折 旧、摊 销额 8 纳税调 整金额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专题讲稿

企税大讲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专题目录/CONTENTSPart1Part2Part3Part1.政策要点解析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二、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1、适用所有行业(1)适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2)所有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
(3)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范围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企业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六大行业(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范围6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固定资产。
6大行业的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范围轻工业纺织业机械业汽车业3、四大领域4大领域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固定资产。
4大领域的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
4、制造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范围制造业领域自2019年1月1日起新购进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
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 一次性扣除的处理要点

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处理要点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处理要点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4号),通知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一、文件的主要内容企业如何准确执行此文件,笔者认为应把握好财税〔20xx〕54号以下几个关键点:1.范围: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的范围,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即动产(包括交通工具)。
2.购买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制造的。
包括购进的二手固定资产。
3.单位价值:单价不超过500万元。
如果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则为不含税价;如果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为含税价。
4.残值处理:如果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一次性税前扣除包括残值。
二、会计处理对于财税〔20xx〕54号的规定的会计处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会计折旧处理文件规定。
若企业在会计上不选择一次计提折旧的方法,则会产生税会差异,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进行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即根据资产负债表上的各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即现在少缴税、未来多缴税,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xx年6月购入一台价值500万元(不含税价500万元,进项税额80万元)的设备,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残值为0。
假如企业在汇算20xx年企业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
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购进设备时借: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贷:银行存款 5802.到20xx年末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等 50(500÷60*6)贷:累计折旧 503.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20xx年应纳税所得额调减450万元(500-50)的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112.5(450×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54.20xx年的处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借:递延所得税负债25贷:所得税费用 25。
最新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折旧的税法、会计处理以及如何申报

最新固定资产⼀次性扣除折旧的税法、会计处理以及如何申报最新固定资产⼀次性扣除政策规定及案例符合54号⽂规定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次性计⼊当期成本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次扣除税法上的规定,那么在您投⼊使⽤⽉份的次⽉所属“年度”就可以⼀次性税前扣除(如果在该年度预缴未享受,也可以在当年汇算清缴的时候享受。
但如果汇算清缴仍未享受,就不能再享受了。
)产⽣的税会差异需要通过申报表填报的⽅式作出调整。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扣除条件参考⼀下,您根据条件判定⼀下您是否享受此优惠政策1、2018年1⽉1⽇⾄2020年12⽉31⽇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2、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3、可以是以货币形式购进(包括购进的使⽤过的固定资产)或⾃⾏建造的固定资产;4、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途发⽣的其他⽀出确定单位价值,⾃⾏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结算前发⽣的⽀出确定单位价值。
符合条件享受的话您汇算清缴时可以把残值以外价值全部⼀次计⼊费⽤扣除, 会计上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上按期折旧,第⼀次享受扣除年度需要调减,次年汇算清缴开始调增汽车是会计上做固定资产,每⽉都计提折旧,但是税法上汇算清缴的时候把这汽车也做固定资产直接报⼀次性税前扣除掉是吧,以后年份汇算清缴的时候,要调增折旧这⼀块;05、“⼀次性计⼊当期成本费⽤”Q:企业2018年购⼊单价100万元的设备、器具,要根据54号⽂⼀次性计⼊当期成本费⽤,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应如何处理?A: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百⼆⼗⼋条“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四条规定分⽉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因此,企业在季度预缴时仍应按照会计核算的折旧额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再进⾏纳税调整,⼀次性扣除相应成本费⽤。
新购进500万元以下机器设备税前一次扣除的解读

新购进500万元以下机器设备税前一次扣除的解读一、政策内容:企业在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间新购置的机器、设备,单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在税前扣除。
二、政策解读1、政策的适用范围所有行业的企业。
新购进的房屋、建筑物不适用一次扣除政策。
2、“购进”怎么理解购进机器、设备,包括以货币形式从外部购入和自行建造。
包括企业在这期间以货币形式购入的旧的机器、设备。
3、购进时点的确定以货币形式购入的机器、设备,除分期付款和赊销方式外,购进的时点为发票开具的时点;分期付款和赊销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指机器、设备,下同)到货时间为购进时间;自行建造的,竣工结算的时间为购进时间。
购进的时点在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的,才可以选择适用该政策。
4、单位价值的确定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5、税前扣除的时点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税前扣除。
投入使用的月份的次月所属申报期预缴时可以一次税前扣除。
如2018年11月购入的固定资产,在2018年12月投入使用,则在2019年度一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一次在税前扣除。
6、企业选择权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在500万以下的固定资产,是否一次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企业自行选择。
对单个固定资产的选择不影响对其他固定资产的选择。
如果您公司在2018年5月新购进的单位价值300万元的固定资产,在2018年没有选择一次在税前扣除,2019年以后年度,对该项固定资产不可以再选择一次扣除;但是如果2019年3月又新购进2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以在投入使用次月申报期内一次税前扣除。
7、会计处理企业在税法规定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不论是否选择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扣除,会计上都应当按固定资产的会计准则处理。
记账实操-购买固定资产享受一次税前扣除政策及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购买固定资产享受一次税前扣除政策及会计处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第三条:“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可见,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是税务处理,并不应该影响会计处理,那么我们来看看会计上如何处理呢?1.《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 ...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条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
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02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形成的税会差异,又该如何确认递延所得税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使用资产负债表法确认所得税费用,详细表格如下:那我们来看一个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案例:案例:购入固定资产100万元,本年折旧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0。
分析: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时,纳税调减90万元。
年末账面资产=90万元;年末计税基础=0万元,按照上表,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假设:本年利润总额为100万,假定不存在其他调整事项,税率25%。
则,应纳税所得额=100-90=10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抵扣操作流程及政策解析

固定资产投资抵扣操作流程及政策解析固定资产投资抵扣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加资金流动性,并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定资产投资抵扣的操作流程,同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解析。
一、固定资产投资抵扣的定义及作用固定资产投资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以将一定金额的资金用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纳税义务。
这项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具有以下几个作用。
首先,固定资产投资抵扣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
通过将一部分投资额用于抵扣税款,企业可以减少实际需要支付的税额,从而减少经营成本。
其次,固定资产投资抵扣可以增加企业的资金流动性。
由于抵扣税款后的减少,企业可以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经营活动,促进企业扩张和发展。
最后,固定资产投资抵扣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降低企业税负,政府可以激励企业进行更多的投资,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
二、固定资产投资抵扣的操作流程固定资产投资抵扣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资产购置准备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抵扣前,企业需要进行资产购置准备工作。
首先,确定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种类和数量,制定购置计划。
其次,核实财务状况,确保企业具备购置资产的能力。
最后,确定购置资产的供应商,进行价格比较和谈判。
2. 购置资产登记在购置资产后,企业需要进行相关的登记工作。
包括填写购置资产的登记表格,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型号、规格、产地等。
同时,还需要对购置资产进行验收,确保其完好无损。
3. 资产投资抵扣申报购置资产登记后,企业需要进行资产投资抵扣申报。
首先,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购置发票、验收单、资产登记表等。
然后,填写申报表格,包括纳税申报表和固定资产投资抵扣申报表。
最后,将申报表格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4. 审核与减免税务部门在收到申报表格后,将对其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购置资产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税款的计算是否准确等。
通过审核后,税务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减免,即将相应金额从纳税义务中扣除。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包括哪些内容【问题】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投资于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时候一次性扣除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通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64号)2、对所有行业企业2021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从事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政策加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64号)3、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项目投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缴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上市公司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完善固定资产进一步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财政部关于设备扣除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经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54号)《国家国家财政部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6号)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中华会计领英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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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政策解读
企业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辅导系列
2019年2月
政策概述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 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 度计算折旧。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 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1.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的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单 个固定资产未选择享受的,不影响其他固定资产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政策。
2. 固定资产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企业所得税的固定资产加速折 旧,允许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不会影响企业会计利润。 会计上按会计规定处理、税务上按税法规定处理,不能混淆。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六、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应在投入使用次月所属年度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比如,某企业于2018年12月购进了一项单位价值为300万元的设备并于当月投入使 用,则该设备可在2019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小贴士:一次性税前扣除包括残值。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七、企业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且允许存在税会差异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举例1:2018年1月份购入机器设备投入使用,并取得当月开具的发票,价 值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进项税已抵扣)是否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答: 可以一次性扣除。 举例2: 2017年12月购入机器设备,由于安装调试验收等原因未取得发票, 2018年5月取得了增值税发票并投入使用,是否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呢? 答: 购进机械设备发票开具日期在2018年5月,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政策要点
六、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应在投入使用次月所属年度 七、企业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且允许存在税会差异 八、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另有规定 九、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需留存备查三项资料 十、企业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应自行填报相关申报表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一、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包括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与生产经营 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 具,电子设备等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都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 优惠。
年度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会计折旧 10 20 20 20 20 10
税前扣除 100 0 0 0 0 0
税会差异 90 -20 -20 -20 -20 -10
纳税调整 调减 调增 调增 调增 调增 调增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八、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另有规定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七、企业自行选择是否享受且允许存在税会差异
某企业2018年6月购入一台100万元设备并投入使用(为了方便计算,本案例不 考虑各种税费的因素),会计上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假设 2018年计提折旧10万),残值为0。该设备在税法上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企业 所得税税率为25%。(单位:万元)
具体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 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 第46号)
政策要点
一、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二、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 三、购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 四、单位价值应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因素 五、确认固定资产购进时点应区分三种情况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四、单位价值应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因素 举例:单位价值是否含税?
例如:甲企业2018年9月从国内乙企业采购机器设备一台给生产 部门使用,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万元,安装费1万 元,取得合法发票,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该设备的计税基础=500000+10000=510000元 思考,如果取得是普通发票?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二、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
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三、购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可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新购 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 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四、单位价值应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因素 单位价值是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如果该资产入账时抵扣了进
项税额,则为不含税价;若入账时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则为含税价。
小贴士:单位价值=计税基础 “单位价值”是一个、一台、一辆、一套等的价值,小于或等于
500万元。实务中可根据一项固定资产卡片判断。
十大行业新购进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不区 分小型微利企业和非小型微利企业;其他行业新购进超过50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 器、设备,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其他固定资产则不行。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五、确认固定资产购进时点应区分三种情况
情况一
1.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 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 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 开具时间确认;
情况二
2.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 资产,以分期付款或赊销 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 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情况三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