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

甲方:M市儿童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公开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达成采购合同:

一、产品及项目清单:

二、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全部交货安装;

2、交货地点为用户方指定的产品安装调试现场;

3、乙方负责产品的运送、装卸以及安装所需要的相关工程,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包括零部件)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

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须提供相应的免费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产品及安装的验收:

1、由甲方负责组织产品和安装项目的验收。验收小组由甲方代表组成,监理方和乙方派代表参加。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产品的验收工作,出具并签署验收报告。产品的验收标准参照产品的原厂标准。

3.如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设备,验收前须由乙方负责完成检测,之后出具检定证书。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国内交货价(人民币报价);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后30天内付95%,余款5%在设备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转一年并无故障的情况下支付。进口设备须提供报关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0.5%;如超过供货期30天,我院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

3、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在货到一周内未进行安装调试,或安装调试时间超过正常要求,按每超过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0.5%或按我院损失罚款。情节严重者,我院将依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

4、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价格为M工地价。

六、售后服务:

按本次采购招投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厂家提供保修期贰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乙方若不能交付产品,甲方有权选择取消合同并向乙方索偿产品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偿违约金,以每日支付未交产品款的千分之五计算。

4、乙方在一年内的不良服务率(指产品发生故障,没有合理的理由而未能在合同

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妥善处理,产生用户有效投诉。)大于百分之三(以单台产品为单位),则甲方有权不再支付乙方百分之五的合同余款。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偿合同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6、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产品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全部产品并向甲方索偿合同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7、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的产品款,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偿违约金,以每日支付欠款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八、合同争议的仲裁: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2、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鉴定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甲方与乙方发生经济业务时,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甲方:M市儿童医院乙方:

地址:M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政编码:518038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