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承包合同_文档.do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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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承包合同
甲方:福州金榕桥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翁怡利、陈忠友、吕洋、陈长青
今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甲方仓库,乙方主要负责承包仓库管理、出入库、装卸发货、运输、移库、盘点、搬运、信息反馈、货物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责任
1、严格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办理出库发货
2、保持所辖物资库存准确率及系统数据准确率;
3、库存数量即将达到安全库存量时要及时预警,通知相关人员;
4、区域划分、标示清楚,保持所辖物资码放整齐、无散乱混放现象
5、将人为引起的库存产品损坏控制在0.1%以内
6、确保仓库安全,对安全工作人员分工部署妥当,做好防火防盗
7、保持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好坏产品及废弃物按类别有序堆放
8、每月末盘点清楚,无差错,制定盘存表,盈亏要有分析(见盘点制度)。
9、服从上级安排、配合各部门及客户工作、做事态度端正、不拉帮结派。
10、乙方应配合及管理金榕桥所属所有门店仓管工作。
11、其他事宜详见公司规章制度、盘点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乙方应提供至少每天8小时以上的工时上班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
服务,随时满足甲方提货及仓管需求;并在每日24:00前保持手机通
讯正常。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正确指导,遵守甲方
的规章制度;
3、甲方人员不得以有效凭证以外的形式(如:口头通知或白条)让乙方
发货,否则,乙方可拒绝发货,并应将上述情形及时向甲方告知;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物的数量等信息,不得
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
协商解决,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三条:承包劳动报酬及违约规定:
1、乙方承包人员分别为:仓储主管翁怡利月薪6500元/月、仓管员陈忠友4900元/月、陈长青、吕洋分别月薪为4300元/月,其中除翁怡利扣除1000元/月作为押金外,其余人员均为500元/月。总薪资费用20000元,期间每月总和薪资不得超出20000元,超出部分公司不予发放。
2、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于年底返还,以下条件甲方不予退还乙方违约金
A、乙方中途离职者;
B、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者;
C、偷窃公司财产者;
D、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3、乙方若未按甲方合理要求管理仓库,甲方将从乙方承包中的20000元内扣除相应部分。
第四条:变更及解除合同
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对方续签或终止合同,如果继续承包,则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并续签合同。
第五条:违约及仲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协商无效时,诉讼方可向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诉解决。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年月至年月,付款方式: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月日合计收取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
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