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调试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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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调试情况记录表Automatic Fire Alarm/Integrated System Commissioning Record Table
《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调试情况记录表》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调试情况记录表》适用于由我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指导、调试、维修的消防报警/联动系统情况的记录。
二、填写要求
1.合同名称:填写合同签订名称。
2.地址:工程具体地址。
3.建筑名称:该建筑名称。
4.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5.地上:建筑地上部分层数。
6.地下:建筑地下部分层数。
7.消控室位置:消防室房间号或处于建筑物何位置。
8.管理部门:消防系统设备管理部门名称。
9.施工(使用)单位:施工(使用)单位名称。
10.联系人/职务:施工(使用)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
11.电话:施工(使用)单位电话。
12.验收单位:依次填写验收单位名称(如:省消防检测机构、消防支队、工程公司、用
户等)。
13.验收程度:依次填写报警联动系统已验收部分(如:某层至某层或报警系统或除某某
设备以外的联动部分等)或验收进展(如:未验、部分验收、整体验收等)。
14.验收结果:依次填写验收结果(如:通过、未通过、基本通过)。
15.验收时间:依次填写验收时间。
16.调试人员:依次填写参与验收人员姓名。
17.分支机构负责人:由负责此项工程业务管理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名。
18.调试人员:参与本次调试人员姓名。
19.日期:本次调试起、止日期。
20.主要工作内容:分类填写本次调试主要工作内容。
21.施工(使用)方代表:由施工(使用)方代表签字。
22.施工单位意见:由施工方代表填写对本系统调试运行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23.使用单位意见:由使用方代表填写系统开通运行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24.总结:由调试负责人对系统调试运行情况进行总结。
25.制表:填表人签名。
26.日期:填表日期。
三、原件存档部门及保存期
《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调试情况记录表》填写完成后,原件在技术服务部存档,保存期为工程验收后2年,公司档案室保存期为15年,如果我公司与该工程签定了维护协议,则各种质量记录的部门保存期延长1年,然后再送档案室保存15年。
四、归口管理部门
技术服务部
五、发放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调试情况记录表》一式两份。技术服务部一份、复写或复印件一份留工程所属的分支机构。
六、生效日期
2005/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