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2011—2015年)
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2011—2015年)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2011-2015)》和《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2011-2015)》和《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州政务办发〔2011〕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单位:《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2011-2015年)》和《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组织编制相应规划,努力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2011—2015年)推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为加强全州政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全州2011-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州“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以统一政务公开平台为支撑,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以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为重点,以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载体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大力度,务实推进,开拓创新,切实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
二、基本原则1、强化领导,统筹协调。
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我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分步组织实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咸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提升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
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到202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全面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参照《县(市、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2),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张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2024年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本方案认真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并于2月29日前将细化落实方案报送市政府督查室。
市人民政府将把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督查和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年终进行专项考核,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5日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洪斌全面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实施落实。
协管领导: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尚生龙1.(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左右。
(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
(5)节能完成省定目标。
(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7%左右。
(7)安全生产完成省定目标。
配合领导:各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会办单位: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1)建立争项争资工作季调度机制,制定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围绕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国债资金投向,加强项目包装储备,滚动推进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动能的大项目、好项目。
(2)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张石铁路完成勘察设计、荷花国际机场二期扩建跑道延长项目完成可研批复。
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第二轮督导评估实施细则
一、
政
府
履
行
职
责
︵
130
分
︶
(三)
依
法
保
障
教
育
投
入
︵
50
分
︶
(16)落实县级教育经费分担责任。(6分)
(14)落实各项教育专项经费投入。(17分)
评分: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教育,并全部用于弥补因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而收入减少的项目,不得顶抵本级财政的教师工资预算,达到要求记3分;②城市教育费附加按“三税”总额的3%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达到要求记2分;③地方教育附加(纳税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2011年2月1日起,按“三税”总额的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达到要求记2分;④城市建设维护税收入按15%-20%的比例全部用于教育,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支出,达到要求记2分;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用于城市教育设施建设,达到要求记2分;⑥财政年初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预算安排师资培训经费,并按规定预算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督导经费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二级机构的业务费,五项均达到要求记5分;某一项财政部分预算或未预算记0分并不得评优;⑦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按年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追加教育经费,达到要求计1分。
(2)教育经费以县为主管理,依法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要求。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5篇)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下属企业服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大同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财务等重大信息,是指本公司财务、生产经营管理、重大投融资等对企业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公司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____协调工作;各部室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第六条下列公司信息应向社会公开:(一)公司基本情况;(二)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东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四)公司领导人员任职情况,年度薪酬水平及员工收入情况;(五)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企业的影响;(六)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八)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情况;(九)公司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运营、维修或车补发放情况,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十)公司其他人员车辆使用或车补发放情况;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十一)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及时公开的重大事项信息(一)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财产购置或处置____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六)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八)公司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九)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八条公司重大信息实行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制度,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一)有关政府部门网站;(二)公告栏、宣传版报、电子屏、公示牌等;(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第三章操作程序第九条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公司各部室应当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相关信息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公开。
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教育局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决策、行政行为、重要政策、规划、计划、预算、财务、招标、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信息。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教育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共公众的需求,在其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在政务大厅、信访部门等窗口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专区,公开政务信息,同时还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传媒公告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目录和制度教育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途径和渠道、政务信息公开重点等相关制度制定成明文目录,并通过教育局官网向公众提供相关服务。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与披露教育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规定,审核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式,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通过教育局官网向公众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政务信息公开的投诉、申诉和监管教育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监督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接受公众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处理和回复,同时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教育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和安全,采取必要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对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加以保密。
八、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教育局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对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做出回复,并对符合主动公开标准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开。
同时通过教育局官网对开展政务信息意见征求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教育局每年都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外部评估,并公开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十、附则本制度是规范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文件,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19•【字号】普政办发〔2017〕260号•【施行日期】2017.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进一步细化《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要求,有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进“五公开”(一)严格审查公开属性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
拟明确为“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拟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请示件未明确公开属性,或者未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予以退文。
(二)建立健全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6•【字号】关府办函〔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岭自治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府办函〔2021〕5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岭自治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月6日关岭自治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和《安顺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函〔2021〕25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2021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以高质量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力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
三、工作任务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财政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等,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级延伸,鼓励乡(镇)政府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统筹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商务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解散、清算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文化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及变更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及变更许可,内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核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印刷企业设立;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财政所
14
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彩票公益金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社会事务办
15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
经济发展办
16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12古丈县红石林完小校务公开制度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古丈县红石林完小校务公开制度一、指导思想为贯彻上级有关校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学校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形成科学合理的良性运转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制定此制度。
二、基本原则1、校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要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领导、按步骤、分层次地向前推进。
2、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突出群众关心的重点,做到全面、客观、及时,注重实效,要有利于加强群众监督,建立反腐倡廉的机制。
3、校务公开要坚持依法办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展开,既要依法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行政领导和职能,使其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学校规范管理。
三、组织领导为了切实落实校务公开,稳步推进这项工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本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建立监督小组,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组长:校长成员: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
监督组长:工会主席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教代会成员、教师代表等。
四、公开形式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XX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模板】
全年工作
5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文件牵头起草股室、单位要采取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可能引发的各种舆情风险,制定相应处置预案和整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及时形成舆情分析报告,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认真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
各股室
各单位
新闻发言人
12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和文件起草牵头负责同志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13
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14
鼓励引进第三方力量组织参与制作政策解读专题图片图表、网络问政、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简明问答手册等解读材料
各股室
各单位
全年工作
16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2019年我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7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重点工作、惠民实事项目等明确的工作,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以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3
对需要上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责任股室、单位要负责对议题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
各股室、各单位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股室
单位
完成时限
4
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4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函〔2020〕42号关于印发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22日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20年国家、省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细则与评分表考核分为A类和B类。
见附件2、附件3。
三、计分办法全省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用权重赋分制、加分制、减分制综合运用计分办法。
权重赋分制:一级指标按照满分100分设置各自权重分值,二级指标按照所属一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三级指标按照所属二级指标分值设置权重分值。
减分制:常规工作采用减分制。
一级指标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减分上限可突破自身权重分值,不可突破一级指标自身权重分值。
减分上限在评分标准中单独设定。
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
加分制:亮点特色采用加分制。
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组织与职责 (2)2.1 管理机构设置 (3)2.2 职责分工 (4)三、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范围 (5)3.1 信息公开的分类 (6)3.2 信息公开的范围 (8)四、信息公开的方式与程序 (8)4.1 信息发布渠道 (10)4.2 信息发布流程 (11)4.3 信息更新与维护 (12)五、信息公开的审核与监督 (13)5.1 审核机制 (14)5.2 监督机制 (14)5.3 法律责任 (16)六、信息公开的培训与考核 (16)6.1 培训计划 (17)6.2 考核方式 (19)6.3 奖惩措施 (20)七、附则 (21)7.1 解释权归属 (22)7.2 生效日期 (22)一、总则为了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新闻传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本单位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级组织、部门、单位及个人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
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
本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组织与职责本单位成立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宣传工作人员。
宣传部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审定宣传内容,管理宣传渠道和媒介,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宣传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信息公开内容,配合宣传部门进行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教发[2015]1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04.29【实施日期】2015.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5〕13号)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教育政务网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65号)文件精神,督促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加强政务网子站内容保障工作及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做好网上教育政务服务工作,现将《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2015年4月29日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湖南教育政务网政务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工作水平,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政务网子站内容保障工作及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做好网上教育政务服务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制订2015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68号);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5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教育政务网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65号);7.《关于开展湖南教育政务网市州、高校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2] 192号);8.《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
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
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制度,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促进社会监督。
本文将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5篇《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篇1信息公开制度是指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制度,主要目的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促进社会监督。
信息公开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公开范围: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需要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决策过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信息。
2. 公开方式: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包括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公开栏等。
3. 公开时限: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公开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公开。
4. 公开程序: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公开信息,包括信息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公示等程序。
5. 公开责任: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应当对公开的信息负责,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简述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篇2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国家或组织通过法律、规定、政策等形式,规定公众有权获取政府部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信息的制度。
以下是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1. 公开原则:信息公开制度遵循公开原则,即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形外,应当公开相关信息。
公开原则旨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促进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公开范围:信息公开制度的公开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所掌握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信息,例如政府决策、政策文件、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信息。
3. 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了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0•【字号】景政办发[2008]178号•【施行日期】200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景政办发〔2008〕17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景东彝族自治县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经2008年11月19日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景东彝族自治县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及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来,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推行政务公开十分重视。
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稳步推行,发展势头良好。
但是,当前的政务公开工作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主要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有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政务公开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工作不落实,随意性较大。
古丈一小教科研活动实施方案
古丈一小教科研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古丈县教育局文件关于印发《全县2014年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以县教科所制定的《2014年上学期全县教研工作要点》以及《古丈县第一完全小学2014年上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为依据,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师专业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质量,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关注课堂,提高效率为中心,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重心,以深化课程改革为主线,以强化教师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全力抓好我校教研工作,促进教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1.加强教研组建设。
搭建教研平台,完善教研网络,提高集体备课、观课议课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好教研组在组织专业研修,丰富实践知识、推动教学改革的作用。
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研训一体、实践与反思相结合的校本教研活动,以教研促教改、以教改促课改,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2.认真开展教研活动。
教研活动类型分为学科带头人的示范课、骨干教师的精品课,外出培训学习教师的汇报课和新进教师的亮相课等。
(1)教研公开课由学校规定公开课的主题,上课的老师抽签决定;由各年级组推荐两个老师承担上教研课任务。
每个年级组推荐3名老师(语文、数学、综合各一名)当评委,对上公开课的老师的上课效果评分,以分数的高低评奖(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4个)。
外出学习或参加培训的老师汇报课和学科带头的示范课不参加公开课的评比,评奖的结果将作为学期末评选优秀年级组的条件之一。
(2)评课采用集中评课为主,分散评课为辅。
公开课进行集中评课,汇报课、示范课等采取分散评课。
集中评课要求所有的参加听课的老师都参加,先由执教老师先说课,再同年级的老师评课,然后由各年级的老师代表评课,最后由执教老师点名叫某位老师进行评课。
分散评课在各年级组内开展,记录评课发言,反馈给执教老师。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网上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网上政务公开基本目
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7]41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10.31
【实施日期】2017.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网上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湘教通〔2017〕417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务网站工作,现将《湖南省教育厅网上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印发给你们。
请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参照本目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31日
湖南省教育厅网上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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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增强办事透明度,确保县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运转,促进依法治教和廉政建设,根据省、州有关加强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特制订《古丈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政务公开,是指通过有效途径和办法,将教育局机关依法管理的事项依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向教育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
第三条政务公开坚持依法、及时、真实、全面、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有关政务事项,凡不属于党和国家机(秘)密的,都应公开。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县教育局机关各职能股室。
第六条政务公开工作由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检查监督,其他职能股室各负其责,积极参与配合。
第七条县教育局的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
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政务公开应将教育系统内外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不廉行为的环节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分别向社会、教育系统和本单位公开。
第九条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一)县教育局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二)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和活动项目以及规范性文件;
(三)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四)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
(五)基建工程管理及招投标;
(六)大宗物品采购、招标;
(七)教师调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奖惩等;
(八)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等;
(九)财务收支、财产使用情况;
(十)教师资格认定、社会力量办学许可审核;
(十一)达标高中或示范性高中、州级优质公民办幼儿
园的认定;
(十二)其它按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
第十条向本机关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
(一)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二)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
(三)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原则、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条件、使用原则;
(四)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工作分工及离岗离任审计等有关规定;
(五)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包括机关内部修缮、接待费、车辆油耗维修、通讯工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六)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情况;
(七)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关注,按要求应当公开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县教育局应当将重大政务公开事项及时报送给县效能办备案。
第三章政务公开的形式
第十二条政务公开应当做到经常性事项适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
第十三条政务公开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主要包括每季度第一个月
的第5个工作日前,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每个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在局机关办公大楼政务公开栏。
(二)通过古丈教育信息网及时披露各种教育信息;
(三)通过县教育局网络办公系统及时向各级各类学校、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开各种信息;
(四)通过制发文件、公告、文告、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公开;
(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广告公开;
(六)通过政务听证会和有关会议公开;
(七)通过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第四章政务公开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政务公开工作一般程序是:负责管理该政务事项的有关职能股室,应事先提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初步意见,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办公室进行公开。
第十五条重大的公开事项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县教育局局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第十六条县教育局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
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进行调整、修改后,再正式公布。
第十七条每次政务公开后都要认真收集群众意见。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予以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并继续想办法解决。
第十八条加强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管理。
对于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市教育局门厅政务公开栏公开的资料,在公示前应先到局办公室编号登记;公示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收集交局办公室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第五章监督保障
第十九条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主动接受县效能办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政务公开不仅要公开结果,更要注重公开决策、操作的全过程,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相结合,保证内部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一条对拒不执行本细则,或不认真执行,马虎应付、弄虚作假,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教育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投诉。
第二十二条局机关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投诉的受理、调查和反馈,对投诉查核属实的负责提出处
理建议,经局领导审定后执行,需要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不执行政务公开的科室负责人,由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
第二十四条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股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投诉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要追究被投诉股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教育局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决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局机关各职能股室要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针对本部门的实际与职责范围,将政务公开具体化。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古丈县教育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