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养殖场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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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种猪养殖场建设标准
1.选址
应选择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环境良好,地势高燥、向阳,土质坚实、水质良好、水量充足的地块建设猪场。地址周边交通便利,有硬化路面直通到场。周边环境符合防疫和环保要求,取得环评批复。有足够的粪污消纳用地,满足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规模经营、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2.布局
主要包括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废弃物处理和隔离区等功能区,各区之间界限分明,符合防疫和防火要求。 2.1生活管理区
主要包括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建筑物。应在场区上风或偏上风
处和地势较高地段,与生产区严格分开,并设有隔离设施。
2.2辅助生产区
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维修、饲料库等设施靠近生产区布置。
2.3生产区
主要包括猪舍等生产性建筑。入口处设人员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各猪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等设施设备。生产区内净道、污道分设,不得交叉混用或者回流。
2.4废弃物处理和隔离区
主要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猪处理、粪污贮存与处理设施和后备猪隔离舍。设在生产区外围下风地势低处。与生产区保持一定间距。粪污处理、病猪隔离区设有单独通道,便于病猪隔离、消毒和污物处理。后备猪隔离舍要远离隔离区内其它场所。
2.5其他
场区四周应建有围墙或围栏。
3.猪舍
3.1设计
应综合考虑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水平、废弃物收集处理模式等多种因素进行猪舍设计与建造,要求设计科学、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宜采用单层矩形平面。猪舍长度和跨度可根据生产工艺和场区规划要求设置。
3.2猪舍布局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确定猪舍的种类和布局。通常应建设后备舍(区)、配种舍(区)、妊娠舍(区)、分娩哺育舍(区)、保育仔猪舍(区),并按照地形和生产需要进行合理排列。在一栋舍内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域的各区域之间要进行分隔。
3.3基础
猪舍可采用条形钢筋混凝土基础或桩基础。为防止地下水通过毛细管向上渗透,基础顶部应设防潮层。为提高猪舍的保温性能,基础外侧应加设保温层。
3.4墙体
采用砖混结构或其它保温材料的复合墙体,做到墙体保温。内墙面要平整光滑耐侵蚀。
3.5屋面
可根据跨度大小采用单坡、双坡屋面等形式,要求屋面轻便、防水、耐火。
3.6门、窗
门要能保证人、猪的顺利出入,外门的设置最好避开冬季的主风向,必要时加设门斗。自然采光的有窗猪舍,应保证正常采光通风。非自然采光的猪舍要配备足够的光源和通风设备。
3.7地面
地面要坚实、平整、防滑、不渗漏、耐消毒液浸泡和水冲洗。实体地面饲养时,要求猪只趴卧区具有较好的保温性能,宜将此部分做成隔热地面。有漏缝地板的,要求漏缝地板耐腐蚀、表面光滑度适宜、导热系数小,缝隙宽度要保证漏粪效果且不损伤猪蹄、易于清洗、坚固耐用。
3.8猪栏面积
猪只占栏面积要达到下表要求。除限位饲养的猪只和产仔母猪外任何情况下所有的猪都可以自由转身同时躺卧。
3.9猪舍面积
根据不同的养殖模式确定猪舍面积,其中:建保育舍的,配套猪舍总建筑面积按照每头能繁母猪不低于 5.5 〃建设;不建保育舍的,配套猪舍总建筑面积按照每头能繁母猪不低于 4 〃建设。
4.其他配套设施
4.1环境控制设施
需配置相应的环境控制设备,保证猪舍的温度湿度适宜、空气新鲜。采取集中供暖、局部供暖等方式供暖,配置自然通风或
机械通风(正压通风、负压通风、联合通风等)设备。
4.2供料系统
使用自动供料系统。
4.3供水与饮水设施
猪场的用水包括猪的饮用水、猪舍清洗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等。应根据猪的种类和生长阶段,在猪栏内安装饮水设备。安装自动饮水设备时,应根据猪只的大小确定饮水器的高度,并保证水的流速、压力。
4.4供电设施
必须具备可靠的电力供应并尽量靠近输电线路,同时应有备用电源,以应对临时停电。
4.5道路
场区内分设净道和污道,并且严格隔离。
4.6排水
场内雨水采用明沟排放,污水采用暗沟输送。
4.7消防设施
猪场建筑物防火等级按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级三级设计。
4.8兽医室
配备诊疗、消毒等必要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日常诊疗和消毒等工作需要。
4.9猪粪堆放和处理设施
粪便的贮存与处理应有专门的场地,猪粪的堆放和处理位置
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并进行防雨、防渗处理。
4.10绿化
场区周围应建设绿化带,但应保证绿化带不影响猪场的通
风。
5.养殖废弃物处理
5.1处理原则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成本低廉化的原则,实现种
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利用模式。
根据不同废弃物收集模式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所有污水排放管道都要建在地下,实行暗沟排放,并做到雨
污分离。
5.2贮存场所
猪场应根据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方式等,建设规范的贮存设施。所有的贮存设施要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堆粪场地面要有一定承载能力,满足荷载运输车及所存放粪便的重量。废弃物贮存场所的空间设计要考虑猪场的养殖规模、饲养周期内的废弃物产生量、用肥的季节变化及预留不可预见体积等。根据黑龙江省的气候条件和作物播种季节情况,应建设能容纳猪场养殖废弃物至少6个月的贮存设施。
5.3安全防护
贮存设施周围设置防护围栏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保证人和动
物安全。也可进行适当的绿化。还要注意防火。
5.4应急处理
要制定应急计划,对事故性溢流采取应对措施,做好降水前后的排流工作。对发生重大疫情的畜禽养殖场粪便必须按照国家兽医防疫有关规定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5.5运输
猪场要根据废弃物收集处理方式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和设
备。设置专门的通道与外界相通,防止运输时经过生产生活区产生污染。
5.6粪肥利用
猪场应有足够的配套土地,或可供粪肥施用的土地来消纳养殖场所生产的粪肥。根据粪肥养分含量、土壤及作物的营养需要,进行科学的、精准的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