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案例:传统交易法下特殊因素调整的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原理转让定价案例
湖南省某企业1、运转6 年亏损过亿1998年,我市某机械公司与加拿大某公司组建了一家合资企业,2000 年投产。
近年来,该企业一直是我市“十佳外资企业”。
“该企业设备先进,技术高端,管理规范。
但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的背后,却是连年亏损。
”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科负责人在对企业进行分析时,发现了这个令人费解的现象。
2000年~2003年,该企业都是高额亏损;至2006 年,已累计亏损达到1 亿余元。
尽管连年亏损,但公司的股本结构却悄然发生变化,中方股权由49%减少至15%;同时,外方公司在获得绝对优势股权后,2004 年、2005 年连续加大投入,仅2004 年增加的投资比上年增长90%以上。
一个连年亏损的企业,为何还要继续扩大生产?一项连年亏损的产品,为何能引来外方的增资扩股?这一连串问题引起了国税机关的警觉。
2006 年,市国税局国际税务管理科牵头组成调查小组,将该外商投资企业定为“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调查对象。
得到国家税务总局认可后,我市国税机关立即依法立案。
2、连年亏损还需认证这家企业是否存在通过降低价格来转移利润呢?在企业堆积如山的财务报表、生产订单、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定价原则等文件中,调查组发现了一份该合资企业与我市某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2006 年,该内资企业受让了合资企业的一条生产线,为外方公司加工零件。
比对发现,尽管两家企业使用同样的设备,加工同样的零件,销售给同一个客户,且内资企业的加工单价比合资公司还低15%;但因“有利可图”,内资企业与客户签订了长达10 年的加工协议。
内资企业的加工价格低,反而有利润,而合资企业却连年亏损,这其中肯定有蹊跷。
调查组迅速转变思路:“该合资公司的亏损是否合理,需要重新认证。
”调查组还发现,该合资企业属“来料加工”企业,原材料由外方公司提供,产品加工完再返销给外方公司。
不承担投资和销售风险,无核心技术研发,属于典型的单一生产功能企业。
公司转让定价特别纳税调整案例研究
公司转让定价特别纳税调整案例研究据报道,在中国,公司的转让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
一些公司可能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进而影响经营。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公司会选择公司转让的方式,将公司交给其他具有经验且有能力的公司来运营。
然而,公司转让不仅仅是交易,还涉及到税收问题。
本文将研究一个公司转让定价特别纳税调整案例,以了解公司转让中的税收处理方式以及法律要求。
案例描述2018年,公司A决定将公司B转让给公司C。
在进行公司转让时,公司A与公司C商定了一笔交易价格。
然而,该价格较低,且公司转让后的新公司C并未能够承担公司B之前的负债。
税务部门随即对此事进行审查,并认为该价格过低,并且新公司C存在所得避税嫌疑,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具体操作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1)价值评估:税务部门将对公司B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真实价值。
若发现交易价值偏低,则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2)调整增资:在公司收购后,新公司C可将适当的资金注入公司B,以确保其平稳运营,并增强其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3)调整负债:如果新公司C没有承担公司B之前的负债,则新公司C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负债,确保公司B的债务及时得到清偿。
(4)确认收入:根据税务法的规定,任何转让的收入都应纳税。
因此,如果价值评估发现公允价值高于所得价值,税务部门将计算差价并将其列为公司转让收入。
(5)税金缴纳:税务部门将计算公司转让的应税收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税款。
(6)行政处罚:如果税务部门发现新公司C存在所得避税嫌疑,则可能会对其行政处罚,而具体罚则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结论综上所述,公司转让定价特别纳税调整涉及到许多细节和要求,以确保税收的公正计算和巨大的公益价值。
在此案例中,税务部门对公司B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采取了相应的调整措施,确保税收的公正计算,并提醒所有企业在进行公司转让时应注意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防止遭受损失。
税务培训-海关审价系列之转让定价视角及案例分析
海关审价系列-转让定价视角及案例分析
活动介绍:
根据近期铂略与自贸区海关部门的沟通,对于AA类企业,以及企业在A类向AA 类的申请需要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即向海关披露转让定价情况。
而对于所有企业,在95%的关联交易中,转让定价是决定海关完税价格的关键因素,它与海关估价相互关联、密不可分。
近年跨国公司以转让定价为主的价格策略造成了各国海关税收的大量流失,也引起了中国海关对关联企业跨境交易的关注,尤其是涉及到特许权使用费和服务费支付等非贸支付的跨境交易。
海关通过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调整后,估价补税的金额相当可观,而大多数企业在制定价格政策时,往往很少从海关的角度来审视转让定价的风险。
铂略咨询(Linked-F)特邀来自普华永道的高级经理张阔先生,为广大会员在分析转让定价与海关审价的异同,并结合2013年的相关实际案例,使企业从他人的经验中获得启发,全面把控海关审价中的转让定价风险。
流程安排
15:00活动开始
15:05 转让定价与海关估价
转让定价与海关估价的联系
转让定价与海关估价的区别
-法律基础的差异
-征税焦点的差异
-定价原则的差异
-管理角度的差异
转让定价与海关估价视角区别-案例分析
-案例一:市场渗透/开发
-案例二:产品更新换代
-案例三:进口后价格调整
-案例四:特许权使用费/许可证费
2013年转让定价与海关估价案例分享
2014年海关估价政策展望及发展趋势
16:30互动问答
17:00活动结束
来源:/events.asp。
转让定价运用独立交易原则的案例
转让定价运用独立交易原则的案例转让定价是指将一项资产或权益转让给他人时所确定的价格。
在转让定价中,独立交易原则是指定价时参考与被转让资产或权益具有相似性质的独立交易的价格。
下面列举了十个案例,展示了在不同领域中运用独立交易原则进行转让定价的实际情况。
1. 股票转让定价:某公司A拥有一定数量的股票,决定将其转让给公司B。
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公司A可以参考市场上类似股票的交易价格,确定股票的转让价格。
2. 商业地产转让定价:某商业地产所有者决定将其物业转让给另一家公司。
通过比较市场上相似商业地产的交易价格,可以确定该物业的转让定价。
3. 版权转让定价:一位作家创作了一部畅销小说,决定将其版权转让给出版社。
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可以参考类似畅销小说的版权交易价格,确定该小说版权的转让价值。
4. 技术专利转让定价:一家公司拥有一项技术专利,决定将其转让给另一家公司。
通过参考相似技术专利的转让价格,可以确定该专利的转让定价。
5. 矿产资源转让定价:一家矿业公司决定将其拥有的矿产资源转让给其他公司。
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可以参考类似矿产资源的交易价格,确定该矿产资源的转让价值。
6. 水权转让定价:某地区的水权所有者决定将其水权转让给其他利益相关方。
通过比较市场上相似水权的交易价格,可以确定水权的转让定价。
7. 品牌转让定价:一家公司拥有一项知名品牌,决定将其品牌转让给其他公司。
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可以参考类似知名品牌的转让价格,确定该品牌的转让定价。
8. 科技公司股权转让定价:一家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决定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投资者。
通过参考类似科技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可以确定股权的转让定价。
9. 音乐版权转让定价:一位音乐创作人决定将其创作的歌曲版权转让给音乐公司。
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可以参考类似音乐版权的交易价格,确定歌曲版权的转让定价。
10. 软件技术转让定价:一家软件公司决定将其自主研发的软件技术转让给其他公司。
通过比较市场上类似软件技术的交易价格,可以确定软件技术的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分析——基于典型案例研究
公 司所有产 品购销均 与客户直接交 易, 不存在关联交易 ; 款结 算 货 是基 于信誉 和信任 , 由境外非关联企业香港胜利代收代付 , 这些 解 释毫无破绽 。与此 同时, 驻港办 的协查 报告显 示 : 港风 顺 、 港 香 香 胜 利都是 以个人 名义投资创 办的企业 , 三家公 司股东及 高级管 理
转让 定价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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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于典 型案 例 研 究
蓝 晓 燕
( 门大学经济 学院 厦
【 摘 要】 通过对 金 贸公 司转让 定价 案例 进 行研 究 , 析 当前 跨 国 关联 分
企业 进行 转让 定价 的手段 和措施 , 对 该 案例探 讨 税 务机 关在 实施 反 针 避 税 过程 中的 不足 , 并从 多方 面提 出改进 建议 。 【 关键 词】 转让 定价 ; 关联 关 系; 务稽 查 税
人员相互没有重叠 , 没有明显交叉的投资关系 。无法从股权 结构 、 法 人 治 理 上 了解 三者 间 的 实 际关 系 。 查 实关联关 系和关联交易 , 是反避税调查的基础 。当前 , 务 税 稽 查判断关联企 业 的标准 主要是通过 股东股权 比重 、 家族 亲属 关 系以及 高级 管理人员 是否重 叠方面来 看 , 调查方法 相对 单 一。随 着 网络 的发展 和经济 的一体 化 , 大多数跨 国公 司 已经 实现 了企 业
达 到 了避 税 的 目的 。
公 司的跨境 转让定价 问题 展开 了调查 , 理调增 了应 缴企业所得 合
税。
在 案 头 审 计 阶 段 , 务 机 关 发 现 了 四处 疑点 : 贸 公 司 长 期 亏 税 金 损 却 仍 不 断 追 加 投 资 ;9 8 2 0 企 业 销 售 规 模 与 销 售 利 润 率 19 — 02年 不成 比例 ; 9 年关联交易调整后 , 司迅速转为非关联 交易 ; 在 8 公 公 司的销 售利润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 在 调查 取证 阶 段 , 务 机 关 成 立 了特 别 调 查 小 组 , 金 贸 公 司 税 对 展 开 了 详 细 而 周 密 的 调查 。起 初 , 查 小 组 抓 住 问题 核 心 , 定 在 调 锁
转让定价案例
转让定价案例在商业交易中,定价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今天,我们将通过一个转让定价案例来探讨定价策略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合理的定价方案。
案例背景,某公司决定转让其旗下一款独特的软件产品,该产品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用户群体。
公司希望通过转让获得一定的资金,并希望新的所有者能够继续发展和运营这款产品。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产品本身的价值。
这款软件产品是否拥有独特的技术优势?是否有稳定的用户群体和市场需求?如果产品具备以上条件,那么它的转让定价就可以相对较高一些。
毕竟,稀缺性和需求是决定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市场行情和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
如果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较低,那么我们就需要重新评估产品的定价策略。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降低转让定价,以吸引更多的潜在买家。
当然,这也需要结合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来进行综合考量。
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转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和风险。
比如,转让合同的起草和法律咨询费用、产品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成本等。
这些都需要纳入到定价策略中,以确保最终的转让价格能够覆盖所有的成本,并且能够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利润。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买家的心理预期和市场接受度。
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不仅要能够覆盖成本和获得利润,还需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
如果定价过高,可能会导致潜在买家望而却步;如果定价过低,可能会被误解为产品质量不佳。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来制定一个符合市场预期的转让定价方案。
综上所述,一个成功的转让定价案例需要综合考虑产品本身的价值、市场行情和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额外成本和风险以及买家的心理预期和市场接受度。
只有在这些因素都得到充分考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制定出一个合理且具有竞争力的转让定价策略。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在制定转让定价策略时有所帮助。
转移定价案例
转移定价案例【篇一:转移定价案例】在g20国际反避税的浪潮下,2014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跨境交易的转让定价被纳入调整范围。
那么企业境内转让定价安排可以高枕无忧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境内的交易或支付安排如果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避税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仍有权依照上述法律法规予以调整。
早在2012年,部分地区的税务主管机关(如深圳地税局)便将反避税工作的重点由反外资企业转为反内资企业。
多数地方的税务机关都将反避税的矛头直指境内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
一、境内转让定价避税的空间转让定价是指企业为了谋求利润最大化的需要,与其各分支机构、母企业与子企业之间以及各分支机构、各子企业之间,通过人为抬高或压低交易价格,通过资产、货物销售等渠道将高税负的关联企业的营业利润转移到在低税负的关联企业,达到减轻集团整体税收负担的目的。
我国2008年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所有企业均适用统一的25%企业所得税率,名义上消除了境内转让定价的空间,但是,从现实来看,由于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实际的税负差,实践中,境内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政策空间有以下几种情形:1、行业税收优惠国家为了鼓励、支持有关产业的发展,往往针对相关行业出台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行业涵盖高科技、软件、动漫、新能源、教育、文化、卫生、农林、水利、电力等。
拿高科技企业来说,若能申请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企业将能享受到所得税率由25%下降到15%的好处,税负大大减轻。
2、区域税收优惠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促进有关鼓励类产业向西部转移,提高西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国家对于重庆、贵州、云南、西藏、新疆、江西省赣州市等西部地区或比照西部地区对待的地区出台了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转让定价的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跨国公司在国际间的业务往来日益频繁,转让定价问题也随之凸显。
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内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利润的一种手段,它涉及到国际税收、公司法、合同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转让定价法律法规案例的分析,探讨转让定价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实际操作中的挑战。
案例背景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家子公司。
该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一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子公司”),主要从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由于中国子公司的研发实力较弱,公司决定将其研发部门转移至美国总部,并在中国子公司设立了一个研发分支机构。
为了转移利润,公司采取了以下转让定价策略:1. 研发部门转移至美国总部后,将研发成果以较高的专利许可费用许可给中国子公司使用。
2. 中国子公司将生产的产品以较低的销售价格销售给美国总部,再由美国总部以较高的价格销售给第三方客户。
法律法规分析1. 国际税收法规根据《联合国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各国政府应相互协调,避免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手段规避税收。
以下法律法规与本案相关:- 《协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国应相互提供必要的行政协助,包括交换与转让定价相关的信息。
- 《协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各国应相互提供有关税收问题的咨询,包括转让定价问题。
2. 中国税法中国税法对转让定价也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法律法规与本案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价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独立交易原则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3. 公司法公司法对关联交易也有相关规定,以下法律法规与本案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案例分析本案中,公司通过以下方式规避税收:1. 专利许可费用过高:公司将其研发成果以较高的专利许可费用许可给中国子公司使用,导致中国子公司利润较低,从而减少了在中国的纳税额。
转让定价调整案例
案例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1.公司基本情况尊尼制衣有限公司是由中方××企业与香港A公司共同兴办的中外合作企业,1996年开业,生产销售高级品牌服装,产品100%外销。
2.关联关系认定香港A公司系尊尼制衣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且自企业开业以来,生产所需原材料均是由香港A公司提供的,产品全部返销香港,大部分返销香港A公司。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与香港A公司构成了关联企业。
3.基本案情尊尼制衣公司1999年外销产品300649.05元,账面上盈利60122元。
税务机关在199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在与其关联企业香港A公司业务往来中,违反正常交易原则,通过转移定价少报应纳税所得额和销售收入额。
4.调查取证为了验证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通过转移定价少报应纳税所得额和收入额的事实,税务机关检查了企业有关账簿凭证,主要是销售收入账和1999年销货凭证,通过检查证实,该企业1999年度销售给香港A公司的时装每打定价为1800元,共销售611打,总金额为1099800元,而企业销售给另一家非关联公司的同样产品的价格却为每打5520元,共销售585打,总金额为3229200元,是企业销售给其关联公司价格的3倍多。
为此,税务机关认定,该制衣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实施了不合理转移定价,违背了正常交易原则。
5.调整所得鉴于制衣公司利用关联公司实施转移定价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决定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每打5520元,调整其与关联公司的销售价格,调增收入(5520-1800)×611=2272920(元),相应调增企业1999年度企业利润2272920元。
1999年度该企业处于所得税减半征收年度,所以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272920×12% =272750.4(元)。
案例二:再销售价格法案例三:成本加成法ABC集团公司是一家在境外证交所上市的综合性企业。
转让定价调整案例
案例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1.公司基本情况尊尼制衣有限公司是由中方××企业与香港A公司共同兴办的中外合作企业,1996年开业,生产销售高级品牌服装,产品100%外销。
2.关联关系认定香港A公司系尊尼制衣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且自企业开业以来,生产所需原材料均是由香港A公司提供的,产品全部返销香港,大部分返销香港A公司。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公司与香港A公司构成了关联企业。
3.基本案情尊尼制衣公司1999年外销产品300649.05元,账面上盈利60122元。
税务机关在199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在与其关联企业香港A公司业务往来中,违反正常交易原则,通过转移定价少报应纳税所得额和销售收入额。
4.调查取证为了验证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通过转移定价少报应纳税所得额和收入额的事实,税务机关检查了企业有关账簿凭证,主要是销售收入账和1999年销货凭证,通过检查证实,该企业1999年度销售给香港A公司的时装每打定价为1800元,共销售611打,总金额为1099800元,而企业销售给另一家非关联公司的同样产品的价格却为每打5520元,共销售585打,总金额为3229200元,是企业销售给其关联公司价格的3倍多。
为此,税务机关认定,该制衣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实施了不合理转移定价,违背了正常交易原则。
5.调整所得鉴于制衣公司利用关联公司实施转移定价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决定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每打5520元,调整其与关联公司的销售价格,调增收入(5520-1800)×611=2272920(元),相应调增企业1999年度企业利润2272920元。
1999年度该企业处于所得税减半征收年度,所以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272920×12% =272750.4(元)。
案例二:再销售价格法案例三:成本加成法ABC集团公司是一家在境外证交所上市的综合性企业。
会计实务:转让定价案例:宁波国税转让定价调查补税5000万元
转让定价案例:宁波国税转让定价调查补税5000万元1、关联交易同期资料规范化审核分析手册?2、收入稳步增长VS长期微利3、关联交易比例过高?4、电子元器件行业?5、再次强调特别纳税调整?的法律责任——补缴税款及加收利息历时两年的调查取证,宁波市国税局通过对同期资料的规范化审核分析,揭开了辖区内跨国公司的避税面纱,补征税款、利息超5000万元,成为宁波市单户补税金额最大的一起反避税案件。
近日,宁波市国税局对宁波市外资企业A公司的反避税调查案件最终顺利结案,补征企业所得税4209万元,加收利息829万元,合计5038万元。
该案也成为宁波市迄今为止单户补税金额最大的一起反避税案件。
比对数据锁定目标A公司是一家主营电子产品生产的中日合资企业,注册资本4306.59万美元。
2013年7月,宁波市国税局税务人员在A企业同期资料审核中,发现该企业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特别是自2009年下半年新项目投产后,年销售规模从2.7亿元跃升至10亿元,且呈稳步增长态势。
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企业的获利能力表现较差,从成立至今,经营业绩长期维持在微利状态,不符合企业经营实际情况。
另一方面,从关联交易比例看,2009年~2013年,该公司的关联交易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高达99.72%,存在避税操作空间。
针对上述疑点问题,宁波市国税局运用关联交易同期资料规范化审核分析手册,从形式和实体两方面加强对A公司同期资料合规性审核。
在此基础上,税务人员有重点地将其与征管资料、财务数据和第三方信息等进行比对,分析A公司有无形成重大转让定价风险,并综合评估企业是否存在税基侵蚀、利润转移的情况。
经过前期询问、数据搜集、可比性因素分析和功能风险分析,税务人员对A公司2009年~2013年度利润水平进行了核实。
结合全市税收征管数据库、OSIRIS数据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行业分析报告等内外部信息比对,该企业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避税疑点渐渐浮出水面。
转移定价 调整案例
Z市某有限公司转让定价调查调整案例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简介Z市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1994年2月正式投产,其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收录机、镭射音响、汽车音响、录音机半成品、单放机成品及半成品、微型CD机成品及半成品、直流稳压电源成品及半成品、电蚊香器等。
产品100%外销。
A公司投资总额为HKD900万(其中:Z市B集团公司投资HKD270万,占30%;香港C公司投资HKD630万,占70%)。
A公司当年投产当年获利,1994-1998年享受“二免三减”税收优惠政策,2000年经审批,享受产品出口型企业减按1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1995年由于A公司要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HKD3869万元,鉴于追加投资数额太大,B集团公司决定不追加投资,将其股份以HKD360万转让给香港C公司,A公司成为香港C公司的独资企业。
而香港C公司是J国D公司于香港设立的子公司;J国D公司是一家主要以委托加工方式生产J国某著名品牌收录机的企业,是某著名品牌公司重点协助厂商之一,因此, A公司也是以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某著名品牌公司系列产品的企业,其历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历年经营情况表(1992)23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认定标准第A、D、E、F、G款的规定,认定香港C公司为A公司的关联企业。
三、A公司的避税疑点1、A公司在产品销售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长期处于微利状态,而且在公司投资回报率极低的基础上还追加巨额投资。
2、A公司98——2001年产品销售成本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大,一直维持在99%以上,造成毛利率长期在1%以下,毛利率偏低。
3、A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业务,100%受控于关联公司——香港C公司,这为转让定价提供了方便。
4、实际经营状况与可行性报告中的预测获利能力偏差较大。
调整方法的选用我们在调查A公司财务账册时发现,A公司的原材料购进以及产品销售业务都是和香港C公司进行的,A公司根本不核算产成品的单位成本,其真正的成本核算中心是香港C 公司。
转让定价案例
转让定价案例在商业交易中,定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不仅可以保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通过一个转让定价案例来探讨定价策略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合理的转让定价。
案例背景。
某公司拥有一项技术专利,由于公司业务调整,决定将该专利转让给其他公司。
在确定转让对象后,公司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定价方案来进行转让。
市场分析。
首先,公司需要对市场进行深入分析。
他们需要了解类似专利在市场上的行情价格,以及目标公司的实力和需求情况。
通过市场分析,公司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制定更加合理的定价策略。
成本核算。
其次,公司需要对转让专利的成本进行核算。
这包括专利的研发成本、维护成本以及未来可能的收益等。
通过成本核算,公司可以清晰地了解到自己的成本情况,从而在定价时不至于亏本或者过高定价而失去交易机会。
定价策略。
在进行市场分析和成本核算后,公司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
这个策略需要考虑市场需求、竞争情况、成本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在制定定价策略时,公司可以考虑采取市场导向定价、成本导向定价或者竞争导向定价等策略,以满足市场需求并实现利润最大化。
定价执行。
最后,公司需要将定价策略付诸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公司需要与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对方的需求和承受能力,从而在谈判中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
同时,公司还需要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根据市场反馈适时调整定价策略。
总结。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转让定价过程中,市场分析、成本核算、定价策略和定价执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不仅可以保证公司利润最大化,还可以提高交易成功的可能性。
因此,公司在进行转让定价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结语。
在商业交易中,定价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通过本文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合理的定价策略对于转让交易的成功至关重要。
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在制定定价策略时提供一些参考,使交易更加顺利和成功。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实践(下)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实践(下)◆叶守光 三、成本加利法成本加利法,是以关联交易的买方企业购入或制造货物的销售成本加合理利润后的金额为独立企业间的成交价格。
独立企业间成交价格=制造或购入关联交易中货物的销售成本×(1+合理成本利润率)。
在实务操作中常常被以下两种公式取代:(1)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合理费用)÷(1-成本利润率)。
采用该公式调整的结果是使企业利润水平达到规定的利润率,并保持与核定利润率相吻合,但使销售收入虚增。
(2)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成本×成本利润率+合理费用。
采用该公式比较符合税法规定的“按成本加上合理的费用和利润”,但计算结果,调整的所得往往被费用抵消,企业所应体现的利润不能保持与核定利润中的利润相同。
在使用成本加利法时,最重要的是看买方企业所发挥职能作用的相似性。
当作为比较对象的交易与该关联交易的买方企业在职能作用方面存在差异,从而影响成本利润率的构成时,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成本利润率为合理成本利润率。
另外,还应该注意成本费用的计算必须符合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
案例:福州某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135万美元,中方占35%,外方占65%,1989年4月开业,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冷粘鞋,由外方股东承包经营,生产设备、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均通过香港外方关联公司控制,产品80%以上外销,开业以来,利润微薄,1995年出口产品自报亏损600多万元,但内销产品的毛利率却高达50%左右,违背了正常交易原则。
这家公司5年利润表中的各项指标如下产品销售收入10387万元,产品销售成本9388万元,产品销售税金14万元,销售费用236万元,管理费用364万元,财务费用210万元,产品销售利润175万元,营业外收入253万元,营业外支出14万元,利润总额414万元。
(1)从公司内外销产品销售情况分析:1995年公司共生产销售冷粘鞋280万双,其中出口255万双,销售收入8662万元。
转移定价案例分析
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
采购商
西门子集团(欧洲区) 长期占据中国 冷饮市场第一, 但却连续 九年亏损
和路雪(中国) 有限公司
母公司 和路雪公司(总部)
转移定价过程
跨国公司避税的常用办法是利用关联交易 ,采取转移定价的方式来规避高税制国家 的税收征管。
典型的外资企业充分利用中国纳税优惠 制度的策略
会计准则对自制无形资产的计量规定:对企业自 行进行研发的项目应当区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 ,前者费用化,后者在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情况下 可以资本化。由此可见,企业一方面可以规划盈 利企业进行相关的技术研发,通过研发费用来调 低盈利企业的利润,另一方面对研发成功的技术 专利又可以低价转让给亏损企业以提高亏损企业 的生产能力;或者高价转让给盈利企业,以实现 集团利润转移的目的。
综述
在整个过程中,深圳金茂掩盖了其台湾风 顺总部和工厂之间的关系,并且通过价差 把利润转移到境外香港地区,达到了避税 的目的。
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和路雪(Wall's) 成立时间:1959年 总部地点:英国 经营范围:冰激凌 属于 :联合利华
转移定价调查案例
和路雪的6万台进口冰柜,就是典型的加大成本的行为。 冰柜这种产品在国内很普通,价格又比欧洲低得多,和路 雪显然选择了价格较高的成本物资,这符合它的全球战略 目标和谋求最大的利润的目的。
东北制药集团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行业:医药行业 年营业额:86.4亿元
转移定价案例分析
跨国
税低 税高:定价高 税高 税低:定价低 政治经济情况好 不好:定价高 货币贬值 升值:定价高 政治不稳定 稳定:定价高Fra bibliotek不跨国
转让定价案例
转让定价之资本弱化案例文章作者:赵德芳文章来源:江苏徐州地税时间:2011-9-28 6:46:07 字体大小: 小中大(一)D公司因经营异常被当地税务部门列入检查范围D机械公司是××市的一家内资企业,成立于1998年,坐落在经济开发区,拥有厂房及办公楼6000平方米,员工约150人,主要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加工工程机械及配件,金属材料构件及制品。
D公司投资方为进出口公司B,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2007年1 2月,××市地方税务局反避税人员在对该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时发现,该公司的经营利润历年来一直维持在一个极低的水平上。
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销售规模、资产总额却在不断膨胀。
反避税人员注意到,该公司开业8年来,累计投资3500万元,账面累计利润却为亏损1 800万元。
在最初的500万元投资分文未收回的情况下,B公司又于2007年追加了9000万元投资,扩大生产规模。
2004~2006年,D机械公司的销售规模分别为3549万元、7894万元、10273万元,企业稳步发展,其注册资本、销售规模、资产总额在不断增长,但长期保持微利,不符合规模效应和经营常规。
根据《××市统计年鉴》的统计资料显示,该市2004年、2005年、2006年制造业平均利润率分别为6.37%. 6.23%,7.87%,而D公司的销售利润率分别仅为-1 .01%、2.13%、2.37%,远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该市地方税务局反避税人员认为,D公司可能存在隐瞒关联交易掩盖转移利润避税的问题,一个专门的调查小组随之成立。
(二)指标分析发现线索税务人员通过对D公司损益表中的一些数据审核发现,D公司2006年度共列支财务费用656万元,而在以往年度,财务费用一般不会超过20万元,财务费用突然间增长了30多倍,D公司作为零配件生产公司,由于累计追加投资,资金实力已经十分雄厚,加上近年来国家加大基础建设投资,该公司为筑路机械生产的配件也销路较好,不可能对外举债。
转让定价案例研究(修改)
转让定价案例研究CASE STUDY – PRICING IMPORTED GOODS进口产品定价Step 1: Selection of a Transfer Pricing Case - Checking the Tax Return步骤1:选择一个转让定价案例–核对所得税申报表Parent company Y in state B is a manufacturer of many kinds of sewing machines. Its subsidiary X is its exclusive distributor of high-grade (type S) sewing machines in the state A market. These are sold largely into the small business market, although some are bought for domestic use, where the type has achieved a significant presence in the top end of the market.在B国的母公司Y是多种型号缝纫机的生产商。
它的子公司X是它在A国市场高级(S 型)缝纫机的独家分销商。
尽管有些国内用户,这些缝纫机的专业市场较窄;在这个市场上,该型号在市场高端有显著的地位。
You are a tax inspector in State A and get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on X and Y.你是A国的税收稽查员并得到下列关于X和Y的信息。
Income Statement of X (currency unit in state A is the P)X的收入报表(A国的货币单位是P)Sales, gross profit and gross profit rate of Y (currency unit in state B is the Q)Y的销售额,毛利润和毛利润率(B国的货币单位是Q)Q1-1 What are your initial thoughts?你首先想到了什么?Q1-2 Would you make any further enquiries?你会进一步询问吗?Q1-3 What further information would you like?你会需要哪些进一步的信息?进口产品定价步骤2Step 2: Data and Information步骤2:数据和信息You should be concerned about the fact that the gross profit rate of X has decreased in 1999 due mainly to a sharp increase in the losses on inventory. By contrast, the gross profit rate of its parent, Y, which manufactures the sewing machines has not shown any such decrease. At this stage you cannot be sure whether there is a problem but a further scrutiny of controlled transactions between X and Y is clearly necessary.你应该注意一个事实,即主要由于存货损失的急剧增加,X的毛利润率在1999年已经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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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因素,追溯期中国是10年,香港是6、7年,台湾是5年。
香港跟着OECD,台湾侧重于单个交易。
其他的应该说没有特别值得注意的,唯一有一个是全球能接受,从下四分位到中位的区间。
基本上来讲,最重要核心的关键点,来看一下具体案例。
第一个例子是中国比较多的,所谓传统的交易法下,我们主要看特殊因素调整的案例。
有一家公司是日本母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因为他存在一个利润率的波动,甚至部分开始亏损,所以税务局直接对他进行调查。
他的交易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原材料采购,他的绝大部分原材料全部从母公司买进,只有极少数跟非关联公司采购原材料。
这家公司做生产,生产好以后的产品进行销售,关联方50%,第三方50%,国内国外都有。
因为利润波动甚至是亏损,税务机关对他进行调查。
我们详细看了这家公司除了交易流程以外的其他情况,他所处的行业、市场,他是电子品牌,这个电子产品是里面的电容器,相对来说技术成分不高,准入门槛比较低。
总的来说这个行业的竞争太厉害,这个集团并不是中国一家在亏,他母公司也在亏。
因为市场竞争厉害,市场又打不开,所以他的订单数都接不足,跟以前比较好的情况相比都有下滑。
我订单数不足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产线要关掉。
更坏的是中国原材料、人工都上涨的非常厉害,因为订单不足,所以上不去,另一边成本在上涨,所以出现利润波动、亏损的情况。
他原材料采购端,日本母公司进来,大多数以日元进行定价,客户以人民币进行定价,其他国家的关联方用欧元、美金。
现在我们一起了解了这家公司大概的实际运营状况,如果你是这家公司,税务机关认为你
们公司出了很大问题,怀疑是你的转让定价完全做错了,你是CFO,你是这家公司的代表,哪些是可以跟税务局申辩的,这个例子哪些事情可以看?
现在有50%销售到关联方,有50%是销售给第三方,中国有一个法律,在同期资料的时候提到,叫363号文,这在许多国外专家眼里是非常变态的文。
这个文完全不看特别的因数,你是100%接关联方的单,你进行生产、销售,不管你碰到什么东西,我觉得这些事情不应该由你作为一家简单的生产商承担这些东西,应该由你的关联方承担,亏损的话直接调整。
按照这个思路下去,第一步要告诉税务机关,首先我是363,我有非常多的销售职能。
第二步,可以做的事情是利润率的比较,这里可以做一个拆分。
在同期资料下面有一个副表是财务状况分析表,要把你的统一利润表水平做什么?做一个拆分,把它拆分成你的关联业务和非关联业务,关联和非关联下还要看国内和国外。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文章可做,既然现在公司有利润的波动和亏损,在我没有做分摊之前,你凭什么说我的利润亏损由我的关联方业务造成的,我一定要分开才能知道。
利润行业OK,说不定我直接卖到第三方的更差,这时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撇清你的嫌疑。
更不好的情况是说你撇下来为什么是亏,因为两块全是亏的。
回到转让定价的基础理论里叫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这是所有的王牌转让方法。
接着还有哪些因素可以考虑?如果双方全是亏的,如果我不是363功能下的企业,我可以跟你讲整个市场都是不好的,不是因为我生产商的利润,我从生产到二级经销商、二级市场全部的不到价格的红利,价格的红利全部给客户拿去了。
谁的能力越强,谁就能获得越多的东西,赢的人把所有的东西吃掉85%,剩下的100家吃15%,这是没办法的。
一旦我不是363下单一功能的企业,我产品的更新换代、开工率、原材料的升值等等都可以作为佐证向税务机关证明,我的亏损并不是受我控的。
税务机关认为你有亏损就是关联交易造成的,我从逻辑上推翻这一点,我的亏损哪怕换掉我全部的关联方,我在正常的市场上进行交易,我也发生一模一样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很好的佐证,我的亏损和我有关联交易的事实无关,可以通过这些方向,都是非常多的特殊因素,可以去和税务机关进行谈判,可以给自己争取最好的申辩机会。
现在的税务局在我们的观察中,对特殊因素分析,这纯粹是按照各种各样的因素,有些因素税务局可以接受,有些因素作为我们专业人士也觉得比较牵强,只是为了保护这家企业的利益而推出的。
比较牵强的特殊因素不一定能够认可,所以要注意。
以上内容摘自《GTS第三届两岸三地转让定价高峰论坛会后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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