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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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宋体三号,加粗)
(格式)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宋体小四号,加粗)
产品名称(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宋体小四号,加粗)
1.1 ……(宋体小四号)
1.1.1 ……
……
2. 性能指标(宋体小四号,加粗)
2.1 ……(宋体小四号)
2.1.1 ……
……
3. 检验方法(宋体小四号,加粗)
3.1 ……(宋体小四号)
3.1.1 ……
……
4. 术语(宋体小四号,加粗)
4.1 ……(宋体小四号)
4.2 ……
……
(分页)
附录A……(宋体小四号,加粗)
1. ……(宋体小四号)
1.1 ……
……
附录B……(宋体小四号,加粗)
1. ……(宋体小四号)
1.1 ……
……
(分页)
附件1 产品引用标准及说明(宋体小四号,加粗)
……(宋体小四号)
(分页)
附件2 出厂检验规则(宋体小四号,加粗)
……(宋体小四号)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包括:正文、附录(如有)和附件。
产品技术要求应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2014年第9号通告)编写。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文字、数字、公式、单位、符号、图表等应符合标准化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同产品注册证编号,首次申请时可留空。
产品技术要求应打印。
一、正文
(一)产品名称
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命名规则》使用通用名称。与申请注册(备案)资料中的产品名称一致,用中文书写。
(二)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产品型号和/或规格应明确。
2.如同一注册单元中存在多种型号和/或规格时,应明确各型号及各规格之间的所有区别,并对划分原则进行说明,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如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3.某一型号/规格的产品其组成结构等应具有唯一性,不得有多种配置或其它区别。
(三)性能指标
1.性能指标是指对成品可进行客观判定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它指标(如外观、尺寸、性状等)。
2.性能指标的制定应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具体产品的设计特性、预期用途和质量控制水平,且不得低于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性能指标应明确具体要求,不得出现“见随附资料”、“按供货合同”等内容。
(四)检验方法
1.检验方法的制定应与相应的性能指标相适应。
2.检验方法应优先考虑采用公认的或已颁布的标准检验方法。
3.检验方法需保证具有可重现性和可操作性,需要时应明确样品的制备方法,必要时可附相应图示进行说明(如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4.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检验方法中还应明确说明采用的参考品/标准品、样本制备方法、使用的试剂批次和数量、试验次数、计算方法。
5.检验方法各项内容的编号原则上应和性能指标各项内容的编
号相对应。
(五)术语
产品技术要求应采用规范、通用的术语。如涉及特殊的术语,需提供明确定义。
二.附录
(一)产品型号和/或规格划分说明和检验方法描述时如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二)附录以文本出现的顺序分别编为附录A、附录B……
三.附件
附件1 产品引用标准及说明
一.产品引用标准目录:按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编号排序,并注明标准年号以及中国药典的版本号。
二.产品技术要求如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中国药典的,应保证其有效性。
三.产品有适用的国/行标,其性能指标未引用推荐性标准内容的,应对其进行说明。
四.未引用公认的或已颁布的标准检验方法的,应进行说明并提交其检验方法的验证资料。
附件2 出厂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项目、抽样方案及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