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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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4)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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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4)
——与的捆绑销售问题
四、与的捆绑销售问题
微软把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捆绑销售的行为,是微软垄断案涉及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微软垄断案的控方认为操作系统与浏览器是独立的两种产品,因此把微软的操作系统与浏览器不可分开的销售行为指控为捆绑销售。

微软则辩解说,包含测览器的操作系统是操作系统内容在网络时代必然扩充的结果,已成为的一部分,包含的是包含技术的操作系统,任何把从中去掉的行为都会破坏的整体性和功能。

但杰克逊法官裁定,网络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是独立的两种产品,微软的行为是捆绑销售。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一般来说,尽管网络浏览器一词的含义并非在所有方面都已很确切,但对于网络浏览器提供给用户的功能,软件行业有比较一致的看法,即它能使用户选择、获取或查询各种网上资源。

而且软件行业也比较一致地认为浏览器的这些功能与操作系统提供的功能是有区别的。

在目前阶段,对许多需要操作系统但并不想浏览网络的计算机用户而言,他们根本不想要浏览器,因为它会占据硬盘的存储空间,降低系统的运行速度。

对于禁止员工工作时上网的公司来说,它们需要的是没有浏览器的系统,以减少系统支持的成本。

由于用户对浏览器和操作系统的需求往往是分开的,对供应商而言分开供应是有效率的。

一些操作系统的厂商向消费者供货时,给予选择不带浏览器的操作系统的自由。

另一些厂商虽然把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捆绑销售,但允许制造商、增值分销商及消费者不安装,或在浏览器已预装的情况下,允许把它卸下。

而微软公司是惟—一家不允许有这种灵活性的操作系统厂商。

它把浏览器与其操作系统紧密捆绑,并且先是从合同内容上后来是从技术上。

微软垄断案的分析

微软垄断案的分析

垄断者随时间调整价格的灵活性实际上会使垄断者遭受利润损失。 在频繁调整价格时,利润损失会非常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结论:
微软为了从用户网络中赢得收入就必须大幅度地 改进产品的性能,以吸引人的价格提供新版本软 件。导致软件产品周期只有12至18个月 。
消费预期
理性的消费者在购买前必然会对将来由操作系统支持的应用软件的 价格、质量、种类等做出预期。 消费者衡量网络产品的价格,不但考虑对产品的基本支付意愿,而且 还十分重视网络规模带来的效用。 垄断者往往会说服消费者相信将来的应用软件将以较低的价格供应 市场。一旦消费者接受,垄断者就有可能把价格提高到垄断价格的 水平。 目前操作系统的销售量可以作为将来应用软件价格的一种信号。 1、操作系统的用户网越大,应用软件的销量就越大,应用软件 的边际成本就越低,从而其价格也就越低。 2、操作系统用户网越大,软件的种类就越多,质量也越高。由 于这种效应,该垄断者就有动力降低操作系统的价格以扩大用 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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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微软每年要投入数以亿计的美元用于Windows应用软件 的编写 ?
计算机产品所具有的相当强的网络效应对微软垄断地位的形成和巩固 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微软投入数以亿计的美元用于Windows应用软 件的编写即是为了巩固网络效应从而巩固其垄断地位。如果微软停止 这种投入,就可能使竞争对手构筑自己的网络效应机制。
案件背景
1994年7月,微软公司与司法部达成一项赞同协议,即微软公司在向 个人电脑制造商发放“视窗95”使用许可证时不能附加其他条 件,但并没有阻止微软开发集成产品。 1995年11月微软提出与网景划分浏览器市场遭拒,便要求将IE与视 窗捆绑销售 1997年10月微软将IE与视窗捆绑销售,市场份额大增,从3%~4%上 升至50%以上 2000年6月联邦地方法官判决微软分解为两个独立公司,一个经营电 脑操作系统,另一个经营此外的应用软件 2001.2月微软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驳回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杰克逊 去年6月作出的将微软公司分割为两家公司的判决。但上诉法 院仍认为,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确有垄断之实,违 反了美国的反托拉斯法。

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

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

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微软垄断案一直是网络经济学领域备受的话题。

本文将从微软垄断案的背景和发展过程入手,分析其对网络经济学和市场竞争的影响,以期为读者揭示其中蕴含的经济规律和未来趋势。

微软垄断案源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当时美国联邦法院对微软公司展开了一系列反垄断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微软公司利用其操作系统Windows的市场优势,向其他领域的竞争对手施加压力,以排挤竞争对手、维持自身垄断地位。

为此,法院对微软公司进行了拆分处罚,以遏制其垄断行为。

然而,拆分处罚并未完全遏制微软的垄断趋势。

在经过一系列合并、收购和战略调整之后,微软公司逐渐恢复并扩大了其在各个领域的影响力。

尤其是在云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微软公司的竞争力日益增强,对网络经济学和市场竞争产生了深远影响。

网络经济学是研究网络经济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微软垄断案对网络经济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了平台经济的发展。

微软公司凭借其操作系统Windows,构建了一个庞大的软件平台,吸引了大批软件开发者和消费者。

这为平台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推动了全球范围内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

增加了网络经济的复杂性。

微软公司的垄断地位使得其在各个领域具有了决定性影响力,也使得网络经济的复杂性大大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企业为了能够在微软主导的生态系统中生存,不得不寻求与微软公司的合作,从而进一步加剧了网络经济的复杂性。

微软垄断案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也十分显著。

微软公司的垄断行为使得其他竞争对手在各个领域都面临着巨大压力。

以下是微软垄断案对市场竞争的主要影响:维持了市场垄断地位。

微软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包括捆绑销售、技术封锁等,维持了其在各个领域的市场垄断地位。

这使得其他竞争对手很难在微软主导的市场中立足,也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阻碍了创新和技术发展。

微软公司的垄断地位使得其他竞争对手在技术创新方面步履维艰。

由于担心微软公司的打压,很多创新型企业不敢涉足相关领域,从而阻碍了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

微软公司反垄断案案例分析

微软公司反垄断案案例分析

微软公司反垄断案案例分析(课程参考)通过二手资料分析的方法分析微软垄断案中微软公司的策略目录一、微软反垄断法案大事记二、审理的第一阶段 (2)三、审理的第二阶段 (4)四、简单的总结 (6)附件一微软公司成长大事记 (7)附件二微软错误的沟通方式 (7)附件三微软垄断案的一些背景信息 (8)附件四比尔.盖茨的个人经历 (9)一、微软违反反垄断法案大事记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经过数月的调查,向微软发起反垄断(托拉斯)诉讼。

1999年11月7日,联邦法官托马斯·杰克逊(Thomas Jackson)在一项裁决书中宣布微软是垄断机构。

1999年12月8日,美国19州和司法部再一次起诉微软公司违背反垄断法《舍曼法》2000年1月14日,微软公司原CEO比尔·盖茨让位于巴尔默2000年4月4日,联邦法官杰克逊判定微软违反了反垄断法,把捆绑销售作为阻碍竞争的手段,维持微软的垄断地位。

2000年6月8日,微软被裁定一份为二。

一个专营电脑操作系统,另一个则经营除去操作系统外微软目前所经营的其它内容,包括Office系列应用软件、IE浏览器等。

2000年7月27日,微软上诉最高法庭,认为微软案不该由最高法院审理,并同时提出对杰克逊法官审案公正性的质疑。

2000年9月27日,最高法院支持微软公司向低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0年11月28日,微软向上诉法庭提出辩护,称从来没有违反过反垄断法。

2001年1月15日,美国司法部和19州坚持拆分微软。

2001年6月28日,上诉法庭推翻杰克逊法官的判决,由另一个法官重新审理此案。

2001年9月7日,美国司法部表示不再要求对微软进行拆分。

2001年11月1日,美国司法部和微软达成过渡性协议。

二、审理的第一阶段1999年11月7日,联邦法官托马斯·杰克逊在一项裁决书中宣布微软是垄断机构。

其调查报告摘录如下:"微软在Intel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以至于如果该公司想在价格方面发挥其影响力,即可能以显著高于市场竞争行情的价格销售Windows。

法律经济学著名案例(3篇)

法律经济学著名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微软垄断案是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反垄断案件之一。

20世纪90年代,微软凭借其操作系统Windows的广泛应用,逐渐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

然而,微软的垄断行为引起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司法部的关注。

经过长达7年的调查和审理,最终在2001年,美国法院对微软做出了垄断判决。

二、案件经过1. 调查阶段1998年,FTC和司法部开始对微软进行反垄断调查。

调查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1)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2)微软在操作系统和浏览器之间的捆绑销售,损害消费者利益;(3)微软在软件授权方面的限制性条款,阻碍市场公平竞争。

2. 审理阶段2000年,美国地方法院受理了FTC和司法部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

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以下争议焦点展开辩论:(1)微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微软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微软的垄断行为是否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

3. 判决阶段2001年,美国地方法院判决微软构成垄断,并要求其进行以下整改:(1)将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分开销售;(2)向竞争对手提供必要的软件接口;(3)修改软件授权条款,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微软不服一审判决,向美国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美国上诉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并要求微软进一步整改。

1. 微软垄断案对全球软件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该案使得全球软件行业开始关注反垄断问题,促使各国政府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

2. 微软垄断案促进了竞争政策的完善。

美国司法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竞争政策,为后续的反垄断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3. 微软垄断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产生了积极影响。

微软被迫改变垄断行为,使得消费者在软件选择和价格方面获得了更多权益。

四、案例分析1. 法律经济学视角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微软垄断案体现了以下特点:(1)市场失灵: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市场失灵,损害消费者利益;(2)外部性:微软的垄断行为对竞争对手和消费者产生外部效应,影响市场公平竞争;(3)公共利益:微软垄断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需要通过反垄断手段予以纠正。

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5)

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5)

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5)对高新技术的网络产品而言,产品间的兼容性及标准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突出的问题。

在Intel兼容的PC领域,由于英特尔公司和微软公司的市场优势,“Intel -Windows”模式已形成了“事实上的作准”(thedefactostandard),这一现实就网络产品的兼容性及标准问题而言,至少从静态的角度看,对消费者是有利的。

KatzandShaPiro(1985)认为,在分析兼容性问题时,理解兼容性程度的提高对均衡产量的影响是重要的。

KatzandShapiro(1985)中的“性质4”表明:在具有整个行业范围的兼容性(即完全兼容)的情况下,其均衡的总产量水平比任何不完全兼容情况下的均衡产量都要大。

KatzandShapiro(1985)的“性质5”则表述了在涉及兼容性问题时提高行业产量的充分条件;假设两个厂商集团在使它们的产品互相兼容方面进行联合,在任何兼容联合后的均衡中:(a)联合中的厂商平均产量将上升;(b)不在联合中的厂商产量将下降;(C)整个行业的产量将上升。

根据以上静态模型的分析,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力量及由此形成的在制订“事实上的标准”方面的领导地位,对整个行业的均衡产量是有正面影响作用的。

EconomidesandFlyer(1997)在分析有关网络产品的兼容性和市场结构问题时,甚至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网络外部性的存在极大地改变了常规的福利分析结果,在网络外部性很强的市场里总剩余在垄断情形下达到最大,而随着其他厂商的进入反而下降了。

在不存在网络外部性的传统模型中,厂商数量的增加会增加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

但在存在正的网络外部性的情形里,这却不一定成立。

在EconomidesandFlyer(1997)的模型里,只要标准(兼容性)联合体(平台)的数量保持不变,任何标准(兼容性)联合体内的厂商数量的增加会增加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

但是,如果厂商数量的增加使平台(标准)的数量增加,那么就会导致消费者剩余和总剩余的下降。

经济学 案例三 美国“微软”垄断案

经济学 案例三  美国“微软”垄断案

案例三美国“微软”垄断案华盛顿时间2000年6月7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8日凌晨4时30分),地区法院法官托马斯·潘菲尔德·杰克逊(Thomas Penfield Jackson)对微软垄断案作出判决,下令将微软肢解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以防止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利用其在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

根据这份裁决书,微软将被肢解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一个专营电脑操作系统,另一个则经营除去操作系统外微软目前所经营的其他业务,包括Office系列应用软件、IE浏览器,等等。

下面是美国地区法官杰克逊公布的微软垄断案裁决书的一些要点。

微软垄断案裁决书称,法庭判决肢解微软的主要理由如下:首先,虽然法庭已公布相关证据,但微软一直拒绝承认其从事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微软公司官员在公开场合表示,微软没有做错过任何事情,并称将进行上诉。

因此地区法院希望尽早公布最终判决,这样微软也可以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

其次,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尽管微软一直强调其“清白”,但该公司仍在从事过去进行过的商业违法行为,很可能对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网络浏览器以外的市场再使用垄断手段。

再次,微软曾有过不值得信赖的“前科”,在初步判决发布后,微软履行这一判决的认真程度令人怀疑,因此,现在有必要尽早做出最终判决,以便尽快采取执法行动,使本次判决能够起到最大效应。

最后,法庭认为继续就这一诉讼案的肢解计划进行听证已不太可能获得更多有利于得出最佳判决结果的证据。

微软曾指责司法部提交的最终肢解计划缺乏细节,措辞模糊,而原告则称这么做是有意让微软提供相关细节,以便其经营业务受到最小程度的干扰和影响。

原告最终赢得了这一诉讼案的胜利,其提交的最终肢解计划是司法部与执法官员与原告19个州的总检察长共同努力的结果。

杰克逊法官下令微软无权拒绝司法部及原告各州要求对其进行肢解的建议,微软有关就本案进行进一步听证的要求同时遭到拒绝,而且司法部与原告各州提交的最终肢解决定已被判定为最终判决。

市场垄断案例分析

市场垄断案例分析

市场垄断案例分析市场垄断是指某一企业或一小部分企业在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方面具有垄断地位,能够通过单方面决定价格和市场规则,操控市场的行为。

市场垄断通常会导致经济效率下降、消费者权益受损等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市场垄断的案例,展示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一、微软公司的垄断案例微软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以其操作系统Windows的垄断地位而闻名。

Windows的市场份额高达95%左右,这使得微软能够控制整个个人电脑市场。

然而,微软在此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手段来排挤竞争对手,违反了反垄断法律。

例如,微软限制电脑制造商只能预装Windows操作系统,使得其他操作系统无法进入市场。

这种垄断行为阻碍了竞争,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微软的垄断行为对市场和消费者产生了不利影响。

消费者只能购买预装了Windows的电脑,无法选择其他操作系统,这限制了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微软通过垄断地位来抬高操作系统的价格,导致消费者面临更高的成本。

二、国际航运公司的垄断案例国际航运业是一个容易形成垄断的行业,主要受限于船舶的规模经济和物流网络。

在这个行业中,一些大型国际航运公司掌握了主导地位,形成了市场垄断。

这些公司通过联盟和独占性协议来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进一步巩固了它们的垄断地位。

航运业垄断对经济和贸易产生了不利影响。

首先,由于垄断公司的定价权,运输成本上升,使得商品价格上涨,消费者面临更高的购买成本。

其次,垄断公司通过控制航线和服务质量,对贸易进行限制。

这导致某些地区的经济受到限制,难以实现经济发展。

三、电信业的垄断案例电信业是另一个容易形成垄断的行业。

一些电信公司在某一地区或某一国家掌握着市场垄断地位,通过控制通信设备和网络资源来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

这些垄断公司通常能够通过定价和服务优势来牢牢掌握市场。

电信业的垄断导致了市场失去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大多数消费者只能选择垄断公司提供的服务,无法享受到竞争带来的价格和质量优势。

经典经济学法律案例分析(3篇)

经典经济学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经济学和法律是两个紧密相连的领域,它们在现代社会中共同影响着市场秩序、企业行为以及消费者权益。

在众多经济学法律案例中,微软垄断案无疑是其中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案例之一。

本文将深入分析微软垄断案,探讨其背后的经济学原理、法律依据以及案例的影响。

二、案件背景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成立于1975年,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州雷德蒙德。

作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之一,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服务器软件等领域拥有极高的市场份额。

然而,随着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微软逐渐成为了业界垄断者。

200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微软提出了垄断指控,指控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随后,此案在美国司法部(DOJ)和微软之间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

三、案件分析1. 经济学原理(1)市场结构分析在经济学中,市场结构是影响企业行为和市场竞争程度的重要因素。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贝恩的市场结构理论,市场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四种类型。

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中的市场份额高达90%以上,属于寡头垄断市场。

在寡头垄断市场中,企业往往拥有较大的市场支配力,容易形成垄断。

(2)垄断行为分析微软的垄断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限制竞争:微软通过捆绑销售、排他性协议等手段,限制其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从而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

②损害消费者利益:微软的垄断行为导致消费者在购买软件时缺乏选择权,支付更高的价格。

③技术锁定:微软通过控制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等核心技术,使消费者在购买硬件时不得不选择微软的产品,从而形成技术锁定。

2. 法律依据(1)反垄断法美国《反垄断法》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

根据该法,垄断行为包括限制竞争、垄断定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2)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法旨在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根据该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诽谤、侵犯商业秘密等。

《微软垄断案》案例分析

《微软垄断案》案例分析

《微软垄断案》案例分析第十一章微软垄断案1.微软公司的垄断结构体现和垄断行为体现。

答:(1)垄断结构表现:其推出的MS-DOS操作系统在计算机行业确立了其标准地位,被应用在全球80%的个人电脑上,Windows95确立更加巩固其主导地位,随后陆续推出了Windows XP 操作系统、Xbox游戏机等重量级产品,连续七年保持全球最佳公司的头衔,长期占据IT业头把交椅。

(2)垄断行为体现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已“大范围并稳定地”应用在与因特网同时使用的个人电脑PC机上,阻止其他软件供应商进入市场,阻止其用户使用Windows之外的操作系统,极力阻碍其他供应商研究新一代浏览器,并将自己的IE浏览器捆绑进了Windows系统。

2.微软公司垄断结构的成因及其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答:垄断的成因:是基于竞争与创新的市场垄断。

在原本知识产权合法垄断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发挥其规模经济效应。

对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促进作用:通过规模经济机制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通过范围经济机制来实现市场交易费用的节约;通过研究与开发投入机制和专利保护机制而实现的技术效率的提高;通过累计产出增长机制而实现的经验曲线效应,且四种机制相互作用,相互强化。

对资源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抑制作用:对用户造成损失,微软滥用垄断特权“非常直接”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法则;对其他厂商造成的损失,微软的垄断行为已经表明,它还会利用其“巨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去损害其他电脑厂商。

3.微软公司的垄断行为对竞争的抑制作用。

答:微软在垄断的结构下做出的一些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破化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则,不仅直接损害其他电脑厂商的利益,而且也损害用户选择浏览器的权利,妨碍了动态的技术竞争格局。

微软在与浏览器厂商Netscape之战中“取得大胜”。

它将Netscape从关键的原装设备制造厂商(OEM)的批发渠道中“赶走”。

经济学案例-垄断

经济学案例-垄断
4 价格?垄断利润最大 化?技术创新? 1 操作系统,IE 独大
3
没有可替 代Win 2 其它企业进入 难度大
• 希望打破微软在软件行业的垄断地位,创造竞争环境,以 增加消费者的选择。
IE市场份额飚升
00年50%
NOW:90%
98年7% 97年3%
缘何调查起诉又不了了之
自我发展起来的垄断公司
- 反垄断法并不反对通过正常竞争获得的垄断地位 - 区别于通过政府特殊政策及吞并竞争对手确立垄 断地位的AT&T、美孚石油公司
1994年,微软同意修改与个人电脑生产商的软件使用合约,允许其他软件生产商与其进行正当竞 争,从而结束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
1997年,美司法部再次起诉微软公司,称其违反了1994年签署的协议,美国地区法官杰克逊签发 禁止令,迫使微软公司暂时停止捆绑销售计划。 1998年,美国司法部和18个州的总检察官起诉微软公司。
竞争和垄断是商品经济固有的经济规律 垄断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垄断可以促进竞争
从美国反垄断法来看,虽然通过“不正当行为”维持或获得垄断地位 是违法的,但一家公司拥有垄断地位或企图获得垄断地位并不一定违 法。所以,垄断行为如果不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就构不成拆分的理 由。这实际上就等于说,在新经济时代,用拆分来破除垄断已经落伍 。 反垄断法发生了变化,即从过去的维护价格竞争转向新经济时代的促 进创新 。
1. 完全垄断是指整个行业中只有惟一的一家企业的市 场组织。即一家企业控制了某种产品的市场。
市场上只有惟一的一个企业生产和 销售商品;企业=行业。
垄断企业制定市场价格。
垄断的条件
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相 近的替代品。
其他任何企业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 难或不可能

企业垄断案例案例分析(1)

企业垄断案例案例分析(1)

企业垄断案例案例分析(1)企业垄断案例分析企业垄断是市场上企业存在的一种行为,它会独占市场,限制竞争,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

本文以公认的案例为例,分析企业垄断的影响和应对策略。

案例分析:微软公司微软公司是一家全球性高科技公司,主要生产面向个人电脑及其相关软件的产品。

1990年代末,微软公司以迫使计算机制造商使用微软自己的浏览器为手段,控制了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份额。

这种行为导致微软公司的垄断地位,造成了消费者利益受损,同时也损害了市场竞争环境。

微软公司的垄断行为对市场造成了以下的不利影响:1. 消费者选择受限。

由于微软公司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用户只能在微软公司提供的操作系统上运行软件。

2. 市场竞争被扭曲。

微软公司向计算机制造商提供的软件通常预装在操作系统中,以此控制市场份额,并通过独家协议来限制消费者选择。

3. 减少了用户对新技术的接受度。

由于微软公司垄断地位所带来的限制,用户无法体验到其他优秀的软件系统,这导致了一定的创新瓶颈。

针对此类问题,以下是应对策略:1. 监管机构介入。

政府应建立起有效监管机制,警惕垄断行为,并且能够迅速介入规则制定、执法和判决等方面,保障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公正。

2. 市场竞争培养。

应鼓励创新和竞争,提供各种形式的引导和资金支持,以鼓励市场竞争和投资者的信心。

3. 公司自律。

企业应该树立行业标准,建立行业公平竞争的准则,并定期监测和维护市场秩序。

4. 维护消费者利益。

企业要理解消费者的预期、评价和需求,确保消费者利益受到保护,并且让顾客参与市场竞争。

5. 对违法行为惩戒。

政府要制定完备的法律,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此来保障公平的竞争环境。

综上所述,企业垄断无法带来市场发展,因为它会对消费者利益和市场竞争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应成为政府、监管机构和企业的重要任务。

微软公司案例需要更多的在监管、自律和创新方面的想法,以强化跨国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最新-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3) 精品

最新-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3) 精品

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3)——微软的创新能力三、微软与创新一个垄断者是否具有不断创新的动力,是衡量其现有地位对社会福利影响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对软件市场的垄断者来说,现有的市场份额并不能成为维护其垄断地位的绝对可靠的保障,因为在这个产业随时会产生新的创意,从而使某种产品突然变得陈旧过时。

正如微软所说,再也没有比整摊业务可能会在一夜之间崩溃的威胁更能产生快速创新和进行富有竞争性定价的动力了。

微软面临的进入威胁和潜在新平台的威胁,一方面对它的定价有抑制作用,而另一方面成了它不断对产品进行创新的动力。

为此,微软在研究与开发&方面投入了巨资,这种投资由1992年的约3.5亿美元猛增到1998年的20亿美元。

1998年微软计划把年收入的约16%用于&方面的投资。

相比之下,、及太阳微系统公司等约为8%,则约为6%。

为了维护其优势地位,微软不断向市场推出操作系统的新版本。

当新版本推出时,它就提高向制造商收取旧版本的价格,以此促使制造商在新的系统上预装微软最新版本的操作系统。

例如,在推出98前夕,微软就把向制造商收取的95的价格提高到了与98同样的水平。

从科斯猜想可知,软件产品的耐用性会使其垄断者在一定条件下损失某种垄断力量。

为此,垄断者维持或夺回其某些垄断力量的重要途径之一是通过不断引入产品的新款式使已被购买的耐用品过时。

这也是为什么微软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向市场推出新版本软件的另一重要原因。

民意测验显示,13.9%的美国人认为微软案与己无关,19.6%的美国人支持政府调查微软,而高达665%的美国人则反对冗长的微软垄断案,认为政府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另有调查显示,半数的美国人认为微软公司在此次反垄断案中不应受到惩罚。

如此众多的美国民众对微软抱同情态度,应该说与他们享受到微软不断创新的产品的消费者感觉不无关系。

经济学案例三美国“微软”垄断案

经济学案例三美国“微软”垄断案

案例三美国“微软”垄断案华盛顿时间2000年6月7日下午16时30分(时间8日凌晨4时30分),地区法院法官托马斯·潘菲尔德·杰克逊(Thomas Penfield Jackson)对微软垄断案作出判决,下令将微软肢解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以防止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利用其在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

根据这份裁决书,微软将被肢解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一个专营电脑操作系统,另一个则经营除去操作系统外微软目前所经营的其他业务,包括Office系列应用软件、IE浏览器,等等。

下面是美国地区法官杰克逊公布的微软垄断案裁决书的一些要点。

微软垄断案裁决书称,法庭判决肢解微软的主要理由如下:首先,虽然法庭已公布相关证据,但微软一直拒绝承认其从事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微软公司官员在公开场合表示,微软没有做错过任何事情,并称将进行上诉。

因此地区法院希望尽早公布最终判决,这样微软也可以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

其次,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尽管微软一直强调其“清白”,但该公司仍在从事过去进行过的商业违法行为,很可能对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网络浏览器以外的市场再使用垄断手段。

再次,微软曾有过不值得信赖的“前科”,在初步判决发布后,微软履行这一判决的认真程度令人怀疑,因此,现在有必要尽早做出最终判决,以便尽快采取执法行动,使本次判决能够起到最大效应。

最后,法庭认为继续就这一诉讼案的肢解计划进行听证已不太可能获得更多有利于得出最佳判决结果的证据。

微软曾指责司法部提交的最终肢解计划缺乏细节,措辞模糊,而原告则称这么做是有意让微软提供相关细节,以便其经营业务受到最小程度的干扰和影响。

原告最终赢得了这一诉讼案的胜利,其提交的最终肢解计划是司法部与执法官员与原告19个州的总检察长共同努力的结果。

杰克逊法官下令微软无权拒绝司法部及原告各州要求对其进行肢解的建议,微软有关就本案进行进一步听证的要求同时遭到拒绝,而且司法部与原告各州提交的最终肢解决定已被判定为最终判决。

最新-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2)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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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2)——微软产品的价格二、微软产品的价格问题一个厂商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以及产品价格高出自由竞争价格的程度是衡量其产品市场垄断程度的重要标准。

在学术界,美国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微软的价格是比自由竞争价格高得多的垄断价格,而另一些经济学家则不以为然。

现在,让我们从以下几方面看问题。

一-垄断限价模型的启示在现实经济运行中,许多经济学家观测到垄断企业的产品价格一般低于传统理论所确定的最优垄断价格即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价格。

对于网络产品,也存在同样的现象。

就微软产品而言,的价格为40—50美元出售给计算机制造商的价格,与操作系统的历史价格及其他操作系统的现行价格相比,是比较低的。

对于现实中观察到的垄断企业产品价格低于传统理论所认为的垄断价格的现象,有一种重要的解释是垄断企业可以通过制定低价来阻碍进入。

1949关于限制性定价的概念是这样解释的如果进入之前的价格和进入的速度或程度存在着正向的关系,那么垄断性企业就确实存在削减价格的动力。

为什么制定低价可以阻止进入呢?一种解释是在位的垄断企业的定价具有承诺价值,即潜在的进入者预期进入前的价格在进入后仍将持续。

这样,如果价格等于垄断价格,潜在的进入者感到进入后有利可图,就会选择进入;如果价格较低,感到进入后无利可图,就不会选择进入。

这种解释并不具有很大的说服力,因为价格只在极短的时间内具有承诺价值,它是易变的。

-垄断限制性定价模型,1982对限制性定价理论进行的重新考察,是信号传递博奕在产业组织理论中的第一次应用,体现了不对称信息对于反垄断分析的重要意义。

该模型对垄断限价的基本解释是潜在进入者不知道垄断者的生产成本,垄断者想用低价格向潜在进入者显示自己成本低,进入是无利可图的。

反微软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

反微软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

经济学原理课程论文论文名称:反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学院:商学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班级:11级物流管理本科二班______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201101060053____任课教师:张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完成时间:2012年5月26日________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反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提出问题:什么是垄断?与垄断相关的特征,垄断的利与弊一.垄断的概述(一)垄断的含义垄断(monopoly)一词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

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

中国自古称垄断为“榷”。

古代中国的盐、铁、茶长期属于官营之垄断事业因有暴利之故,国家一旦出现了财政危机,为贴补国用不足,必然实行禁榷制度。

在资本主义经济里,垄断指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在政治经济学指,少数资本主义企业凭借其控制的巨额资本,足够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通过协定、同盟、联合、参股等方法,操纵与控制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商品生产或流通,以获取高额利润。

(二)垄断形成的原因从一方面来看,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它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

进入障碍的产生垄断的原因有三个: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

政府创造垄断:政府给与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

自然垄断:生产成本是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

从另一方面看,垄断是从政府保护主义的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

在以自由竞争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资本主义企业为了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必然会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实行生产的专业化和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激烈的竞争中,大企业往往凭借自己在经济上的优势,不断排挤和吞并中小企业,使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劳动产品的生产日益集中于自己手中。

垄断行为案例分析

垄断行为案例分析

垄断行为案例分析垄断行为案例分析:Microsoft案一、案例背景1998年,美国政府对于软件巨头Microsoft公司进行了一场历时几年的反垄断诉讼。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Microsoft在操作系统市场上存在垄断行为,剥夺了其他软件竞争对手的机会,限制了市场的竞争。

本文将对该案件进行详细分析,深入剖析事件背景和案件细节。

二、时间序列1995年11月Microsoft推出Windows 95操作系统,该系统采用了新一代的图形用户界面(GUI)技术,极大地改善了用户体验,使得其在市场上迅速获得了高市场份额。

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政府共同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Microsoft进行了非法的垄断行为,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

1999年11月5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庭审,以确定Microsoft是否滥用了其市场地位,排挤了竞争对手,和其他的反竞争行为。

2000年4月3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Microsoft违反了1890年通过的Sherman反托拉斯法的垄断规定,并宣布Microsoft公司有垄断操作系统(Windows)市场的垄断地位。

三、案件细节1.销售捆绑Microsoft公司销售操作系统Windows的同时,在其系统中捆绑销售其自家开发的网页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此举剥夺了其他竞争对手在浏览器市场上的机会,最终导致Internet Explorer市场份额的稳步增长。

2.独家合同Microsoft与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制造商签订了独家合同,要求其在预装操作系统时只能选择Windows,禁止OEM厂商预装其他竞争对手的操作系统,从根本上限制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进入。

3.开发者限制Microsoft限制开发人员使用或提供与Windows操作系统竞争的软件工具,如Java平台。

通过限制开发者的选择权,Microsoft有效地控制了操作系统市场的竞争格局。

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

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

《中级微观经济学》课程论文论文题目: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学院:财经学院老师:专业班级:金融1403学号:学生姓名:联系方式:日期: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摘要:微软作为一家世界个人计算机软件开发的跨国科技公司,却陷身于一场规模浩大的垄断案中,从其发生的原因与导致的结果来进一步分析经济学中的垄断。

关键词:微软、垄断、自由竞争、创新垄断又称独占,这一词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一左右望而网市利”,可见垄断的发展历史是极其久远。

而在垄断案例中,唯有一件案例是众晓皆知的,成为反垄断的典型案例,那就是微软反垄断案。

微软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科技公司,是世界PC机软件开发的先导,由比尔.盖茨与保罗.艾伦创办于1975年,以研发、制造、授权和提供广泛的电脑软件服务业务为主,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电脑软件提供商。

正因为如此,最先起诉微软公司的是2004年8月27日美国加州多个城市政府起诉其滥用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的垄断地位,对商品制定不合理的价格,是一种妨碍正常竞争的掠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利益。

随后就又遭到韩国、欧盟、日本的反垄断指控。

这不得不让我们关注“垄断”这一经济名称,它是如何影响我们个人的生活乃至某个行业的发展命脉。

在中国,有一种现象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深有体会,那就是“春运”,美国称其为每年世界最大的一次人口迁徙活动,。

每到春节,火车票供不应求,价格不但不下降,还准备出台春运票价上浮政策,以此来缓解春运紧张形势,疏导运力,这一现象用经济学来解释就是“垄断”。

到底垄断是什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垄断指少数具有一定经济优势的资本家为了共同控制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实行的一种联合。

垄断是从政府保护主义的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

自由竞争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基本特征,在这一阶段,企业主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势必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实行生产的专业化及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激烈的竞争中,大企业通常凭借自己在经济上的优势,不断排挤和吞并中小企业,使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劳动产品的生产逐渐集中于自己手中。

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

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

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网络效应与微软的市场地位美国政府诉微软公司垄断一案令全世界瞩目。

不久前,联邦法官杰克逊做出将微软公司一分为二的最终判决。

然而,这场官司引起了信息产业界和学术界的激烈争论。

笔者在本论文中利用网络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微软垄断案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

一、网络效应与微软的市场地位在现实世界中,各种形式的网络随处可见,如电网络、通讯网络以及著名的Internet等。

这些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物理形态的网络(PhysiCalnetwor ks,或literal networks)。

在这些网络中,网络参与者之间以某种方式直接联系在一起。

值得强调的是,如今网络经济学的研究已经扩展了网络的概念。

网络不但包括具体的、物理形态的网络,也包括抽象的虚拟网络(virtual networks,或metaphorical networks),如由众多摄影爱好者构成的网络,这种网络关系是一种无形的交互关系。

在很多情况下,虚拟网络涉及像硬件与软件之间的那种互补关系,Katz and Shapiro(1994)称之为“硬件一软件”类网络(hardware/softwareparadigm,hardware/software systems)。

例如: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组成的系统、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组成的网络等等。

无论是物理网络,还是虚拟网络(“硬件一软件”谈网络),都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特征,即网络效应(network effects)(Katz and Shapiro,1 985)。

网络效应是指一个当事人的经济行为的净价值会受到采取同一经济行为的所有当事人人数影响的现象。

市场均衡未能充分反映出与网络交易有关的全部收益(或成本)的那类网络效应称为网络外部性。

网络效应可以分为直接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1.物理网络存在直接网络效应。

例如,一名消费者安装一台电话的效用显然依赖于加入该电话网络的其他家庭或商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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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微观经济学》课程论文论文题目: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
学院: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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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公司垄断案的经济学分析
摘要:微软作为一家世界个人计算机软件开发的跨国科技公司,却陷身于一场规模浩大的垄断案中,从其发生的原因与导致的结果来进一步分析经济学中的垄断。

关键词:微软、垄断、自由竞争、创新
垄断又称独占,这一词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一左右望而网市利”,可见垄断的发展历史是极其久远。

而在垄断案例中,唯有一件案例是众晓皆知的,成为反垄断的典型案例,那就是微软反垄断案。

微软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科技公司,是世界PC机软件开发的先导,由比尔.盖茨与保罗.艾伦创办于1975年,以研发、制造、授权和提供广泛的电脑软件服务业务为主,是目前全球最大的电脑软件提供商。

正因为如此,最先起诉微软公司的是2004年8月27日美国加州多个城市政府起诉其滥用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领域的垄断地位,对商品制定不合理的价格,是一种妨碍正常竞争的掠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利益。

随后就又遭到韩国、欧盟、日本的反垄断指控。

这不得不让我们关注“垄断”这一经济名称,它是如何影响我们个人的生活乃至某个行业的发展命脉。

在中国,有一种现象我们几乎每一个人都深有体会,那就是“春运”,美国称其为每年世界最大的一次人口迁徙活动,。

每到春节,火车票供不应求,价格不但不下降,还准备出台春运票价上浮政策,以此来缓解春运紧张形势,疏导运力,这一现象用经济学来解释就是“垄断”。

到底垄断是什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垄断指少数具有一定经济
优势的资本家为了共同控制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实行的一种联合。

垄断是从政府保护主义的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

自由竞争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基本特征,在这一阶段,企业主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势必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实行生产的专业化及协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激烈的竞争中,大企业通常凭借自己在经济上的优势,不断排挤和吞并中小企业,使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劳动产品的生产逐渐集中于自己手中。

与此同时,资本主义信用体系及股份公司的出现打破了单个资本的生产局限,加速了资本的集中发展。

生产及资本的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意味着企业数量减少,一个部门的大部分生产都集中在几个大企业手中,他们之间比较容易达成协议,共同操纵部门的生产和销售,从而使垄断的产生具有了可能;由于少数大企业的存在,使中小企业处于受支配地位,少数大企业之间为了避免两败俱伤,保证彼此都能够有利可图,通常也会谋求暂时的妥协,达成一定的协议,从而使垄断的产生具有必然性。

因此,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势必会走向垄断。

就正如微软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电脑软件公司,其高端技术的研究与生产的技术都由其掌握,其商品价格也由其控制,在市场上根本就没有能与之抗衡的公司,势必形成微软垄断的局面。

垄断通常可分为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

合法垄断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律经济,维护某些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节省有限的资源而使用政策或法规来进行的垄断,如银行、保险、石油行业等。

而非法的垄断是破坏市场有效竞争结构的一种行为,是反垄断法的主要规制对象。

二者的本质区别就是其行为或状态是否限制了竞争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利益或损害大小。

在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后期,由于竞争的盲目发展,大企业兼并小企业,卡特尔、托拉斯等垄断组织相继出现,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阻碍,资本阶级政府不得不采取干预措施,消除垄断对自由竞争的种种限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由此进入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阶段。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垄断现象,中国垄断行业大体分为五类:一是自然垄断产业,如电信、电力、邮政、铁路;二是区域性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行业,如供水、热力、燃气、公共交通、有线电视;三是本应属于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如医疗、教育;四是本应属于竞争性的行业,如金融、民航、石油等;五是特种行业,如造币、烟草、食盐、能源、资源等。

有数据统计,目前垄断行业约占中国GDP的40%。

垄断的特点是涉及的行业多,行政垄断占较大比重,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交织,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基本是国有企业。

微软垄断案中,Windows受到了微软潜在的威胁,从经济学角度上说,在规模收益递增的情况下,只有有限的企业能够生存,这些能够生存的企业会获取超正常利润而不会受到新企业进入的威胁,但是新平台的出现抑制了微软的定价,也对Windows平台构成极大的威胁。

于是微软采取了措施,将IE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这样微软可以从中获取更大利益,迫使消费者不得不同时购买这两种原本是独立的商品。

对于消费者的消费利益最大化而言,许多消费者只对操作系统有需求,对浏览器需求不大,因为浏览器会占据硬盘的储存空间、降低系统的运行速度,对于禁止员工工作时上网的公司来说,他们需要的是没有浏览器的PC系统,以减少系统支持的成本。

因此,作为市场上电脑软件最大的供应者的微软,微软的这种做法与市场需求即消费者需求是不一致的,并且价格的提高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势必受到反垄断的审问。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

克鲁格曼认为:“垄断本身在科技领域是无罪的,相反存在主导未来市场的希望,整个企业才具有发展的推动力。

高科技的竞争本来也必然是一场接一场的胜者通吃的游戏,通吃只是暂时的垄断,一旦别的好东西降临,他就会消失”。

由此可见垄断也可以推动科技的进步与发展,使潜在的创新力迸发出来,推动科技领域的前进与发展。

微软在IT产业的垄断是一种以技术垄断形态为主导的垄断,技术创新是其向前发展的核心动力,而垄断则激发出技术创新。

因此垄断并不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微软垄断案最后以微软和美国司法部的庭外和解告终,把微软一分为二,而并没有肢解微软,只是禁止微软的某些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政府也认同新经济IT产业中的垄断现象是可以暂时存在的,其对IT创新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从长远来说,垄断推动的创新是有利于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的。

参考文献:《微软垄断案的网络经济学分析》周冀世界经济
《微软反垄断案引发的经济学思考》张芳、施明娟
《从网络经济学的角度看微软垄断案》陈庆能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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