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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血库)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记录表

输血科(血库)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记录表
输血科(血库)仪器设备使用、保养记录表
年 月 日 运转情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已除霜□ 已标准□ 已清洁□ 故障□ 故障□ 故障□ 故障□ 故障□ 除霜冰箱型号: 校准冰箱型号: 清洁冰箱型号: 操作者: 操作者: 操作者: 故障类型 CBT/QR 020 备 注
仪器名称 4℃贮血专用冰箱 仪 器 使 用 情 况 -20℃低温冰箱 普通冰箱 冰冻血浆解冻箱 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 低温冰箱除箱记录 冰箱温度校准记录 仪 器 保 养 情 况 冰箱过滤网清洁记录 仪器清洁记录
每周用消毒液□ 无□ 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 8CFU/10min□ 〉8CFU/10min□

输血科建设标准

输血科建设标准

4. 医疗机构的用血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血站供应。 5. 输血科主任或血库负责人为科室质量第 一负责人。 6. 输血科应设立质量管理小组并设置质量 主管;血库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对科室输血质量管理体系进行 全面管理和持续改进,确保质量管理体系 能有效运行。
二、输血科的职能及工作范围
3. 输血科功能区设置要求 3.1输血科业务用房:各功能用房要有明显标识,入 库前血液处置室、血液标本处理区、储血室、发血室、 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污废物处理室、自体血采集室、 血液治疗室、资料档案室、值班室、办公室和生活区, 承担临床输血技术人员培训任务的应配备教学示教室 (二级医院房屋分区布局功能上满足工作需求即可)。 3.2血库业务用房:贮血室、发血室、血液处置区、 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等。 3.3对于部分无法达到以上要求的二级医院,房屋分 区布局功能上满足工作需求即可。 3.4生活区与工作区相对独立,应配备适宜的卫生、 休息、更衣、值班等场所和生活设施。
四、输血科环境设置要求
1. 输血科面积要求 1.1输血科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业务和功 能的需要。年用血量大于(含)2.0万单位的,使用 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年用血量1-2万单位的, 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年用血量小于1万单 位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50平方米。 1.2 血库工作用房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 功能需要,其建筑面积应不少于80平方米。 1.3 血库工作用房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业务和功 能需要,储血室和发血室必须置于清洁区域,面积 不少于40平方米。
2.3输血科(血库)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内部环境 业务区与办公区分开、污染区与清洁区分开、血标 本接收窗口和发血窗口分开。 2.4输血科(血库)实验室建筑与设施符合 《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2.5输血科(血库)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 在内的医疗流向,最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 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2.6输血科(血库)的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 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 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1.血液取回后应及时送入冰箱内储存,定期观察冰箱温度并作记录,冰箱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理或将血移存备用冰箱内。

冰箱的门要注意上锁,钥匙由血库值班人员保管。

2.每个冰箱应备有品牌,要求反映出冰箱内每袋血的血型、血量、采取日期和存放位置。

冰箱内血袋应按采血日先后由前向后排列。

3.贮血期间禁止开袋,已开袋的血液或血浆应立即输用。

已输血用过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再输用。

4.输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或值班医师)决定,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

连同病菌人的血液标本送交血库做血型交叉配合试验,标本试管上应贴标签,写明病人的姓名和病案号、病区床位号等,以防止错误。

5.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封口严密,血型无误,标签无污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

并与受血者的血液作配合试验无凝集。

6.在病人输血前,负责输血的医师必须再查对一遍后才能进行输血,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必要时(输血反应时)检查。

7.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

如出库时间甚短(30分钟以内),血液未经开动或作其他处理(如加温、摇动),经血库医师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贮存。

8.护士、医师应随时检查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反应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与血库取得联系。

输血管理委员会主任:马英副主任:邱晓明刘立萍委员:孟维林钱红刚陈生李谨秋陆洪军代长杰闫妍李世超调兵山市人民医院输血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委员会届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工作报告。

二、负责推广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提高输血质量,保证安全输血。

三、组织临床输血学术活动,开展成分输血讲座,扩大对外交流,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方法。

四、加强输血科的学科建设,加速人才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适应输血事业的需要。

五、组织直协调临床输血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

六、承办上级输血协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输血委员会计划1、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

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一)布局要求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床位数(张)使用面积(m2)150以下30以上150~300 50以上300~500 60以上500以上80以上(三)辅助设施要求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

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一)布局要求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床位数(张)使用面积(m2)150以下30以上150~300 50以上300~500 60以上500以上80以上(三)辅助设施要求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及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 职责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3.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 工作制度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4.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2~6℃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3冷沉淀存放于-30℃以下有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7.4血小板(机采)保存于22±2℃的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呈冻实状态,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8.3液态保存血小板标识清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凝集、无纤维蛋白析出和气泡,血袋无破损。

4.9 冰箱温度每天记录四次冰箱温度,并随时观察冰箱情况。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4.10.1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将不同血型的全血和成分血分别在单独储血设备内存放,并对每一个储血设备进行明显标识。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输血科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液库存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液储存、库存预警制度
1、贮血室要空气流通,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2、按A、B、O、AB血型将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血液储存量为3-5天的平均发血量。

A、B、O型悬浮红细胞库存警戒线为12u,冰冻血浆库存警戒线为2000ml。

如低于该数量应及时订血并记录。

值班人员及时根据库存状况及时与血站联系,根据血站的发出的预警报告,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制订当日的用血计划。

4、贮血冰箱应保持温度在4±2℃,贮存冰冻血浆冰柜应保持温度在-20℃下,血小板储存温度保持在20-24℃,自动报警装置应始终在工作状态,每日分别观察温度八次,并做记录。

5、当贮血冰箱的温度自动控制记录和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时,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未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记录并密切监控,严重者要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处理解决。

6、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毒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7、贮血期间每日观察血液质量有无变化,如发现异常(如颜色不正常,分界不清,有溶血、脂血、凝块、雾状、絮状物、气泡等)要及时处理。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及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 职责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3.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 工作制度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4.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2~6℃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3冷沉淀存放于-30℃以下有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7.4血小板(机采)保存于22±2℃的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呈冻实状态,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8.3液态保存血小板标识清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凝集、无纤维蛋白析出和气泡,血袋无破损。

4.9 冰箱温度每天记录四次冰箱温度,并随时观察冰箱情况。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4.10.1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将不同血型的全血和成分血分别在单独储血设备内存放,并对每一个储血设备进行明显标识。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2024年输血科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输血科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输血科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临床输血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了本制度。

1.临床输血工作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2.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从事临床输血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禁止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输血科(血库)申请备血。

9.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输血科(血库)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括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效期;⑥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

“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病案号、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⑧血量。

“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②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③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④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⑤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⑥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⑦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⑧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13.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清原因后再输注。

人民医院输血科冰箱维护程序

人民医院输血科冰箱维护程序

人民医院输血科冰箱维护程序
1、目的:对冰箱进行适当的维护,以确保冰箱的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种品牌、型号的冰箱。

3、负责人:
4、操作方法
4.1 储血冰箱高低温度报警装置完好;
4.2 储血冰箱温度记录每天 3 次(8:00/AM,12:00/AM,5:00/PM),冰箱温度保持在2-6℃,温度计应在冰箱的上、中、下层轮流放置一天,从而测量出冰箱内温度的变化情况。

如果温度不在2-6℃之间,冰箱发出报警声,应记录可能的原因和采取的措施(将血液转移到2-6℃中的冰箱中);
4.3 所有备血存放在2-6℃储血专用冰箱中;
4.4 不同血型、品种、规格的血液分别储存;
4.5 不同日期的血液依次储存并登记;
4.6 储血冰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4.7 每天对血液进行检查。

凡标签污染被查对项目不符合规定,或已破坏血袋密闭状态,应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4.8 尽量减少冰箱箱门的开启次数;
4.9 储血冰箱周用2%戊二醛擦拭冰箱内表面;
4.10 每月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由院感科采样。

细菌生长菌落<200CFU/m3合格。

4.11 应急措施:
①如遇市电停电,立即通知医院电工房发电;
②冰箱如温度不在2-6℃之间,立即通知输血科主任采取冰箱维修,将库存血液尽快使用在未使用完毕前另存于其它冰箱(做好冰箱的消毒及温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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