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9.03.23•【文号】国税函[2009]146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总局确定的45户定点联系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信息管理基础工作:一、补录企业注册信息为了方便检索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管理信息,各地国家税务局应在综合征管软件纳税人信息补录模块中,将名单中所列企业的“大企业管理层级”选项信息补录为“总局”,总分企业代码补录为企业集团(总部)的纳税注册代码。
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软件税务登记注册系统不具备上述功能的,应积极修改完善,尽早建立起“大企业管理层级”识别体系。
二、通过重点税源管理系统上报数据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成前,各地应将名单中所列企业数据并入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系统向税务总局上报。
上报数据的内容、格式要求与重点税源监控报表体系相同(具体工作另行布置)。
各级税务机关收入规划核算部门应将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数据分离出来,转送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以便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应用。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省应将名单中所列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以EXCEL格式于2009年6月底前上报税务总局。
上报定点联系企业数据信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联系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一处。
联系人:焦瑞进、夏智灵;联系电话:63417964、63417591。
附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名单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名单表1: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集团总部企业名单┏━━━━┳━━━━━━━━━━━┳━━━━━━━━━━━━━━━┓┃序号┃纳税人代码┃企业名称┃┣━━━━╋━━━━━━━━━━━╋━━━━━━━━━━━━━━━┫┃1┃110104101619881┃中国烟草总公司┃┣━━━━╋━━━━━━━━━━━╋━━━━━━━━━━━━━━━┫┃2┃ 11010210001043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3┃ 11010510169286x┃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4┃ 11010271093123x┃国家电网公司┃┣━━━━╋━━━━━━━━━━━╋━━━━━━━━━━━━━━━┫┃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6┃11010210000444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11010210000396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10108100005474┃中国农业银行┃┣━━━━╋━━━━━━━━━━━╋━━━━━━━━━━━━━━━┫┃9┃11010210000134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 12011810000104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11┃ 110101100018267┃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 110102801380971┃国家开发银行┃┣━━━━╋━━━━━━━━━━━╋━━━━━━━━━━━━━━━┫┃13┃110108000013477┃铁道部┃┣━━━━╋━━━━━━━━━━━╋━━━━━━━━━━━━━━━┫┃14┃110102100017707┃中国电信集团公司┃┣━━━━╋━━━━━━━━━━━╋━━━━━━━━━━━━━━━┫┃15┃11010810001002X┃中国华能集团公司┃┣━━━━╋━━━━━━━━━━━╋━━━━━━━━━━━━━━━┫┃16┃***************┃中国铝业公司┃┣━━━━╋━━━━━━━━━━━╋━━━━━━━━━━━━━━━┫┃17┃110102931710109┃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8┃***************┃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19┃110101100001430┃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 110101100005538┃中国华润总公司┃┣━━━━╋━━━━━━━━━━━╋━━━━━━━━━━━━━━━┫┃21┃110108100001035┃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2┃ 310107132233084┃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3┃110105710933809┃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110108100016501┃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25┃ 110105100000948┃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26┃110102102063897┃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27┃ 440300192181490┃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8┃110102100023728┃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9┃ 110105101100414┃中粮集团有限公司┃┣━━━━╋━━━━━━━━━━━╋━━━━━━━━━━━━━━━┫┃30┃110192101783083┃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31┃110102000019246┃中国邮政集团公司┃┣━━━━╋━━━━━━━━━━━╋━━━━━━━━━━━━━━━┫┃32┃ 440300746645251┃深圳市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3┃11010810000093X┃中国五矿集团公司┃┣━━━━╋━━━━━━━━━━━╋━━━━━━━━━━━━━━━┫┃34┃ 110102100000411┃中国中化集团公司┃┣━━━━╋━━━━━━━━━━━╋━━━━━━━━━━━━━━━┫┃35┃110105625911349┃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36┃ 110108*********┃联想控股有限公司┃┣━━━━╋━━━━━━━━━━━╋━━━━━━━━━━━━━━━┫┃37┃ 110105625911277┃摩托罗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38┃ 1101027109345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9┃ 110105625906670┃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40┃110105625907585┃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41┃310103607295837┃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42┃310043798980801┃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43┃440306708430743┃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44┃ 310106607330081┃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45┃ 440301710936858┃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表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4.05.28•【字号】粤国税发[2014]119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国税发[2014]119号)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为加强我省大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进一步推进大企业税收集约化管理,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集约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粤国税发〔2013〕238号),省国税局确定了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集团)作为省级首批集约化管理的列名大企业,现将名单下发给你们。
列名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由省国税局统一组织、部署和实施,主要做好列名大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引导和帮助列名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
列名大企业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由属地税务机关负责,具体职责划分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集约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5月28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列名大企业名单1.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4.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5.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6.宝洁(中国)有限公司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9.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12.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13.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14.丽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美的集团有限公司16.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18.完美(中国)有限公司19.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20.广东雅士利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乐税智库文档政策解读策划 乐税网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标 签】定点联系企业【业务主题】征收管理【来 源】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以下简称企业名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等有关规定,税务总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布公告。
现将《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突出特点是企业规模巨大、内部层级众多、关联交易频繁。
因此,加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特别是掌握其内部管理层级和资产关联关系,将有助于税务机关明确管理范围、理清管理重点,同时也有助于企业防范因关联关系产生的税务风险,提升纳税遵从水平。
2011年,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第五章第五十四条明确提出了“税务总局按照实际控制的原则确定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关系,并据此形成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名册”的要求。
根据上述要求,税务总局通过选取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采集企业名册数据、共享企业名册信息,已初步建立起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树型管理体系。
但是,由于前期探索中认识不够统一、机制不够健全、流程不够规范等原因,运行管理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在这种背景下,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流程、理顺内外关系,对于提升名册管理水平、完善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树型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纳税遵从,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如何把握《办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六条,分为总则、工作模式、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附则五部分。
201010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5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513号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提高定点联系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遵循税务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税务总局组织开发了“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该系统于2009年投入试运行,在总结试运行经验和各地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对系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为了规范各地正确使用该信息系统对定点联系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系统组成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子系统、企业税务风险评估管理子系统、税务审计查账子系统等部分组成。
(一)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子系统。
用于采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信息,主要由定点联系企业数据采集分析平台模块、企业基本信息补充采集模块和企业风险管理调查问卷模块组成。
该子系统配合目前相关征管信息系统已有的功能和信息,补充采集风险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二)企业税务风险评估管理子系统。
用于处理采集到的各种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利用数据挖掘、模糊运算、商业智能等技术,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开展风险评估的方法,完成对企业纳税遵从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分析、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应对、风险跟踪管理以及绩效考评等工作。
该子系统主要由企业税务风险分析和评价模块、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报告模块、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模块、企业税务风险测试模块、企业税务风险跟踪管理模块、税务风险管理绩效考评模块等组成。
(三)税务审计查账子系统。
用于对需要采取现场审计调查的企业实施计算机审计查账和特别纳税调整调查。
该子系统采用通用模式和工具模式对企业电算化数据进行提取、转换和分析处理,实现账簿模拟、科目分析、凭证抽查、审计抽样、疑点汇总、补税调整计算和审计底稿管理等功能。
二、有关工作要求(一)关于采集风险管理信息各地税务机关内部,国税局和地税局之间要加强分工协作,避免重复采集信息,实现数据的高度共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12.26•【文号】国税函[2008]1064号•【施行日期】2008.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10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税务总局决定将45户企业(集团)作为总局定点联系企业。
现将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印发你们。
上述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日常征收管理的属地原则不变、税款入库级次和归属不变。
有关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服务与管理以及省以下税务机关大企业服务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将另行明确。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序号企业集团名称1 中国烟草总公司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4 国家电网公司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 中国农业银行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11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 国家开发银行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14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15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16 中国铝业公司1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8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19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 中国华润总公司2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2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3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25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26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2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8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9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30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3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32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33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34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35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36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37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3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9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40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41 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42 汇丰银行43 富士康科技集团44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45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04.22•【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8号•【施行日期】2013.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
现予发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册(以下简称企业名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规定程序统一选定,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管理机制的企业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名册的采集、下发、核实、上报和反馈等工作,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企业名册管理是指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集团总部定期报送本级及其成员企业名册,税务机关根据上述信息,开展企业名册核实,反馈名册核实结果,正确建立总局定点联系企业树型管理体系的业务处理过程。
第四条企业名册由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关联关系以及组织架构等涉税信息组成。
企业名册的范围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管理工作需要逐年规范、完善。
第五条企业名册管理范围以合并报表的口径和工商注册规范的组织形式为参考,建立统一标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国税工作者的决定-粤国税发[2007]155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国税工作者的决定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国税工作者的决定(粤国税发〔2007〕155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在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文明执法、管理高效、服务规范的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和爱岗敬业、办事公道、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廉洁奉公的优秀国税工作者。
为了表彰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国税工作者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的积极进取精神,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投身税收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局决定:授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等55个单位“广东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梁世桃等56名同志“广东省国税系统优秀国税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文明建设活动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新的贡献。
全省国税系统各机关、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增强投身税收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开创广东国税事业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附件: 1.广东省国税系统优秀国税工作者56名2.广东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55个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二○○七年八月十七日附件一广东省国税系统优秀国税工作者56名梁世桃广东省国家税局人事处陆群英广东省国家税局流转税管理处彭义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江心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何元鲲广州市黄埔区国家税务局陈忠文广州市荔湾区国家税务局高坤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北区稽查局陈廖恩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周亮广州市番禺区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蔡伟群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汪志君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黄尚南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计统处龙岗征收科张剑锷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麦利淮深圳市盐田区国家税务局票证中心柴生伟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六科施以高珠海市金湾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王敬华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国家税务局陈图永汕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郭玉荣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黄奕昭汕头市龙湖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股蓝兴坚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陈清霞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郑伟良河源市紫金县国家税务局骆伟军河源市龙川县国家税务局陈晋元梅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林炎章梅州市梅县国家税务局黄福伟梅州市丰顺县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徐颖中山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屈冠廷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王志豪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罗盛兰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塘厦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徐彪惠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张文辉惠州市博罗县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张秋英汕尾市陆河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陈建川陆丰市国家税务局碣石税务分局周春明恩平市国家税务局圣堂税务分局冯永杰鹤山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林建荣台山市国家税务局端芬税务分局杨潜康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股何国珊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岑敏阳江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王汝佳阳江市阳西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梁喜明高州市国家税务局李兆秀茂名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税源一股吴德雷州市国家税务局戴航廉江市国家税务局林举亮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梁礼明肇庆市国家税务局邵秀勤四会市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魏胜扬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计统科曾俊清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政策管理科吴家喜潮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陈怀素潮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陈洁城揭阳市揭东县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林壁光揭阳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杨镇云浮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附件二广东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55个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广州市黄埔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白云区国家税务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分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二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福永税务分局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平湖税务分局珠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汕头市澄海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韶关市武江区国家税务局韶关市曲江区国家税务局乐昌市国家税务局河源市龙川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河源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兴宁市国家税务局梅州市大埔县国家税务局高坡税务分局梅州市五华县国家税务局惠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汕尾市海丰县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莞城税务分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茶山税务分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小榄税务分局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国家税务局开平市国家税务局水口税务分局江门市新会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家税务局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含税源管理一科)阳江市江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阳春市国家税务局雷州市国家税务局湛江市遂溪县国家税务局城月税务分局湛江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信宜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茂名市茂南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肇庆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四会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肇庆市怀集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连州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清远市清新县国家税务局潮州市枫溪区国家税务局潮州市湘桥区国家税务局揭阳市榕城区国家税务局普宁市国家税务局云浮市国家税务局机关云浮市新兴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结束——。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4.02•【字号】粤国税发[2009]59号•【施行日期】2009.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59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客观反映广东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情况,更好地发挥纳税百强排行榜的积极作用,同时从税收角度透视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开展了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评选发布活动。
现将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有关情况予以发布。
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继续按照国税局、地税局分别提取数据,层层审核把关,汇总排定名次的方法产生。
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入围标准和统计口径如下:第一,该排行榜是对独立纳税企业纳税总额的综合排名,不分税种、行业和经济类型排定相关分类排行榜。
第二,所有企业的筛选与入围都适用统一的标准,按照2008年度企业直接入库税款的总金额来排名,以保证纳税排行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第三,所有入围名单均为独立纳税企业,不对有纳税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进行排名,不对母、子公司和总、分支机构的纳税数额进行合并与汇总,严格按照同一地区独立纳税标准来进行筛选、统计和排名。
第四,所有入库税额均为独立纳税企业自身缴纳的国内直接税收收入,包括2008年度正常缴纳入库的税款、稽查查补入库的税款和清理欠税入库的税款;不包括代扣代缴和代征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及其它税收收入;不包括增值税免抵调库收入、海关代征税收收入和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规费等非税收入。
此外,剔除了当年度办理的正常退库数。
第五,所有税款入库时间均为2008年会计年度,即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广东国税地税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粤国税发[2012]51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的通知粤国税发[2012]51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自2008年第一次发布我省纳税百强排行榜以来,通过不断完善和规范数据统计口径,强化不同征税单位、不同企业之间数据的交叉比对,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的完善度、准确性和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越来越成为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企业管理层制定发展战略的重要参考信息,专家学者开展学术研究的重要数据资料来源。
为客观反映广东企业2011年度依法经营和诚信纳税的相关情况,同时从税收角度透视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对纳税数据进行了汇总排名,产生了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现予以发布。
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企业按照以下标准、口径和方法进行入围筛选、数据统计和位次排名:第一,按照独立纳税人标准筛选入围企业名单。
2011年度广东纳税百强排行榜所有上榜企业均为独立纳税企业,不包括有纳税活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不对独立纳税的母、子公司和总、分支机构进行合并。
第二,按照录入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资料为准公布企业基本资料。
上榜企业的行业性质,按主体税源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行业来确定。
第三,按照上榜企业2011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国内税收直接收入口径来统计纳税数额。
一是税款入库时间为2011年会计年度,即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是纳税总额为实际入库税款总额。
采取四舍五入方法,剔除了正常退库的税款,不包括应缴未缴的欠税。
三是所纳税款为入围企业自身实际缴纳的税收收入。
不包括企业代征代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预提所得税、国内消费税及其它企业税收,也不包括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规费和非税罚款收入。
由于目前契税在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都有征收,为便于数据统计和增强可比性,本排行榜的税收收入也不包括契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同期资料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10]3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同期资料检查的通知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0.07.12施行日期2010.07.12文号国税函[2010]323号主题类别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同期资料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10]3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同期资料管理,了解企业准备同期资料合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同期资料准备情况的抽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一、各省税务机关组织本省同期资料抽查工作,抽查覆盖2008和2009两个纳税年度,各地税务主管部门应根据企业关联申报数据,分年度统计本省应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名单,严格按照统计抽样方法抽取测试样本(每个年度抽取样本数量应不低于总体的10%),并组织检查样本企业同期资料准备情况。
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同期资料抽查工作由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另行部署。
二、各地税务机关将同期资料检查情况分年度填写《同期资料准备情况一览表》(参见附件1),汇总后形成分析报告(分析报告样本参见附件2),于2010年10月31日前通过FTP一并报送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1. _____年度同期资料准备情况一览表2. _____年度同期资料准备情况分析报告样本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七月十二日附件1年度同期资料准备情况一览表填表单位:填表日期:序号纳税人名称企业符合准备同期资料的条件准备同期资料的机构同期资料内容同期资料整体质量备注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可比性分析转让定价方法1234全省抽查汇总情况我省累计户企业应准备年度同期资料,依照工作部署,我省组织人力累计抽查户企业的同期资料,抽查率达到。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3.01•【字号】粤国税函[2006]83号•【施行日期】200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6〕83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8号)转发给你们,广东省邮政局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邮政局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二○○六年三月一日附件:广东省邮政局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 1│广东省邮政局本部│├──┼───────────────────┤│ 2│广州市邮政局│├──┼───────────────────┤│ 3│深圳市邮政局│├──┼───────────────────┤│ 4│珠海市邮政局│├──┼───────────────────┤│ 5│汕头市邮政局│├──┼───────────────────┤│ 6│韶关市邮政局│├──┼───────────────────┤│ 7│河源市邮政局│├──┼───────────────────┤│ 8│梅州市邮政局│├──┼───────────────────┤│ 9│惠州市邮政局│├──┼───────────────────┤│ 10 │汕尾市邮政局│├──┼───────────────────┤│ 11 │东莞市邮政局│├──┼───────────────────┤│ 12 │中山市邮政局│├──┼───────────────────┤│ 13 │江门市邮政局│├──┼───────────────────┤│ 14 │佛山市邮政局│├──┼───────────────────┤│ 15 │阳江市邮政局│├──┼───────────────────┤│ 16 │湛江市邮政局│├──┼───────────────────┤│ 17 │茂名市邮政局│├──┼───────────────────┤│ 18 │肇庆市邮政局│├──┼───────────────────┤│ 19 │清远市邮政局│├──┼───────────────────┤│ 20 │潮州市邮政局│├──┼───────────────────┤│ 21 │揭阳市邮政局│├──┼───────────────────┤│ 22 │云浮市邮政局│├──┼───────────────────┤│ 23 │广东省邮政储汇局│├──┼───────────────────┤│ 24 │广州邮区中心局│├──┼───────────────────┤│ 25 │广东省邮政局机要通信局│├──┼───────────────────┤│ 26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27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8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9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30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31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32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33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4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35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36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37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8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39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40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41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42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43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44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45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46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47 │广东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12.03•【字号】粤国税函[2007]585号•【施行日期】2007.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585号)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阳江、肇庆、湛江、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近接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我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粤长讯〔2007〕54号)。
考虑到该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专业化重组,在财务会计管理上实行集中核算、统一管理的核算方式,以省公司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各市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均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的有关规定,省国家税务局同意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市分公司(名单详见附件),从2007年度起,以省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广州市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各市分公司,2007年在当地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各地不办理退库,统一由省公司抵减当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名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二○○七年十二月三日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所在地│├───┼────────────────────────────┼────────┤│1│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2│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韶关市│├───┼────────────────────────────┼────────┤│3│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惠州市│├───┼────────────────────────────┼────────┤│4│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梅州市│├───┼────────────────────────────┼────────┤│5│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汕头市│├───┼────────────────────────────┼────────┤│6│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7│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肇庆市│├───┼────────────────────────────┼────────┤│8│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粤西分公司│湛江市│├───┼────────────────────────────┼────────┤│9│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清远市│├───┼────────────────────────────┼────────┤│10│广东省长讯实业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阳江市│└───┴────────────────────────────┴────────┘。
国税发[2010]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35号2010年5月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构建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提高税法遵从度,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项目(一)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1)1.指令性检查项目(1)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2)药品经销行业;(3)交通运输业。
(4)非居民企业纳税情况。
2.指导性检查项目(1)营利性医疗及教育培训机构;(2)年所得额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情况;(3)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的其他项目。
此外,各地税务机关要根据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2009年限售股减持申报纳税情况税收专项检查的后续检查处理工作。
(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各地税务机关要对辖区内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重点关注虚开交通运输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
税务总局将选择问题较多、影响面较广且处理难度较大的重点地区进行督办或直接组织查办。
(三)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1.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税收检查。
2.税务总局统一选择50至100户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开展以税收自查为先导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检查上述第(三)、(四)项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1.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总体时间安排是:2010年3月份启动,10月底结束。
其中,3月为组织部署阶段,4月至9月为检查实施阶段,10月为总结整改阶段。
2.重点税源企业和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专项检查的时间安排按照税务总局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将其作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以及贯彻落实稽查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查促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查促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查促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充分运用税务稽查信息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做好以查促管工作的认识近年来,税务稽查部门查处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如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能比对汉字信息和销货清单的缺陷,套开发票或变造销货清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或接受虚开运输业发票;改变货物品名逃避缴纳消费税;骗取出口退税以及部分行业大量利用假发票偷税等。
这些涉税违法案件,反映日常税收征管仍存在不少漏洞和薄弱环节,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了方向和线索。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以查促管的自觉性,通过对税收违法案件相关信息的梳理分析,摸清违法行为发生的环节和规律,查找内部管理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二、强化以查促管措施(一)加强对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隐患的重点企业监控。
对既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又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或相关企业,包括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免税粮食企业、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所的成员单位、以农产品和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销售增值税应税货物的企业等,要加强监管。
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对钢材、建材、煤炭、服装、医药经销和黄金经销等行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专项评估,加大对虚开、“有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查处力度,重点检查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的情况。
(二)加强对内河及公路运输运费发票进项税抵扣管理。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
通过有效的遵从引导、遵从管控和遵从应对,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
省税务机关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参照本规程实施。
第二章遵从引导第四条遵从引导是指通过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提高企业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
第一节政策服务第五条税务机关在出台重大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之前,应征求企业意见,并对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
第六条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以后,应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和辅导,做到公开透明,保证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统一性,引导企业的税收遵从。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收集企业的意见,为完善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第八条税务总局统筹协调企业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并负责收集汇总企业集团总部和省级税务机关的意见。
省以下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收集本地区成员企业的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报税务总局。
第二节涉税诉求的受理和回复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及时受理辖区内成员企业提出的涉税诉求。
税务总局可受理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涉税诉求,并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直接办理或交由省以下税务机关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7.03.06•【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管理服务的重点大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千户集团”)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
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千户集团名册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3月6日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千户集团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千户集团是指年度缴纳税额达到国家税务总局管理服务标准的企业集团,包括全部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以及达到上述标准的单一法人企业等。
其中,年度缴纳税额为集团总部及其境内外全部成员企业境内年度纳税额合计,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以及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扣减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
第三条千户集团名册管理范围分内资企业集团、外资企业集团。
内资企业集团为纳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或虽未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但为集团控制且办理了工商或税务登记的境内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控股的境外公司以及其他涉税组织机构。
其中,集团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外资企业集团为全球总部控股并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或税务登记的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以及其他涉税组织机构。
第四条千户集团名册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集团名称、上一级企业名称及其他涉税信息等项目,详见《千户集团名册信息表》(附后)。
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8月25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增强执法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税务稽查,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专业化和集约化,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税法遵从和公平竞争。
(二)基本原则——依法实施。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税务稽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
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
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立足税源分布结构、稽查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机制(一)随机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税务稽查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组织或督促相关地区税务稽查部门实施稽查。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公布日期】2020.04.27•【字号】2020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2020年第6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0年4月27日附件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376家)一、2017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18家)1. 广东省地理学会2. 广东省时尚首饰及配饰协会3. 广东省广药白云山公益基金会4. 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5. 广东省广西博白商会6.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7. 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8. 广东省四川简阳商会9.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10.广东省城际运输服务协会11.广东省澳谷公益基金会12.广东省邦民慈善基金会13.广东圆玄道观14.广州地理研究所15.广东省医疗卫生国际交流协会16.广东省传统医学会17.广东省海南联谊会18.广东岭南诗社二、2018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44家)1. 广东省崇善乐慈善基金会2.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3. 广东八和会馆4. 广东省摄影行业协会5. 广东省围棋协会6. 广东省马术协会7. 广东省标识行业协会8. 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9. 广东省仪器仪表学会10.广东省明楷慈善基金会11.广东省红十字会12.广东省职业健康协会13.广东省广发基金公益基金会14.广东省江西龙南商会15.广东省净水设备协会16.广东海洋发展研究会17.广东海洋协会18.广东省福建龙岩新罗商会19.广东省海伦堡慈善基金会20.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1.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22.广东省湖南安乡商会23.广东省药师协会24.广东省佛教协会25.广州光孝寺26.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27.广东省制冷学会28.广东省书豪李群体育事业公益基金会29.广东省体育产业协会30.广东省交通运输协会31.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32.广东省金融智库联合会33.广东省演出业协会34.广东省交通教育研究会35.广东省孔雀艺术研究院36.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37.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38.广东省出版业协会39.广东南方黄金市场研究院40.广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41.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42.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43.佛山市金盾救助基金会44.广东省光彩帮扶基金会三、2019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314家)1. 广东会展组展企业协会2. 广东省充电设施协会3. 广东省婚庆行业协会4. 广东省生命之光癌症康复协会5. 广东新南方中医研究院6. 广东省江西抚州商会7. 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8. 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9. 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促进会10.广东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11.广东省康延慈善基金会12.广东保税区域协会13.广东省岭南禅宗文化发展基金会14.广州市振兴粤剧基金会15.广东省触控及应用产业协会16.广东平板显示产业促进会17.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18.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19.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20.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1.广东省中大新华教育发展基金会22.广东省手球协会23.广东省一正传统文化教育基金会24.广东省磁性元器件行业协会25.广东省业余足球协会26.广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27.广东省忠武跆拳道俱乐部28.广东省应急产业协会29.广东省稀土行业协会30.广东省江西德兴商会31.广东省丰顺商会32.广东省互联网经济研究会33.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34.广东省有色金属学会35.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36.广东省汕尾商会37.广东酒店行业协会38.广东省四川成都商会39.广东省福建福清商会40.广东省珠三角企业文化协会41.广东省金秋慈善基金会42.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43.广东省江西赣州商会44.广东省福建闽侯商会45.孙中山基金会46.广东省茂南商会47.广东省同心圆慈善基金会48.广东省民营企业资本运作促进会49.广东省企业家领导科学研究会50.广东省彩虹慈善促进会51.广东省企业培训研究会52.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53.广东省孤独症康复教育协会54.广东省基层卫生协会55.广东省电脑商会56.广东省力学学会57.广东省教育统计学会58.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9.广东省农业机械学会60.广东省扬善公益事业促进会61.广东艺术促进会62.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联合会63.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64.广东省江西师范大学校友会65.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66.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67.广东省山海源慈善基金会68.广东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69.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70.广东商标协会71.广东省雷州商会72.广东省湖南益阳商会73.广东省南方肿瘤临床研究协会74.广东省广州体育学院校友会75.广东侨界人文学会76.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77.广东省噢啦慈善基金会78.广东省空手道协会79.广东省加优教育发展基金会80.广东省客联公益基金会81.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82.广东省贤能堂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基金会83.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84.广东青年历奇教育学会85.广东省源本善慈善基金会86.广东省烟草学会87.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88.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89.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90.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91.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92.广东侨界青年联合会93.广东省节能协会94.广东电子商会95.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96.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97.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98.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99.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100.广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101.广东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102.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103.广东省江西瑞金商会104.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105.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校友会106.广东省图象图形学会107.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08.广东省江西崇义商会109.广东省担当者行动教育发展中心110.广东省高性能计算学会111.广东省幸福家庭促进会112.广东岭南潮剧院113.广东省关山月艺术基金会114.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115.广东省广东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116.广东演艺设备行业商会117.广东省社会管理研究会118.广东科学中心119.广东省湖南湘西商会120.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121.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协会122.广东省海鸥文教基金会123.中国酒店用品协会12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125.广东省奥园慈善基金会126.广东省星河湾慈善基金会127.广东省江西大余商会128.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129.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130.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中心131.广东省南山医学发展基金会132.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133.广东省丹姿慈善基金会134.广东省民防协会135.广东省皮具商会136.广东省日慈公益基金会137.广东省河南淮阳商会138.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139.广东省公证协会140.广东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41.广东省汽车售后服务行业协会142.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143.广东省湖南醴陵商会144.广东省青少年社会教育协会145.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进步基金会146.广东省潮剧研究会147.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148.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149.广东省厚德扶贫助学公益慈善促进会150.广东省太阳能协会151.广东省地质学会15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153.广东文化传媒发展研究会154.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155.广东省城建档案研究会156.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157.广东省肉类协会158.广东省代建学会159.广东省湖北公安商会160.广东省江苏涟水商会161.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162.广东省爆破行业协会163.广东省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协会164.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协会165.广东省减灾救灾应急协会166.广东省老干部书画诗词摄影家协会167.广东省报业协会168.广东省再就业与创业发展促进会169.广东省健康中国研究会170.广东烹饪协会171.广东狮子会172.广东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173.广东省建材绿色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会174.广东省乐道公益助学促进会175.广东省青少年宫协会176.广东省演出业协会177.广东省育实精英教育发展基金会178.广东省公安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179.广东省南粤文化交流中心180.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181.广东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182.广东省朗诵协会183.广东进出口商会184.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185.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186.广东省铁一教育发展基金会187.广东省国顺慈善基金会188.广东省土地学会189.广东省合鸿达爱心基金会190.广东省智能交通协会191.广东省气象学会192.广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193.广东省体育场馆协会194.广东关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19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196.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197.广东省社会工作协会198.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199.广东省湖北商会200.广东省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201.广东教育督导学会202.广州市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基金会203.广东省阳江商会204.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205.广东省地震学会206.广东省药理学会207.广东省制糖学会208.广东造船工程学会209.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210.广东省老科技工作者联合会211.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212.广东劳动学会213.广东油气商会214.广东健康产业促进会215.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216.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17.广东省出版会计学会218.广东省浙江商会219.广东省优秀科技专著出版基金会220.广东省期刊协会221.广东省汽车配件用品行业商会222.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223.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224.广东省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225.广东省广仁同心公益基金会226.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27.广东省公益事业促进会228.广东省繁荣粤剧基金会229.广东省巾帼志愿者协会230.广东京剧艺术促进会231.广东省甘肃商会232.广东省营销师协会233.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234.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235.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236.广东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237.广东省人口基金会238.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239.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40.广东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学会241.广东省桂贤慈善基金会242.广东交通会计学会243.广东省红绿灯交通救助基金会244.广东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245.广东省公路学会246.广东省港口协会247.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248.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249.广东省纺织协会250.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251.广东省保安协会252.广东省南方经济研究基金会253.广东省燃气协会254.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255.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256.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257.广东省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58.广东省建筑业协会259.广东省信用协会260.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261.广东省延安精神研究会262.广东省五金制品协会263.广东省秘书学会264.广州市合力科普基金会265.广州市南山自然科学学术交流基金会266.广东省企业家协会267.广东省江西萍乡商会268.广东省慧灵智障人士扶助基金会269.广东省企业联合会270.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友会271.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272.广东省影视节目制作行业协会273.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274.汕头市平东肖华松慈善基金会275.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276.广东省卫浴商会277.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278.广东省户外家具行业协会279.广东省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280.广东省不锈钢材料与制品协会281.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282.广东省林治平慈善基金会283.广东金融城商会284.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会285.广东省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86.广东省豪爵慈善基金会287.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288.广东省重庆务工人员服务协会289.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290.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291.广东省钻石世家慈善基金会292.广东省汉企联公益基金会293.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294.广东省绣丽人生慈善基金会295.广东省尚德慈善基金会296.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教育基金会297.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98.广东省中医院299.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300.广东应用技工学校301.广东省亮晴工程慈善基金会302.广东省厨具协会303.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304.深圳市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会305.深圳市拥军优属基金会306.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307.深圳市博时慈善基金会308.广东省民营企业家高尔夫球协会309.广东省正德慈善基金会310.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311.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312.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31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1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税总发〔2014〕1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4〕105号2014-9-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尝试运用各类征管数据,依托信息化工具,实施征管监控和管理决策,提高征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存在着部分地区和单位对税收风险管理认识不统一、定位不准确、职责不清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定位(一)提高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是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准确把握和有效运用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对于税收工作意义重大。
第一,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国际通行做法,是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是构建科学严密税收征管体系的核心工作。
第二,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是要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到高风险领域和大企业税收领域,实现税源管理专业化,推动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和税收管理体制变革。
第三,税收风险管理是完成组织收入目标的重要抓手,开展税收风险管理,通过风险分析识别,有助于找准税收漏洞,有效实施风险应对,促进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二)处理好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工作中的关系税收风险管理是加强税种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在税种管理中,要把税收风险管理的方法与税种管理特点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各税种的风险发生规律,建立税种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形成体现税种特点的风险任务,并为开展综合性的统一应对提供专业支撑。
两测题库税收业务—大企业管理
两测题库(税收业务—大企业管理)一、单项选择题:1. 千户集团企业与相关税务机关要定期开展企业名册管理工作,具体时间规定为()。
A 每五年B 每年C 每两年D 每半年参考答案:B难度系数:小答案解析:《千户集团名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千户集团企业每年应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于每年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报送省级税务机关;省税务机关审核并于6月30日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知识点:税收业务—大企业管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适用范围:国地税通用2. 千户集团应设置负责数据采集,与税务机关大企业部门直接对接的联络员人数为()。
A 1名B 2名C 3名D 4名参考答案:A难度系数:小答案解析:千户集团总部设置独立或兼职联络员1名。
知识点:税收业务—大企业管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适用范围:国地税通用3. 大企业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于大企业()。
A 日常管理之外的纳税申报管理B 日常管理之外的发票使用管理C 日常管理之外的管理及信息采集行为D 日常管理之外的评估及稽查参考答案:C难度系数:中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应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有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
知识点:税收业务—大企业管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适用范围:国地税通用4. 大企业税收服务工作,应以()。
A 纳税人的申报为导向B 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C 纳税人的市场为导向D 纳税人的发展为导向参考答案:B难度系数:中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应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供针对性的纳税服务。
知识点:税收业务—大企业管理—大企业个性化服务适用范围:国地税通用5.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和服务规程(试行)》适用于()。
A 总局定点联系企业B 重点税源C 一般税源D 所有企业参考答案:A难度系数:小答案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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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
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国税发[2009]16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9.09.30
【实施日期】2009.09.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9〕167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省国税局决定将60户企业(集团)作为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
现将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发给你们。
省国税局确定的定点联系企业的日常税收征管事项属地管理不变、税款归属和入库级次不变。
各地级以上市国税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税务总局及省国税局确定定点联系企业的做法,选择本级定点联系企业。
有关定点联系企业服务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待税务总局明确关于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后另行通知。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
1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4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5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9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11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12雅芳(中国)有限公司
13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14珠海市万邦药业有限公司
15珠海经济特区飞利浦家庭电器有限公司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