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保险投保人诚信缺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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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

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

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保险信用缺失是指在保险活动中,保险机构不遵守约定或不认真履行承诺,导致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权益受损的现象。

保险信用缺失较为普遍,一方面是由于行业内制度不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不足,另一方面也与我国消费者保险意识不够强有关。

下面从制度、企业和消费者三个方面简要分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

一、制度缺失1.监管不到位实施严格监管是保护金融从业者及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但在我国,尤其是进行金融改革之后,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保险监管方面,虽然设立了相关机构进行监管,但监管的完善与落实程度还不够。

有些保险公司经营出问题后,监管机构才会介入,这种被动的监管方式不能很好地维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

2.保险法制不健全我国保险法制还不够完善,缺少一些明确的规定和身份界定。

例如,界定保险诈骗、养老保险等诸多内容,还需要有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

同时,在对保险机构行为进行惩罚时,《保险法》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也使得行业内竞争加剧,部分保险机构为了获取利益可能会采用不正当手段,从而导致保险信用缺失现象的发生。

3.权责不清在保险机构与客户之间,权责不清也是导致保险信用缺失的一个原因。

在一些案例当中,存在着投保人、保险公司和受益人之间的利益需求和分配问题。

例如,一些投保人为了降低保费,可能会选择虚报身体健康情况;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为了降低风险,可能会设定一些较为苛刻的条款。

而对于受益人而言,可能会因为保险公司、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不清、条款模糊或者赔付不及时而受到损失。

权责不明确,导致各方利益纷争,也是导致保险信用缺失的一个原因。

二、企业问题1.产品不足目前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还不够丰富,缺乏新鲜感。

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非常关注保险产品的品种和保障范围,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可能会出现“名不副实”的产品违背祖国诚信的企业行为,这样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也会降低,进而导致客户选择其他公司的保险产品。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诚信的缺失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诚信的缺失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诚信的缺失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保险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的转移方式,可以有效地分散风险,同时也可以为人们提供一定的保障。

因此,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方式,对于保险合同的诚信履行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诚信的缺失成为了一个很普遍的问题。

首先,保险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保险合同时的低透明度和高让性是导致保险合同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清晰地解释保险责任、保险条款和投保范围等内容,导致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全面地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而消费者又因生活所迫,无法面面俱到地分析和研究保险合同中的每个条款,造成了后续的抱怨和纠纷。

其次,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的不诚信也是导致保险合同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时候会故意抬高赔偿标准,或者将赔付时间无限拖延,这些做法都会让受损的消费者无法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

与此同时,在极端情况下,保险公司甚至会伪造文件、篡改证据等手段,来达到拒赔或少赔的目的,这种行为无疑是违背了保险合同诚信的基本原则。

再次,保险公司在销售和推广保险产品时的不诚信也是导致保险合同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销售和推广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往往会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的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让消费者误以为自己购买的产品已经足够完备了,而事实上保险公司所宣传的细节却很少被披露。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销保险产品,提前编写好问题和答案,来回答客户的疑问,以此来及时回应购买意向。

这种推销保险产品的方式很容易欺骗老年人、盲目消费人群等人群,让他们在购买保险时失去了理智,从而导致理财变成了“刮刮乐”,保险合同纠纷也随之而来。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纠纷需要保险公司在合同诚信履行方面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内部员工能够更好地了解保险合同中条款的含义和责任范围,并且能够做到公正、透明地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咨询和理赔服务。

当前保险的诚信缺失与构建

当前保险的诚信缺失与构建

当前保险的诚信缺失与构建保险作为现代经济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负责着风险分散和社会保障的重任。

然而,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内部存在着不诚信的行为,如虚高保费、拖延赔付、编造保单等,已经严重干扰到了保险行业的正常运行,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保险的诚信缺失问题成为当前保险行业的一个突出问题。

如何在保证经营合法性的基础上,构建保险诚信体系,成为了保险行业面临的重大挑战。

第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控机制。

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存在不合理、不严格的情况,导致保险业务操作不规范,品质下降,进而影响保险合同、服务质量等方面。

因此,保险公司要加强内部的风险控制管理,健全风险评估和监管机制,并通过科技手段来增强把控能力,防范内部欺诈行为。

其次,完善服务质量,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

保险公司应该通过规范保险合同、明确保险期限、增强信息披露等措施,提高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增强保险产品市场流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坚持主动公开信息,增强行业诚信意识。

保险公司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公司治理报告、业务报告、财务报告等,倡导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

在保险产品的宣传和销售过程中,要充分披露产品的优缺点、保险责任与免责范围、保费计算方式与收益情况等,提醒消费者保险产品的特殊性,增强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保险购买的透明度。

第三,强化监管力度,维护行业诚信。

保险公司的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并明确责任分工、健全违规惩戒机制,及时依法打击不良行为,建立起全行业的保险基础设施体系。

对于一些离岸保险公司或虚假保险机构的惩戒应依法从严处理。

同时加强行业协会或行业自律组织,提高行业自律的强度,筑牢行业诚信的防线。

当前,保险行业存在透明度不高、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形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也让保险公司面临着更换诚信、维护公信的压力。

构建保险诚信体系,需要全行业各方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并通过机制创新和技术手段的支持来促进行业自发规范发展和健康增长。

我国保险代理人诚信分析

我国保险代理人诚信分析

####大学学年论文成绩评定表学院:班级: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指导教师签名:年月日我国保险代理人诚信分析#####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指导教师:###关键词:保险代理人;诚信;成因;措施论文摘要:保险业的经营是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基础的,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由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中介(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三部分构成。

现代保险业越来越离不开保险中介,而中介组织中保险代理人是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现实中寿险公司的代理人却存在着种种不诚信的行为,不仅对客户造成了伤害,而且损害了保险业在公众中的形象,所以,保险代理人的不诚信行为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文章从这一角度出发,探讨保险代理人在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中不容忽视的诚信问题。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代理人是连接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桥梁,常见的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个人代理人。

自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进入中国以来,我国保险代理人队伍近年来发展迅速。

截至2006年12月底,全国共有专业保险代理机构1563家,占中介机构的74%;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155.8089万人,同比增加9.0207万人,增长6.15%。

其中,寿险营销员137.5956万人,增长3.57%;产险营销员18.2133万人,增长30.74%。

而目前,我国保险代理人存在着大量不“诚信”行为,致使保险行业的社会认同感大大降低,严重阻碍了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

一、保险代理人“诚信”缺失的成因(一)地位不明确保险代理人虽然是为保险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明确的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劳动合同。

保险代理人拥有自己的客户群,并不依附于保险公司,自己也是老板,不算是公司的员工,也无法享受公司为职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和各种福利,从某种程度上讲可以称之为自由职业者。

保险代理人虽然接受保险公司的培训,但是因其不是公司正式员工的编制,其合法权益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出现问题责任难以落实。

浅析诚信缺失的形式及其解决方式

浅析诚信缺失的形式及其解决方式

被保险人张某,原籍武汉市新洲区,2007年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寿险12万,投保前在当地保险公司某定点医院体检一切正常,以标准体承保。

半年后其家属以被保险人“溺水”身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出具了当地村委会开具的溺水事故证明,此时被保险人的遗体已经火化。

由于短期出险,且保险金额巨大,保险公司对此展开理赔调查。

走访中,发现当地居民有明显的回避倾向,多以不清楚,不知道为由,拒绝回答涉及被保险人死亡原因的问题;开具事故证明的村委会干部则坚持被保险人是溺水死亡;部分群众言辞激烈,表示“人死了,赔点钱是应该的”、“保险公司是骗子,拿钱不办事”云云。

理赔人员经过努力,找到线索显示被保险人系疾病身故,身故前还曾到当地乡镇医院抢救。

但在该院调阅抢救病历时,此病历却不明原因失踪,病案室,医务科互相推诿,虽承诺寻找病历的同时又表示工作量巨大,短时间难以完成。

最后调查员动用私人关系才从该院医师处了解到被保险人真实死亡原因是“脑瘤”,并曾在北京天坛医院做过手术。

并进一步了解到,被保险人是当地村委会干部的亲戚,为了能够获得理赔,村干部曾打点当地医院,还曾召集全村村民开会许以利诱,告诫对保险公司什么也不要说。

最后调阅天坛医院病历,在时间顺序上,确定了被保险人是在做开颅手术后买的保险。

由于存在故意的带病投保和虚构保险事故情况,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和二十八条规定,做出了拒赔,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费的理赔决定。

这时,被保险人家属向公司投诉,表示因为不懂保险合同条款,买保险都是代理人一手操办,当时代理人明明知道被保险人曾患病手术,但教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时什么也不要说;被保险人投保前的体检是该代理人找其他人冒名顶替;被保险人身故后,提出以“溺水”申请理赔也是代理人的主意。

其家属认为代理人有明显的欺骗行为,并以此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由于保单上确实是投保人的亲笔签名,而该代理人又已经离职转行,家属除了能证明代理人是其同村邻居,两家共同生活多年外,又拿不出其他的直接证据,理赔一时间陷入了胶着。

浅析保险投保人诚信缺失问题

浅析保险投保人诚信缺失问题

内容摘要:近年来,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就是保险诚信缺失问题——保险投保人骗保案件时有发生。

这不仅侵害了保险人的权益,而且扰乱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从博弈论角度分析个体都会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存在着失信动机,仅仅依靠道德规范无法起到约束作用,而是借鉴国外经验,通过构建保险投保人诚信体系,包括:完善投保人征信建设、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建立完善的赔案数据库等,通过制度约束来保证保险需求者诚实守信,促使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险诚信失信惩戒征信保险赔案数据库Abstract:Presently,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is now in the stage of rapid development,but the problem that should not be overlooked is the loss of credibility.The insured fraud causes occur frequently.That is not only damag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insurance participants,but also seriously disrupting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insurance market,and this will undermin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This paper analyzes everyone is in the pursuit of self-interest maximization and have the motivation of dishones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ame theory and asymmetric information..To enable the insured being honest,ethical constraints alone can not play an effective role.We should imperfect insurance credict system, establish a set of srtrict supervision and publishment system and the claim case database to ensure the honesty and trustworthiness.Key words:insurance credit system Punishment Insurance claims database目录一、投保人诚信缺失表现 (2)(一)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3)(二)先出险、后投保 (3)(三)通过重复保险骗取保险金 (3)(四)编造或夸大保险事故、蓄意制造保险事故 (4)(五)伪造假证明材料 (4)二、投保人诚信缺失问题形成的原因 (4)(一)对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 (4)(二)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的缺失 (5)(三)保险征信体系不健全 (6)三、完善保险投保人诚信体系建设的若干对策及建议 (7)(一)加强保险需求者诚信建设 (7)(二)健全投保人失信惩戒机制 (7)(三)完善投保人信息采集及披露 (8)(四)利用保险业务程序、免赔条款加以制约 (9)四、结束语 (10)参考文献 (11)浅析保险投保人诚信缺失问题一、投保人诚信缺失表现“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是由保监会于2013年初首次提出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而其精髓主要体现在“信”字上。

保险业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毕业论文

保险业诚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毕业论文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我国经济发展呈现一派繁荣的景象,保险行业也随之迅猛发展,但是与之相关的各种问题也日益浮现。

目前,对如何逐步推动保险业的转型发展,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道德建设以及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将成为保险业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要关注的重点。

而其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保险行业面临的诚信缺失问题。

近年来,由于我国保险行业不诚信导致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对保险业的发展造成极大的阻碍。

反观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保险的诚信经营,保险行业也因此得以快速发展。

这些无不说明保险诚信经营的重要性,诚信经营是保险公司防范化解风险的关键,更是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前提。

随着各项相关规定的出台和国家对保险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保险行业的诚信建设也在稳步推进。

保险业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日趋突显,销售人员的诚信意识也不断提高,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

这些诚信缺失的行为,让人们对保险业产生极度的不信任以及排斥感,对保险经营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阻碍了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保险行业的诚信问题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关注的重中之重,稳步推进保险行业的诚信建设势在必行。

此篇文章从保险行业诚信缺失的具体表现及其原因以及如何推进保险业的诚信建设等方面进行讨论,希望为我国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发展添砖加瓦。

关键词:保险业;发展;诚信建设;缺失;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Honesty and Credit Construction of InsuranceIndustry and Countermeasures- 1 -AbstractIn the spring bree ze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shown a prosperous scene, and the insurance industry has also developed rapidly. However, various issues related to it have also emerged. At present, research on how to gradually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strengthen the moral construction of insurance sales personnel, and strengthen risk management, will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for the next period of time. The problem that needs to be solved urgently is the lack of integrity faced by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 recent years,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has caused a series of negative impacts due to dishonesty, which has caused great obstacl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Looking back a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n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s paid to the integrity of insurance operations, and the insurance industry has thus been able to develop rapidly. All of these illustrate the importance of insurance credit management. Integrity management is the key for insurance companies to prevent and resolve risks, and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prerequisite for improving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With the promulgation of relevant regulations and the strengthening of insurance supervision by the state, the integrity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also steadily advancing. The importance of integrity management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and the sense of integrity of sales personnel has also been continuously improved, but it is still lagging behind and imperfect compared with actual insurance management activities. The lack of honesty and credit causes people to have extremely distrust and exclusion feelings about the insurance industry, which has a great negative impact on insurance business and seriously hinders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Therefore, the issue of credibility in the insurance industry has become a top priority for the Chinese insurance industry. It is imperative to steadily promote the integrity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crete performance of the integrity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nd its causes and how to promote the integrity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nd other aspects of discussion, hoping to contribute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integrity construction. Keyword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credibility construction; lack;引言诚信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古有李白的:“海岳尚可倾,口诺终不移”诗句,近有鲁迅先生的:“诚信为人之本”名言。

保险业诚信问题探讨

保险业诚信问题探讨

保险业营销员诚信问题探讨诚实信用不仅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切企业依法应当遵守的商业道德。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只有讲求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以信为本,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胜利。

保险公司作为经营风险的公众企业,诚实信用显得尤为重要。

在国内保险营销领域,个别营销员的不良销售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从业人员的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这种不良行为归根到底就是不讲诚信的行为。

通过诸多保险纠纷原因分析,销售误导和代签名的行为占比最高。

在保险业的发展中,诚信处于伦理道德与经济利益的冲突与摩擦中,诚信缺失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一、我国保险业不诚信问题的成因分析自《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保险代理业务象雨后春笋,焕发了勃勃生机,显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广大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市场的完善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代理制实施时间较短,代理人来自不同层次,管理办法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保险销售中代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诚信缺失问题。

1. 有的保险公司缺少风险监管体制,造成少数营销员以及高价主管发生诈骗案件。

如某公司的一位总监在2005年根据真实的保单样本在地摊上,刻制了一份电子模板,专门购买了一些价格低廉保险,以获取该公司的保单封面,诈骗了客户1500万元,在当地和全国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许多人喊出保险营销员诚信何在的呼声,给保险公司造成损失,给整个保险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完成保费收入指标。

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无暇顾及公司的社会形象、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3. 代理人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单纯为手续费而展业,致使承保质量得不到保证。

由于代理人员从业前大多是社会富余劳力和待业人员,保险知识不足,责任心不强,往往在推销保险时出现误导陈述、恶意招览等违规现象,再加上代理人员敬业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道德,以至于某些人趁管理混乱之机,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代收保险费、赔款等形成了保险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拓展业务带来了不利影响。

保险行业的诚信缺失问题

保险行业的诚信缺失问题

保险行业的诚信缺失问题近年来,保险行业的诚信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深思。

保险本应是一个安全和公正的行业,但是一些缺乏诚信的行为却给投保人和整个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从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原因和解决办法等方面来探讨保险行业的诚信问题。

一、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1.虚假宣传: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吸引投保人,往往夸大保险产品的保障能力,故意模糊条款,以致在理赔时投保人遭遇困境。

虚假宣传不仅误导了消费者的选择,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2.推销陷阱:为了提高销售业绩,一些保险代理人和销售人员往往以隐瞒或者歪曲真相的方式向投保人推销保险产品。

他们往往利用投保人对保险知识的薄弱来达到自己的利益,使投保人购买不符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

3.不诚信的理赔: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一定的拖延、推脱责任的行为。

他们为了降低赔付成本,可能会故意找一些无关的条款来拒绝或者延迟赔付。

这不仅给投保人带来经济损失,也破坏了保险行业的形象。

二、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1.利益驱动:保险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其盈利方式与规模相关。

一些保险从业人员盲目追求业绩和利润,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业务诚信之上,导致出现一些不择手段手段。

2.监管不到位:保险行业的监管体系存在一定的漏洞,不仅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也相对滞后,无法有效遏制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3.行业竞争激烈:保险行业竞争激烈,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代理人,都在争相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可能会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导致丧失了对客户和行业的诚信。

三、解决保险行业诚信缺失问题的建议1.加强行业自律:保险行业应建立更加完善的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标准,强化自律监管,严惩不诚信行为。

同时,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应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

2.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诚信行为。

浅谈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与建设.

浅谈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与建设.

浅谈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与建设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保险学会正在为《保险诚信读本》做最后的审编工作。

据理解,此举是为落实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提出的“必需从维护最广阔人民大众基本利益和确保保险业久远安康开展的高度,注重和增强保险诚信建立”指示肉体的详细措施。

一、诚信对保险业的重要意义诚信是保险业存在的根底,是保险业安康开展的前提。

在保险活动中,老实守信是对保险买卖对方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本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尊重,诚信的缺失最终也会使失信者的利益遭到损失。

能够说,不诚信就没有信誉,就没有保险业的长期持续开展。

1.诚信是保险公司生存与开展的内在请求,是保险机构的中心竞争力。

保险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是以保险公司的信誉向客户所做出的对将来可能发作的保险事故承当赔付保险金义务的承诺。

因此,保险公司能否老实、守信誉,在保险消费者的购置决策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消费者只会向其以为有信誉的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公司只要诚信,才干为持续开展发明良好的外部环境,才干加强竞争实力,为更普遍地进入市场、扩展买卖发明条件。

2.诚信是保险市场生机的自信心指数。

保险市场上失信行为的扩展化以及诚信制度的缺位,会增加保险买卖的风险,使保险行为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自信心,障碍保险买卖向纵深开展,以至使保险市场在较长时期处于低迷状态。

能够说,保险市场疲软的缘由在于诚信缺乏。

一方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人的不诚信,影响到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市场的自信心;另一方面,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保险代理人的违信行为,也损伤了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买卖行为的自信心。

3.保险运营活动的特殊性请求保险双方最大诚信。

保险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

相关于被保险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信息是不充沛的;相关于保险人,被保险方对保险条款的信息也是不充沛的。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招致买卖本钱增大,可能呈现道德风险并直接损伤保险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最大限度地老实守信,才干降低保险市场的买卖本钱,保证保险业的开展。

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

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

研究目的与方法
研究目的
分析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研究方法
文献综述、案例分析、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
02
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现状
保险业诚信缺失现象
销售误导
部分保险销售人员为追求销售 业绩,故意隐瞒保险产品的细 节和风险,导致消费者购买不
适合自己的产品。
隐瞒信息
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或代 理人未向消费者充分披露相关 信息,如保险条款、理赔流程 等,使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
司法执行不力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执行困难,存在判决难、执 行难等问题,影响司法公正和效率。
监管制度不完善
1 2
监管体系不健全
目前保险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存在监管漏洞和 盲区,导致部分保险公司和代理人违规操作、 误导销售等行为。
监管力度不够
现行监管制度侧重于审批和准入管理,对市场 行为、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
实施市场退出机制
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应实施市场退 出机制,维护市场秩序。
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
通过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发挥其在行业内的协调和监督 作用。
建立行业内的诚信规则
通过建立行业内的诚信规则,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和从业人 员的执业行为。
发挥行业内的惩戒作用
3
监管独立性不足
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在行政上隶属于国务院,存 在政企不分、监管独立性不足等问题,容易受 到政策干扰和利益诱惑。
行业自律组织缺乏独立性
组织架构不健全
目前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多 为挂靠政府部门或保险公 司的组织形式,缺乏独立 性和自主性。
职能发挥不充分

保险诚信缺失问题的思考

保险诚信缺失问题的思考

保险诚信缺失问题的思考诚信的主要含义是无欺、守诺、践约。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经营食用的特殊行业,最大诚信是保险经营的基础,是保护被保险人利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前提,决定着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

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我们越来越深地认识到:企业竞争将是诚信的竞争,失去了诚信,企业根本无法在商界立足,百目前保险业存在的信用缺失状况已构成了保险业生存发展的“瓶颈”。

保险信用缺失现状及影响目前,保险业的社会信誉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一些地区、一些单位忽视甚至践踏信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市场中的种种失信行为已导致了严重的信用危机。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

有些保险机构在任务压力和利益驱使下,实行“一明一暗两本帐”,帐目数据失真,而且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向上级公司和监管机关提供假数据、假报表,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套取政绩和经济利益,严重影响了经营核算的准确性和监管的有效性;采取“卖单”、“埋单”、“鸳鸯单”等不法手段,向投保人出具假保单,提供假收据,侵吞保费,损害了被保险人利益。

“制假售假”行为不扼制,不但会损害当前利益,更重要的是造成行业信誉的缺失,为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埋下严重隐患。

2.违法违纪时有发生。

有的保险机构无视财经纪律,不顾三令五申,采取截留、挪用保费,违规使用手续费,虚增赔款金额等隐瞒转移收入、虚列支出的手段私设帐外帐、“小金库”,还有的用于购置营业楼、汽车等帐外资产以及支付招待费等。

3.误导、欺诈客户行为相当严重。

随着万能、分红等人身保险和投资保障型财产保险新型产品的上市,个别保险机构和一些保险营销员夸大产品功能,掩盖免责条款内容;回避或者故意隐瞒险种存在的风险;采用“杀熟”的做法诱使亲朋好友投保;售前服务殷勤,售后服务冷淡等等,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被保险人的权益,使保险业信誉受到严重损坏。

4.相互诋毁现象呈蔓延之势。

表现在有的公司利用各种手段唆使个别媒体登载或转载对竞争对手不利的文章;将不利于竞争对手的材料复印后大肆散发;假借记者或他人之手发表文章功击竞争对手;在企业内部发布贬低其他公司的宣传材料并利用网络散发等,结果往往导致两败俱伤,对保险公司的商业声誉和企业形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浅论保险业经营的诚信问题

浅论保险业经营的诚信问题

浅论保险业经营的诚信问题摘要:诚信是保险业的立业之本和生存发展的基础。

目前,保险业在诚信方面的主要问题是保险供给者、中介者与消费者的诚信缺失。

其症结在于保险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个人代理制的销售误导、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及社会诚信系统建设滞后等原因的影响。

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要从内部着手加强诚信管理,并从外部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加以支持。

关键词:保险业;诚信缺失;诚信建设诚信是保险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

20XX 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0XX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更是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文件及规定,为我国保险业的诚信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国现行的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为有些保险产生失信行为提供了空间。

近年来,一些重大违规经营案件屡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也阻碍了保险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保险业诚信缺失现状国际著名咨询公司麦肯锡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两年国内寿险保单退保金额巨大,甚至逾300亿元,其中有两成理由是因为消费者被骗。

而据某站的“你认为国内的保险公司可信度为多少?”的投票调查显示:63%的投票者认为国内的保险公司可信度为0%,35%认为可信度为50%,只有1%的人认为可信度为100%。

(一)保险供给者的诚信缺失保险供给者即保险市场上提供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

一直以来,保险行业缺少信息披露制度,加上保险业务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使得保险消费者实际上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状态中,从而妨碍保险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产生次品驱逐良品的现象。

许多投保人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难以了解保险人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代理人的介绍做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人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

此外,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使一些保险消费者丧失了对保险公司的信任。

我国保险业务中的诚信缺失原因分析

我国保险业务中的诚信缺失原因分析

我国保险业务中的诚信缺失原因分析第一篇:我国保险业务中的诚信缺失原因分析我国保险业务中的诚信缺失原因分析及保险诚信建设内容摘要:诚信,即诚实和守信,表现为如实告知和保证。

不仅是在中国,各国的保险法中,都以最大诚信原则作为约束保险双方交易行为的首要条件,是保险原则中最重要的一跳原则。

中国保险业自1980 年全面恢复国内业务以来发展迅速,保费收入每年以30%左右递增,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

但由于这一时期普遍重业务发展,轻诚信建设,以致诚信建设基础脆弱,问题凸显,并且已经成为当前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大瓶颈。

保险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是经营信用的行业,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尽可能避免欺诈,保障对风险的承诺,诚信对保险行业有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

关键词:最大诚信原则诚信缺失法律诚信监管诚信制度建设文献综述我在网络上搜索关于保险业中诚信问题缺失的有关论文,认真仔细阅读了2008年11月《浙江金融》第36期中贺俊燕《中国保险业发展中诚信缺失问题的分析》的文章,更好地更全面地去了解我国保险业的存在的诚信问题。

并能够利用所学所涉及的金融保险知识,得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通过对我国保险业如今诚信缺失的现象入手,并通过这些现象来寻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是由于个人道德、企业道德以及法律法制不健全等问题。

并且通过对我国《保险法》的认真了解和学习,和国外保险业发展的对比,从而更深一层的看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不足,并且对未来我国保险业诚信建设提出了一些好思路。

在我看来,我国保险业1980年至今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我们意想不到的问题。

就如同一个孩童的一颗牙齿,虽然生长很快,但上面却不断被蛀虫侵蚀。

我国的保险业就如同这颗牙齿一样,并不是一颗健康的“牙齿”。

从这篇文章让我觉得最迫不及待的应该是对保险业的整治,政府、法律就如同“牙医”,应该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已经对保险公司、保险人、被保险人、关系人的自身诚信的教育与素质的提高,使得整个保险业向又好又快地发展。

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

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

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摘要】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管政策不够严格、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漏洞以及市场竞争激烈。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管不力、监管缺位、处罚力度不够等方面。

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建议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与落实、加强监管政策力度和执行力、加强对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规范、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与透明。

展望未来,我国保险行业将迎来更加规范化和健康发展的局面,信用缺失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市场秩序将更加规范。

【关键词】保险信用缺失、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内部管理、市场竞争、对策建议、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保险信用缺失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保险信用缺失指的是保险公司因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责任,导致保险投保人或受益人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声誉,也影响了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信任度。

背景介绍提到,我国保险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保险信用缺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风险意识的增强,保险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保险信用缺失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其根源,并提出有效对策加以解决。

1.2 研究意义保险信用缺失是当前我国保险行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和保险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研究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还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对策建议,推动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研究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保险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有利于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管执法。

通过深入分析保险信用缺失的原因,可以发现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政策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建议。

探讨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漏洞和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对保险信用缺失的影响,有助于促进保险公司改进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我国保险业诚信问题浅析

我国保险业诚信问题浅析
关键 词 : 中 国保 险 业 ; 诚 信 问题 ; 措施
要将重 中国保 险业在我 国有着举 足轻重 的地位 , 其健康发展对我 国的 不断提高客户 的意识。在提高保 险公 司员工诚 信意识方 面 , 点放在基层员工身在 , 因为保 险公 司高层从非诚信 中并不能 获得更 经济也有一定 的影响 , 虽 然就 目前 的整体现状来说 , 还有一 些人对 多 的利益 , 甚至会损 害公 司的形象 , 所 以一定要做好基 层员工 的培 保险不甚 了解 , 甚至有些 人持排斥 的态度 , 而产生这种 现象 的主要 原 因就是有些保险公司存在欺骗行 为 , 使得其形象受 损 , 不被人们 训工作 , 注重业绩的同时 , 更要注重诚信 。 再次 , 不断提高代理人的专业素质 。试想一下 , 一名保险从业人 接受 , 进而影 响了我 国整体的保 险行业 的发展。 员不诚信 , 对 于他 自己来讲还可算是个人信 用的缺失 , 那么对 整个 1 影 响 中 国保 险 业 诚信 问题 因素 保 险市场来说 ,将使个人信用 缺失扩大为整个保 险企业信 用的丧 1 . 1 利 益变 量 任其发展将 引发保险企业的生存之虞 。我 国的保险行业之所 以 利益 与非诚信的关系是 : 利益越大 , 非诚信 的动因越大。这个问 失 , 题看 似简单 , 但深究其原 因却未必容易解释 。对于利益与诚信间的 会 出现大量 的不诚信 问题 , 主要是 因为代理人不专业 , 没有 按照正 所以解决保 险业不诚信问题 的关键就是培 正相关关 系 , 本文认 为 , 非诚信 属于一种风 险交 易 , 其成本是交易过 规的操作途径进行操作。 让其将保险公 司中不合格 的人 程 中可能因失信而丧失的当期以至未来的收益 。因此 , 没有一定的 养一批又素养专业水平高的代理人 , 逐渐 完善 内部调整 , 提高整体 的保 险人员 的水 当期收益 , 人们是不愿意 冒这种风险的 ; 另外 , 非诚信又具有程度的 员逐渐 的替换下来 , 平 , 为 了早 1 3 实现这一 目标 , 保险公司应该加大人员培养力度 , 相关 差别; 非诚信程度越严重 , 风险越大 , 因此这又要求 有更大的利益动 院校保险专业也要开设相关的课 程 , 校企合作 的效果会 比较 明显 。 力起作用。 最后 , 对公 司的经 营体制 进行改革 , 很多保险公 司之所 以非诚信 问 1 . 2 信息量变量 如果从内部环境来说 , 就是公 司的经营体制存 在 非诚信是信息量 的反 函数 , 即 占有 的信息越 多、 越透 明, 非诚信 题一直屡禁 不止 , 越不容易发生。当然 , 这只是泛泛 而谈 , 比较准确地说 , 非诚信是一 问题 , 已经不符 合现代保险行业 的发展 , 尤其是有些 经营体制 过于 看重经 济效 益 , 为员工的基本工资过低 , 只能依靠保 险营销来 获得 种欺诈 。 更 多的工资 , 这种方式虽然对员工有一定 的激励作用 , 但是造 成员 1 . 3可 控性 变 量 这 里所 指的是非诚信行为来 自基层人员 而不 是来 自上级 部门 工 不诚信的 问题 , 使公司形象蒙受损 失 , 而且 如果 是 因为依靠 不诚 其退保 的人数 为会 越来越多 , 也会不 断地引 的意愿 。 实际生活 中为什么会 出现上下级具有不同的非诚信倾 向这 信 手段而取得 的保单 , 现象 呢? 其 主要原 因是上下级在不 同的事件 中, 非诚信 的收益函 起 各种 纠纷 , 这无论是对公司 , 还 是个人都会有 一定 的损失 , 所 以某 使其能够适应现代 数不同。 作 为上级部 门, 可 能具有更高的视野 , 看到了非诚信对全局 些保 险公 司一定要彻底的对经营体制进行改革 , 给员工更多 的发展空间 , 从根本提高其业务能 力。 利益的损坏 ; 而下 级部 门则做不到。除了视野 之外 , 也许更重要 的是 保险行 业的发展 , 直接货币收益。我们知道 , 在许多情况下非诚信现象会有特定 的收 实际上 , 中国保险业 还有存在很多 问题 , 只是诚信问题最为严重 , 也 尽 管存在这些 问题 , 但是其一 直沿着正确 的 益圈, 而这一特定 收益圈经常出现在下级 , 当然也不排 除上级构成 是最需要解决 的问题 , 特定 收益圈的情况 , 但 那种情况下也就不产生 可控 性问题 了 , 于是 道 路 发 展 。 就产生 了一个上级是否能够控制住来 自下级 的非诚信问题。 结 束 语 综上所述 , 可知对中国保 险业 的诚 信问题进行深层次 的思考十 2 解 决 中 国保 险 业 非诚 信 问题 的措 施 中国保险业 自改革开放之后兴起 ,经过多年 的发展逐渐成熟 , 分关键 ,因为 目前我 国的保 险行业 的确存在很多不诚信 的行为 , 但 在保 险行业 中 , 诚信 问题不仅 出现在保 险公 司员 但是在行业 中却经常出现不诚信 的现象 , 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 是需要 明确 的是 , 而存在 于客户身上 , 所 以在诚信这方 面 , 双方都要不断地提 保 险业 的发展 , 为 了有效 的解决这些 问题 , 笔者认 为可 以从 以下几 工身上 , 方 面人 手 : 高 自身 的诚信意识 , 进而优化保险行业 的整体环境 。 上述这种现象 , 因为其他行业 , 一般情 况下 , 首先 , 利 益方 面 , 保 险公 司希望能够从客 户的身上获得更 多的 也是保 险行业不 同于其他行业 的重 点 , 利益 , 而客户则希望从保 险的过程 中获得利益 。但是也正是 因为这 都是某一方存在欺骗行为 , 但是保 险行业双方却都有机会存在欺骗 所 以解决欺骗行为 的重点就是让这种欺骗行为毫无机会 。 些利益 问题 , 使得保 险双方 都存 在不诚信 的问题 , 这给我 国的保险 行为 , 参考文献 行业的发展带来 了非常不利的影响。诚 信是 一种道德要求 , 但毕竟 是一种软性的行 为 ,市场主体在利益面前极有可能违背诚 信原则 , 『 1 ] g , l 、 蓉. 中国保 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 J ] . 保 险研 究, 2 0 0 3 ( 9 ) . 2 ] 张磊, 栾贵勤. 论 市场诚信体 系的形成外因『 J ] . 商业研 究,  ̄ o o 3 ( 5 ) . 因此 , 必须运用制度来保证诚 信原则的贯彻 。所 以制定 的措施一定 『 3 1 李爱东. 保 险业信 息不对称与诚信体 系构建f J 1 . 保 险研 究, 2 0 0 3 ( 1 ) . 要 以双方共赢为 目标 , 并且将所有 的责任都要认 真明确 , 要制定严 『 格 的制度 , 防止出现保险公 司欺骗客 户的现象 , 也要 避免客户 骗保 f 4 ] 杨瑞龙. 关于诚信的制度 经济学思考[ J 1 . 中国人 民大 学学报 , 2 0 0 2 的现象出现 , 否则我 国的保 险行业将会 陷入混乱 , 对 整个行业 的形 f 5 ) . 象都有 着一定 的影响 。 其次 , 不断地提高保险双方的诚信 意识 。 在保险 的过程中 , 因为 很多客户并不专业 , 所 以往 往是保险公司 占主动地位 , 而 客户是被 动地位 , 因此不断地提高保 险公 司的诚信 问题十分重要 。每个保险 公司在成立之初都要进行严格的审定 ,尤其是对公司的高层人员 , 重点看是 否有不 良记录 , 因为保险公司与其他企业不 同 , 双方都可 以出现不 诚信的现象 , 所以在提高保险公 司诚信 意识 的同时 , 也要

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

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

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制度分析摘要:诚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前提,近几十年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但是也有很严重的问题,诚信缺失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目前中国保险业诚信缺失根源在于制度的缺陷。

诚信是维持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提高保险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是充分发挥保险业功能的基本要求。

本文将从保险业的现存问题出发,分析其所存在的问题,并对加强保险业诚信制度建设提出粗浅的建议。

诚信,即诚实和守信,表现为如实告知和保证。

在各国的保险法中,都以最大诚信作为约束保险双方交易行为的首要条件。

中国保险业自1980年全面恢复国内业务以来发展迅速,保费收入每年以30%左右递增,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

但由于这一时期普遍重业务发展,轻诚信建设,以致诚信建设缺失。

一、诚信对保险业的重要意义诚信是立身之本,经商之道,为政之要,是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

当今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保险业则是信用产业,坚持诚实守信这一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既是保险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前提,也是保险业防范风险、稳健经营的根基,更是保险业取得社会大众信任、拓展保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

1.诚信是对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险机构竞争力的体现。

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产品,是基于保险公司的信用对客户所做出承诺。

因所以,保险公司的诚实守信对于消费者来说非常重要,消费者只会相信信用好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只有凭借诚信作为自己立足和发展的基础。

2.诚信是衡量保险市场活力的尺度。

保险市场上一些辜负消费者的行为,会使保险业的市场陷入窘境,使保险消费主体对保险市场缺乏信心,妨碍保险公司的发展。

保险市场低迷的原因就在于缺乏诚信。

一方面,保险公司的不诚信,影响到消费者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的信心;另一方面,各种骗保等违信行为,也损害了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交易行为的信心。

3.保险活动具有的特殊性。

这种特殊性使保险双方必须具有最大的信用度。

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

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

浅析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根源摘要:从我国保险业经营的现状来看,众多现实让人觉得保险诚信不容乐观,如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或骗赔,保险人在经营与理赔方面的不诚信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

本文拟从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和保险法将其规定为基本原则的原因、内容、在保险法中的体现、诚信缺失现象及立法思考等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保险信用缺失诚信原则一、我国保险信用缺失的现状保险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保险经营活动中,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基础,在法律的框架和市场经济的原则之下,体现职业道德,保证保险合同得以履行的一种行为规范。

保险信用体系是指通过法律调整、制度建设、道德规范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对保险监管者信用、保险主体信用及业外信用在保险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而形成的保险信用的完整体系。

保险信用既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自身的特点。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经营信用的特殊行业,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经营的基础,是保护被保险人利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前提,决定着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

目前,保险业的社会信誉状况不容乐观,从内部管理上看,数据真实性问题比较突出;从业务开展过程看,保险从业人员误导、欺诈客户的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

主要表现在:1.造假问题屡见不鲜。

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

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开展专项打假活动。

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二是惜赔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三是误导问题并未根治。

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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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近年来,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个不容小觑的问题,就是保险诚信缺失问题——保险投保人骗保案件时有发生。

这不仅侵害了保险人的权益,而且扰乱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从博弈论角度分析个体都会受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存在着失信动机,仅仅依靠道德规范无法起到约束作用,而是借鉴国外经验,通过构建保险投保人诚信体系,包括:完善投保人征信建设、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建立完善的赔案数据库等,通过制度约束来保证保险需求者诚实守信,促使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险诚信失信惩戒征信保险赔案数据库Abstract:Presently,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is now in the stage of rapid development,but the problem that should not be overlooked is the loss of credibility.The insured fraud causes occur frequently.That is not only damaging the interests of the insurance participants,but also seriously disrupting the normal order of the insurance market,and this will undermin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This paper analyzes everyone is in the pursuit of self-interest maximization and have the motivation of dishones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ame theory and asymmetric information..To enable the insured being honest,ethical constraints alone can not play an effective role.We should imperfect insurance credict system, establish a set of srtrict supervision and publishment system and the claim case database to ensure the honesty and trustworthiness.Key words:insurance credit system Punishment Insurance claims database目录一、投保人诚信缺失表现 (3)(一)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二)先出险、后投保 (4)(三)通过重复保险骗取保险金 (5)(四)编造或夸大保险事故、蓄意制造保险事故 (5)(五)伪造假证明材料 (5)二、投保人诚信缺失问题形成的原因 (5)(一)对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 (5)(二)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的缺失 (6)(三)保险征信体系不健全 (7)三、完善保险投保人诚信体系建设的若干对策及建议 (8)(一)加强保险需求者诚信建设 (8)(二)健全投保人失信惩戒机制 (8)(三)完善投保人信息采集及披露 (9)(四)利用保险业务程序、免赔条款加以制约 (11)四、结束语 (12)参考文献 (12)浅析保险投保人诚信缺失问题一、投保人诚信缺失表现“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是由保监会于2013年初首次提出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而其精髓主要体现在“信”字上。

①因为保险行业主要经营风险和信用,所以和其他行业相比,需要更大程度地遵循最大诚信原则。

而中国保险业起步较晚,虽然从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费规模从1980年4.6亿增加到2013年1.72万亿元,超过30%的年均增长速度。

但是保险消费者不诚信案件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也阻碍了我国保险业的稳定发展,对保险业形成负面的社会形象。

关于保险诚信建设,保险监管机构和中共中央都相当重视,保险信用法制建设也逐步步入正轨,但仍不能懈怠,因为保险诚信缺失问题依旧严峻。

以大地保险公司为例,2009年1月28日大地保险安徽分公司接到一宗报案——曹某驾驶“沃尔沃”轿车于当月27日晚碰撞高速公路护栏,车辆损失严重。

车辆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保险期限为2009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7日。

事故发生后,报案人一直声称在外地出差无法亲自回当地处理保险事故,当问及详细地点时,都未给予正面回应。

直到保险公司多方查证,方才得知这是一起“先出险,后投保”的案件。

早于2009年1月7日,曹某与一辆车碰撞随即又撞上了高速公路护栏,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此时曹某回忆起投保的保险已经过期,于是心生歹意,重新向保险公司投保来获得索赔,生怕投保后立刻报案索赔会引起保险公司怀疑,于是推迟到了28日才报案。

虽然这起案子骗保没有成功,最终以拒赔结案,但是对于投保人先出险后投保行为,保险公司白白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查证,造成了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另外一则2013年发生的案件,被称为“常州最邪恶的杀人案”——闪婚制造妻子溺亡骗巨额保险。

案情讲述了李某故意找借口和前妻发生冲突,意图离婚。

离婚后,李某开始在网上以结婚为目的寻找作案对象,目标群体通常有共同的特质——无正当职业、爱财、爱慕虚荣的女子。

后来李某通过微信与廖某结识,仅仅相处了13天就“闪婚”了。

起初,李某对廖某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呵护与疼爱,①黄树根.加强保险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保险.2013(12)甚至不惜重金给她买金饰,iphone手机,电动车等等,总共花费了4万元。

婚后不久,李某又为廖某购买了保险,包括人身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总保额达到350万元。

起初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但没过几天,李某便指定自己成为这份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直到婚后2个月后的一天,妻子廖某竟然淹死了。

最后查证,丈夫为了骗保,自演了一出恶意结婚的闹剧,为了得到保险赔偿金,竟残忍的将妻子杀害。

虽然,《保险法》中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存在骗保行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给付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也规定了投保人故意骗保金额较大时(个人诈骗金额在1万以上,被称为金额较大))会造成保险诈骗罪,处以赔款以及拘役,但是这一切都是基于投保人骗保行为被揭穿后才给予惩罚。

相对的,投保人蓄意制造事故谋取巨额利益时,受害人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对于投保人多么严厉地惩罚也无法弥补受害人家庭所造成的伤害;另外对于10000以下的小金额诈骗,我国尚且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惩戒措施;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越发猖獗的骗保行为,保险人未必都能迅速的判定并拒保、拒赔,保险人每次面对的是一位新投保人的不诚实,每次对骗保行为的查证,无疑消耗了人力、时间,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与经营风险。

如何从根源上完善投保人诚信体系,减少投保人投保的不良动机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两个真实的案例让我们清晰了解到我国现阶段投保人诚信所存在的问题。

投保人诚信缺失不仅仅体现于“先出现、后投保”,“蓄意制造保险事故”,归纳下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签定之前和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告诉保险人的义务。

①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投保时为了减少保费支出,会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体情况、既往病史,或者找第三者代替体检;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会刻意隐瞒保险标的物所处的特殊环境。

(二)先出险、后投保出了事故,才去投保骗取保险金。

例如在寿险理赔案中,常常通过伪造、改动被保险人死亡时间,利用被保险人已死的事实,通过对“尸体”投保,骗取保①《保险法》第十七条险金。

相比蓄意残害被保险人,这种欺诈行为在寿险理赔案中更为普遍。

(三)通过重复保险骗取保险金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持各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进行索赔,以获取多重保险赔款的行为。

①在财产保险中,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确立了损失补偿原则,规定:投保人从保险事故中所获得的赔偿只能以实际损失为限。

如果投保人事前隐瞒曾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的事实,然后分别持保单向保险人索赔,这样索赔的总额就可能会超过保险标的实际遭受的损失,明显不符合损失补偿原则。

(定义这个没办法,你自己删减下字数)此类案件中,保险人不知道投保人重复投保的事实,就是投保人的蓄意骗保行为,而且保险人很难察觉投保人是否重复投保,欺诈者的成功率较高。

(四)编造或夸大保险事故、蓄意制造保险事故有些客户群体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试图通过小额保费支出事后骗取高额的保险金。

这类骗保行为有几种情形:第一,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前提下虚假报案,谎称已经发生了保险事故。

这样会给保险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当保险人接受客户的理赔申请后,便会派理赔人员去事故现场勘察,在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之后,结果发现客户虚假报案,保险人会停止履行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义务并不退还保费,投保人因为失信行为得不到任何的保障。

第二,发生保险事故后,夸大损失程度从而骗取保险金。

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中,夸大损伤程度是最典型的欺诈方式,通常与医生合谋,往往很难被识破。

第三,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从而达到骗保的目的。

可以说前两种骗保行为只是增加了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但是受利益驱使,不法分子通过蓄意制造保险事故将诱发一系列刑事案件。

(五)伪造假证明材料在医疗保险中,保险公司通过医院的收费凭证、报销发票决定赔付金额。

因此,投保人就会利用一切手段与医生勾结,同医生共同伪造收费凭证从而夸大治疗费用,有的多次重复索赔现象不断。

二、投保人诚信缺失问题形成的原因(一)对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买了保险就是为了获得高额赔付、“认为身体状况不好了才想买保险”,阻碍了保险产品抵御风险的主动性。

射幸性,①王一清.基于数据挖掘技术的行业级保险反欺骗系统研究.北京交通大学.2008正是导致保险投保人的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

所谓射幸性,也就是指保险人不是一定要履行赔付义务。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保险标的物发生了损失,保险投保人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超出自己当时所付保险费的巨额赔偿;反之,如果保险期间内标的物并未发生保险事故,那么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却不能获得保险赔付,投保人会觉得白白缴纳了保费,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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