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
民用建筑统一规范 条文说明【范本模板】
目次1 总则 (3)3 基本规定 (4)3。
1民用建筑分类 (4)3。
3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4)3.4建筑与环境 (4)3。
5建筑模数 (5)3.6防灾避难 (6)4 规划控制 (7)4.1建筑基地 (7)4.2建筑突出物 (10)4.3建筑连接体 (11)4。
4建筑高度 (12)5 场地设计 (13)5.1建筑布局 (13)5。
2道路与停车场 (13)5.3竖向 (15)5.4绿化 (15)5.5工程管线布置 (16)6 建筑物设计 (17)6。
1无标定人数的建筑 (17)6.2平面布置 (17)6.3层高和室内净高 (18)6.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8)6。
5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19)6。
6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 (20)6.7台阶、坡道和栏杆 (21)6。
8楼梯 (22)6。
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6)6.10墙身和变形缝 (26)6.11门窗 (27)6。
12建筑幕墙 (28)6.13楼地面 (29)6.14屋面 (30)6。
15吊顶 (31)6.16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31)16。
17室内外装修 (32)7 室内环境 (33)7.1光环境 (33)7。
2通风 (35)7.3热湿环境 (36)7.4声环境 (38)8 建筑设备 (41)8。
1给水排水 (41)8。
2暖通空调﹙燃气﹚ (42)8.3建筑电气 (44)21 总则1。
0.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对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是在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基础上修编改名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
“通则”自实施近8年来,在规范编制、工程设计、标准设计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技术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1世纪初期对各项民用建筑工程在功能和质量上有更高、更新的要求。
节能、环保、绿色等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强化,使得建筑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功能复杂化、综合化,加之新材料新技术也不断涌现,而从业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这本标准,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和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的重要通用标准之一,以保障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确保建筑物使用中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作者:————————————————————————————————日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7年02月06日13:17 | 作者: | 阅读660 次| 字体: 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GB 50352—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7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52一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5月9日前言本通则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通则。
本通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5.场地设计;6.建筑物设计;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突出物,建筑布局,室内环境;增加了术语,平面布置,建筑幕墙和室内外装修以及建筑设备等内容。
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通则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022-2023学年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二下学期期中地理试题
2022-2023学年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二下学期期中地理试题1. 下图为“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
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图中()A.各区域内部特征完全一致B.各区域的分布范围相当C.各区域是按照单一指标划分的D.各区域之间的边界清晰明确2.从a到d()A.现代楼房间距越来越大B.传统房屋窗户越来越小C.现代楼房高度越来越大D.传统房屋墙壁厚度越来越薄2. 飞地经济是通过跨行政区域的共同开发和管理,实现“飞入地”和“飞出地”双方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
传统飞地经济模式主要是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投资建设工业园区。
近年来出现了由欠发达地区反向在发达地区设立飞地的创新型反向飞地,从而实现欠发达地区的跨越式发展。
下图为传统飞地和创新型反向飞地经济模式示意图。
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更适合创新型反向飞地经济模式的产业为()A.重化工业B.生物医药C.电子装配D.棉麻纺织2.与传统飞地相比,设立创新型反向飞地的主要目的是()A.扩大园区建设B.促进产业转移C.加快人才流动D.提升研发效率3. 全球化智库(CCG)认为,2016 年来自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表现活跃。
据统计,2016年中国海外并购额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活跃的出境并购国。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集中于欧洲、北美与亚太区域,特别是重视对欧洲等发达区域的先进制造业的投资。
据此完成下列小题。
1.中国对欧美企业的跨国并购,主要看重欧美企业拥有A.完善的配套设施B.灵活的企业机制C.先进的科学技术D.充足的原料供应2.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并购,对企业自身的积极影响有B.塑造企业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A.消化国内落后产能,减轻生态环境的压力C.整合全球资源,缩短产业链D.融入当地文化,增加就业机会4. 兴化垛田地处江苏中部里下河腹地,是当地先民在沼泽高地之处垒土成垛,垛上耕田的一种独特的土地利用方式。
每年清明时节,四面环水的“垛田”上长满了金黄色的油菜花,形成“河有万湾多碧水,田无一垛不黄花”的壮阔景观。
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附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GB 50352—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7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352一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5月9日前言本通则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通则。
本通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5.场地设计;6.建筑物设计;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突出物,建筑布局,室内环境;增加了术语,平面布置,建筑幕墙和室内外装修以及建筑设备等内容。
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通则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通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庐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设反馈给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通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主要起草人:赵冠谦崔恺张华顾均张树君叶茂煦朱昌廉李桂文郑国英陈华宁耿长孚涂英时章竞屋李耀培潘忠诚袁奇峰林若慈赵元超桂学文方稚影丁再励王为孙兰杜志杰张播孙彤。
【高中地理同步练习】区域整体性和相关性 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人教版2019选择性必修2
1.2区域整体性和相关性同步练习 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地理人教版(2019)选择性必修2一、单选题下图为我国部分地区示意图。
读图,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图中序号表示的区域()A.①降水稀少,河流均为内流河B.①光照充足,植被类型为荒漠C.①雨热同期,主要为半湿润区D.①水热充足,主要为热带和暖温带区2.下列叙述正确的是()A.①到①人口密度递增B.①到①的地理环境特征差异小C.①到①地势由第一级阶梯到第二级阶梯D.①到①由以畜牧业为主过渡到以种植业为主我国某公路长500多千米,南北贯穿了多冰川的山脉,并跨越了多条河流。
公路南端海拔约1 070米,为山前洪积平原上的绿洲。
该公路山区段每年9月底至次年5月底封路禁行。
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3.该公路位于A.吉林B.内蒙古C.西藏D.新疆4.该公路山区段定期封路禁行主要是因为A.洪水频发B.路面积雪严重C.泥石流多发D.路面冻融沉降5.该公路北端海拔约750米,其所处的自然带是A.针叶林带B.山地草原带C.高寒草甸带D.灌丛荒漠带下图为我国某区域图。
读图,完成下面小题。
6.关于图中各地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主要植被类型是温带落叶阔叶林B.甲乙两地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C.丙地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盐碱化D.从西安乘火车沿陇海、京广线可到武汉7.与丙地苹果产区相比,云南昭通发展苹果生产的有利条件是()A.上市较早B.气温年较差大C.昼夜温差大D.交通便利8.区域发展的阶段与主要部门的搭配正确的是A.工业化起步阶段——以资源密集型工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为主B.高效益综合发展阶段——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大大增加C.工业化阶段——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D.传统农业为主阶段——没有任何工业部门苏陕协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助力陕西省56个贫困县实现脱贫。
下图为苏陕两省简图,图中甲、乙示意两省间的要素流动。
读图,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9.图中()A.两省分别位于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B.陕西省受秦岭阻隔,南北差异大C.江苏省内部各区域垂直分异明显D.两省属于同一流域范围,便于协作10.苏陕协作间的要素流动()A.甲-特色农产品B.甲-技术和资本C.乙-多种矿产资源D.乙-大量劳动力地理标志是指标志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特性,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决定的。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建筑气候区划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表4.1.1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时数(小时)≥2≥3≥1有效日照时间带(当地真太阳时)8~169~15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注:1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4.1.2住宅至道路边缘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住宅至道路边缘最小距离(m)路面宽度与住宅距离<6m6-9m>9m住宅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235多层233有出入口2.55-住宅山墙面向道路高层1.524多层1.522注:1当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2其中“-”表示住宅不应向路面宽度大于9m的道路开设出入口。
4.1.3住宅周边设置的各类管线不应影响住宅的安全,并应防止管线腐蚀、沉陷、振动及受重压。
4.2公共服务设施4.2.1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9类设施。
4.2.2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4.3道路交通4.3.1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4.3.2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2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3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4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4.3.3无障碍通路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1.3坡道的坡度高度(m)1.501.000.75坡度≤1:20≤1:16≤1:122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处应设缘石坡道,其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_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2007年02月06日13:17 | 作者: | 阅读660 次| 字体: 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GB 50352—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7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52一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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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突出物,建筑布局,室内环境;增加了术语,平面布置,建筑幕墙和室内外装修以及建筑设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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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
配建公共停车场(库)停车位控制指标表6.0.5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表6.0.3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垂直净距(m) 表10.0.2-2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 表10.0.2-3管线、其他设施与绿化树种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0.0.2-411.0.2 各项指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2.1 规划总用地范围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当规划总用地周界为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或自然分界线时,用地范围划至道路中心线或自然分界线;(2)当规划总用地与其它用地相邻,用地范围划至双方用地的交界处。
11.0.2.2 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幢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2)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院或因公建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11.0.2.3 底层架空建筑用地面积的确定,应按底层及上部建筑的使用性质及其各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面积,并分别计入有关用地内;11.0.2.4 绿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第A.0.2条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2)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3)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第A.0.3条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4)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应符合本规范表7.0.4—2要求;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m的组团级主路敞开,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范附录A 第A.0.4条的规定;(5)其它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GB 50352—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7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352一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5月9日前言本通则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通则。
本通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5.场地设计;6.建筑物设计;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突出物,建筑布局,室内环境;增加了术语,平面布置,建筑幕墙和室内外装修以及建筑设备等内容。
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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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主要起草人:赵冠谦崔恺张华顾均张树君叶茂煦朱昌廉李桂文郑国英陈华宁耿长孚涂英时章竞屋李耀培潘忠诚袁奇峰林若慈赵元超桂学文方稚影丁再励王为孙兰杜志杰张播孙彤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规则。
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GB 50352—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 告第327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352一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1、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5月9日前 言本通则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通则。
本通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5.场地设计;6.建筑物设计;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突出物,建筑布局,室内环境;增加了术语,平面布置,建筑幕墙和室内外装修以及建筑设备等内容。
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通则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通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庐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设反馈给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通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主要起草人:赵冠谦 崔 恺 张 华 顾 均 张树君 叶茂煦 朱昌廉 李桂文 郑国英 陈华宁 耿长孚 涂英时 章竞屋 李耀培 潘忠诚 袁奇峰 林若慈 赵元超 桂学文 方稚影 丁再励 王 为 孙 兰 杜志杰 张 播 孙 彤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规则。
附录B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
附录B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资料来源:《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本标准用词说明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引用标准名录《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178—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12月24日以第880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要起草人员是蒋大卫、范耀邦、沈福林、吴今露、罗希、赵崇仁、潘家莹、沈肇裕、石如琤、王继勉、兰继中、吕光珙、曹连群、吴明伟、吴载权、何善权。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2.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3.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4.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修订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要求,遵循城乡统筹、集约节约的原则,从规划调查、编制、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合理制定用地分类体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关于加快进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的函》(建规城函[2008]008号)的要求,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通过网络、发函、会议等方式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版国标以及国标修订的意见,同时加强与相关国家标准的衔接。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 —2005 )2007 年02月06日13:17 | 作者:|阅读660 次|字体:大小1总则1.0 . 1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共同遵守的通用规则。
1 . 0 . 2本通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 . 0 . 3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2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3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4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5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6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7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8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1 . 0 . 4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通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民用建筑civi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0.2 居住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2.0.3 公共建筑public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0.4 无障碍设施accessibility facilities 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的安全设施。
2.0.5 停车空间parking space 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室内、外空间。
2.0.6 建筑地基construction site 根据用地性质和使用权属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的使用场地。
2.0.7 道路红线boundary line of roads 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