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安全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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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安全职责分工
**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
安全工作分工及股室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化管理制度,使县政府—苏木乡镇政府—村委会;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村级学校双线一体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到人到岗,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现就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分工及有关股室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工作分工
教育系统党委书记、局长:***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意见,实施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汇集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部署开展学校安全重点工作。
3、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副局长:****
职责:
1、分管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组织安全例会和全面检查,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协助局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主抓安监办工作,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执法。
3、抓好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行风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4、组织分管股室办站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副局长:***
职责:
1、协助局长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侧重抓好蒙语授课学校和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后勤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分管股室办站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纪检组长:***
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的纪检工作。
2、组织分管股室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二、**教育局各股室安全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
1、协助分管书记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学校党组织在创建平安校园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宣传创建平安校园对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校园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
3、指导、督促各校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严防黄、赌、毒进入校园。
4、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扩大学校安全工作对外宣传面。
5、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安全事件,协调各股室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6、完成与各种职能相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局办公室:
1、协助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教育局机关人员安全保障工作,提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助处理校园安全突发事故,保障处理突发事故的信息沟通、用车和后勤服务,向上级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
3、负责教育局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用车安全。
4、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和处理、机要保密、文秘档案、政务信息、行政执法和督查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5、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6、完成与工作职能相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1、协助分管领导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和有关部门对本系统的考核检查工作;负责起草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和重要会议报告。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反馈全县学校安全整体工作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2、负责制订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制定落实工作措施。
3、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根据局各股室等部门的工作性质、任务、管理权限拟定各部门相应安全工作责任。
5、负责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督导学校对各类在岗人员岗位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价。
6、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材料报送工作;及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协调各职能科室做好其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7、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督导学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安全事故。
8、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和应急演练工作。
9、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
隐患,防止打架、斗殴、磕伤、碰伤、冻伤、烫伤、电伤等伤害学生的事件发生,防止校外、校内暴力事件发生。制定运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10、完成与工作职能相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督导室:
1、协助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学校安全督导评估工作,制定学校安全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人员对各学校进行专项督导评估。
2、负责依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对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各学校对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评估。
3、负责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教育考核目标。
4、建立安全工作督导检查通报或公报制度。
5、完成与工作职能相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人事股:
1、协助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学校班子建设,负责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和配备工作,在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和后备干部培养中把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首要内容。
2、规范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严把入口关,按规定及时整顿调整不合格教职员工。
3、在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时要设置8个学时的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
4、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师德建设工作,严防殴打、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性侵、辱骂等各种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5、完成与工作职能相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基础教育股:
1、协助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协同教研室、体卫站、仪器电教站制定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