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成为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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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企业所得税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水平,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组织收入、调节经济、调节收入分配和保障国家税收权益的职能作用。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

二、总体要求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

(一)分类管理分类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方法。

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对企业按行业和规模科学分类,并针对特殊企业和事项以及非居民企业,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实施专业化管理。

1.分行业管理针对企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实施有效管理。

全面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税源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确定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重点,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办法、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案源管理

案源管理

自选案源处理
案源部门根据 本级税务局 制订的随机抽查计划和打击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 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稽查任务,对自选案源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和确 认的工作过程。
随机抽查选案
建立和维护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市(地、盟、州以及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区,下同)以上税务局根据税务稽查随
案源信息的传递
(1)案源部门是案源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税务局稽查局其他部门获取的案源信息应当按 照规定及时转送案源部门。 (2)上级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将收集或者接收的案源信息,移交给下级税务局稽查局,案源 信息来源按照案源信息的
原始来源 确定。
【风险提示】
未按规定建立案源信息库 未按规定维护案源信息库
案源信息档案的内容
③异常信息 包括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相关线索、风险等级较高的判定记录、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 评定记录、检举案件线索、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委托发出的或者受托收到确定虚开等异常 发票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以及其他税务部门或者其他行 政机关提供的异常信息。 ④共享信息 包括股权转让及变更信息、证券交易信息、产权交易信息、交易方或者关系人提供的交 易信息、财产登记信息、财产转让信息、银行及其他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提供的第 三方信息、跨地区联合交互信息、税务机关其他部门的进户执法情况和国税、地税共享 信息等。
②经过调查核实未发现纳税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将督办事项的调查核实结果按督办机 关的要求进行反馈。
交办案源处理
案源部门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案源信息进行识别和判断,做出立案检查、调查核实、暂存 待查、并案、转办的处理过程。 交办案源,是指根据上级机关以交办函等形式交办的特定纳税人税收违法线索或者工作 任务确认的案源。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稽便函[2011]31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1.04.25
【实施日期】2011.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稽便函[2011]31号2011年4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纪要》(国阅[2010]1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25号)精神,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我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稽便函[2011]19号),对税务系统开展重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

经研究,现就9户重点企业总机构及其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成员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税务稽查制度改革

税务稽查制度改革

税务稽查制度改革税务稽查制度是保障税收法律实施和税收秩序的重要制度之一。

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一些既有的税务稽查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税收管理的要求,因此税务稽查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

本文将探讨税务稽查制度改革的背景、现状、问题以及对策,以期更好地推进税务稽查制度的改革。

一、税务稽查制度改革的背景现代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税收环境,这种环境需要政府制定有效的税收法规并实施有效的税收管理。

税务稽查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但现有的税务稽查制度已经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税务稽查的标准和流程尚未完善,无法满足复杂的税收管理需求;另一方面,一些税务稽查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也存在较大的问题。

这些问题使得税务稽查制度的改革变得迫在眉睫。

二、税务稽查制度的现状1.稽查机构的设置在中国,税务稽查的管理机构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负责对中央政府的税收情况进行稽查,而地方税务局则负责对地方政府及其所在地的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情况进行稽查。

在稽查机构的设置上,中国采取分权的模式,各级税务稽查机构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税收管理工作。

2.稽查标准与流程当前,中国的税务稽查标准主要由税务部门自行制定,并根据需要不断调整。

但由于税务部门的管理局限,税务稽查标准也存在不足之处,很难完全满足复杂的税收管理需求。

另外,税务稽查的流程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些企业收到稽查通知后,可能会出现拖延或不配合稽查的情况,大幅延长了稽查周期,也加大了稽查工作的难度和成本。

三、税务稽查制度改革的问题1.稽查标准与流程不足当前,税务稽查制度的标准与流程受到了批评。

在制定稽查标准时,税务部门只能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修改。

税务管理岗位的工作经验有限,仅根据规定所作出的稽查判断往往过于单一、过于机械。

与此同时,税务稽查的流程显然过于繁琐,包括稽查通知的发放、稽查工作进行中的跟进等环节和步骤,也存在着低效问题。

这些因素使得税务稽查的工作效率不高,成效欠缺。

金税四期稽查重点是什么,查的是谁

金税四期稽查重点是什么,查的是谁

金税四期稽查重点是什么,查的是谁金税四期稽查的是谁?第一查的是资本性所得;第二查的是网红、娱乐明星;第三查的是老板。

老板从对公账户往个人账户转款,这个超过20万都算大额。

老板从对公账户往个人账户转,这一步需谨慎做。

因为一旦转到老板个人账户上,会默认为股息分红,让补缴20%的个税。

稽查重点则是下面这几项:1.企业发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中,非常重视发票的“三查”问题,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这就要求企业在开票问题上要格外注意“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货物流,也就是四流一致。

这也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货、销货、存货量,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同时要注意,虚构成本与虚开发票,除了缴纳罚款和补缴税款外,企业相关当事人触及红线的还要背负刑事责任。

2.税负率异常。

金税三期下对于企业的税负率就已经很严格,时刻被监控着,不论是过高还是过低都有被税务局约谈和稽查的风险。

实务中,虽然企业的税负率可能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但是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负率波动不会很大。

在系统升级后,每个行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税负水平以及变化在当地税务系统中记录更加详细,对于企业的税负率浮动比例更加敏感,税务机关会针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一些企业税负率出现波动的原因。

3.企业社保缴纳问题。

多地相继实施“社保入税”,在各部门的大数据联网的情况下,企业的一举一动都被纳入了监管系统。

很多企业员工的工资显示都保持在5000元以下并且长期不变,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不论是税务还是工商、社保等非税业务都在联网系统中,数据统一,试用期不入社保、社保挂靠或代缴社保等行为都是行不通的。

4.虚假开户企业。

随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上线及已经到来的金税四期,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参与机构可以核实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实名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重要信息,会多维度的核查企业真实性,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识别企业是否有开户资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制定针对高风险纳税人定向稽查制度”和“建立健全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附件:1.税务稽查案源审批表2.案源信息退回(补正)函3.税务稽查调查核实(包括协查)任务通知书4.税务稽查调查核实(包括协查)报告5.税务稽查案源清册6.税务稽查案源撤销审批表7.案源处理结果反馈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19日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提高税务稽查质效,推进税务稽查体制机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税务局)。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务稽查案源(以下统称案源)即税收违法案件的来源,是指经过收集、分析、判断、处理等程序形成的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相关数据、信息和线索。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税务稽查案源管理,是指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按照规定程序,对各类涉税数据、信息和线索进行收集、处理、立案、反馈的管理过程。

2020年税务稽查重点方向和重点行业

2020年税务稽查重点方向和重点行业

2020年税务稽查重点方向和重点行业一、重点稽查方向1、虚开发票现在国家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虚开发票一旦被稽查,除了补缴税款,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2、公转私《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表示: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3、骗取出口退税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门联合预防和打击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4、增值税零申报作为一些企业常用的手段,增值税零申报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零申报持续时间一旦达到6个月,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展开分析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等问题。

5、虚列人员工资针对人员工资,税务机关会从工资支出凭证、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等方面严查工资费用。

6、税收优惠企业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也是税务机关清查的重点。

7、税负率异常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二、重点稽查行业1、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变化致使税负过重2、外贸企业:“假出口”将成为稽查重点3、石化行业:变名销售现象严重,涉嫌虚开犯罪风险大4、医药行业:两票制下“高开高返”虚开风险继续加大5、劳务派遣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虚列人工三、稽查方式及手段1、国地税合并后各税统查不再需要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2、税务稽查力量整合全国各地撤销县级税务稽查局,并设立729个跨区稽查局,并保持稽查局的独立性3、抽查比例增加目前税务稽查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

2019年不定向抽查的比例会增加。

4、“互联网+税务稽查”模式A、案源信息“海量化”B、取证方式“电子化”C、稽查执法“移动化”D、稽查过程管理“痕迹化”5、部门联动配合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委共同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

税务稽查管理练习题

税务稽查管理练习题

税务稽查管理练习题第一章税务稽查概述单项选择1、税务稽查的对象是指(D)。

A.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B.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D.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2、税务稽查执法要以( D )为依据,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

A.口供B.事实C.财会制度D.税收法律3、专项稽查是指对(C)纳税人进行的重点稽查A.个别B.单一C.某类D.某个4、税务稽查的客体是指( D )。

A.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B.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与应税活动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5. 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查属于( B )。

A.日常稽查B.专项稽查C.专案稽查D.特殊稽查6、( B )是稽查局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统一部署或下达的任务对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或特定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税务事宜所进行的专门稽查。

A.日常稽查B.专项稽查C.专案稽查D.税收专项检查7.下列哪些不属于税务稽查的客体(C)A电厂申报的2008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B天上人间代扣的某歌星演出劳务费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C中石化2009年人事干部任免情况D王子鞋城偷税案的老板在中国银行的储蓄存款8. 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这是税务稽查原则中(B )的具体体现。

A.合法原则B.依法独立原则C.分工制约原则D.客观公正原则9.税务稽查的惩戒职能来源于法律赋予稽查局的税收行政处罚权,体现了税收的(A )A、强制性B、普遍性C、及时性D、公平性10、税收法律关系是指国家和(C)之间,在税法所调整的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是国家政治权力介入经济生活的税收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和体现。

A.自然人B.公民C.纳税人D.经济组织1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它包括()和(D)两个方面。

大型企业( 行业) 税收检查的难点及对策

大型企业( 行业) 税收检查的难点及对策

财经纵横271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的难点及对策孙起翔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摘要:大型企业(行业)是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开展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是规范税收秩序、防范重大税收流失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了解税收征管状况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组织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已经成为市级以上税务稽查局的主要工作任务。

但由于检查对象的特殊性、税收管理的滞后性和检查组织的复杂性,大型企业(行业)既是税收检查的重点,也是税收检查的难点。

关键词:企业(行业);税收检查;难点;对策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3-0271-01一、大型企业(行业)的特殊性作为税务稽查的对象来讲,大型企业(行业)是个相对的概念。

不同税务稽查部门在不同时期控管和掌握的大型企业(行业)标准不尽相同,但一般来讲,大型企业(行业)具有以下几个特殊之处:1.分支机构众多、地域分布广泛。

大型企业(行业)多是以资本为纽带组成的企业集团,规模庞大,分支机构众多,且多为跨区经营。

2.关联交易频繁、内部结算复杂。

大型企业(行业)总分机构(或母子公司)之间、各分支机构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频繁,大都设有内部银行或结算中心,内部定价机制、结算方式复杂。

3.信息化程度高。

大型企业(行业)较多的采用了ERP 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程度非常高。

同时,非常注重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数据传递、应用及查询的权限设置十分严格。

4.联系广泛、社会影响较大。

大型企业(行业)往往是地方经济支柱,财政收入占比高,在本地有重要影响,关系错综复杂,外界干扰较大。

大型企业(行业)的这些特殊之处给税务稽查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带来巨大挑战,对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带来更高要求。

二、大型企业(行业)税收检查的难点(一)从现行的税收体制看无论是税收管理还是税务稽查,都还不能完全适应大型企业(行业)的特点,严重滞后于大型企业(行业)税收征管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税收管理、检查的分散性与大型企业(行业)决策管理的集中性相矛盾。

金税四期...

金税四期...

企业这7个方面会被重点稽查!1、企业的收入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

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简单来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2、企业成本费用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3、企业的利润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同行业利润偏低等等。

4、企业的库存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5、企业缴纳的税额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却未缴个税等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24日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健全完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机制,统一规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文件印发)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各级税务局辖区内的全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是指市(地、盟、州以及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区,下同)以上税务局根据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针对随机抽查对象的不同类别,按照不同层级建设和管理的信息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包括随机抽查对象异常名录。

第四条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遵循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分级使用、动态维护的原则。

税务稽查重点检查对象

税务稽查重点检查对象

一、税务稽查重点检查对象(一)虚开发票和接受虚开发票重点检查对象1.代开发票规模异常企业。

即营改增后代开超过一定金额(如已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企业,特别是明显超过“营改增”前经营规模的企业。

2.自开发票金额异常企业。

即原地税长期零申报或非正常企业,“营改增”后销售额变动异常,在短时期内开票金额巨大。

3.接受代开发票金额异常企业。

即接受代开发票规模超过一定标准的企业。

4.代开“劳务派遣费”金额巨大并超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大学、人才服务公司、投资公司、各类技术服务部等企业。

5.收入成本配比异常的房地产企业。

即成本占收入比重超同行业比重较多的房地产企业。

6.住宿餐饮比率明显超同期或入住率明显异常的酒店(饭店)。

7.接受发票金额异常的保险企业。

8.进、销项发票与2016年总局下发的虚开案源企业相关联的“营改增”企业。

(二)未按规定开具发票重点检查对象1.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的企业。

2.违反规定要求购买方额外提供证件、证明等导致开票难的企业。

3.存在随意变更品名等错开票行为的企业。

4.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未按规定提供的企业。

(三)营改增重点检查行业1.旅游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第五条税务部门依法承担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从事旅游市场经营的纳税人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2.建筑业、房地产业:《关于加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涉税风险防范和稽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 256号文),国税总局将选取3-5个行业重点稽查。

房地产、建筑业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必然会加强稽查力度。

3.生活服务业:具备以下特征的生活服务企业:一是成立时间短,成立时间多在半年以内,但营业规模迅速扩大;二是税务登记信息雷同,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多为同一人;三是登记地址多为住宅小区某楼层某室,明显不适合对外经营;四是多户企业登记法人为同一人,且税务登记信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也为同一个手机号;五是每月申领的发票金额恰好在小微企业优惠免税范围内,明显难以满足正常的经营需要。

我国税务稽查的整体现状与发展趋向(国家税务总局,李国成)

我国税务稽查的整体现状与发展趋向(国家税务总局,李国成)

9.稽查信息化建设。(四个系统)
(1)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 (2)协查信息管理系统; (3)ETAS(查账系统); (4)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管理信息系统。
10.稽查队伍建设。
目标是“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思想过硬、 能征善战”。
二、税务稽查工作的发展趋向
(一)目前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八个问题
对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认识不统一。 稽查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稽查机构设置不健全。 国、地税之间缺乏有效配合。 与相关业务部门缺乏衔接。 重视“实体”,轻视“程序” 。 重查轻罚依然存在。 重复检查存在隐患。 稽查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税务稽查工作的总体思 路:
4.以查促管的大力宣扬和落实。 5.以查促查,促进稽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6.对稽查保证税收收入作用的再认识。 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带来的直接收入;二是在查处个案时,通过协查 发现新的案件所带来的查补收入;三是案件查处 和宣传所产生的震慑作用,导致纳税行为的规范, 由此促进税收收入的增加;四是税务机关通过案 件查处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减少 税收流失而带来收入;五是通过稽查发现的税制 和征收政策问题,不断完善税制和税收政策增加 的远期收入。
征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 的职责范围划分原则:一是在征管过程中,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 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二是税收违 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 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 牵头统一组织。
划分原则的意义:一是明确了稽查局凡属
●公告制度:1998年9月《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 法》
(2)内部管理的主要手段: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正在修订)。 检查计划制度。 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办法。 大要案报告、督办制度。 重大案件审理制度。 业务公开制度。 首查责任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偷税案件行政处罚标准。 协查管理制度。 稽查员等级制度。 税务检查办法。

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8月25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增强执法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提高执法效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税务稽查,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专业化和集约化,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税法遵从和公平竞争。

(二)基本原则——依法实施。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公正高效。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税务稽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

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公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职责、程序、事项、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稳步推进。

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立足税源分布结构、稽查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完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机制(一)随机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

(二)随机抽查主体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税务稽查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组织或督促相关地区税务稽查部门实施稽查。

今明两年税务稽查的10个重点方向!

今明两年税务稽查的10个重点方向!

税务稽查的10个重点方向1:地税局对营业税做个了断与清算。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需要缴给国税。

目前各地地税局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对营改增前的营业税做个了断与清算。

2:地税局对企业所得税做个了断与清算。

1、2002.1.1之前的企业—地税局2、2002-2009之间企业—国税局3、2009.1.1之后的企业—跟着主体税种2017.12.31日前,企业所得税全部将移交到国税局,也就是以后企业所得税都是归国税局管理,因此企业目前也要面临地税局对所得税的清算!3: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的稽查工作据税总函(2016)256号文件《关于加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涉税风险防范和稽查工作的通知》今年国税总局选取了3-5个行业重点稽查房地产、建筑、住宿酒店业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必然会加强稽查力度。

稽查重点为:对于新老项目划分是否正确进行检查;增值税预缴税款是否正确进行检查;建筑业是否分项目核算以及项目台账的检查;建筑业是否有把简易计税的购进材料抵扣到一般计税的项目中?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行业扣除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人为改变老项目计税方式?4:营改增前后政策的执行情况。

比如: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公司将营改增前发生的采购行为等到营改增后获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转用发票进行了抵扣。

比如:营改增前(2016年4月30 日前)采购的建筑施工材料已经用于工程施工项目,但是拖欠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款,营改增后(2016年5月1日)才支付拖欠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还是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依据税法规定则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比如:营改增前的老项目在营改增后继续进行施工的情况下,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税法规定选择了简易征税计税方法,所以老项目在营改增后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可以在新项目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中进行抵扣。

再比如:某公司2016年7月份的通行费发票已经自行抵扣了,但是税务局查到了不允许抵扣?(地税发票可以用到6月30日)再比如: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的政策执行情况(财税〔2016〕86号文件)5: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将一些依照税法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抵扣。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企业类考试卷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企业类考试卷

2017年企业类考试卷一、单选题1、小企业无形资产,下列不正确的是()。

A、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B、小企业无形资产不计提减值,发生损失时直接冲减资产C、小企业对于不能可靠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按照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与税法规定一致D、小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要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解析】暂无2、“应付破产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

A、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B、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C、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收益D、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损失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答案解析】“应付破产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

3、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

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

A、资本公积B、其他综合收益C、应付破产费用D、其他业务收入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解析】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

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应付破产费用”科目。

4、以下选项中,不属于案源信息档案包括的内容的是()。

A、基本信息B、分类信息C、异常信息D、正常信息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解析】案源信息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分类信息、异常信息、共享信息和必要的信息标识等。

5、“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

A、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清偿债务产生的净损益B、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处置破产资产产生的、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损益C、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D、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答案解析】“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清偿债务产生的净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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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企业将成为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的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制定并发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随机抽查对象的范围以及重点稽查对象等内容,企业一定要看看!
随机抽查对象范围
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各级税务局辖区内的全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市以上税务局稽查局应当按照管理层级、稽查资源配置与纳税规模等标准,将随机抽查对象分为重点稽查对象和非重点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对象有4类
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稽查对象主要包括: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名录列名的企业,由财政部按规定管理的金融类企业以及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管理的国有企业;
2.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确定的纳税规模较大的重点税源企业;
3.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确定的跨区域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
4.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确定的其他重点稽查对象。

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稽查工作任务和计划,在国家税务总局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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