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部安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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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工作岗位安全职责
1 总则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全体人员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必须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做好各项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确保安全生产和维护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负责。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安全职责
3.1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3.1.1组织公司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负责组织安全监督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1.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奋斗目标、计划,审批生产部门编制的“两措”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3组织公司安全网的活动,指导安全人员开展安全工作,按时组织安全例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意见,布置安全工作的重点。
3.1.4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
3.1.5参加和协助公司领导或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完成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3.2安全专责的职责
3.2.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指示,参与制定公司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督促落实所需资金及施工管理工作。
3.2.2负责公司安全大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的组织和汇总工作,并做好安全大检查的专题总结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立即排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3.2.3 检查督促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修订现场规章制度。发现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3.2.4 督促安全工具、用具定期试验和正确使用。
3.2.5制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学习和考试,监督有关部门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以及外包施工人员及临时劳务工的安全教育。
3.2.6认真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事故防范措施的实施。负责填报事故报告及不安全情况统计月报,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2.7 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指导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2.8 参加重大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3.2.9 制定公司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公司每年一次的事故演习活动。并参与和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部门事故演练。
3.2.10 对经本部门审查的外包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准确性负责。3.2.11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方面的各项奖惩建议。
3.2.12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上报数据或总结;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料归档,并负责档案的安全。
3.3 行政主管的安全职责
3.3.1领导行政人员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深入现场,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员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防护意识。经常宣传安全生产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
3.3.2协助人资做好企业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分级工作。提出保障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采纳实施。
3.3.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审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3.4 合理控制办公物资费用,保证公司办场所公、库房及后勤设施的正常,办公用品及时到位,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3.5 对公司行政会议事务及往来行文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负直接责任。
3.3.6负责督促工商事务及车辆等相关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公司正常安全运营。
3.3.7 行政文员应协助主管做好上述工作和分管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3.4人力资源主管的安全职责
3.4.1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单位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学习和考核,未经考试合格者,不得分配到生产现场工作,否则追究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3.4.2在考察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时,应同时考察其安全业绩。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4.3组织员工、尤其是特种工和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3.4.4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公司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落实伤亡员工的工伤抚恤待遇工作、伤残等级鉴定的统计报批工作;职业危害及工伤治疗康复工作。
3.4.5根据公司需求,确保招聘人员的能力素质符合岗位条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合同,确保用工安全,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3.4.6人资专员员应协助主管做好上述工作和分管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相应的安全责任,做好人资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
3.5 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3.5.1对公司机动车辆负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管车辆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所辖车辆防火防盗工作,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追究安全责任。
3.5.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条例及上级关于道路车辆安全的规定。
3.5.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经常对所辖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负责做好车辆定期保养、大修检验并保证质量,确保全公司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3.5.4定期组织安全学习,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做好车辆年审工作。
3.5.5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按“四不放过”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公司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