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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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教学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本着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结合行业要求和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性教学计划。
一、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招生对象:本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学制:三年制
三、专业培养目标及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能从事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一线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及基层管理人才。
(二)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1、知识结构:
(1)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文化基础知识。
(2)掌握人体骨骼、皮肤、毛发、穴位和洗染烫发用品的性能等基础知识。
(3)掌握干洗按摩、修剪、烫发、染发、晚装设计等技巧的基础理论知识。
(4)掌握皮肤护理的知识和各种化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等基本知识,以及化妆方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2、能力结构:
(1)具有美容、美发的操作技能。
(2)具有妆容设计、发型设计、服饰设计的基本能力。
(3)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
(4)掌握服务心理与礼仪、人际交往的基本知识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创业的基本能力。
3、素质结构:
(1)具有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2)具有自我调控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3)具有全面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劳动技能素质。
四、人才培养规格及适应的岗位群
(一)人才培养规格
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适应国际竞争需要,满足各地美容美发行业发展需要,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在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及基层管理人才。
(二)职业岗位群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宾馆、饭店、美容美发厅、婚纱摄影中心、形象设计室等服务行业,从事美容美发及形象设计等工作。
五、课程设置
总课时数为3120课时,其中文化基础课程设置936 学时,占总学时数的30 %;专业基础课程设置1248 学时,占总学时数的40 %;实训实习课程936 学时,占总学时数的30 %。
专业骨干课程有:
美术素描、美学概论、美发概论、基础美发、化妆概论、基础美发、电脑发型设计、美发造型与形象设计、美容造型与形象设计、美容护肤
六、实践教学
在教师的指导下,每个学生应独立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内容应根据学生择业、就业的需求,下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要求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综合应用于工作实际,并在实践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按培养目标所规定的要求,得到全面的、系统的、严格的从业基本训练,为上岗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毕业实习要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实用性。
六、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督促学生学习、评定学习成绩的重要一环。
成绩考核可采用考查、考试和考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资格证书)三种形式,根据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学业评定和升留级、毕业的依据。
每学期安排课程考核,考试(考证)科目每学期不超过6科(含体育课)。
考证成绩评定以通过考证为合格,未通过考证,学校安排本校补考,补考合格记为合格。
考查和考试科目的学期成绩评定,将平时成绩按适当比例计入学期成绩。
以实训(实验)课为主的科目采用实训(实验)方式进行考核,或按理论和实训分别考核,按课时比例计算学期成绩。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要根据实习的过程、参与实习的态度、实习效果和实习作业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并单独列入学生成绩
七、教学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