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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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查报告来源及背景

1.1 项目来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精神,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198号)要求,于2018年9月颁布实施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校核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8]141号],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开展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查的通知》,按照该通知要求,我单位编制完成的《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书》需要按照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自查。

1.2 项目背景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于2017年5月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17]95号。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为我单位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公司(现更名为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环评资质证书号为国环评证乙字第2511号,具有化工石化医药类评价范围。项目负责人为刘翠霞,具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行业类别为化工石化医药类,登记号B251102402。项目组参与人员也均有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编号。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具体要求为:“1、对照危险废物相关导则、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校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是否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进行了全过程分析评价,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形态和危险特性等内容是否全面准确,全过程各环节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合理可行,以及是否提出了全过程环

境监管要求等。2、主持编制机构和主持编制人员是否满足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我单位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成立项目组,并与建设单位进行对接,根据与建设单位实际对接,了解到该项目已经完成工程设计并具体施工,目前已经基本完成项目合成氨、小苏打主体生产装置建设,但尚不具备投产运行条件,因此项目组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及项目工程设计,对项目生产工艺及固废产生环节进行进一步核实,确定原环评确定固废产生情况与工程设计实际确定产生情况一致,不存在遗漏危险废物种类的情况。

结合与建设方对接情况,项目组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查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并编制了完成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自查报告。

1.3 自查依据

1、《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

2、《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198号)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环保部令第39号);

4、《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

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

7、《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

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

9、《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及其修改单;

10、《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校核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8]141号);

11、《关于开展涉及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查的通知》。

2 自查校核内容及存在问题

项目组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校核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和通知明确的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及资质管理办法,对主持编制机构和主持编制人员资格进行核对,确定项目报告书主持编制机构和主持编制人员均满足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项目组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校核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对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进行校核,具体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在报告书中对应内容及存在问题具体见表2-1。

表2-1 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在报告书中对应内容及存在问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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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2017年10月1日实施)等有关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管理文件在项目通过审批后颁布实施。通过校核已批复环评报告中危险固废分析相关内容,确定环评报告已有内容及尚缺内容情况如下。

(1)环评报告已有内容

●按照主体工程和公用工程工艺过程,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固体废物产生节点进行识别分析,确定项目危险固废产生类

别、产生量以及成分组成;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环节进行了分析评价。(具体内容见报告P2-68、P2-104~106、P7-34~37)

●按照同类工程实际运行危险固废产生情况进行项目固体废物性质确定。(具体内容见报告P2-104~106、P7-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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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5万吨合成氨搬迁改造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按照项目固废产生类别,明确各类固废处置去向,并明确厂区一般固废和

危险固废场内暂存设施建设要求。(具体内容见报告P7-34~37)(2)环评报告中缺少内容

●未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环保部令第39号)进行险废

物的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分类;

●缺少规范格式的危险固废产生情况汇总;

●缺少危险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缺少危险固废环境风险分析;

●缺少针对危险固废的环境管理相关内容。

结合自查存在问题,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编制完成了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具体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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