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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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目的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原则、考核方式、奖惩方式及记录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化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三、考核总则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负责人下的分级考核制。

2、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人是主要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考核。

3、主要负责人批准实行奖惩。

4、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由班组长负责,部门主管审核,报安全分管领导汇总后,呈主要负责人批准实行奖惩。

5、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考核结果与员工安全奖惩挂钩。

四、考核原则

1、考核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即发生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一律记零分。

2、考核评分按照各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赋予一定的

分值,实行错误扣分制,最终以满分一百分减去所扣分数为实际得分。

3、安全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周期为年度,班组长的考核周期为季度,员工的考核周期为月度。

五、奖惩

(一)奖励

按照岗位考核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

70分以下,无安全奖

70—85分,发安全奖平均的50%

85分以上,发安全奖的100%

(二)惩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计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在月度安全绩效考核中,评分低于70分的,需进行再教育。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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