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税法
第六章 关税法
第四节 原产地规定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
实质性加工的含义: 实质性加工的含义:
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比例超过30% 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比例超过 % 四位数税号的一级税则归类已经改变
第五节 关税完税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成交价格为基础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成交价格为基础 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关税分类与计税方法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关税谈判 )
中国从2001年12月11日起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年 月 日起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中国从 2005年中国进一步将平均关税税率下降至 年中国进一步将平均关税税率下降至10%以下 年中国进一步将平均关税税率下降至 以下
重点难点:关税完税价格
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率:
一栏比例税率(20%-40%) 一栏比例税率( )
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
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税率及运用
进出口货物,按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税率征税 进出口货物, 货物到达前,核准先行申报的, 货物到达前,核准先行申报的,按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 具申报进境之日税率征税 补退税: 补退税:原则上按原征税日税率 例题
第三节 进出口税则
进口关税税率
种类: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 种类: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 关税配额税率五栏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关税配额税率五栏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计征办法:多数从价,部分从量、复合、 计征办法:多数从价,部分从量、复合、滑准
综合计算顺序
运费无法确定,运费率是 运费无法确定,运费率是2%
税法(CPA)6.第六章 关税法和船舶吨税6.1 关税法和船舶吨税-课件
(四)运输及相关费用计算
1.以一般陆、空、海运方式进口货物: 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
运)。
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应估算,
其中运费按运费率计算;保险费可按照“货价加运费”的
3‰估算。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14年10月发生以下经
营业务:
二、关税税率及运用 (一)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 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
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种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2.种类与计征办法 (1)从价税:是最常用的关税计税标准。它是以应征税
额占货物价格或者价值的百分比为税率。
特点:税负公平明确、易于实施。 (2)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重量、体积、容量
(三)特别关税
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四)税率的运用
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
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
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
(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征关税。 (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四)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
食用品,可予免税。
其他略
第六节 船舶吨税
一、征税范围、税率
(一)征税范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
口的船舶。
(二)税率:定额税率。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
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六章 关税
6、暂时进境货物。对于经海关批准的 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 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赁方式进口 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 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 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 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 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 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 完税价格。 8、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 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 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六、关税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 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 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 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不能按期缴 纳,经过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但不得 超过6个月
(二)关税强制执行
1.滞纳金 2.强制征收:填发税款缴纳 证3个月仍未缴纳,可强制扣缴、变价抵 缴
【答案】B 答案】 【解析】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 解析】 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 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 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 为完税价格。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报关 进口时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8+9) 进口时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8+9) ×20%+(8+9)×(1+20%)×17%=6.868 20%+(8+9) 1+20%) (万元)
税则号列 7101.1011
货品名称 黑珍珠 钻石(未 分级未镶 嵌) 红宝石、 蓝宝石、 绿宝石 (未成串 未镶嵌) 铂制镶钻
最惠国 普通 消费 增值 计量单 税率 税率 税率 税率 位 0 100 10 17 克
第六章 关税法-关税完税价格(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六章 关税法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详细描述: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为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
(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为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
(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为接受申报内销时的相同或类似货物进口成交价。
(4)加工企业内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副产品:为海关确定的内销价格。
2.出口加工区内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 3.保税区内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 5.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6.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7.暂时进境货物。
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8.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9.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提示: 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5天不予计算;15天—1个月按1个月计算。
10.以货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海关与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
关税法
三、税率
• 1.进口关税税率 ②2002年我国的关税总水平为12%。进口商品的税率主要体现 为:加工程度越深,关税税率越高。 ③计征办法:以从价税为主,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 和滑准税。 A.目前我国对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按 重量、容量、面积计征从量税 B.复合税: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税。目前对录像机、 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相机、摄像一体机实行复合税。如对广播级录 像机,2000元美元以下,按36%,2000美元以上,按3%,同时征收 5480元关税。 区别:选择性关税 C、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
【例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0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进口完 税价格150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完税价格40万 元。两者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 品的80%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 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向消费者零售 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化妆品的进口 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的进口关 税税率20%)要求: (1)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
• 七、 关税减免 1.法定减免 ①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税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 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不含企业)无偿赠送的物资,免 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 免(目的不是进出口) ⑤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出境或进境的物品,暂 免(指非销售商品) ⑥来料加工、分两情况:A、直接免。B、进口时先征,出 口时再退 ⑦因故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税,但不退已征的出口关税。 ⑧退还的进口货物,免出口税,但不退已征的进口关税。 ⑨进口货物的酌情减或免情形: A.在境外运输途中或在起卸时损坏或损失的。 B.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国不可抗力损坏或损失的 C.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腐烂的,经证明不是 保管不慎造成的 ⑩无代价抵偿货物,同国外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免。但未将 问题货物退还国外的,照章纳税。(视作重新进口)
注会《税法》第六章
一起学习2012年注会《税法》第六章关税法各知识点第六章关税法知识点一、关税基本原理一、关税的概念:关税的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1.征税对象是货物和物品:关税只对有形的货物征收,对无形的不征关税。
2.一般情况关境=国境,但有时二者是不一致的。
二、关税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进口税(最主要的关税形式)、出口税、过境税2.按征税目的划分: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3.按计征方式划分:从量税、从价税、混合关税、选择性关税和滑准税。
滑准税:根据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增减进出口税率的一种关税。
价格上涨,采用低税率;价格下跌采用较高税率。
(目的保持国内商品价格稳定)4.按税率制定划分,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
5.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有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制。
知识点二、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对象——是准允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二、纳税人——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知识点三、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自2002.1.1起,税则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
2.计征办法:基本上是从价税。
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A.从量税: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
从量税是每一种进口商品的单位应税额固定,不受该商品进口价格的影响,因此,这种计税方法的特点是税额计算简便,通关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质次价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商品的进口。
B.复合税: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复合税既可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商品进口的特点,又可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
3.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优惠税率或最惠国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税法课件第六章 关税法
施的税率征税 C.对经批准缓税进口的货物交税时,应按货物原进口之日
实施的税率征税 D.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补税时,应按其暂时进口
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暂时进口转为正式进口补税时,应按正式申报进 口之日的税率征税。
【答案及解析】关税完税价格=(20000+500+1000+ 2000)×500=1175(万元)。
3.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2)倒扣价格方法 (3)计算价格方法 (4)其他合理方法
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估价原则, 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④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⑤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⑥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我国原产地规定基本上采用了“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
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
(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 货物的原产国。
(二)实质性加工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 品的原产国的标准。
基本含义: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 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
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 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该公司应补缴关 税( )万元。
A.24
第六章 关税法
第一节 关税基本原理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国境是一个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包 括领土、领海、领空。 关境是指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 一般情况下: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当一个国家在国境内设立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区、保税区、 保税仓库时,关境就小于国境; 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取消关税,对外实行 共同的关税时,关境就大于国境。
(二)关税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关税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征收对象分,有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按征收对象分,有进口税、 按征收目的分, (二)按征收目的分,有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按征收标准分,有从量税、从价税、 (三)按征收标准分,有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 和滑准税 按税率制定分, (四)按税率制定分,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 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 (五)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有进口附 加税、差价税、 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通优惠制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 以下图表表示:
【例题·多选题】下列未包含在进口货物价格中的项 目,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有( )。(2008年) A.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 B.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 C.由买方支付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 D.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答案】BD
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 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 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 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通常还包括实施税则 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
二、税则商品分类目录
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 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 础。分21类、97章。我国现行税则的前六位 编码等效于HS编码。
第6章 关税法
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第六章关税法关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关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关税法律规范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0年7月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为法律依据,以国务院于2003年ll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进出口条例》),以及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作为条例组成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为基本法规,由负责关税政策制定和征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法规拟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
在通常情况下,一国关境与国境是一致的,包括国家全部的领土、领海、领空。
但当某一国家在国境内设立了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这些区域就进出口关税而言处在关境之外,这时,该国家的关境小于国境,如我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和澳门保持自由港地位,为我国单独的关税地区,即单独关境区。
单独关境区是不适用该国海关法律、法规或实施单独海关管理制度的区域。
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组成一个共同的关境,实施统一的关税法令和统一的对外税则,这些国家彼此之间货物进出国境不征收关税,只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货物进出共同关境进征收关税,这些国家的关境大于国境,如欧洲联盟。
第一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六章关税法课件PPT
第三节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关税的计税依据
•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主要采取从价 计征的办法,以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征收关税。
•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 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 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 (二)关税税目
•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产 业结构调整、贸易结构优化、加强进出口 管理及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需要,自2013 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 分调整:
• 1.为积极增加进口,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 展及消费需求。2013年我国将对780多种进 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 定税率。其中,新增和进一步降低税率的 产品主要分为五大类。
• 3.差别关税 (1)加重关税
•
(2)反补贴关税
•
(3)报复关税
•
(4)反倾销关税
第二节 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 人、税目和税率
•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
• 是指国家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 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 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 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 2.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资源节约 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2013年我国继 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 铁合金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
• 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 加强进出口管理及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需 要。2013年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 调整,增列硒化氢、垃圾焚烧炉、生物杀 虫剂、混凝土泵车等税目。
第六章 关税法
第六章第六章关税法打印本页关税法第一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人(了解)一、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允进出境的物资和物品二、纳税人:关税纳税人为进口物资收货人,出口物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第二节进出口税则(了解)一、进出口税则概况二、税则商品分类名目三、税则归类四、税率及运用第三节原产地规定(了解)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二、实质性加工标准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把握)一、一样进口物资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物资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物资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实付或应对价格调整规定如下: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物资的实付或者应对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指买方为购买进口物资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物资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物资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④能够按照适当比例分摊的,由买方直截了当或间接免费提供或以低于成本价方式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物资或服务的价值;⑤与该物资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物资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截了当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⑥卖方直截了当或间接从买方对该物资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下列费用,如能与该物资实付或者应对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①厂房、机械、设备等物资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修理和技术服务的费用;②物资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二、专门进口物资完税价格(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物资(三)运往境外修理的物资(四)运往境外加工的物资(五)临时进境物资(六)租赁方式进口物资(七)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八)矛以补税的减免物资(九)以其他方式进口的物资【例题】2000年考题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
第六章 关税法-关税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六章 关税法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详细描述: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2.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规定如下: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3.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2)倒扣价格方法。
(3)计算价格方法。
(4)其他合理方法。
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应当根据《完税价格办法》规定的估价原则,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④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⑤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⑥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例题:1.下列价格中,海关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不得使用的有()。
A.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第六章 关税法-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六章 关税法知识点: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详细描述: 1.以一般陆、空、海运方式进口货物: ①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
②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出费用计算。
无法确定的应估算,其中运费按运费率计算;保险费可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估算。
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 邮运进口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按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
例题:1.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出口的矿产品和盐,也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进出口货物征收资源税的有关规定”。
资源税有着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计税规则。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估定完税价格。
A.境外加工费B.境外料件费C.复运进境的运输费D.复运进境的保险费正确答案:A,B,C,D解析: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3.海关可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但下列价格不得使用的有()。
A.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B.可供选择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C.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D.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正确答案:A,C,D解析: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以在境内获得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④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⑤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⑥谩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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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6-3】某进出口公司2010 年12 月进口一批应税消 费品,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由海关估定完税价格。按 当月向中国境内销售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计算,该批 应税消费品成交价折合人民币980 万元。在进口时该 公司还支付如下款项:(1)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 地点起卸前、后的运费分别28万元、2万元,保险费分 别为4万元、0.5万元;(2)包装材料费和劳务费9万 元;(3)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12万元;(4) 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46万元。关税完税价格 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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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税的类型
关税的分类 与计税方法 分类依据
1.按征收对象划分 2.按征收目的划分 3.按计征方式划分 关税分类 4.按税率制定划分 5.按差别待遇和特定 的实施情况划分
具体种类
有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 税 有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有从量关税、从价关税、 混合关税、选择性关税和 滑动关税* 有自主关税和协定关税。 有进口附加税(主要有反 补贴税和反倾销税)、差 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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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义务人
A B C
进口货物的收 货人
出口货物的发货 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 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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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率
• (一)进口关税税率 • 1.税率设置 • 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 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 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 以实行暂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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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6-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应税货 物,FOB价格折合人民币2 80万元,运 费80万元,保险费率3‰,计算关税完税 价格。
•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280+80)÷ (1-3‰)=360÷0.997≈36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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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出口关税税率 • 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 • 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 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 • 1992年对47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税率为20%-40%。 现行税则对36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主要是鳗鱼苗、 部分有色金属矿砂及其精矿、生锑、磷、氟钽酸钾、 苯、山羊板皮、部分铁合金、钢铁废碎料、铜和铝原 料及其制品、镍锭、锌锭、锑锭。出口商品税则税率 一直未予调整。但对上述范围内的23种商品实行0- 20%的暂定税率,其中16种商品为零关税,6种商品 税率为10%及以下。与进口暂定税率一样,出口暂定 税率优先适用于出口税则中规定的出口税率。因此, 我国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20种,税率也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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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适用税率的确定 • 在根据进口货物原产地确定进口关税适用税率 时,中国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全部产地生产标 准”和“实质性加工标准”。 •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 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 物的原产国。 •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其基 本含义是: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 物,以最后—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 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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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6-1】某进出口公司2010年12月进口 一批货物,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1 880万 元(含该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 卸前的运费、保险费20万元),另支付与 货物有关的境外开发设计费用200万元。 关税完税价格是多少?
•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1 880+200=2 0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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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惠国税率 • 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 国待遇条款的WT0成员国或地区 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 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 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 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 进口货物;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 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 区域性贸易协定有关缔约方的进 口货物;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 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 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 率适用于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 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 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 物,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特 别批准,可以适用最惠国税率。
CPA真题
A.24万元 C.48万元 B.32万元 D.80万元
2006年6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 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 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 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 为5年;2008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 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 一家企业。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
四、关税完税价格
•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 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
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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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应补缴关税=800×(1-2÷5)×10%=48(万元) 九江学院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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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 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 定完税价格。
你来做
下列各项中,符合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规定的是( )。 A.留购的进口货样,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为完税价格 B.转让进口的免税旧货物,以原入境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C.准予暂时进口的施工机械,按同类货物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D.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应以加工后入境时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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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特别关税 •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 性关税、反倾销税 与反补贴税、保障 性关税。征收特别 关税的货物、适用 国别、税率、期限 和征收办法,由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 会决定,海关总署 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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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关税法
目 录
关税的基本规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关税的会计处理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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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关税的基本规定
一、关税的基本原理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 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解释1】所谓“境”指关 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 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 全面实施的领域。关境与国境 有时不一致。 【解释2】海关在征收进口 货物、物品关税的同时,还代 征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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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海关估定完税价格 • 如果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经海关审查未能确定的,海关可 以依照以下次序、以下列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
• 第一,从该项进口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相同货 物的成交价格。相同货物指除包装的差异、外形上的微小差 别外,其他方面如功能、性能指标、理化性质、材料构成、 用途、质量、信誉都相同。 • 第二,从该项货物的同一出口国或者地区购进的类似进口货 物的成交价格。该类似货物,是指具有类似原理和结构、类 似特性、类似组成材料,并有同样的使用价值,而且在功能 上与商业上可以互换的货物。 • 第三,该项进口货物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成 交价格。 • 第四。进口货物的相同或类似货物在国内市场上的批发价格, 减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其他税费以及进口后的运输、储存、 营业费用及利润后的价格。一般情况下将上述进口费用及营 业费用和利润定为完税价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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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暂时进境货物。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的货 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 价格。 (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 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 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 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 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 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7)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 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 作为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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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 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 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 件费为完税价格。 (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 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 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 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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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 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 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 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 ×[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 年限×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