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全真模拟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案例分析》全真模拟题
1.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人共受理了32份投标文件。开标后,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外约lOkm处选择了一个宾馆组织封闭评标。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8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为4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过程严格遵循评标原则。
问题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有哪些?分别适用于哪些项目?
2.结合案例分析,安排一个完整的评标程序。
3.分析案例内容,找出不妥的地方,并加以说明。
试题解析: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有两种。
(1)最低评标价法。采用该方法评标的,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
(2)综合评价法。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人。综合评价法适用于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大型或成套设备招标项目。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设备招标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
2.完整的评标程序包括:
(1)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
(2)评标委员会推选或招标人指定主任委员。
(3)评标委员会熟悉招标文件和有关表格。
(4)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初步审查。
(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详细审查。
(6)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并签署评标报告。
(7)招标人核对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
(8)招标人宣布注意事项,评标结束。
3.根据案例内容分析,其不妥之处如下。
(1)评标委员会人数为8人不妥。《招标投标法》规定了评标委员会的构成及专家资格条
件,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招标人代表4人不妥。《招标投标法》规定了评标委员会的构成及专家资格条件,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3,并具有评标所需的专业能力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
2.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3.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
理由。
4.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试题解析: 1.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
(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
2.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
(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
过80万元。
(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
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4.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
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
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某工程项目,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有A、B、C、D、E
五单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
该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8、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由于8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3.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试题解析:1.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妥,因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