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志愿服务纳入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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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_2012年版

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_2012年版

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
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试行)
说明:
1、测评体系的结构:
共设置4个测评项目: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志愿服务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队伍和阵地。

2、数据采集方法:
主要采用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媒体和网络调查、实地考察四种方法。

3、评分方法:
采用“状态描述法”,以A、B、C描述测评内容的状态。

A为该项测评内容的满分;B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66%;C为该项测评内容满分的33%(部分测评内容的最低得分为0,用C#标示)。

每一指标的状态确定后,经过计算机处理,得出测评总分。

农村社会治理 村规民约

农村社会治理 村规民约

农村社会治理村规民约农村社会治理是维护农村社会秩序、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法治的农村社会,我们村制定了以下村规民约: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每位村民应当尊重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政府依法进行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扰乱社会秩序。

二、关注教育和培养下一代。

村民要重视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倡导家长履行抚养教育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禁止逃学、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三、维护农村环境卫生。

村民应当保持自家周围的卫生清洁,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

定期组织环境整治和卫生清扫活动,共同打造美丽富饶的乡村风貌。

四、弘扬社会公德。

村民应当互相尊重、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活动和公益事业。

倡导勤俭节约,遵守公共秩序,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五、宣传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村民要学习传统文化,传承家国情怀,崇尚劳动精神和诚信意识。

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六、加强社会治安防范。

村民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建立健全社区治安巡逻制度,积极参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村庄的安全稳定。

七、加强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

鼓励村民参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让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倾听和尊重。

八、保护和善待农村妇女、儿童和老年人。

倡导尊重女性权益,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关心关爱老年人,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

以上是我们村农村社会治理的村规民约,我们期待通过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美好、和谐、稳定的乡村社区。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5篇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5篇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5篇村规民约历来都被看作是研究和观察中国乡土社会的重要样本。

村规民约作为农村村民自治的产物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村民会议集中代表农民的意志和利益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定集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体现农民当家作主实现自我管理这也无可厚非。

本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村规民约范文,仅供参考。

农村村规民约范文篇一: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__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__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第一条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

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

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

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第六条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

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

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

(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 第九条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学习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测评材料记录表

学习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测评材料记录表
材 料 目 录
1.湖岭社区敬老志愿者开展一次节日慰问活动记录
2. 湖岭社区敬老志愿者开展一次医疗义诊活动记录
3. 湖岭社区敬老志愿者开展一次家政服务活动记录
材 料 目 录
1、社区居民公约
湖岭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测评材料记录表
测 评 类别
测 评 项目
测 评 内容
测 评 方 法
I -4公益活动
Ⅱ-22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敬老志愿服务,为空巢老人以及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助




内 容 提 要
湖岭社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学雷锋”志愿者为困难老人送爱心。老人很受感动,连称感谢,志愿者的爱心奉献,让困难老人感受到了社会关心、关爱,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湖岭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测评材料记录表
测评类别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方法
I-4公益活动
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




内 容 提 要
湖岭社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以完善民生服务、改善人际关系、增进社区文明、提升生活品质为目标,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社区居民公约。

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

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

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11.26•【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7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7号《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1月26日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2015年1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志愿者第三章志愿服务组织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五章保障与激励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引导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及其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力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性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个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

第四条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志愿服务的支持和保障政策,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引导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群众评价

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群众评价

文评:以更大力度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当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正处于深化拓展的关键阶段。

志愿服务工作的成效是衡量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准。

必须以机制创新为牵引,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让文明实践中心进一步动起来、活起来、实起来,在服务百姓生活、解决实际问题中凝聚群众、引领群众。

群众是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活力源泉,没有群众的主动投入、广泛参与,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就会变成“挂牌子”“空壳子”。

必须健全群众参与机制,以基层群众为主体,激发主人翁精神,最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建设数量充足、构成多元、扎根乡土、富有活力的志愿者队伍。

要畅通渠道、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广泛设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服务站点,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便利化、普及化。

扩大群众参与,不仅要看量的增长、面的拓宽,更要注重深度参与、持续参与。

要通过志愿积分、星级认定、礼遇关爱等措施,采取谈体会、议成效、评典型、学先进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产生浸润其中的体验感、乐在其中的成就感、受惠其中的获得感。

调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焕发活力,是新形势下推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必然要求。

要不断完善整合联动机制,着力在“统起来”“沉下去”上下功夫。

“统起来”,就是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健全志愿服务指导协调机构,发挥志愿服务总队牵头作用,策划好志愿服务各项活动,统筹好各方面、各领域的志愿力量,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做到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周周有活动;“沉下去”,就是要把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市拥有的志愿服务优质资源直接送到文明实践中心(所、站)。

要推动各级文明委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和优势,建立对口联系、定向帮扶机制,组建志愿服务队,特别是用好理论、文艺两支志愿队伍,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实现有效供给,是深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当务之急,也是赢得群众欢迎、让群众满意的根本。

必须优化有效供给机制,加大供给力度,提高供给效果,推出更加丰富、更加精准、更加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志愿服务村规民约

志愿服务村规民约

志愿服务村规民约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学法知法,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未经批准,不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发现违规人和事,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社区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居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壮大志愿者队伍,社区指导开展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者总数须达到社区总人数的%,经常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志愿服务,关爱空巢老人,关怀儿童成长,关心残疾人生活需求。

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做到人畜分离,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房前屋后不积水,檐沟处处要疏通。

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镇建房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瓜果及其他作物。

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准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路肩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

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

依法,管理规范。

干部依法办事,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社区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社区居委会与群众的各项权利义务,全面落实对计生户的优先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小康工程,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关于把志愿服务纳入村规民约字关于把志愿服务纳入职业规范的通知各镇办党政办,区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市民公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的要求,推动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023年最新的村村规民约

2023年最新的村村规民约

2023年最新的村村规民约2023年村村规民约_塘约村村规民约内容为落实好传承圣火文明、弘扬俊虎精神、做强花椒香村的兴村方略,进一步规范村风家风,提升村级治理水平,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1、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损坏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参加黄赌毒活动。

保持一身正气。

2、要带头严格执行村民代表、村两委通过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其它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

3、要树立村民之间良好的邻里关系,互相尊重,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4、要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活动。

自觉落实三包四好争创五星自治机制,不推诿扯皮、消极等靠。

5、要言而有信,诚实做人。

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

在生产销售花椒等农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6、要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

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7、要自觉弘扬奉献、友爱、团结、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等活动。

8、要树立村兴我荣、村衰我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热情接待游客,做到宾至如归。

五星级文明户创建事项创评内容:五星级文明户主要体现家庭成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思想道德素质,分遵纪守法、孝老爱亲、诚信创业、卫生健康、文明新风五个方面,每一方面用一颗星标注,达到三星可进行授牌,全部达标为五星级文明户。

遵纪守法星。

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村规民约、没有醉驾酒驾、没有寻隙滋事、抵制邪教赌博、爱护公共设施、不搞上访造谣、没有无证驾驶孝老爱亲星。

孝敬父母公婆、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家庭暴力、尊重夫妻相爱、注重家风家训、践行崇文尚教、培养道德品质、诚待老友亲邻诚信创业星。

履行勤劳致富、带头创业增收、做到诚实守信、争做新型农民、传承勤俭持家、能够合法经营、没有撂荒土地、较高家庭收入卫生健康星。

2022年关于最新村规民约精选

2022年关于最新村规民约精选

2022年关于最新村规民约精选
以下是2022年最新村规民约相关参考内容:
1. 安全第一:禁止任何形式的火源,禁止任何形式的枪支、刀具等危险物品在村内出现。

2. 环境保护:村内禁止乱丢垃圾、污水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村民应主动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共同营造清洁、美丽的生活环境。

3. 礼仪文明:村民应尊重他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扰乱秩序,遵守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社会风尚。

4. 共同协作:村民之间应互帮互助,相互支持,共同维护村内和谐稳定的局面,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排斥、歧视行为。

5. 经济发展:村民应积极参与村经济建设,支持本地农业、畜牧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共同致富、共同发展。

6. 文化传承:村民应重视本土文化传承,尊重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好传统,共同营造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底蕴的生活环境。

7. 法律意识:村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法制。

8. 社区服务:村民应为社区发展提供自己的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志愿活动,为社区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的通知各村(社区):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工作,发挥村民群众在自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共同商议制定,并需要全体村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其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村风民俗、社区建设、邻里关系、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方面,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维护生产秩序的内容。

如保护水利设施和电力、合理用水和用电,禁止乱放家禽、牲畜,禁止乱砍乱伐树木,保护生态环境等。

(二)维护社会治安的内容。

如遵纪守法、不偷盗、不赌博、不吸毒、不打架斗殴,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等。

(三)履行法律义务的内容。

如响应国家号召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爱护公物、爱护集体财产,并履行其他应尽的义务。

(四)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如提倡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讲礼貌、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帮助困难户,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讲文明、讲卫生,搞好环境美化绿化;学科学、学文化,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不乱丢黄纸、不乱埋乱葬,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

二、村规民约的产生程序(一)提出制定或修订内容。

由村(社区)、各驻村工作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充分讨论酝酿,提出需要规定的内容。

(二)集中意见,拟定草案。

各村(社区)成立村规民约起草小组,根据讨论情况,村(社区)、各驻村工作队共同拟定出本村的村规民约草稿。

(三)公布草案,征求意见。

由村民小组长将草案张榜公布公布,或发给村民征求意见。

(四)汇总意见,再次修改。

村规民约起草小组根据村民意见,村(社区)、各驻村工作队进一步完善丰富内容,形成修订审议稿。

(五)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六)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七)村规民约通过后,村(社区)以适当形式公布,在村级公示栏张贴公布,也可印发至各家各户。

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2021修订)

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2021修订)

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2021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3•【字号】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3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决定(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2011年12月27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21年10月28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团队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四章志愿服务文化第五章志愿服务促进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典范城市,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最新村规民约

最新村规民约

最新村规民约最新村规民约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和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全体村民经过讨论通过并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道德风尚我们要深入研究贯彻山东省道德行为40则,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我们要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礼让XXX,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救危难。

我们要爱集体、惜公物,讲卫生、护环境,重低碳、节能源,尚科学、除迷信。

我们要遵守法纪、守规则,扬正气、担当道义。

二、移风易俗我们要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和村风。

我们要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XXX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

我们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我们要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反对家族主义。

我们要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镇建设,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和秽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我们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乱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对村内违法建筑实行动态监管,组建巡查队伍,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筑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受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志愿者服务我们要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服务工作,通过志愿者服务为他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献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我们要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严禁违法生育。

2、父母应该尽他们的责任去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同时禁止歧视、虐待和遗弃女婴,打破封建陋。

子女也应该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不得歧视或虐待老人。

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采取四点半学校、文化艺术辅导等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个人理想引导以及特长技能方面的培养。

河北省出台《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若干措施》

河北省出台《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若干措施》

河北省出台《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若干措施》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若干措施(2014年3月1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动我省(河北省,下同,编者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深化拓展“善行河北”主题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志愿服务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大力培育志愿服务文化(1)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自觉,通过理论指导、新闻引导、文艺倡导等方式,做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加强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群体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使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明办、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社科院、省文联(2)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结合时代条件深入挖掘和阐发,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志愿服务深厚的传统文化内涵。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找准情感的共鸣点,大力倡导善行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追求和根本的道德准则。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党校、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社科院(4)弘扬“赶考”精神,引导志愿者用实际行动做有爱心、有善心、有诚心的“赶考人”,鼓励人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明委相关成员单位二、积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5)完善组织化推动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委统一领导、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统筹谋划、志愿服务组织具体实施、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各市、县(市、区)要适时对本级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进行充实调整。

志愿服务制度化意见

志愿服务制度化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1、充分认识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开展志愿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广大志愿者围绕扶危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日益深入人心,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志愿服务的热潮在城乡基层蓬勃兴起。

但总体而言,我国的志愿服务还处在初始阶段,活动开展不够经常、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服务水平不够高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

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健全志愿服务制度。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对于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与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制度,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3、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

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是组织引导人们参加志愿服务的重要环节。

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由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社会服务机构等,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有意愿、能胜任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

新疆村规民约(通用3篇)

新疆村规民约(通用3篇)

新疆村规民约(通用3篇)为了推进我村“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深化“十星”创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工作,将我村建设成为“十星级”文明示范村,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1、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树立远大正确的理想信念和“十星光荣”的价值理念,自觉参与“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和村级道德讲堂等活动。

不拒绝挂牌、不损坏十星牌、不偷星。

2、倡导爱国守法。

爱国、爱村、爱家、爱业,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拥军优属。

不损坏、偷盗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偷采绿松石,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不传播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等邪教组织,不阻碍公务,不非法同居、不未婚先孕、不遗弃婴儿。

3、倡导保护环境。

积极参与治“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和环保行动,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和宜居村庄环境。

不在房前圈养牲畜,养狗、蛇等具有攻击性的动物要向村委会申报备案,并做好看管,出现伤人事件要主动履行尽责赔偿义务。

5、倡导团结邻里。

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信仰,提倡邻里和谐。

不排斥、刁难移民和外来人口,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6、倡导先进文化。

尊师重教,积极捐资助学;耕读传家,打造书香门第;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

不让适龄子女中途辍学、务工。

7、倡导诚信经营。

言而有信,诚实做人。

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借款。

在生产销售绿松石、茶叶等产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8、倡导孝老爱亲。

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多抽时间陪伴父母。

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9、倡导志愿服务。

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传播、关爱留守群体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

当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10、倡导集体主义。

树立“村盛我荣、村衰我耻”和“八荣八耻”的价值理念,热爱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等集体建设,积极参与森林防火灭火等活动,自觉保护集体财产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2021)

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2021)

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202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00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00号)《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7月29日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2021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志愿者第三章志愿服务组织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五章促进与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或者发起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将志愿服务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在基层开展。

乡村村规民约

乡村村规民约

乡村村规民约引言概述:乡村村规民约是指在农村地区,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定和约定,来规范村民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这些规定和约定旨在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的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乡村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

一、规范村民行为1.1 保护环境:村规民约要求村民不随地乱扔垃圾,垃圾分类投放,倡导环保意识,共同营造整洁的乡村环境。

1.2 文明礼仪: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在公共场所保持良好的礼仪习惯,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增强文明素养。

1.3 遵守交通规则:村规民约要求村民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不乱闯红灯,确保交通安全。

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1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开展农业种植、养殖等经济活动,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2.2 发展乡村旅游: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开展乡村旅游业,保护和利用乡村自然风景和人文资源,增加农民收入。

2.3 支持农民合作社:村规民约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农民合作社,共同投资经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建设和谐社区3.1 加强邻里关系: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加强邻里关系,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

3.2 维护社会安全: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关注社会安全问题,积极参与社区巡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3 传承乡土文化:村规民约鼓励村民传承乡土文化,组织各种文艺活动,增强乡村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四、提升村民素质4.1 教育培训:村规民约要求村民重视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

4.2 健康生活:村规民约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鼓励村民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

4.3 志愿服务: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和村民提供帮助,培养乐于助人的精神。

五、加强村级自治5.1 民主决策:村规民约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推行民主选举和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

5.2 村务公开:村规民约要求村民了解村务公开的内容,监督村级财务和资源的使用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志愿服务村规民约内容

志愿服务村规民约内容

志愿服务村规民约内容志愿服务村规民约内容为了促进志愿服务的开展和规范村民行为,我们制定了以下志愿服务村规民约,希望大家遵守并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积极向上的志愿服务环境。

第一条:守法合规1.村民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2.志愿服务活动需要申请相关许可证件,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是不允许的。

第二条:尊重与礼貌1.村民在志愿服务中要尊重其他志愿者和受助对象,建立和维护良好互动关系。

2.志愿服务过程中,村民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辱骂、侮辱受助对象或其他志愿者。

第三条:勤勉尽责1.村民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应认真对待工作,不得消极应付、懈怠工作。

2.志愿者应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需提前通知负责人。

第四条:维护公共设施1.村民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尊重公共设施,不得恶意破坏或污染。

2.志愿服务后,要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第五条:保护环境1.村民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应倡导环保意识,禁止乱扔垃圾和破坏生态环境。

2.志愿者应带好工具和清洁用品,自觉维护志愿服务地环境的干净和整洁。

第六条:不谋取私利1.村民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坚守公益性质,不谋取个人利益。

2.当受助对象向村民送礼或给予物质回报时,应婉拒且及时报告给负责人。

第七条:保护个人隐私1.村民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尊重受助对象的隐私权,不得窃取、泄露其个人隐私信息。

2.村民要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志愿服务期间得知的受助对象信息不对外泄露。

第八条:团结协作1.村民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2.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纠纷或问题,应第一时间向负责人汇报并协商解决。

第九条:接受管理和考核1.村民在志愿服务中应服从相关的管理和监督。

2.志愿者需要参加定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奖惩机制1.对于履行志愿服务村规民约的村民,我们将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于违反志愿服务村规民约的村民,我们将进行批评教育、劝导和纪律处分。

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

通海路管理处村规民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树立良好的社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经全体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凡是本社区居居民和居住在本社区的外来人员都要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社区委员会,从200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在实行中逐步修改完善。

第二章社会治安第四条: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提倡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精神,及时举报和制止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第五条: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讲宗族房柱、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反对以强欺弱、以众欺寡,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违反者将其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七条:不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不赌博、不参与“六合彩”,不替罪犯藏匿赃物,守法经营,不偷税、漏税,不卖淫嫖娼,不吸毒贩毒。

第八条: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生产等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侵占绿地。

第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提倡尊老爱幼,对不赡养老人、歧视妇女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遵守义务教育法,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都应依法保证其子女,按时入学和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遵守兵役法,有服兵役义务的居民都应积极依法服兵役。

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应征青年,居委会将收取优抚费。

第三章乡风文明第十二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从俭,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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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志愿服务纳入村规民约、职业规范的通知
各镇、办党政办,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之中的要求,推动“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是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举措,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中央文明委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同时,明确把志愿服务活动列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具有重大意义。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召开村(居)民会议、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使广大市民群众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市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努力把我区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结合实际,完善内容。

《村规民约》是村(居)民根据法律法规和民间习俗共同约定的一种行为规范,《职业规范》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职业规范,有利于实现干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
高。

各镇、办和区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修订《村规民约》、《职业规范》的形式,把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励干部群众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以生活困难群众和空巢老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和扶贫帮困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今年中央、省、市文明委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韶关市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修订后新增加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职业规范》,增加志愿服务内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修订工作,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吸引干部群众参与到修订工作中来,使修订的过程成为统一认识、凝聚人心的过程。

各镇、办要加大指导力度,根据实际制作《村规民约》的基本样式,供各村参考,确保《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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