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注销申请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签 字: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
□证照管理 □企业迁移 □其他
手
续。
2、口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口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口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口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日至
日。
1、办理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
经办人信息
固定电话: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进行清算的,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因
公司合并或分立未进行清算的,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破产程序终结办
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栏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 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 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1、 申请内资企业登记和备案的, (htt P : //.c n
2、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3、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 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未注明签署人的,自
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下载相关表格。
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A4型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 、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
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
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
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
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
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
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体内容;第2、
或者注明其它具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2。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
公司解散的证明文件: 人民法院裁判公司破产、解散的,提交裁判文书;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提交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提交相关行政机关决定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 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 任公司由
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
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 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不提交本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本项材料。
5.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 程序终结的裁定书,不提交本项材料。
6.
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 不提交本项材料。
7. 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 出具的未涉及纳
税义务证明。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 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11. 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 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且合并、分立协议规定无需清算的,应当提交合 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无需提交第
4. 5. 6项材料。
3. 第10项材料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4.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未换发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
1. 2. 3. ♦ ♦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