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详细版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3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对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我公司决定建立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矿井等有瓦斯危险的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类和分级第二条瓦斯超限事件分为三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和一般型。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件的分级依据瓦斯浓度超限程度、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后果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第四条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程序包括初步调查、深入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条初步调查阶段,应立即启动,确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原因等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深入调查阶段,应组织专门调查组,对瓦斯超限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推算超限程度。
第七条责任追究阶段,根据深入调查的结果,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等。
第四章瓦斯超限事件的处理措施第八条特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重大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一般型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矿井等工作场所的瓦斯超限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在瓦斯超限事件处理中工作不尽职、不负责任的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瓦斯超限事件处理过程中,对故意隐瞒、篡改证据等行为的人员,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2)以下是一个关于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瓦斯超限监管,防止和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4篇)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在中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煤矿瓦斯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了安全标准,存在爆炸和窒息等重大安全风险。
为了减少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制定了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
下面将从超限分级责任、追究机制和制度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超限分级责任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是指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在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根据《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瓦斯超限责任人分为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和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三个等级。
具体责任如下:1. 瓦斯浓度起始超限责任人:对于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的情况,煤矿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矿长、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应该负起始超限责任,即负责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及有效运行,及时调整采掘工艺和采煤面通风系统以降低瓦斯浓度。
2. 瓦斯浓度再次超限责任人:如果煤矿瓦斯浓度超过标准后,仍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导致瓦斯再次超限,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再次超限的责任。
同时煤炭领导小组、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责任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瓦斯浓度重大超限责任人:如果超限情况达到一定程度,存在严重的瓦斯爆炸和窒息等安全风险,责任人将被追究瓦斯浓度重大超限的责任,同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二、追究机制为了有效实施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相应的追究机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人及责任职位,并根据超限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处罚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严重违规者可以采取吊销矿业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严厉的措施。
3. 记录和档案: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行为,建立相关档案,作为日后职务晋升、评优评奖和绩效考核等参考依据。
4. 法律责任:对于煤矿瓦斯超限事故中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国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煤矿瓦斯超限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所有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工作。
第三章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预防措施,防范煤矿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3. 分级责任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在煤矿瓦斯超限工作中的责任。
4. 追究倒查原则:对煤矿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倒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超限定义及等级划分1. 瓦斯超限是指在煤矿生产中,瓦斯浓度超出规定的安全范围。
2. 根据瓦斯超限情况严重程度,将瓦斯超限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第五章责任划分及追究方式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工作负总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2. 煤矿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 现场监察员:负责对煤矿瓦斯超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及时报告瓦斯超限事件。
4.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煤矿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5. 各级主管部门:对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煤矿进行责任追究,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通报整个行业。
第六章追究方式1. 一级瓦斯超限情况: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生产部门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被追究责任,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二级瓦斯超限情况:直接责任人被追究责任,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生产部门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三级瓦斯超限情况:直接责任人被追究责任,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生产部门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4. 假如煤矿瓦斯超限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的法律追责。
第七章监督检查1. 主管部门对煤矿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报告。
2. 煤矿企业应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瓦斯超限情况的数据和记录。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1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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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2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
转,依据单位进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第一条有方案的停电、停风或实行排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不作为瓦斯超限事X 故处理。
有方案停电停风工作务必提前拟定平安技术措施与瓦斯排放平安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分本单位调度与通风管理部汇报。
排放瓦斯务必有相关的记录可查。
其次条凡是毁灭瓦斯超限,务必按事X 故进行分析追查,拟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进行处理,追查事X 故缘由。
第三条瓦斯超限实行分级追查处理,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由分本单位胺监部主持,相关业务处室与项目部(矿)领导参与,进行追查处理,由驻项目部(矿)胺监站担当以书面材料报送分本单位胺监部与通风管理部。
瓦斯浓度在1%~1、5%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时常处于临界状态的,由项目部(矿)总工程师支配分析处理。
瓦斯浓度在0、8%~1%的,由值班项目部(矿)领导或通风副总支配分析处理。
全部瓦斯超限事X 故均要拟定相应防范措施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本(2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本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制度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制定了以下范本,以供参考。
一、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目的与范围1. 目的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弄清事故原因,提出改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矿山安全生产。
2. 范围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在发生瓦斯超限事故时必须按照此制度进行追查和处理。
二、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类与级别1. 分类瓦斯超限事故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级别。
A级事故为最严重的瓦斯超限事故,C级事故为较轻的瓦斯超限事故。
2. 级别划分标准瓦斯超限事故的级别划分按照瓦斯超限量大小、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的程序与流程1. 报告与调查(1) 瓦斯超限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向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工作,获取证据,采集样本,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2. 分析与判断(1) 在调查的基础上,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与判断,找出导致瓦斯超限的直接和根本原因。
(2) 事故调查组可以借助技术专家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和预防措施。
3. 处理与整改(1)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责任人应对事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整改。
(2) 处理措施可以包括人员处罚、责任追究、设备更换和改进、工艺调整等。
(3) 整改措施要针对事故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
四、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的报告与通报1. 事故报告(1) 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事故报告,报送矿山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
(2) 事故报告应包括瓦斯超限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措施和整改建议等内容。
2. 通报与公开(1) 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事故情况通报给相关单位和公众,提高社会公众对矿山安全的关注度。
瓦斯超限责任制追究制度
xx集团xx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强力推进我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建立瓦斯超限信息通报机制,当瓦斯超限浓度在2%以下时,由分管矿长组织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追查、处罚由通风主管矿长牵头,通风科科长、瓦检队队长、现场瓦斯员、安检员、当日带班长及其它参与处理人员参加。
第二条当瓦斯超限浓度达到2%以上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追查、处理由安监处处长牵头,分管通风部、安监部、现场安检员和瓦斯员、当日安检和带班长及其它参与处理的人员参加。
第三条当瓦斯超限达到3%及其以上时由县煤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追查、处理,公司相关领导、科队及现场瓦斯员、安检员带班长等协同配合煤炭管理部门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
第四条安监、通风科要在瓦斯超限发生的次日调度会上汇报瓦斯超限追查、处理情况。
第五条瓦斯超限追查、处理结果应在发生瓦斯超限24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监管中心,并有记录可查。
第六条每月由通风部对当月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由安监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章超限行为及处罚标准第七条所有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都必须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无计划停风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树立“瓦斯是可防可治的”管理理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情况给予主要责任者罚款、警告、记过、开除矿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1、掘进工作面停电后恢复通风时,不检查瓦斯送电送风的。
2、未按规定排放瓦斯“一风吹”的。
3、瓦斯检查工空班漏检或检查数据弄虚作假的。
4、瓦斯超限,不立即停电撤人而进行组织生产的。
5、局扇停风,未及时撤出人员而仍组织生产的。
6、人为修改瓦斯数据,未按规定安设或破坏各类煤矿安全系统各类传感器的。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瓦斯超限追查制度
针对采掘工作面及个别密闭时有瓦斯超限,本着有疑必查,有超必究的原则,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瓦斯超限,均按事故进行追查。
2、瓦斯超限浓度不大于1.5%时,由通防部(科)组织相关人员追查;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5%时,由安检部组织(通防部参加)相关人员追查。
3、追查主容有:
(1)超限原因、措施漏洞、管理漏洞、执行力、责任落实、防范措施、经验教训等;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预防类似情况出现。
(3)因地质条件变化等非人力能掌控的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查内容主要是防范措施和经验教训。
4、做好追查记录备查,记录内容有:
5、日期、主持人、记录人、与会人员、瓦斯超限经过、瓦斯超限原因、经验教训、相应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处罚及防范措施等。
6、瓦斯超限事故追查结果,从瓦斯超限时算起16小时内完成,并在第二天的调度会上通报。
7、瓦斯超限事故追查记录由组织追查单位自行保存。
8、组织追查的单位直接对造成瓦斯超限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教育和处罚(罚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报总工
程师审核)。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由煤矿、化工、石化、石材等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瓦斯爆炸、一氧化碳中毒以及与燃气有关的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是指对发生的瓦斯超限事故进行技术调查、责任追究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的过程。
第四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追责、防范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五条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维护事故发生现场的安全秩序,保护证据,依法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追查和处理机构的职责第六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由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并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
第七条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和处理的工作方案和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
(二)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和技术调查工作,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鉴定工作。
(三)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提出有关处置建议。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求,配合侦查机关开展刑事调查工作。
(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开展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的程序第八条追查和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的程序包括事故发生报告、事故现场勘查、技术调查、事故鉴定、责任追究及事故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并按照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展,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条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并通知相关部门参加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事故现场勘查应当全面收集有关事故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录像、取证样品等,并尽可能地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情况。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2023年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
2023年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瓦斯超限事故的及时处理和防止事故扩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瓦斯超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瓦斯超限事故的报告、追查和处罚程序,以达到及时发现事故、准确判定责任、追究责任人的目的。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四条单位在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瓦斯管理部门等。
第五条个人在目击瓦斯超限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同时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
第六条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及目击情况等详细信息。
报告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但必须保证准确无误。
第三章追查程序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在接到瓦斯超限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展开追查工作。
第八条追查工作应包括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确保追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所有相关部门在追查过程中应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第十条追查结果将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确认,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追究责任人应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轻微的瓦斯超限事故,责任人将接受警告、扣除奖金等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较为严重的瓦斯超限事故,责任人将面临停职、降薪等处罚,同时需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的瓦斯超限事故,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章审核和监督第十五条本制度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本制度的监督,确保其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瓦斯超限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并不断完善制度。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23年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届满后需要经过修订并重新审核通过。
第十九条对于拒绝执行本制度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2023年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瓦斯安全,对瓦斯超限问题进行管理和追查的制度。
瓦斯超限是指瓦斯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中超过规定安全限值的情况。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级管理:制定不同级别的瓦斯超限情况,根据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与责任分工。
2. 追查责任:明确瓦斯超限的责任主体,包括瓦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
3. 处理措施:根据瓦斯超限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示、整改、处罚、停产整顿等。
4.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瓦斯超限分级追查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瓦斯安全管理的监管和考核。
通过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建立,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瓦斯超限问题,提高瓦斯安全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瓦斯安全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限分级追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瓦斯超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地追查瓦斯超限事件,发现事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超限分级追查的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瓦斯超限追查小组,由本单位瓦斯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小组成员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瓦斯超限追查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统筹组织瓦斯超限的追查工作;2.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制定相应调查方案;3.收集、分析瓦斯超限的相关信息和数据;4.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进整改情况;5.定期汇报瓦斯超限事件的追查工作。
第六条瓦斯超限追查小组应当根据需要邀请瓦斯设备制造厂家、权威专家等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追查流程第七条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瓦斯超限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尽快报告上级领导,并立即成立瓦斯超限追查小组。
煤矿瓦斯超限追查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追查管理制度一、瓦斯治理管理职责划分(一)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对瓦斯治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安排使用人力、物力和资金。
(二)通风助理对瓦斯治理工作直接负责,负责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的实施。
负责处理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管生产、机电等工作的副职对其职责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安排瓦斯治理工程所需时间和空间,平衡、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二、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责任划分(一)综采工作面连续2小时非作业情况下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由总工程师和通风助理负责采取增加风量等措施,将回风流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综采队方能进行生产作业。
综采队施工作业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由生产矿长、生计科长、综采队长负全部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连续2小时非作业情况下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由总工程师和通风助理负责采取增加风量等措施,把回风流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掘进队方能进行生产作业。
掘进队施工作业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由分管矿长、生计科长、掘进队长负全部责任。
(三)因供电管理、设备故障、爆破作业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科长和责任单位队长负全部责任。
(四)因风量不足等导致瓦斯超限的由通风助理、通风科长负全部责任。
三、瓦斯超限汇报程序(一)瓦斯检查员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
(二)安全员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
(三)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调度室汇报。
(四)调度室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或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瓦斯超限情况向安全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助理和当天值班领导详细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2023-10-27•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概述•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详细内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实施及效目录果•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联系与区别•总结与反思01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概述目的和意义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及时发现和解决瓦斯超限问题,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强化瓦斯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水平。
01020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矿井及有关单位。
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的一切有人值守矿井。
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的一切在建、技改、整合矿井。
职责与权限其他员工发现瓦斯超限问题时,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助处理。
矿井值班人员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超限问题,并向上级报告。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工作。
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瓦斯超限的追查处理工作。
02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详细内容立即停产撤人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时,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停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启动应急预案瓦斯浓度持续升高或可能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成立追查组由相关部门组成追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追查。
现场勘查追查组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分析原因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分析瓦斯超限的原因。
制定措施针对瓦斯超限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瓦斯超限追查程序瓦斯浓度报警撤离人员当瓦斯浓度达到警戒值时,系统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相关区域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现场处置封闭现场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停产撤离,并汇报给上级领导。
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启动应急预案配合调查根据现场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瓦斯超限处理流程相关记录和档案瓦斯超限记录表记录瓦斯超限的时间、地点、原因、处理过程等信息。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瓦斯超限是指井下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值的情况,可能引发爆炸和中毒等严重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瓦斯超限,需要建立一套管理制度,通过对超限情况进行分析和追查,找出超限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改善,提高瓦斯的安全性。
二、制度的内容1.责任分工:明确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的责任主体,设立专门的责任部门或岗位,统一管理和协调瓦斯超限的分析和追查工作。
2.超限数据记录:建立超限数据的记录和统计制度,对每次瓦斯超限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超限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信息。
3.超限分析措施:制定科学的瓦斯超限分析方法和技术标准,通过对超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确定超限的主要原因和影响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改善对策。
4.改善措施落实:在分析确定超限原因后,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并及时落实,包括对设备和工艺的改进,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等。
5.追查机制: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找出责任人,形成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以便其他井下施工单位借鉴。
三、制度的实施1.组建专门的瓦斯超限分析追查小组,负责制定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2.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瓦斯超限分析和追查的能力。
3.制定实施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4.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对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四、制度的效果及意义通过建立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可以更加及时地发现并解决瓦斯超限问题,降低瓦斯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矿井的安全性。
同时,通过分析超限情况,可以找出问题的根源,改进设备与工艺,提高瓦斯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总之,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该制度,可以提高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和发展。
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
AAAA煤业有限公司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2012年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强力推进我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如下:一、瓦斯超限事故界定(一)瓦斯管理责任事故1、未每月制定完善矿井瓦斯巡回检查计划表,采掘区域地点发生变化未随时修改补充的。
2、未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
3、同一地点同一班内的瓦斯检查间隔时间超过2.5小时,前后误差超过20分钟的。
4、瓦斯抽放系统有问题未及时处理,时间超过10分钟的。
(二)瓦斯超限直接责任事故1、未按规定检查各点瓦斯浓度:1)采掘工作面、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3次。
2)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地点,有专人随时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
3)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4)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5)采空区密闭或废弃巷道密闭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6)挡风墙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7)无人工作区域、水仓等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8) 通知的其他临时增减点及检查次数。
2、未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上的。
3、检查记录手册、井下牌板、瓦斯日报表数据未做到“三对口”的。
4、井下记录牌板瓦斯检查员、班组长未签字的。
5、瓦斯检查记录报表编制人、通风区长、总工程师、矿长未审阅的。
6、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悬挂不规范的。
7、瓦斯检查员未在指定地点交接班,未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字交接的。
8、瓦检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组织处理、未向调度室、跟班领导汇报的。
9、出现瓦斯问题,相关区队及管理人员未积极组织处理的。
10、班中临时停风的地点,相关区队未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臵警戒的。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燃气企业在生产、储运、使用等环节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超限超标的瓦斯泄漏事故。
为了确保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需要建立相关的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报告与记录:要求燃气企业在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后,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并做好事故记录。
2.调查与分析:要求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与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责任追究:根据调查与分析的结果,对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4.事故防范措施: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原因,要求燃气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5.安全监督与检查: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履行相关安全责任。
6.信息公开与交流:要求相关部门将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结果公开,并与其他燃气企业进行交流,提高行业安全水平。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强化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防范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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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5篇)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一)为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发现煤矿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
现场安全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
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调度室决定停电撤人事项。
(三)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大于____%小于____%或矿井一翼总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____%,机电硐室、进风巷瓦斯浓度大于____%,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追查。
(四)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达到____%,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____%,由矿长负责组织追查。
(五)上述瓦斯超限因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的,由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追查。
(六)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大于____%、回风流瓦斯浓度大于____%,上报上一级煤矿企业进行追查处理。
(七)每月由通风管理部门对当月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按规定进行处罚。
(八)如果不按要求进行瓦斯超限追查、处理的,一经查出,加倍惩处。
(九)对连续三天发生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产整顿,待采取有效措施并经矿长核查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应停产处理而不停产的以瓦斯超限作业论处。
(十)瓦斯超限分析追查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瓦斯超限地点、时间、原因分析、措施、责任人、处理结果等内容。
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煤矿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和追查的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是指煤矿瓦斯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现象,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之一。
因此,瓦斯超限分析追查管理制度主要用于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责任追究制度一、引言瓦斯超限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将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切实加强瓦斯超限事故的防范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追究。
三、责任追究原则1.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
2.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 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坚持责任追究与整改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事故责任追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四、责任追究程序1.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应当立即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2. 事故调查组应当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3.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矿长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 矿长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责任追究方式1.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2.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当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
3. 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六、责任追究的实施1.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由矿长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2.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3. 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应当与整改提升相结合,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责任追究的监督1.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5篇)
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一、强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闭合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汇报制度1、井下现场瓦斯检查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调度室、信息站汇报,并由调度室填写瓦斯超限通知书。
2、信息站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安全部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汇报。
(二)追查与处理制度1、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责任人进行处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由安全副矿长____安全科、通风队、采掘队负责人、当班瓦检员、安全员参加追查会,并记录整理追查会内容。
3、瓦斯事故必须坚持“一事故、一追查”,坚持事故追查“四不放过”原则,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罚各有关责任人____元;事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追查会者,各罚____元。
(三)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的签字与填写1、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时由监控员填写瓦斯超限地点、时间、超限最高浓度,恢复时间,送达时间,分别送矿及安全科、通风队。
2、瓦斯超限原因、处理结果由矿矿长负责填写并签字。
3、回执时间由调度室当班调度员或监控员填写并签字;安全科接到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后必须签字。
4、处理结果回执由调度室存档。
二、明确瓦斯超限事故责任,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一)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理1、破坏通风设施造成瓦斯超限:在正常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因过人、车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采煤工作面无风或风量降低,从而造成瓦斯超限的,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单位的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追究风门管辖单位责任。
2、采煤工作面断面不足造成瓦斯超限:凡因工作面断面没有达到要求造成风量不足引起瓦斯超限的,责令该面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因上隅角滞后,回柱放顶不及时等瓦斯治理措施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模版(3篇)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模版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矿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科。
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下者,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持,矿调度室、通风科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浓度在____%以上者(含1.5),由安全副矿长主持,矿相关领导、驻矿安监站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矿调度室、通风科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上(含____%)者,由驻矿安监站长主持,有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矿调度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通风科及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浓度在____%以下者有矿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检)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四、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有关监测系统检测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____%,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分钟的,均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瓦斯放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公司生产、安全、通风和调度汇报。
五、凡发生在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中瓦斯浓度在____%以上(含____%)的,每次对责任罚款____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的瓦斯超限浓度在____%以下的,由矿进行追查处理,追查结果报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六、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配足采掘工作面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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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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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责任追查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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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排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
有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瓦斯排放安全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分公司调度和通风管理部汇报。
排放瓦斯必须有记录可查。
第二条凡是出现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追查事故原因。
第三条瓦斯超限实行分级追查处理,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由分公司安监部主持,相关业务处室和项目部(矿)领导参加,进行追查处理,由驻项目部(矿)安监站负责以书面材
料报送分公司安监部和通风管理部。
瓦斯浓度在1%~1.5%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时常处于临界状态的,由项目部(矿)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处理。
瓦斯浓度在0.8%~1%的,由值班项目部(矿)领导或通风副总组织分析处理。
所有瓦斯超限事故均要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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