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提升装置及油水分离器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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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提升装置及油水分离器技术需求书
1.总则
1.1 基本要求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并且应逐条作出回答,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值。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提出产品的主要结构特征、主要技术参数;当采用其它厂家的产品时,应注明生产厂家、型号。
1.1.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应与招标书中提出的要求一致,若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
1.1.3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认证证书(凡国家或地方要求的)和合格证明文件(投标时响应)。
1.1.4 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商(厂家)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材料,比如ISO9000系列或等效证明材料。
1.1.5 价格评审以每个包的总价格为基础,如果总价出现错误,则以单价为依据修改总价。
1.1.6 要求提供相关客户应用案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1.2 技术要求总则
1.2.1 设备应能在招标人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稳定运行。
1.2.2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近似”或“大约”一词则意味着偏差范围允许在±10%内。
1.2.3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所采用度量单位均用国际单位制(SI)。设计和制造应符合中国GB、ISO、UIC或IEC,以及与上述标准等效的标准。
1.2.4 在制造过程中,投标人应考虑整个系统设备之间的管道接口问题,特别是所订设备与进出口管道之间的接口,在设备安装后,接口不应存在任何问题。
1.2.5 产品应有永久性标记,主要包括:产品的厂名、出厂日期、型号、功率、扬程、流量、出厂编号等内容。
1.2.6 在技术规格中所述的相同规格的产品必须是可互换的。
1.2.7 所有的投标设备都应经过出厂检验,且备有效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保修单等文件。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提供出厂检验项目(或出厂检验报告范本),并提供设备制造遵循的标准复印件。验收前的检测应在使用现场进行。
1.3 技术文件
1.3.1 在技术文件中,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型号、品牌,并提供产品主要部件数量及材质清单。
1.3.2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结构特点以及有关外形图纸和照片、原理图和安装图等。
1.3.3 所有技术文件、图纸都应使用中文,设备铭牌用中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SI(国际单位制)单位、通用图形和符号。欢迎国外投标人增加提供与中文相应的英文资料一份。
1.4 试验和验收
1.4.1 所有投标人的设备(产品)必须按有关规定的标准经过检验,且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文件。
1.4.2 投标人应首先提供检测项目和遵循的标准供中标后签定合同时买卖双方商定具体内容。
1.4.3 验收前的检测应在使用现场进行。
1.5 标准及质量管理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认证书或同等证书。
1.6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有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导致废标。
2.通用技术要求
2.1 概述
2.1.1 工程概况:略
2.1.2 本需求书仅适用于本工程所用的污水提升装置和油水分离器。它对污水提升装置和油水分离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
2.1.3 本需求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应方应提供满足本需求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需求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需求书的要求,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以“对需求书的意见和同需求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作详细描述。
2.1.5 本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货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加以注明,并附上所引用的标准号。
2.2 规范和标准
2.2.1 在本需求书中业主方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10-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 7251.1 低压成套丌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T 6388-19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543-2008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
GB/T 8237-2005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小饱和聚酯树脂
GB/T 8163-200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2011 标牌
CJ/T 3080-1995 潜水排污泵
JB/T 8092-2006 小型潜水电泵
JB/T 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2.2.2 供货商对潜水排污泵及其附件的设计以及用于它的制作材料可另行推荐,但须经业主方同意。其设计、制造、喷涂、检验、试验和包装应符合双方认可的制造规范及国家标准。
2.2.3 供应商应采用最新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两个标准不相符合时,按最高标准执行,且所有标准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
2.3 定义
1)“设计流量”是指机组在设计工况下的流量,单位m3/h。
2)“设计扬程”是指机组抽送液体所需要的液柱高度,单位m;该值为设计计算值。
3)“工作扬程”=设计扬程+△H(△H为水泵的自身损失,由投标人提供)。
4)“功率”是指机组在设计工况下水泵运行需要的电机功率,单位kW。
5)“设备第一次通电”是指水泵安装完成后第一次试运转。
2.4 技术要求
2.4.1 整机技术要求
2.4.1.1 供货商提供的潜水排污泵的流量、扬程的技术参数应满足附件一招标设备技术参数表中的要求,表中流量、扬程均为设计计算值。
2.4.1.2整套设备应为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应是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可靠、成熟稳定、经济合理适用。整套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内外标准规范和质量认证要求。并能适应和满足本工程特定需求。
2.4.1.3设备应当具有轻便紧凑、密封无漏、性能可靠、强劲易用、坚固耐用、防腐耐磨、维护简便等特点。
2.4.1.4 凡国家或地方要求必备的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以及必要的有关批文,应提供复印件证明。
2.4.1.5 配套水泵为潜水排污泵,应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
2.4.1.6 设备内配置的水泵、电机、机械密封、轴承以及其他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4.1.7 潜水排污泵所允许通过的最大过流颗粒直径不得低于25mm。
2.4.1.8 机组的构件表面应作防锈和防腐处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法,且防腐、防锈的处理方法及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机组外表应无明显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整洁、美观光滑,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无气泡和剥落。机组应清理干净,泵体内应无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