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叉车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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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购销合同
【篇一:叉车购买合同(平等_拿来即用)】
杭叉设备买卖合同
供方:(简称甲方)连云港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杭州
需方:(简称乙方)绿美食用菌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3年11月4日
第二条:质量保质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t2391-2007。
第三条: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12个月或1000
小时,自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甲方应无条件地对所供设
备的质量负责,并承担“三包”引起的费用。人为损坏、收取材料成
本费维修。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安装箱单。
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
务的,标的物属于甲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甲方负责送货,交货地为乙方
所在地。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用汽车运送,运输费和
卸货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后按第二条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甲方支付负责调试和安装,
乙方予以配合。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预付壹万元设备款,余款货到当日付清。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乙方不支付预付款,本合同可自行
解除。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预付款后生效。
【篇二:产品购销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保定市南市区信源叉车经销部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时间保定年月日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和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一、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二、交货期:三、质量技术标准:平衡重式叉车参照jb/t2391-2007《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jb/t3300-2010
《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标准;电动托盘车参照jb/t3773.3-1999《托盘搬运车技术条件》、jb/t3773.2-1999《托盘搬运车整机
实验方法》标准;前移式叉车参照jb/t3244-2005《蓄电池前移式叉车》标准;按供方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执行。(供方对整机质
量负责期限为自产品交付之日起1年或整机工作2000小时,以先到
为准)。
五、收货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收货后应当场验收,并
在送货单回执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需当场在
回执上注明,若未在回执上注明的视为验收合格,货物符合要求。六、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每台随车工具箱
一只,叉车钥匙2把(详见装箱清单)。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违约责任:如需方逾期付款,每日按欠款总额 0.5%计算,支付给供方违约金,并赔偿供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九、解决合同纠纷的
方式: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供方所在地法院
起诉。
十、其它约定事项: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
内容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3、
对所购货物所有权,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本合同一式
肆份,供方叁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来往传真件
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交(提)货地点及到达港口、方式:汽运、联系人及交货地点:【篇三:龙工叉车购销合同(2015年新版)合同样本】
叉车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2015082801
供方:上海楚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需方:
二、由供方负责售后服务。负责条款详见《产品保修单》。保修期
壹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厂家标准。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到供方经营场所自提?供方安全送货
到需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港站和费用负担:汽运、供方(需方)承担运
输费用、卸车需方自负。
六、包装标准:裸装。
七、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出厂标准,交货时当场验收。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装箱单随车提供。十、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十一、需方未付完全部货款时,本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属于供方。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的管辖权归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应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因没有使用供方或供方指定备件销售商提供的纯正备件或在
质量保证期内擅自修理而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及由
此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切损失,供方概不负责。
十四、供方或供方指定的维修人员在对所供货物进行正常维护、保
养或维修(接到电话后2-4小时到达现场)时,需方应给予充分的
配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供方概不负责。
十五、交车至合同签订日期7-10个工作日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开发票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时预付定金30%,余款车到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