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保健工作程序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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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保健科工作程序及职责
一、干部门诊就诊工作程序及职责
(一)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医务科指导和协助下,干部保健科负责协调各级干部就诊工作。
(二)就诊地点原则上在综合病房干部门诊。干部门诊拥有基本的辅助检查设施。设兼职护士,承担就诊领导干部的全程护理和医疗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有综合病房、涉外病房副高以上职称医师坐诊。
(三)干部保健科在接到上级干部到我院就诊的通知后,立即报告主管院长,并会同医务科,向有关临床科室主任发出会诊通知。
(四)临床科室主任接到会诊通知后,需以急会诊对待,迅速派出本科医师到干部门诊进行会诊。所派出的医师原则上需是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会诊医师需在门诊医疗档案中认真填写诊疗意见。
(五)在非正常工作日期间,上级干部来我院就诊,由总值班通知临床相关科室二、三线值班医师前往干部门诊进行会诊。
(六)上级干部需做检查时,由保健科工作人员签字,先做检查,干部门诊计帐,后由保健科定期结算。各检查科室需以急诊对待,优先安排检查。
(七)上级领导干部所需的药品,应由保健科科长签字并加盖保健科工作用章,工作人员持单,先取药,后由保健科定期结算。
二、各级干部住院诊疗工作程序及职责
(八)在主管院长及医务处的领导下,干部保健科负责协调上级干部住院诊疗工作。(九)综合病房及VIP病房为我院收治上级领导干部的定点科室,执行科主任负责制,承担收住的上级干部的全程诊治和护理工作。同时,以上科室分别预留病床1-2张以备急需。
(十)上级干部需住院诊疗时,如属大内科病种范畴,由干部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由综合及VIP病房医师主管;如属外科或其它专科病种时,由相应科室会诊医师开具住院证,由相应科室医师主管,综合及VIP病房医师协助诊治。
(十一)凡副厅级以上级别干部入住我院后,病房主管医师应立即先电话通知科主任、干部保健科和院办(如在非工作日内,应通知科主任、干部保健科和总值班),并于24小时内填写病情报告卡报干部保健科。干部保健科接到通知后,及时报告有关院领导并将病情报告送相关科室科主任。
(十二)上级领导干部住院期间如有病情变化、治疗方案的重大调整、手术、疑难疾病会诊、特殊检查或病情危重抢救等情况,主管科室随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干部保健科,由干部保健科报送有关院领导。遇紧急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汇报。
(十三)上级干部病情如属疑难、危重等需全院扩大会诊时,由临床科主任提出申请,确定会诊科室,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院领导、干部保健科参加。
(十四)如需外地专家帮助会诊,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报干部保健科,干
部保健科送报院领导,由医务科负责邀请。
(十五)会诊意见及治疗方案,由主管医生负责向病人家属及单位领导报告并解释。会诊医师不应在病人及家属面前谈论诊断及治疗上的分歧意见。病人、家属和秘书(上级干部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参加会诊,必要时可吸收单位领导参加。
(十六)上级干部住院期间,如需成立治疗小组时,由临床科主任向干部保健科提出申请,干部保健科经请示医务科同意后,安排相关科室专家组成治疗小组。治疗小组成员需随叫随到。
(十七)上级干部出院或病故时,主管科室以书面形式将出院小结报干部保健科,干部保健科即时报送医务处和院领导;
三、厅、处级干部及高级知识分子健康体检工作程序及职责
(十八)厅、处级干部及高级知识分子健康体检工作是我院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必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安排,确保体检任务顺利完成。
(十九)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干部保健科参加由医务科和体检中心召开的体检工作安排会,领取受检单位人员名单及检查项目。
(二十)干部保健科组织召开由主管院长主持,体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体检工作安排动员会,确定体检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安排体检专家。
(二十一)老干部门诊根据受检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开具检查申请单,并于体检后整理分装各项检查报告单。
(二十二)门诊部负责安排采血人员,并与干部保健科配合安排体检诊室。
(二十三)各临床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在体检规定的时间派出专家,如所安排的专家不能到位,由科主任在本科内协调安排其它专家到位,并提前通知干部保健科。
(二十四)各功能科室负责安排加班人员,并在体检后三日内将检查报告单发送老干部门诊。
(二十五)护理部负责安排导医人员。
(二十六)院办负责安排院级领导现场指挥体检工作。
(二十七)保卫科负责安全、保卫及车辆安置分流工作。
(二十八)总务科负责后勤保障。
(二十九)老干部门诊于体检后一周内,将整理分装完毕的检查结果送干部保健科。(三十)干部保健科负责抽派临床科室专家到卫生厅保健局参与省级干部总检工作,并由总检专家组向领导当面反馈。
(三十一)干部保健科向卫生厅保健局结算体检费用,并根据各检查项目收费价格及检查人数统计收入,归属各科。
(三十二)各相关科室于体检结束后一周内,将加班人员名单报干部保健科,干部保健科根据医院有关规定为加班人员申报加班费。
(三十三)干部门诊负责整理、保存体检档案。
四、其它
(三十四)在我院或辖区内召开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以及各级领导来院期间,干部保健科根据院办和医务科的通知要求,会同医务部门,派出医护人员、救护车,配置急救药品等。
(三十五)综合病房、干部病房医师与内外科相应职称医师定期对调交流,不断提高保健医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十六)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