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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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先进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先进
事迹经验交流材料
调解细雨润民心,一心为民显真情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博望法庭
(2005年11月)
当涂县人民法院博望法庭位于马鞍山市东部,与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毗邻。辖区博望镇系“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全国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中国刃具
第一镇”、“中国剪折机床第一镇”。博望法庭始建于1993年,现有正式干警5人,聘用人员3人,辖区面积133平方公里,人口9万。近年来,我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规范化法庭为动力,积极努力地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我庭是马鞍山市第一个标准化人民法庭,连续多年被当地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多次被马鞍山市委政法委、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模范法庭”、“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2年被省高院授予“省规范化人民法庭”荣誉称号。我庭法官李明曾获“全国青年法官标兵”,并两次荣记个人一等功,法官胡敏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他们的先进事迹曾被国家、省、市众多媒体宣传报道,一些媒体亲切地赞誉他们是“勇创亮丽风景的法官群体”。
多年来,我庭根据辖区经济发展特点,我庭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始终把调解作为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不断扩大调解适用率,提高调解结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0年以来,我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885件,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为1546件,占案件总数的近90。由于调解工作有效运用,2000年以来,我庭连续五年结案率100,年执行标的额超百万元,法官人年均审执案件超百件。连续五年呈现出无错案、无重审、无再审、无申诉、无上访、无抗诉、无民转刑、无超审限的“八无”佳绩。受到了诉讼当事人,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总结我庭调解工作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强化调解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诉讼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庭辖区的博望镇民营经济相对发达。近年来随着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民营企业的总数和规模进一步增长、扩大。与此同时,各种矛盾和纠纷也不断增多,并呈现多样性、尖锐性和复杂性。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和化解,就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及时解决好各类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充分认识调解在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方面价值和作风切实强化调解意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把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来抓,尽最大可能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总结诉讼调解的价值和功能,我们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以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有利于在解决民事纠纷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二是可以最大限度的优化纠纷解决程序的效益,快速、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缓解当事人的讼累,降低诉讼成本,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处分权,发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作用,实现当事人的私法功能;四是调解协议以合意为基础,易于为当事人实际履行,从而避免和减少执行中的困难,实现调解与执行的有机统一;五是在实体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和健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中的协商和妥协,以探索“双赢”的审理结果。
二、强化调解职能,努力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我庭历来以实现审判公正为工作目标,督促干警严格按照审判流程高质高效调解办案,强调不论遇到多大的干扰阻力,始终保持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
一是快立案,优接待,为开展调解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为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我庭在快速立案的同时,坚持对来庭当事人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盆清水洗尘、一杯茶水解渴,一本便民诉讼指南、一个备用药箱救急”。在接待中严格遵守《法官文明用语忌语》的规定,用热忱的态度,创造以人为本的良好环境。五年来,我庭干警坚持驻庭工作制,坚持节假日值班制,是名副其实的“假日法庭”,有效方便了当事人。同时,我庭坚决杜绝有事不办,有问不答及其“冷、横、硬、推”等不良现象发生,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诚开绿色通道的法庭”。通过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为下一步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快送达,找时机,做好庭前调解。庭前调解对于缓和当呈人矛盾,讯速解决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即使调解达不成协议,也可为以后调解打下基础。因此我庭高度重视庭前调解,对一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