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强行拆除、强行清除)流程图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d54a5f37ad51f01dc381f11e.png)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
(法定时限: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提出行政强制建议[1]
【案件承办人员】 否
是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4]
提出处理决定建议[5] 审批[3]
说明:当场做笔录、制作并当场
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审核[2] 审核[6]
审批[7]
(执法队队长)
送达并执行处理决定[8]
(案件承办人员) 归档[9] (案件承办人员) 是否通
是否通过
情况复杂的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
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
归档 归档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
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否。
行政强制类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类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4fe137c8aeaad1f346933f5d.png)
1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依法作出其他处理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批准行政强制措施(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通知当事人到场,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限期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予以没收依法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结案(立卷归档)漯河市交通运输局承办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交付查封、扣押清单;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2不履行执行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制作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记录和复核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中止执行依法终结执行达成执行协议依法强制执行结案(立卷归档) 履行协议,执行完毕 中止执行情形消失的,恢复强制执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当事人履行义务3 三、行政强制类流程图(加处罚款)加处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催告执行催告限期执行;并告知不执行将加处罚款的标准送达催告书作出加处罚款决定送达决定书监督当事人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进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请示加处罚款 分管领导审核负责人批准制作决定书。
行政强制程序流程图
![行政强制程序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a84ba954f12d2af90342e615.png)
行政强制程序流程图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批
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当场做笔录、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依法解除查封、扣押
依法予以没收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
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
依法予以销毁 出示执法证,通知当事人到场(至少2名执法人员)
当事人到场的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
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退还财物 依法拍卖并退还当
事人所变卖款项。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bb9cd1eff705cc1755270958.png)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市容类)
对需要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立案调查,形成卷宗并在3-5个工作日内上报违章处置室
首次发现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出示执法证件,拍照取证,下发《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教育当事人自行搬离。
对拒不搬离或再次发现违法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的,出示执法证件,拍照取证,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现场笔录。
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证明;当事人不到现场的,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形成记录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并当场交付暂时扣押决定书,暂扣物品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
告知当事人处理暂扣物品的期限、地点以及逾期不处理的后果。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https://img.taocdn.com/s3/m/b6ee86f4d15abe23482f4d9f.png)
行政强制事项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执法中队认为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报执法队领导审批。
情况紧急的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24小时内,向执法队领导报告并补办审批手续。
执法队领导认为不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立即解除。
同意实施。
执法中队制作并送达查封、扣押法律文书。
期限届满,尚未作出决定的。
发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法律文书,返还查封、扣押的财物。
查封、扣押期限内做出决定。
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
不同意实施。
同意延长,制作并送达延长查封、扣押决定法律文书。
一般情况报执法队领导审批。
不同意延长。
不需延长的。
依法处理。
期限届满。
强制拆除流程图当事人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制作《催告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
《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制作并送达强制排除决定书。
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构筑物、设施妨碍的行政决定。
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进行复核。
此处的“限期”指《限期拆除决定书》上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如公告送达,还应包含公告期60天在内。
说明制作《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公告《限期拆除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排除违法构筑物、设施妨碍。
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没有有强制执行权实施强制排除,制作现场笔录。
说明决定书应载明: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事件;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