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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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建筑物的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及房屋、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建筑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大小为亩。
该宅基地四至界线为: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上述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归乙方享有。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的所有权属乙方,并保证在转让之前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所有权进行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纠纷,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所有权在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及其他任何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乙方责任:该土地及房屋、宅基地及上盖房屋在转让后的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转让金额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至签订之日生效以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单方违约须向对方缴纳违约金万元整。
五、未尽事宜
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或修改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土地及房屋、宅基地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姓名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