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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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20•【字号】金政办发〔2017〕172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72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1日金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发〔2015〕18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根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甘政发〔2015〕86号)、《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甘人社通〔2016〕299号)、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50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稳步推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先易后难,分批实施,分段推进。

有序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实施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个人账户管理、退休待遇发放等经办管理工作。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机构和市属重点企业规范简称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机构和市属重点企业规范简称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机构和市属重点企业规范简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1•【字号】金政办发〔2017〕106号•【施行日期】2017.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机构和市属重点企业规范简称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06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根据《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101号)精神及机构设置调整情况,现将《市政府机构和市属重点企业规范简称》印发你们,请在今后的行文中参照执行。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1日市政府机构和市属重点企业规范简称全称简称一、金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2个)1.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市政府金融办)2.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金昌市物价局)(市物价局)3.金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信委(金昌市中小企业局)(市中小企业局)4.金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5.金昌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6.金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金昌市监察局市监察局(注:市监察局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

)7.金昌市民政局市民政局8.金昌市司法局市司法局9.金昌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金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委)10.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金昌市外国专家局)(市外专局)11.金昌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局(金昌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12.金昌市规划局市规划局13.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金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防办)14.金昌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局15.金昌市水务局市水务局16.金昌市农牧局市农牧局17.金昌市林业局市林业局18.金昌市商务局市商务局19.金昌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文广新局20.金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计委21.金昌市审计局市审计局22.金昌市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23.金昌市体育局市体育局24.金昌市统计局市统计局25.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26.金昌市粮食局市粮食局27.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28.金昌市信访局市信访局29.金昌市旅游局市旅游局(金昌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外事办、市侨务办)30.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药监管局※金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民宗委(注:市民宗委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市政府机构个数。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09•【字号】金政办发〔2015〕10号•【施行日期】2015.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10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金昌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9日金昌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41号)和《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101号)精神,设立金昌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立法工作。

(二)组织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对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登记管理。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7•【字号】金政办发[2012]122号•【施行日期】2012.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122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金昌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金昌市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意见2012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2012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2〕53号)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主基调和加快发展、跨越崛起的主旋律,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继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改革攻坚,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我市实现加快发展、跨越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一)推进工业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支持金川集团公司加快实施资源战略和跨国经营,加大矿产资源开采开发力度,把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重点支持金川集团公司6万吨镍扩能改造和1万吨羰基镍、30万吨铜杆线等新建项目建设。

抓好金川新材料工业园、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永昌县工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及金川集团公司四厂区建设。

坚持推进市属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抓好风光电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围绕工业废气、固废综合利用,重点抓好金川集团公司40万吨离子膜烧碱二期、30万吨PVC和金化集团公司20万吨合成氨、金泥集团40万吨电石、镕凯公司20万吨电石等项目,着力构建有色行业与化工行业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1•【字号】金政办发〔2018〕47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47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金昌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2月2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日金昌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深化“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将2018年确定为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突破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群众和企业对服务型政府的期望和需求出发,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依托各级政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推行“四办”改革。

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突出问题,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办”,优先推行“一网办”,市县(区)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流程“简化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率“马上办”,努力做到一次办结,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金昌市委员会,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市委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7〕17号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现将《金昌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27日金昌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办《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基本与非基本、保障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等方面的重大关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教育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19
•【字号】金政办发[2012]126号
•【施行日期】2012.07.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昌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
组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2〕126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改革试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昌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周莹副市长
副组长:陆世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军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立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卢贵元市教育局局长
李鹏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XXX 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庆东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员:吴春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刘志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严有武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卫华市科技局副局长
石培忠市工信委副主任
朱生念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继龙市农牧局副局长
麻文锦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马国开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卢贵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1.14•【字号】金区政发〔2019〕87号•【施行日期】2019.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的通知金区政发〔2019〕8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4日金川区调整街道社区管辖范围及撤销和设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体系,切实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有效促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2〕19号)和《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8〕34号)等相关要求,按照“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结合我区街道社区改革实际,需对部分街道社区管辖范围进行调整,并撤销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新设立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如下:一、合理调整部分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街道、社区改革相关精神,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条“依照法律、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由批准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规定,坚持“就近方便管理”的原则,将原金川路街道龙云里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至滨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将原新华路街道金声里小区(人民文化广场)调整至金川路街道办事处管辖。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4•【字号】金政办发〔2017〕93号•【施行日期】2017.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93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金昌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4日金昌市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环境保护领域“放管服”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按照环保部《“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全面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提高环评效能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手段,“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强基础”,优化程序,精简内容,化解风险,高效便民,不断深化环评“放管服”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依法创新。

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大胆探索,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控制住污染、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好环评制度的权威性。

(二)分类审批。

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依据,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和环境影响程度,分别采取备案、审批方式进行分类审批管理,其中备案类项目原则为登记表项目,审批类项目原则为报告书类和报告表类项目。

(三)提升服务。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环保部门从“审批者”向“监管者”、“服务者”转变,加强规划环评的指导性、约束性,通过全面强化技术支撑、“瘦身”环评文件、完善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提升环评监测效能等,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风暴行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风暴行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风暴行动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20•【字号】金政办发[2011]127号•【施行日期】2012.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效能风暴行动整改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127号)各科室(中心):现将《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效能风暴行动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效能风暴行动整改方案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查找和征求到的办公室在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以健全机制制度为重点,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纠建并举,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实现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努力建设勤政务实、高效运转、文明和谐的服务型机关。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和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检举箱、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单位内部和社会各界对市政府办公室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经过认真梳理和归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职能,合理配置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加大对科级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以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个别岗位和工作环节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运转不够规范。

(四)办公室内部机关工作人员老化,年龄结构不合理。

(五)部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够强,服务意识淡化,创新意识缺乏,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三、整改措施(一)健全完善机构职能。

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办公室机构、职能,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尽快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运转规范,人员配置合理。

责任领导:刘宏责任科室:人教科整改期限:11月15日之前(二)科学调整使用干部。

金昌市机构改革

金昌市机构改革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昌市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1]90号(2001年11月30日)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金昌市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11月30日金昌市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精简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厅字[2001]25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1]59号)精神,结合金昌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需要的党政机构,使之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改进党的作风,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和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有利于理顺市县乡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各项基础工作,有利于精干公务员队伍、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改革和精简,形成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

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监督市场、公正执法和社会管理方面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政府组织机构,精兵简政,裁减冗员,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

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以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结合金昌市行政管理、地域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发育度、人力资源状况等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并在实践中补充完善。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加强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二、转变职能的主要措施(一)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1、着力实现政企、政事、政社职责分开,凡是能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能由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职能,都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下放和转移。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02•【字号】金区政办发〔2018〕316号•【施行日期】2018.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金区政办发〔2018〕316号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现将《金川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日金川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85号)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函〔2018〕148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1.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要求,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许可等事项。

2018年同步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

(区审改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2. 减少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2018年底前,全区全面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统一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17〕20号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17〕20号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正文:----------------------------------------------------------------------------------------------------------------------------------------------------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17〕20号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5日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7〕16号)精神,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稳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目标,以“还权赋能”为核心,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为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

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根据集体资产的类型确定改革任务,以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和稳步实施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重点任务,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根据不同类型制定改革方案,细化改革措施,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5•【字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为加快推动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3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整合涉企证照事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多证合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该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被整合证照(见附件)不再发放,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对于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可以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继续予以保留,实行准入清单管理。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非按法定程序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一律取消。

二、优化简化业务流程。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档管理”的工作模式,企业申请人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在申请表上勾选本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一并采集企业登记信息和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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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保留区文化广播影视局 (区旅游局)。 (5) 组建区卫生健康局。 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 职责, 以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整合, 组建区卫生健康局, 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区老龄工 作委员会, 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 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 导小组办公室、 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6) 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 安置职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 以及 军队有关职责整合, 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为区政府工作部 门, 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7) 组建区应急管理局。 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以及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应急管理职责, 市公安局金川分局的消 防管理职责, 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金川分局的地 质灾害防治、 区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 区农牧局的草原防火、 区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区防震 减灾办公室) 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减 灾委员会、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等整 合, 组建区应急管理局, 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 重新组建区科学技术局。 将区科学技术局的职责,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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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区委员会,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 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4) 组建 区 委 国 家 安 全 委 员 会, 作 为 区 委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具体工作由区委办公室承担。
(5) 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 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 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
(6) 将区委财经领导小组改为区委财经委员会, 作为区委 议事协调机构。 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策研究室。
(7) 组建 区 委 外 事 工 作 委 员 会, 作 为 区 委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在区政府办公室 挂牌。
(8) 组建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 构, 具体工作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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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13) 组建区林业和草原局。 将区林业局的职责, 以及区农
牧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金川分局、 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区水务局、 区农牧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 区、 自然遗产、 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 组建区林业和草原 局, 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由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和管理。 区林业 和草原局加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深化机构改革, 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 按照省委和市 委安排部署, 区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 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 任务。
二、 调整优化区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一) 坚持上下基本对应, 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 1������ 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 组建区监察委员会。 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 革的部署, 将区监察局的职责, 以及区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 赂、 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 组建区监 察委员会, 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履行纪检、 监察两项 职责, 实行一套工作机构、 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区监察局。 (2) 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 委员会,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 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 室设在区委政策研究室。 (3) 将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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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职责划入区委办公室。 区委办公室加挂区档案局、 区委机要和 保密局、 区国家保密局、 区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 区档案馆作为 区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不再保留与区档案馆合并设立的区档案局。 (2) 组建区委政策研究室, 作为区委工作机关。 (3) 组建区信访局。 在区政府办公室 ( 区信访局) 承担的 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职责的基础上, 组建区信访 局, 作为区委工作机关。 (4) 优化区政府办公室职责。 将区文化广播影视局 ( 区旅 游局) 的区政府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区政府办公室。 (5) 优化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 将区民政局、 区商务局的 相关物资储备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区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2������ 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综 合执法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其中: (1) 组建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将区政府相关金融事务 职责整合, 组建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2) 组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区机 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 区级机关各自承担的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 务职责等整合, 组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3) 组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承担城市管理和城市管
金昌市金川区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深化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 见》 和 《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 《甘肃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 体意见》, 结合实际, 制定金川区机构改革方案。
一、 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 深化机构改革,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 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 牢固 树立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 坚持加强党的 全面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改革方向、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 坚 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通过深化机构改革推 进各领域改革, 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深化机构改革, 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起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 能,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区主要 机构设置要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 上下贯通, 执行有力, 确保党
不再保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区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
( 12) 组建区医疗保障局。 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 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 区民政 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 组建区医疗保障局, 作为区政府工作
(9) 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 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 区委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 10) 组建 区 委 教 育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作 为 区 委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
( 11) 组建 区 委 农 村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作 为 区 委 议 事 协 调 机 构。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2) 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将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加挂区 公务员局牌子。
(3) 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 将区文化 广播影视局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 区委宣 传部加挂区政府新闻办公室、 区新闻出版局牌子。
(4) 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在合署办公 的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的民族宗教工作职责基础上组建区民族 宗教事务局, 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实行一套工作机构、 两个 机关名称。 区委统战部加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 (3) 组建区农业农村局。 将区农牧局、 区委农村工作办公 室 (区农业办公室) 的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 区财政局和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市国土 资源局金川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 区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等管理职责整合, 组建区农业农村局, 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区 农业农村局加挂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将区农牧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交通运输局。 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 区农业办公室)、 区农牧 局、 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4) 组建区文体广 电 和 旅 游 局。 将 区 教 育 局 ( 区 体 育 局) 的体育工作职责, 区文化广播影视局 ( 区旅游局) 的文化、 广 播电视、 旅游等管理职责整合, 组建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作为 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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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令畅通。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 “八个着力” 重要指示精神,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崛 起, 深化转职能、 转方式、 转作风, 提高效率效能, 构建系统完 备、 科学规范、 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 衔接、 协调联动, 发挥改革整体效应,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促 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3������ 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 组建市自然资源局金川分局。 将市国土资源局金川分 局 (金川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的职责, 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局 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乡规 划管理职责, 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区农 牧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区林业局的森林、 湿 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 组建市自然资源局金 川分局, 作为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不再保留区林业局。 4������ 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 (1) 不再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区 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 会承担。 (2) 将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 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 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承担。 (二) 上下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 1������ 上下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 区委办公室、 区委政策研究室、 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区信访局、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区委工作机关; 区 政府办公室、 区发展和改革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务 局、 区商务局、 区统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其中: (1) 优化区委办公室职责。 将区档案局 ( 区档案馆) 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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