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搅拌站供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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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站供货合同

【篇一:混凝土搅拌站买卖合同】

混凝土搅拌站买卖合同

买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混凝土拌和站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条款:双方买卖的混凝土搅拌站执行《混凝土搅拌站标准》gb/t10171-2005。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

买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输中货物的风险、

卖方组织汽车(火车)运输,并承担所有运费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至卸车前的风险。

五、交货卸货及验收

1、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场地,由卖方组织卸车,并承担有关费用;

2、出卖人托运的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级运输后的完好程度,由买受人在收货时按随货清单清点验收,并在反馈单中签字,若有异议,在验收反馈单中填写清楚,与标的物的运输方双方签字,并协商处理,在十日内将结果反馈到卖方。

六、结算方式

1、卖方产品生产完毕后,发货前买方支付元;

2、产品到场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后,买方支付元;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正常运转后九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4、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发票。

七、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1、卖方派工作人员到场指导买方安装调试本合同产品,并培训买方人员能熟练操作该产品;

2、买方承担卖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

3、买卖双方签订安全安装调试协议书,凡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工作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产品保修期

本设备自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转之日起六个月。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

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卖方对产品终

身服务,收费须合理。

九、双方责任

(一)买方责任

1、买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卖方;

2、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若买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

合买方

要求,则有权拒收货物,并视为卖方违约,由此买方的一切损失由

卖方负责赔偿。

(二)卖方责任

1、签订本合同时,卖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供买方确认,并将此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卖方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0171-2005)、地方

相关法规以及买方的需要。

3、卖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货物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对第三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和损失的,所有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4、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失,卖方负责无偿提供能够满足买方需要的设备。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单方废止或变更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

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其他违约的按法律规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家庄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产品保修期结束失效。本

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签约人:签约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篇二:混凝土搅拌站购销合同】

混凝土搅拌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cmlsb09-01

购买方:中铁十四局集团成绵乐客运专线项目部(简称“甲方”)销

售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混凝土搅拌站采购招标文件》和《混凝土搅拌站投标文件》等,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规格和数量

注:以实际需用数量为准,价款以实际设备用量结算。

第二条价格与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

2、合同总价款包括设备费、运输和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技术培训费、税金以及随机附件和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价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作

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到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安装调试投

产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3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

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2、结算期限:根据设备具体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进度进行结算。

3、乙方交纳叁万元(3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反合同

约定,甲方不予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在全部

设备验收完毕后返还。

4、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90%的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设备

全额的正规发票。

第四条质量标准和期限: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2、符合设备出厂测试和验收的标准。

3、质量负责期限: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

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产品的维

修和故障排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本产品乙方负责终身免费服务,超过保质期后的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维护费用。

4、技术要求:

⑴充分考虑今后混凝土性能要求的提高,为设备升级改造预留条件。

⑵满足生产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乙

方承诺;主要配置和技术参数按招投标文件执行。

⑶出料口高度能够满足8-11方混凝土罐车的接料运输要求。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2009年8月10日前台hzs 120拌和站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绵乐客运专线cmlzq-4

标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

第七条交货方式、运输方式、运杂费及运输风险承担:

1、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

3、运杂费用和运输风险承担:设备运输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发生的被盗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第八条组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考核:

1、乙方负责指导安装,确保组装按期完成。

2、乙方负责指导设备调试。

3、性能考核: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性能考核,考核结

果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九条验收事项:

1、验收时间:设备组装、调试完毕,在完成500m混凝土生产量后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甲乙双方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最新标准,搅拌站生产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

要求,以及招标、投标文件和乙方承诺等。

3

4、验收内容:

⑴数量验收:台套混凝土搅拌站(包括:主机、控制室、料斗、

计量系统、输送系统、螺旋输送机、外加剂储存装置、控制系统、

防雷装置、供水装置和供气装置等)。

⑵质量验收:①厂家自检并出示材料第三方的检验报告;②外购件

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③自制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④各部件

的性能稳定情况;⑤外观是否合理、美观,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拆

装是否方便可靠。

5、验收问题处理:

⑴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并按相关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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