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人:
受托人: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互补,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出国留学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受托人组织人员(下称:受托人的指定人员)申请赴日本委托人指定的学校留学。
第二条委托人向受托人的指定人员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咨询、语言培训、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应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整,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中第一期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整,在受托人的指定人员报名签订合同时交付;第二期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整,在确认取得在留资格认定书(俗称:反签)后天内付清。
二、委托人义务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委托人承诺向受托人的指定人员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资料、广告等,内容真实合法。委托人负责协助受委托方举办招生说明会。
2. 委托方负责向受委托方提供语言培训的校舍。并负责在培训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
3.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的指定人员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的指定人员介绍留学层次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5.委托人应当告知受托人的指定人员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并协助和指导受托人的指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申请留学院校的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委托人协助和指导受托人的指定人员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并负责受托人的指定人员入学申请材料的翻译及审核。
2、委托人代为受托人的指定人员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委托人指导受托人的指定人员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相关费用的手续。
4、委托人应当及时向受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和结果。
第六条办理反签证
1、委托人指导受托人的指定人员进行反签证申请准备,负责受托人的指定人员申请签证资料的翻译及审核,协助受托人办理反签证申请文件。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指定人员按前往国入国管理事务所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当尽快向受托人的指定人员前往国办理机构递交材料。
第七条其他
1、委托人为受托人的指定人员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代收的费用或申请办理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在本合同第一项第三条收取的费用之列 (如考试费,学校申请费,认证费,签证费,体检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学费,接机费,住宿费等)。
2、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匀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受托人的指定人员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受托人义务
第八条受托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招收符合出国留学条件的人员,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受托人遵循中国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负责为留学申请者提供出国留学前的语言强化培训,咨询服务;培训费20000元/人.年。并保证要留学者在出国前达到要留方的语言能力要求。对申请者的年龄、学历、经济担保等基本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受托人自行决定对学生的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受托方名义自行与申请者签订有关协议,对申请者负责;
第九条受托人向委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受托人应当按委托人要求在签定此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委托人。并推荐要留学的院校,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反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受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或采取其它措施。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受托人前往国家入国管理事务所(局)、领事馆对受托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电话调查,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做好准备。
受托方负责为留学者推荐联系留学院校,学期期满后保证获得本科学历(或者科)的毕业证书。留学期间可以利用可以时间打工,甲要根据学生的情况帮助学生安排打工单位,学生毕业后愿意继续深造的可以委托安排上级学校。愿意留日工作的可以委托安排就业单位。
保证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制度享受和日本国内学生同等待遇。每学期评选一次。
四、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三条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事件发生的日期、性质、预计持续时间以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等。
五、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的办法
第十七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___
第一种:提交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