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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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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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5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2)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为250~40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500mA。

3)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大于400A 时,宜在总配电柜的出线回路上分别装设若干组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其剩余电流动作值按本款1)、2)项设定。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民⽤建筑电⽓设计规范》3 供配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条:⼀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个电源发⽣故障时,另⼀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页)电源及供配电系统条: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并列运⾏的措施。

(第11页)4 配变电所配电变压器选择条:设置在民⽤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式、⽓体绝缘或⾮可燃性液体绝缘的(第17-18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页)低压配电装置条: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于6m时,屏后⾯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

当出⼝之间的距离⼤于15m时,应增加出⼝。

(第24页)对⼟建专业的要求条:可燃油油浸电⼒变压器的耐⽕等级应为⼀级。

⾮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变压器室、电压为10(6)kV的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等级不应低于⼆级。

低压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第25页)条: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门,并应负荷下列规定:1 变配电所位于⾼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级防⽕门;2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层或更⾼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级防⽕门;3 变配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的⼀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级防⽕门;4 变配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有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门;5 变配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门;6 变配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门。

(第25页)7 低压配电导体选择条:低压配电导体截⾯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敷设⽅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其导体载流量不应⼩于预期负荷的最⼤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3)导体最⼩截⾯应满⾜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相导体截⾯不应⼩于表的规定。

表导体最⼩允许截⾯(第60页)条: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作PEN导体。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 for Electric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JGJ 16-2008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1 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城镇普通及康居住宅的电气设计,住宅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普通住宅套型按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分为一、二、三、四类。

康居住宅分为:基本型(1A)、提高型(2A)、先进型(3A)。

住宅电气设计应与国家同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住宅电气设计一般包括:供配电系统;电力、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与管理系统;家庭智能控制器;线路敷设及防雷、接地等。

负荷等级住宅楼的负荷等级应遵守本规范第3 章表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的规定,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应符合消防电源的供电要求。

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19 层及以上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一级负荷要求设计。

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的消防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要求设计。

供配电系统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住宅小区的10kV供电系统宜采用环网方式。

2 住宅小区的220/380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是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3 住宅小区供电系统宜留有发展的备用回路。

4 住宅小区内重要的集中负荷宜由变电所设专线供电。

5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采用TT、TN-S、TN-C-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6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能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应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

剩余电流动作值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住宅的电源总进线断路器整定值不大于250A 时,断路器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

一、项目需求(一)建设内容根据位置现状、资金等因素,本次建设的内容如下:1、拆除原政府小礼堂主席台和两侧的茶水间和控制室并平整地面,同时需要考虑地面的承重,铺设钢筋水泥地面。

2、根据使用的要求,通过间墙划分四个功能区,分别设置配电房、数据备份中心、配线间和储物间,并对其进行装修。

3、改造主机房原消防系统,增加配电和数据备份机房的消防保护.4、供配电系统5、门禁系统.6、在主机房原视频监控系统上增加监控点7、布线系统8、在主机房原环境监控系统的基础上拓展环境监控范围,将配电和数据备份机房的环境监控纳入来。

9、防雷接地系统(二)建设的要求1、设计施工依据《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T16-199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4—2000《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9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199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2《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52-8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47-20042、总体布局要求依照相应的行业规范,对原政府小礼堂主席台、茶水间、控制室等进行拆除,通过间墙划分四个功能区,分别是配电房、数据备份中心、配线间和储物间,详见《配电房平面图》。

3、装修要求装修工程要确保机房达到消防、抗静电、防尘、防火、防EMC、防水、防虫、防鼠、防盗、保温的要求。

装修材料要选用吸音效果好、不易变色、不变形、易清洁、防静电、防潮、防电磁干扰、防火性佳且耐用等的环保产品。

装修改造包括四个功能区的装修改造,即配电房、数据备份中心、配线间和储物间(1)四个功能区的装修改造要求①拆墙铺平地面:拆除原政府小礼堂主席台及两侧控制室、茶水间,将碎砖石回填至低凹的地方,平整地面;回填砖石后需冲沙以尽可能填满砖石间的缝隙,然后夯实,表面再铺设一层钢筋混凝土以满足放置UPS和电池的承重要求。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供配电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供配电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供配电系统【1】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中35kV及以下的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2、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建筑规模和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3、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保障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4、供配电系统的构成应简捷明确,保证供电质量,减少电能损失,并便于管理和维护。

【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1、用电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时。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时。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后将影响实时处理重要的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以及特别重要场所中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时。

2)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时。

(3)不属于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

2、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的规定。

3、当在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时,与其有关的空调负荷为一级负荷。

4、当在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时,与其有关的主要通道照明为一级负荷。

5、列为一级负荷的电子计算机,其机房及已记录的媒体存放间的应急照明亦为一级负荷。

6、重要电讯机房的电源为一级负荷,其交流电源的负荷级别应与该建筑工程中最高等级的电力负荷相同。

7、多层住宅的电梯电力为三级负荷。

8、对负荷等级没有具体规定的重要电力负荷,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9、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第3章-供配电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第3章-供配电系统
变压器等,以降低能耗。
无功补偿
通过无功补偿技术,可以提高功率 因数,减少无功电流,从而降低线 路和变压器的损耗。
绿色建筑认证
在进行电气设计时,应考虑绿色建 筑认证的要求,采用可再生能源、 节能技术和环保材料,降低建筑能 耗和环境影响。
智能化技术在供配电系统中的应用
01
02
03
智能监控
通过安装智能监控系统, 可以实时监测供配电系统 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异 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分析分布式电源在供配电系统中的应 用场景和实施要点。
介绍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技术的原理 及优势。
新技术发展对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影响
探讨微电网技术在提高供电可靠 性和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
新技术二:智能化监控与管理系 统
介绍智能化监控与管理系统的功 能和特点。
新技术发展对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影响
分析如何利用该系统实现供配电设备的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 。
智能控制
利用智能控制技术,可以 实现供配电系统的自动化 控制,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和可靠性。
数据分析与优化
通过收集和分析供配电系 统的运行数据,可以优化 系统运行方式,提高能源 利用效率。
05
案例分析与实践
实际工程中的供配电系统设计案例
案例一:某大型商业 综合体的供配电系统 设计
分析如何根据负荷等 级、用电容量等因素 进行电源配置和供电 线路设计。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用电负荷和电源情况,设计合理的供配 电系统,包括变压器、配电线路、开关柜等。
电压选择与电能质量
电压选择
根据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和用电负荷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供电电压,并确保电 压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电能质量
采取措施提高电能质量,减少谐波、电压波动和闪变等对用电设备的影响。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第4章 配变电所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第4章 配变电所

4 关于配变电所门的防火等级在2005年以前我国设 关于配变电所门的防火等级在2005年以前我国设 计规范如《高规》 计规范如《高规》、《建规》和《民用建筑设计通 建规》 则》以及《民规》等均无此规定。这次民规作了较 以及《民规》 详细的规定。在第4.9.2 详细的规定。在第4.9.2 条中作出了 配变电所的门 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通 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 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2 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 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走道 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 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相邻 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 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 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注释] 据调查,在民用建筑中,以电为媒的空气 注释] 调节系统,其容量约占全部容量的60%左右(如: 调节系统,其容量约占全部容量的60%左右(如: 办公建筑、商业建筑、住宅建筑等),故其季节 性用电差异很大。建议凡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 建筑物,宜设专用变压器。没有设置集中空气调 节系统的建筑物(如:住宅),在条件允许的情 况下,尽量使用多变压器供电,变压器低压设手 动联络,以提供在低负荷季节关闭某一变压器的 条件,节约运行费用。 单相变压器在国外的住宅区较常使用,而我国 很难见到。在只有单相负荷,负荷很分散的村、 镇等,应采用单相变压器供电,城镇的多层住宅 群也可采用单相变压器供电(使用单相变压器, 另设TT接地型式,是安全供电的有效措施,避免 另设TT接地型式,是安全供电的有效措施,避免 了因断N 了因断N线中性点电位漂移,烧坏设备等事故)。
4.3.2 配电变压器的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 配电变压器的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 [注释] 条文规范了配电变压器长期工作负荷载 注释] 率的选择原则。在民用建筑中,变压器的季节负 荷,变化很大,变压器制造商家推荐将变压器采 取强冷措施,允许适当过载运行,使用单位为了 减少首次安装容量,而接受此措施,其实变压器 在此情况下运行是不经济的,不应提倡。为保证 变压器运行的经济性和变压器的使用寿命,其长 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较为合理。如经常性 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较为合理。如经常性 过载(过载时间超过30%),则应考虑增加变压 过载(过载时间超过30%),则应考虑增加变压 器的容量。并宜考虑季节性的切除变压器措施。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139号根据建设部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JGJ/T16—92,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同时废止。

本标准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归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月26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2符号2.3代号3供电系统3.1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2电源及高压供配电系统3.3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3.4负荷计算3.5无功补偿4配变电所4.1一般规定4.2所址选择4.3配电变压器选择4.4主结线4.5配变电所型式和布置4.6高压配电装置4.7低压配电装置4.8控制方式及操作电源4.9移相电容器装置4.10对有关专业的要求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5.1继电保护5.2电气测量5.3二次回路6自备电源及不间断电源6.1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6.2自备应急燃气轮发电机组6.3不间断电源系统7室外线路7.1一般规定7.2架空线路7.3电缆线路8低压配电8.1一般规定8.2低压配电系统8.3超低压配电8.4导体的选择8.5低压电器的选择8.6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9室内布线9.1一般规定9.2瓷线夹、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布线9.3直敷布线9.4金属管布线9.5硬质塑料管布线9.6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9.7金属线槽布线9.8塑料线槽布线9.9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9.10电缆布线9.11电缆桥架布线9.12封闭式母线布线9.13竖井内布线10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1一般规定10.2电动机10.3传动运输系统10.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10.5稳压、整流设备10.6蓄电池10.7自动门10.8家用电器10.9舞台用电设备10.10医用放射线设备10.11体育馆设备11电气照明11.1一般规定11.2照明质量11.3照明方式与种类11.4照明光源与灯具11.5照度水平11.6照度计算11.7照明节能11.8照明供电11.9各类建筑照明设计要求12建筑物防雷12.1一般规定12.2建筑物的防雷分级12.3一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4二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5三级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12.6其他防雷保护措施12.7接闪器12.8引下线12.9接地装置13电力设备防雷13.1一般规定13.2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保护13.3配变电所及与架空线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的保护13.4旋转电机的保护14接地及安全14.1一般规定14.2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基本要求14.3低压配电系统的防触电保护14.4保护接地范围14.5接地要求和接地电阻14.6接地装置14.7通用电力设备及电气设施接地14.8特殊装置或场所的安全保护15共用天线电视系统15.1一般规定15.2系统组成15.3按收天线15.4前端15.5传输与分配网络15.6线路及敷设15.7安装要求15.8供电、防雷与接地16闭路应用电视16.1一般规定16.2闭路应用电视系统16.3设备器件选择16.4传输及线路16.5供电、接地17声、像节目制作17.1适用范围及功能要求17.2系统的组成及技术要求17.3设备配置量及设备选择17.4技术用房及设备布置17.5线路敷设17.6电源及接地17.7对其他专业的要求18呼应信号及公共显示装置18.1一般规定18.2呼应信号的呼叫方式及系统组成18.3呼应信号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4公共显示装置设置原则18.5公共显示装置显示方案的选择18.6公共显示装置的控制18.7公共显示装置的设备选择及线路敷设18.8时钟系统19电话19.1一般规定19.2对市内电话局的中继方式19.3电话站站址选择19.4电话站设备布置19.5会议电话、调度电话19.6电源、接地、照明19.7房屋建筑20通信线路20.1通信线路网络20.2电缆管道线路20.3直埋电缆线路20.4架空电缆20.5室外墙壁电缆20.6沿电力电缆沟敷设的托架电缆20.7架空线路20.8电缆充气维护20.9建筑物室内配线20.10接地保护21有线广播21.1有线广播的设置原则21.2有线广播网21.3设备的选择与设置21.4有线广播控制室21.5线路敷设21.6电源与接地22扩声与同声传译22.1扩声系统的确定22.2扩声系统的技术指标22.3扩声设计与计算22.4扩声设备的选择22.5扩声控制室22.6扬声器的布置与安装22.7传声器布置与声反馈的抑制22.8扩声网络与线路敷设22.9同声传译22.10电源与接地23仪表自控23.1检测与控制仪表23.2仪表的电源与气源23.3仪表盘与仪表室23.4仪表管线敷设23.5空调自动控制23.6锅炉房热工测量与自动控制23.7冷库自动控制23.8给水排水自动控制23.9微型计算机的应用2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24.1一般规定24.2保护等级与保护范围的确定24.3系统设计24.4火灾事故广播24.5火灾探测器的选择与设置24.6消防联动控制24.7火灾应急照明24.8导线选择及线路敷设24.9系统供电24.10消防值班室与消防控制室24.11消防专用通信24.12防盗报警24.13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24.14接地25公用建筑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25.1一般规定25.2宾馆、饭店经营管理系统25.3图档馆检索系统25.4商业经营管理系统25.5停车场计费管理系统25.6银行经营管理系统25.7铁路旅客站、航空港售票系统25.8办公自动化系统26建筑物自动化系统26.1一般规定26.2系统的服务功能与网络结构26.3监控总表的编制26.4BA系统硬件及其组态的规定26.5关于BA系统软件的原则规定26.6信号传输与数据通信26.7电源26.8线路敷设26.9监控中心附录A室外线路A.1典型气象区适用地区A.2架空线路污秽分级标准附录B常用设备电气装置B.1鼠笼型电动机降压起动方式的特点B.2交流稳压器类型特点B.3各种整流器的接线系数B.4整流器η,cosφ参考值B.5固定型铅蓄电池容量计算附录C电气照明C.1灯具亮度限制曲线及其使用方法C.2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C.3应急照明的设计规定C.4光源的混光比C.5灯具的分类C.6民用建筑照明负荷需要系数C.7紫外杀菌灯数量的确定C.8体育馆照明的测量方法附录D建筑物防雷D.1全国主要城镇雷暴日数D.2建筑物年计算雷击次数的经验公式D.3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D.4等电位连接导线的最小截面D.5工频接地与冲击接地电阻的换算附录E接地及安全E.1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E.2澡盆和淋浴盆区域的划分E.3游泳池和涉水池区域的划分附录F共用天线电视系统F.1系统指标分配系数与分贝值的换算公式F.2天线接收信号场强的估算公式F.3接收天线输出端电平值的计算F.4我国广播电视频道的频率配置附录G闭路应用电视G.15级损伤标准评定G.2照度与摄像机选择的关系G.3摄像机镜头焦距的计算公式G.4使用无自动调整灵敏度功能的摄像机时对镜头的要求附录H声、像节目制作H.1《电视中心视频系统和脉冲系统的技术要求》H.2各类节目制作系统设备配置参考指标H.3各类节目制作系统用房面积参考指标H.4对相关专业的设计要求附录K扩声与同声传译部分的有关计算公式附录L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L.1A和R确定探测器a、b的极限曲线L.2房间高度及梁高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L.3按Q确定一只探测器能保护的梁间区域个数附录M建筑物自动化系统M.1BA系统中央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2BA系统分站软件的功能与技术要求M.3各类描述短语示例附录p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美观,制定本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低压配电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低压配电
3 ELV系统的插头及插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插头必须不可能插入其它电压系统的插座内; 2〕插座必须不可能被其它电压系统的插头插入; 3〕SELV系统的插头和插座不得设置保护导体触
头。
4 平安特低电压回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SELV回路的带电局部严禁与大地、其它回路 的带电局部及保护导体相连接;
4 TT系统的电源进线开关应采用四极开关; 5 IT系统中当有中性导体时应采用四极开关。
【注释】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四极开关的选用
第1款 保证电源转换的功能性开关电器应作用 于所有带电导体,且不得使这些电源并联。条文 引自IEC60364-4-46。
第2款 TN—C—S、TN—S系统中的电源转换开 关应采用切断相导体和中性导体的四极开关。在 电源转换时切断中性导体可以防止中性导体产生 分流〔包括在中性导体流过的三次谐涉及其他高 次谐波〕,这种分流会使线路上的电流矢量和不 为零,以至在线路周围产生电磁场及电磁干扰。 采用四极开关可保证中性导体电流只会流经相应 的电源开关的中性导体,可以防止中性导体产生 分流,防止在线路周围产生电磁场及电磁干扰, 参见图7-8。
7.5 低压电器的选择
7.5.3 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四极开关的选用,应符合 以下规定:
1 保证电源转换的功能性开关电器应作用于所有带 电导体,且不得使这些电源并联;
2 TN-C-S、TN-S系统中的电源转换开关,应采用 切断相导体和中性导体的四极开关;
3 正常供电电源与备用发电机之间,其电源转换开 关应采用四极开关;
7.3.2 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设备,可作为特低电压电 源:
1 一次绕组和二次绕组之间采用加强绝缘层或接地 屏蔽层隔离开的平安隔离变压器;
2 平安等级相当于平安隔离变压器的电源;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第5章_继电保护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第5章_继电保护

对于400kVA及以上变压器,当数台并列运行或单独运行并作为其他 负荷的备用电源时,应根据可能过负荷的情况装设过负荷保护; �过负荷保护可采用单相式,且应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在无经常值班人 员的变电所,过负荷保护可动作于跳闸或断开部分负荷; �10 对变压器温度及油压升高故障,应按现行电力变压器标准的要求, 装设可作用于信号或动作于跳闸的保护装置; �11 对于气体绝缘变压器气体密度降低、压力升高,应装设可作用于 信号或动作于跳闸的保护装置。
�5.2.2 � �
� � � � � �
8)密闭油浸式变压器压力升高; � 9)气体绝缘变压器气体压力升高; �10)气体绝缘变压器气体密度降低。 � 2 400kVA及以上的建筑物室内可燃性油浸式变压器均应装设瓦斯 保护。当因壳内故障产生轻微瓦斯或油面下降时,应瞬时动作于信号; 当产生大量瓦斯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当变压器电源 侧无断路器时,可作用于信号; � 3 对于密闭油浸式变压器,当壳内故障压力偏高时应瞬时动作于信 号;当压力过高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如变压器电源 侧无断路器时,可作用于信号;
�9 �5.2.3 � � � � � �

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的下列故障或异常运行,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1)相间短路; 2)过负荷; 3)单相接地。 2 线路的相间短路保护,应符合按下列规定: 1)当保护装置由电流继电器构成时,应接于两相电流互感器上。 对于同一供配电系统的所有线路,电流互感器应接在相同的两相上; 2)当线路短路使配变电所母线电压低于标称系统电压的50%~ 60%,以及线路导线截面过小,不允许带时限切除短路时,应快速切




民用建筑电气供配电系统要求全

民用建筑电气供配电系统要求全

民用建筑电气供配电系统要求1一般规定1本章可适用于民用建筑中35kV及以下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2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的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系统规模和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3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简单可靠,减少电能损耗,便于维护管理,并在满足现有使用要求的同时,适度兼顾未来发展的需要。

4供配电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

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1用电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特别重要场所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定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影响;(2)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或造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不属于一级和二级的用电负荷应定为三级负荷。

2民用建筑中各类建筑物或场所的主要用电负荷级别,可按本标准附录A选定。

3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负荷应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4当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时确保其正常运行的空调设备宜为一级负荷;当主体建筑中有大量一级负荷时,确保其正常运行的空调设备宜为二级负荷。

5重要电信机房的交流电源,其负荷级别应不低于该建筑中最高等级的用电负荷。

6住宅小区的给水泵房、供暖锅炉房及换热站的用电负荷不应低于二级。

7大中型商场、超市营业厅、大开间办公室、交通候机/候车大厅及地下停车库等大面积场所的二级照明用电,应采用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交叉供电。

8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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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供配电系统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供配电系统实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物
内的电能供应和用电质量,满足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要求。

供配电
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电力分配的关键部分,设计规范的培训内容主要涵盖以
下几个方面。

首先,培训将介绍供电系统的基本概念和构成要素。

供电系统由输电
系统、配电系统和环境供电系统组成。

输电系统将电能从供电所输送到建
筑物,配电系统将电能从输电系统引入建筑物内部并分配给各个用电设备,环境供电系统则是为特殊用途设备提供电源。

其次,培训将详细讲解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原则和要求。

设计原则包括
合理布局、可靠供电、节能、安全、便捷等方面。

设计要求包括电压等级、线路选用、保护与控制、接地与漏电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参与培训的人员
将学习如何根据建筑物的用电需求和环境条件,合理选择线路、开关设备、变压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并进行线路的敷设、接地和绝缘等工作。

最后,培训将介绍供配电系统的验收和运行管理。

供配电系统的验收
是为了确认设计、施工的合格性,保证系统的运行质量和安全性;运行管
理主要包括设备的定期巡检、维修与更换、用电负荷的管理等。

在培训过程中,参与人员将通过讲解、实例分析和案例研究等方式,
了解不同建筑物类型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并学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
理的设计方案。

同时,培训也会注重实践操作,参与人员将有机会亲自参
与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布线、及设备操作等实际工作,加深理论与实践结
合的能力。

通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培训供配电系统,参与人员将提升对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理解和掌握,为建筑物内部电力供应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建筑物用电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节能性,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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