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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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程序。

下面我将从定义、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定义二、核准和备案的区别1.核准:核准是指投资主体在进行具体投资项目前,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投资申请,并经过审查和批准后获得核准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投资行为。

核准主要是为了对投资项目进行预审,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2.备案:备案是指企业进行投资项目后,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报,提供项目资料和有关信息,并登记备案,以备监督和管理。

备案主要是为了监督和管理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判断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主要内容1.投资项目的范围和分类:明确投资项目的范围和分类,对于不同范围和分类的项目,可以采取不同的核准和备案程序。

2.投资项目核准的程序和要求:规定投资项目核准的具体流程、审查标准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等,确保核准程序的透明、公正和高效。

3.投资项目备案的程序和要求:规定投资项目备案的具体流程、备案要求和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备案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包括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进展和解决项目问题等。

4.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限制:明确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时间要求,规定政府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决策,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5.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在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监督管理职能。

6.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核准和备案、提供虚假信息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资主体,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和法律责任。

四、其他补充1.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要求政府部门在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过程中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障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项目投资管理的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管理的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管理的管理办法引言:项目投资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和增长的重要手段。

通过有效的项目投资管理,企业可以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成本完成。

本文将介绍一些项目投资管理的管理办法,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项目投资决策和管理。

一、制定明确的项目投资策略1. 定义战略目标:明确项目投资的战略目标,与企业的整体战略相一致,明确项目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2. 风险收益评估: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预期收益分析,确定投资回报率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和选择机制1. 项目评估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指标,包括市场潜力、竞争优势、财务指标等,为项目选择提供依据。

2. 决策流程和评审委员会:建立决策流程和评审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有效的项目管理与监控1. 项目计划和目标设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阶段性里程碑和关键任务,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

2. 监控与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项目监控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四、风险管理与控制1. 风险识别和评估: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和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2. 风险监测和控制:建立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定期对项目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跟踪,及时采取措施减轻风险的影响。

五、团队协作和沟通1. 团队组建和培训:组建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项目团队,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团队的能力和素质。

2. 沟通与协作: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促进项目团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六、合规与监管1. 法律合规:确保项目投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2. 内部控制和审计: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和项目审计机制,确保项目投资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
可参考以下答案:
一、总则
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依据《投资项目审批法》及其实施条
例的规定,由企业投资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备案项目”,是指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范围外需经备案管理的投资项目。

二、核准项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范围:
1、总投资额(含建设用地购置或使用费)超过三千万元的;
2、总投资额(含建设用地购置或使用费)低于三千万元,但需就其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投资规模中纳入核准范围的;
3、涉及国家发展战略、安全、保密、重大公共利益、重大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应依法经国务院或其批准的有关主管部门核准;
4、就其在国家重点支持的投资领域、重点领域及重点产业投资活动
具有重要影响的,应依法经全国发展委员会核准;。

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

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

《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项目投资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和管理项目投资活动,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公司制定了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项目类型: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各类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更新、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并购等项目。

2. 投资金额:该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投资金额在X万元以上的项目。

金额小于X万元的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简化管理。

三、项目投资流程1. 提出立项申请:项目投资的流程始于项目发起人向投资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申请书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投资预算、预期收益等必要信息。

2. 立项评审:投资部门将对立项申请进行评审,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市场前景、财务预测等方面的分析。

评审结果将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3. 编制投资计划:一旦立项获得批准,投资部门将与项目发起人一同编制详细的投资计划。

计划应包含项目实施时间表、资金需求预测、风险评估等内容。

4. 资金筹措与审批:根据投资计划,投资部门将与财务部门一同进行资金筹措工作,并将资金需求提交给相关领导层进行审批。

5. 项目实施与监控:一旦资金到位,项目发起人将负责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实施,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给投资部门。

6. 项目验收与结算:项目实施结束后,投资部门将组织验收工作,并与项目发起人一同进行结算工作。

验收结果将作为项目的总结经验并进行反馈。

四、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在立项评审和投资计划编制阶段,投资部门将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2. 风险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部门将定期进行风险监控,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风险分担:对于风险较高的项目,投资部门可以与其他投资方进行风险分担协商,减轻公司单方面承担风险的压力。

五、绩效评估1. 绩效指标:对于已经投资的项目,投资部门将进行绩效评估,主要包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项目进展情况、经验总结等。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保障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

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要求。

第二章项目定义与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使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五条投资项目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第三章核准管理权限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工作,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相应规模的投资项目核准。

第七条核准管理权限按照项目总投资额、行业属性和区域规划进行划分,具体权限划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备案管理权限第八条除需核准的项目外,其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第九条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备案管理工作,具体备案要求和流程由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章核准与备案流程第十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核准或备案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发展改革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核准或备案决定。

第六章资金申请与补助第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在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资金支持或补助。

第十三条资金申请与补助的具体办法和流程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项目,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企业投资项目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3.23•【文号】•【施行日期】2023.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根据2023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第三章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第四章项目核准的审查及效力第五章项目备案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范本一、概述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活动、提高投资效益、保障资金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范本,供企业参考和借鉴,以便建立适合自身的投资管理制度。

二、投资目标1. 确定投资目标: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环境,明确投资目标,如增加收入、提高产能、拓展市场等。

2. 确立投资策略:企业应根据投资目标,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方向、投资方式、投资规模等。

3. 评估投资风险:企业需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以制定风险管理措施。

三、投资决策流程1. 提交投资申请:投资部门向决策机构提交投资申请,申请中需包含项目背景、市场分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等信息。

2. 审核投资申请:决策机构对投资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收益比等进行评估。

3. 决策结果通知:决策机构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投资部门,并明确后续流程和责任。

4. 投资合同签署:投资部门与被投资方签署投资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5. 监督和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投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投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筹集:企业应根据投资计划,制定资金筹集方案,包括自有资金、融资和股权投资等方式。

2. 资金使用管理:企业应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符合合同约定和财务规定,防范资金风险。

3. 资金监督与审计:企业应定期进行资金监督和审计,查验投资项目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防止违规操作和挪用资金。

五、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1. 绩效评估指标: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相关指标评估投资项目的财务、经济和社会效益。

2. 绩效评估周期:企业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确定绩效评估的周期和频次,并及时调整投资决策或项目执行方案。

3. 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投资项目的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市场风险对冲、技术风险防控等。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

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范文(精选6篇)篇一: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根据《公司条例》、《中央企业总部和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各种方式投资的项目,在公司投资决策、实施、管理和评价过程中应严格履行。

第三条公司在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应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路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应该是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得出适宜方案。

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论证、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决策等环节,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投资方案的论证阶段应明确投资主体和投资比例,并有充分的市场、技术、环境、法律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做到科学决策。

第六条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要充分论证该项目从经济、技术、环境、社会等角度是否具有可行性,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建设地点、投资总额、资金筹措方式、投资结构、市场前景、项目风险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决策应由公司各级管理层级按照职责分工、投资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价,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核决策。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八条投资实施应做到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九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开支,合理运用资金,并要做好各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工作。

第十条如有必要,请通过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等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监控投资项目的风险,以便提早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提交项目各环节的情况报告,及时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十二条实施投资管理应该是制订规划和制度,落实具体措施,建立跨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第十三条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健性是投资管理的基本要求,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活动。

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一、背景投资项目的立项是企业实施投资决策的重要环节,对确保投资项目的成功和有效实施起到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投资项目立项的流程和管理,提高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外的各类投资项目,涵盖大小不同、性质不同、投资额不同的项目。

三、投资项目立项流程1. 立项申请:项目提出单位填写《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并附上项目的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前期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申请材料的准备应充分、详细、真实。

2. 评审与审批:由投资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

根据评审结果,由决策机构进行审批决策。

审批决策应当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确保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立项决策:决策机构根据评审报告和审批意见,作出是否立项的决策。

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具体立项条件和要求。

4. 立项执行:符合立项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在决策机构批准后,进入项目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应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和项目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进度。

四、投资项目立项管理的原则1. 科学决策:投资项目立项决策应当建立在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和研究基础之上,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

2. 依法依规:投资项目立项决策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立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资金安全:投资项目立项决策应当注重项目的资金安全,从投资的角度评估项目的风险和回报,确保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利益回报能够保证。

4. 信息公开:投资项目立项决策应当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公开性,避免利益输送和不正当行为。

五、投资项目立项管理的责任1. 项目提出单位:负责准备完整、真实的项目申请材料,配合评审和审批工作的进行。

2. 决策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和审批工作,根据评审报告和审批意见,做出立项决策。

3. 投资部门: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和制定评审标准,监督和指导项目的立项工作。

4. 执行单位:负责制定项目执行计划和项目计划,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1—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

《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新时代国有企业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新时代国有企业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新时代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顺利衔接,以“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一件事”为理念,探索完善权责利划分清晰、运行高效顺畅、管理和谐有序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机制,积极推进“1+X”移交管理模式[“1”即由区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X”即通过区块合作、PPP等方式开发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为实施“全面创新、全域美丽”发展策略、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作出不懈努力。

现结合区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一)陆域范围:东至机场南路和东环线(含),南至宝化路(含),西至锦奉大道(含),北至四明路(含);(二)河道范围:全区市级河道、区级河道和陆域范围内的镇村级河道。

二、移交管理内容在适用范围内,由区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需交由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直属相关国有企业及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养护管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包括:(一)城市道路、河道、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窖井盖、公共消火栓、路牌、标志标线);(二)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地下综合管廊设施、地上管线;(三)公园、绿地、广场及其附属设施;(四)公共厕所、垃圾桶(站)及垃圾转运、处理设施;(五)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六)其它需移交的工程项目。

在新实施细则未出台前,建筑退让红线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交接按照《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养护、维修,产权人或者管理人自行使用的应当按照市政设施标准自行养护、维修,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监督;通过区块合作、PPP等方式开发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即“X”区块)移交按照相关协议执行。

三、移交管理原则(一)管理提前介入原则。

注重管理前置。

项目立项时,由区城市管理局和区财政局根据事权分工(详见附件1),提前确定相关养护主管部门;设计方案论证时,由区住建局牵头对城市家具设计专篇进行专题论证,重点对城市家具的品质、色彩、材料、风格形态等进行具体审查,以提升城市整体颜值和内涵;项目竣(完)工验收前,各养护主管部门应按管理职责和规范程序确定养护单位。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三篇.doc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三篇.doc

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项目投资管理办法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1 、为加强公司项目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明确投资管理职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的所有新投资项目。

三、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通过公开出让土地市场、企业并购或先与政府确认合作意向后通过公开市场收购土地的开发项目。

四个、项目投资管理分为四个阶段:项目研究论证、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评估。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五、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对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决策。

六、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协调投资项目的初步研究和论证、项目实施和管理、项目评估等。

Seven 、公司主管副总裁对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子公司或专业机构完成项目论证,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组织编制相关文件。

八、开发运营部对主管副总裁负责,是项目开发和管理的牵头部门。

进行开发项目投资论证、尽职调查,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书等文件。

必要时,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成立工作组进行投资分析,完成各项投资论证工作。

九、财务部、审计部、规划与产品研究中心、项目管理部、成本管理部、证券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项目投资管理的全过程中积极协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协助项目论证、参与项目建议书、投资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实施和项目评估等。

Ten 、子公司的项目投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研究论证,但项目投资决策应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三章项目投资原则和标准11 、坚持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原则、区域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

十二、坚持战略投资项目与科技地产项目相结合的投资原则。

公司战略投资项目的开发周期为5-10年,战略投资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13 、公司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一”的项目投资目标。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注重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应当依法确定投资项目,严格执行投资计划,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决策、合理决策。

第二章投资项目的确定和编制第五条国有企业的投资项目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进行确定和编制。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确定和编制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可行、合理的原则,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评估。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确定和编制应当包括项目背景和必要性、项目目标和规模、投资方案和资金筹措、风险分析和对策等内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确定和编制应当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作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等。

第三章投资审批和决策程序第九条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分为初步论证、可研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投资决策和实施等阶段。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遵循程序规定,确保论证、报告、设计等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审批的及时性和高效性。

第四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十三条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机制。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应当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识别、评估和应对投资风险。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应当加强对项目合作方的尽职调查,确保投资决策的风险可控。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管理应当建立健全风险信息报告和风险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

第五章投资效益评价第十七条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益评价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目标进行,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改委令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17年3月8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阿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得擅自调整《核准目录》确定的核准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各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机关及其权限。

第七条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

2023年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区国有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以“简化立项程序,缩短项目前期,优化管理模式”为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政策,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最大限度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全面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投资环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审批权限在我区的区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性以及非经营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二章计划安排第四条国有企业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经投资主管部门咨询论证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第五条国有企业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应根据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当依法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六条国有企业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建成后,资产权属一般应归区属国有企业所有,不能归区属国有企业所有的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作往来挂账。

第七条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及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八条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依法独立审贷。

第九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根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特点,采用不同的审批管理方式。

(一)经营性项目。

按照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纳入企业投资项目“最多80天”考核。

1对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7年本)》(以下简称省核准目录)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发改部门核准。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一、引言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进行规划、组织、实施和控制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本办法旨在规范投资项目管理行为,提高投资项目管理效率,保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1. 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是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制定投资项目管理政策和重大决策,监督项目实施情况。

2. 投资项目管理部门投资项目管理部门是具体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执行和监督。

三、投资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1.1 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项目立项申请。

1.2 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项目立项申请。

2. 项目规划2.1 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目标、范围、进度、成本等。

2.2 制定项目组织结构和工作分工,确定项目管理团队。

3. 项目实施3.1 实施项目计划,监督项目进度和成本。

3.2 协调项目各方利益关系,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4. 项目收尾4.1 验收项目成果,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4.2 完成项目总结,总结项目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四、投资项目管理工具1. 项目管理软件利用项目管理软件对项目进行计划、跟踪和控制,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2. Gantt图通过Gantt图可以清晰地展现项目的时间进度安排,帮助项目管理者有效地分配资源和时间。

五、投资项目管理的注意事项1. 风险管理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 沟通协作项目管理涉及多方利益关系,要做好沟通协作工作,确保项目各方合作顺畅。

六、结论投资项目管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才能实现项目的高效运作,推动企业发展。

企业应不断优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适应市场变化,迎接挑战。

以上即是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为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模版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模版

*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理顺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关系,明确建设管理阶段的责任,促进投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名词含义(一)投资项目是指*为实现发展战略,拉动主业发展,形成经营资产,谋取资本收益,以BOT/BOO、BT及土地一、二级开发等模式实施的项目。

(二)建设管理是指投资项目在建设期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的采取的管理措施,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

(三)投资单位是指项目投资主体单位,合作投资项目则包括合作各方,与*系统以外单位合作时,仅指*内部单位。

(四)项目公司是指为实施项目投资而依法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

(五)总承包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由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或部分工作。

(六)投资项目相关各方主要包括投资单位、项目公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及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BOT/BOO、BT以及投资有限公司所实施的土地一、二级开发等投资项目(地产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及其它子分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由房地产事业部管理)。

第二章建设管理遵循原则第四条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应该遵循如下原则(一)建设管理合法合规原则。

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进行。

(二)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

投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应从*全局着眼,以*整体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

(三)管理层次清晰与责权匹配原则。

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应做到管理层次清晰,不同责任方及管理层级分工明确,投资单位、项目公司、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的责任与拥有的权利相对等,注重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保证国有企业投资的效益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应遵循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风险可控、合规稳健的原则。

国有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方针和决策程序。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查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战略规划,具备经济可行性,并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要求完成。

第五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立项、审批和备案,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进行投资。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决策和审批制度,明确项目评审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投资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防范投资风险。

第二章投资项目的筛选与立项第九条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的战略方向和市场需求,制定投资项目的筛选标准和程序。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估等,确保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可行性。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根据调研结果,制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和备案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明确的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和有效。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决策应经过各级决策机构的审议和批准,确保权责分明,决策程序规范。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考虑项目的经济效益、风险可控、合规性和社会效益等因素,确保投资决策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审批程序透明公开、规范有序。

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央企-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范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第二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第五条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拓展;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1) 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发展规划,制定集团项目拓展和项目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和资产处置计划;(2) 对备选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同意立项,指标调整或放弃跟踪的意见;(3) 对集团的项目拓展业务进行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项目拓展任务;(4)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需求组织办理项目的成立或撤消的行政审批。

(5) 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并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第七条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

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立项初审.投资项目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后方可实施.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CEO提出,董事会批准,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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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管理
办法
1
投资管理办法
二○○二年元月
2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为了实现”经过坚定不移的改革和发展,把华润建成在主营行业有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国有控股企业,并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历史使命,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分配资源,健全和完善集团投资管理体制,客观评价项目,促进投资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投资活动的形式包括新建投资项目和收购、兼并等资本项下的经济活动;己有业务因扩大规模而需再
注资也包括在内。

第三条投资活动的基本目的在于顺应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集团业务分布,不断提高资产质素与盈利能力,保持连续健康
发展,实现集团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第四条集团的投资活动要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行业战略:集团业务的有限度相关多元化与利润中心的高
度专业化;区分香港主业与内地主业;努力成为行业领导者;

在发展中调整,以新业务带动发展;形成多元化的相关优势
和协同作用。

地域战略:立足香港,面向内地,在保持香港业务稳定的基础
上利用资金优势、体制优势与桥梁优势拓展内地业务,投
资内地,在未来五年内再造华润。

财务战略: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形成资
金优势;利用有限责任分散风险,建立稳固防火墙;严格财务
管理,加强审计功能。

人才战略:广纳人才,内部培养提拔为主;建立目标文化;深
入持久地改革机制;加强培训、沟通,加强团队建设,实现企
业价值最大化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统一,形成”大华
润”。

组织战略:统一调动资源,形成主业,形成统一的管理方式;
由集团负责管理战略发展、负责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与
提拔、负责财务政策的制定与资金调配、负责预算审批
与评价考核、负责内部资源的调配、负责对外形象宣传;
集团要更精干,利润中心要更具竞争力。

第五条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的投资活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有利于在自身所处的行业内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
能力,提高盈利能力。

严禁投资与自身业务或发展方向无
关的项目。


第六条集团严格依据业务分类对各一级利润中心分配资源来支持其投资活动。

即:
1.集中资源重点发展明星类业务,在符合投资条件情况下
尽可能满足投资需求,以加速发展。

2.配以必要资源支持现金牛类业务,维护其市场地位与盈
利能力。

3.研究发展类业务必须在明确能够成长为集团主业时才
对其投资活动予以资源支持。

4.严格限制行业调整类业务的资源投入,有投资需求时必
须经过内部调整重新配置来完成。

第七条所有的投资活动必须满足集团对投资的回报要求,集团投资项目的股东资金回报率暂定为10%。

即:收购项目在收
购协议生效一年后,股东资金回报率必须达到10%的要求;
新建项目在竣工验收投入运营后三年内,股东资金回报率
必须达到10%的要求。

第八条除经集团常董会特别批准外,不得参与不能控股或不能直接参与管理的投资活动。

第九条除经集团常董会特别批准外,不具备形成行业领导者地位的投资活动不得参与。

第十条除非事先经集团批准,各利润中心不得从事股票、证券等高风险投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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